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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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9篇)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1一、总则(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二、销货发票(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
2、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四)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用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办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
3、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1.按号码顺序填开;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6.按时限开具;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4、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拆本渐页、代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携带空白发票外出或邮寄空自发票Z(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
5、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
6、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
7、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三、购货发票(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
8、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
9、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三、附则(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
10、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l 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者,除责令写出检查外,每份空白发票罚款5 00010000元;丢失已填开的专用发票者,每份罚款1000元。(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2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
11、规定用途使用。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12、。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3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第三条 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第四条 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第五条 开具发
13、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第六条 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第七条 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第八条 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第九条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1、 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0元。2、 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50元。3、 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50元。4、 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
14、的,扣责任人500元。5、 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41、发票是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之一,凡需领用发票的专卖店,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2、发票只限在本公司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准转借、转让和为他人代开的发票。3、负责管理各类发票的员工,按各使用部门建立登记册,严格领用,保管和缴销手续。4、对已经用过的发票存根,应按顺序保管,如有错开、错写,必须作废,并保持原发票的完整内容。5、未使用过的发票如果有遗失,必须认真查明原因进行严肃处理,报有关部门和税务局备案,同时登报声明作废。6、管理发票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理数量以后、移
15、交清单由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有效。7、使用发票时需检查有无缺号、缺联,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填写发票后,必须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的签字或加盖印章。8、管理和使用发票的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规定,不许伪造、买卖、涂改、撕毁和弄虚作假,凡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店面销售人员需在顾客购货前征询其是否开据发票,如开据需在货款中另加4%的税金,具体情况由店长控制。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5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发票开具管理,明确发票相关人的责任,保障各种税务发票的安全完整、填开合法合规。2、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3、含义本制度所指的发票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
16、,由我公司对外开具的法定收款凭证,该凭证上必须印有税务机关监制章。4、内容4.1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税务登记号等。4.2 我公司目前使用发票由经营和纳税范围决定,由公司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发票领购。5、发票的领购和领用5.1 公司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从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管理。5.2 公司的发票填开人或保管人负责本公司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的领购。5.3发票领购
17、人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时,要携带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用簿”,同时也要单独建立自己公司的发票领购台帐,及时与发票领用簿上的记录核对。5.4 公司领用发票时应建立发票领出备查簿,领出时要记载领用日期、数量、发票起止号、经手人。5.5 公司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在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同时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6、发票的开具6.1 公司只有在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与本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活动时,才能向付款人开具发票。发票只限在本单位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对经营业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6.2 公司发票开具人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审查发票开具内
18、容,对于不符合要求和情况不明的应拒绝开具发票,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反映情况。6.3 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应整本回收,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同时与领购税务机关联系解决。6.4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公司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6.5 各发票开具完成后,发票存根要单独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特别对机打发票存根更要认真核对,按编号装订保管。6.6发票开具应在公司财务部,开具人为公司指定财务人员,不允许委托其他人员代开的发票;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财务人员应该保管好自己的发票软件系统密码,除正常工作交接外,不得告诉他人。6.7任何公司和个人不
19、得转借、转让、代开和虚开发票;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扩大公司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6.8开具发票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做到项目填写齐全、书写规范、字迹清楚、不得缺联填写,加盖印章时应印迹清楚。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加盖“作废”印章。6.9 发票开具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时,必须及时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以及其他符合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发票要求的.有关资料,同时在退回发票加盖“作废”印章。6.10 因税务机关启用新版发票而禁止旧版发票时,公司发票专管人员应携带税务机关的发票领用簿核销,旧版发票应缴回税务机关或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管。6.1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时,要根据销项税额合理估算,使应交税金与公司资金情况相结合,做好纳税策划,避免税金大起大落,造成公司资金紧张。6.12 发票开具流程:6.12.1 业务部门发票经办人填写发票申请单及附件(销货清单需要的填写,不需要不填),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交财务部财务经理进行复核,财务经理复核无误后,交发票管理人开具,盖章后交由经办人。6.12.2 业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申请单及附件,应附销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出库单,以及其他有关销货证明凭证(如运费凭证等)。7、发票的管理7.1 公司发票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各自空白发票实物,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应及时报告直接财务经理;财务经理得到发票丢失的消息后应主动和主
21、管税务机关沟通,尽力减少损失。7.2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发票开具人和发票保管人为同一人,对发票的管理、使用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而造成税务机关罚款或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权利。7.3 发票存根应随时装订成册,年末装箱归档,便于以后查询。7.4公司发票管理人要保管好与发票相关的台账和备查簿,例如: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用簿、发票领购台账、发票领出备查簿、发票开具明细登记台账等,如果公司发票业务小,以上资料可以合并设立;与发票相关的台账和备查簿应视同财务档案管理,不得毁损或丢失。8、其他8.1 公司要建立发票开具明细登记台账,按照发票开出的流向逐份登记,分别记
22、录发票号、开票客户名称、金额、业务经办人和开票人。8.2 本制度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以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废止,具体业务按照本制度执行。8.4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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