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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征信条例及征信管理办法培训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138865
  • 上传时间:2022-11-14
  • 格式:PPT
  • 页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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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条例 管理办法 培训 课件
    资源描述:

    1、征信管理培训学习文件:1、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2、徽商银行征信信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徽银信201322号3、徽商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徽银2012259号征信业管理条例释义 2立法背景买卖、泄露个人信息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3.15晚会公安部打击侵犯个人和企业信息活动最近发生的银行泄露个人信息事件3要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设立适用征信业务的一般规则特殊性:机构设立、强制报数等6要点7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依法设立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释义】本条是对征信机构的界定。8第二章 征信机构 第十二条 征信机构解散

    2、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处处理信息数据库理信息数据库:(一)与其他征信机构约定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二)不能按照前项规定转让的,移交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三)不能按照前两项规定转让、移交的,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还应当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媒介上公告公告,并将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注销。【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机构解散或者破产的规定。9第十二条要点处理的目的 最大限度利用

    3、信用信息、保护信息主体权益三种处理方式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移交给其他征信机构销毁10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本人同意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采集个人信息基本原则的规定。11第十三条要点12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四条 禁止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

    4、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释义】本条明确了禁止和限制采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13第十四条要点14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不良信息良信息,应当事先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提供者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的告知义务的规定。15第十五条要点提前告知的意义信息主体及时了解自身信息减少异议督促信息主体及时还款事先告知产生后、报送前因信息主体地址变更而未及时更新,没有收到告知不违反本条规定16案例 2012年4月20日,客户孙女士提出异议,称

    5、为帮朋友完成发卡任务,办理某银行信用卡,并通过电话激活,后一直未使用该卡,前几天办理贷款时发现有透支,并且拖欠5个月,孙女士表示从未收到任何催缴通知。经该银行核查,该行每月都向客户邮寄对账单,但因孙女士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导致未收到。在本案中,因为信息主体的地址发生变更,导致未收到通知,不应视为商业银行未履行通知义务。17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 5年年;超过;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在不良信

    6、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释义】本条是关于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以及信息主体对不良信息予以说明,并被记载的规定。18第十六条要点保存期限的设定 符合国际惯例、低于国外保存期限5年期限的起算 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删除的含义 不保留信息主体可以添加说明19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未有信贷业务不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未

    7、有信贷业务不能查询能查询)【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主体知情权及其实现的规定。20第十七条要点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两次以外收费社会征信机构,自行确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改委确定信用报告的内容 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社会管理信息、查询记录等21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释义】本条规定了信息使用者查询个

    8、人信息和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守的义务。22第十八条要点约定用途的范围 不得超出业务办理的需要征信机构的义务 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23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释义】本条是对在征信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时所作的规定。24第十九条要点格式合同条款的设定 足以引起信息主体的注意

    9、明确说明 解释报送理由,约定的用途等25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体约定的用途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使用个人信息,不得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用途,不得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使用者使用个人信息时所负义务的规定。26第二十条要点按约定用途使用 不能超出用途使用向第三方提供的限制 需经信息主体同意27第三章 征信业务规则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企

    10、业交易对方、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部门依法已公开信息已公开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公布依法公布的判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企业信息。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采集的企业信息。集的企业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征信业务规则的规定。28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

    11、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异议的标注,自,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收到异议之日起2020日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异异议人。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

    12、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予以记载。【释义】本条是关于异议处理程序的规定。29案例 2011年10月17日,纪某到某村镇银行,对其2008年在该行办理的个人信用贷款存在逾期记录提出异议,信用报告中显示26次未及时还款情况,纪某称其每次都按时还款。经该村镇银行核查,证实纪某异议属实,错误系由系统升级改造时技术原因导致,该村镇银行改正后重新上报数据,并对涉及的300余名客户的同类错误进行了纠正。我行修正征信记录的前提是由于本行人为或系统的原因造成客户征信信息不准确。30第四章 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信息主体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

    13、法权益的,可以向所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在并在3030日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释义】本条是关于信息主体权益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规定。31第二十六条要点32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从事信贷业务的

    14、机构应当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按照规定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事先取得信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提供信贷信息的义务和提供程序的规定。33第二十九条要点34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不从事信贷业务不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向的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

    15、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用信息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其提供的信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其提供的信用信息的用信息的具体办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制依法制定定。【释义】本条是关于不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用信息的规定。35第三十条要点保险、证券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规定 由监管部门共同制定36第五章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构可以按

    16、照补偿成本补偿成本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收费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征信中心提供信贷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的规定。37第三十一条要点收费标准:企业120元/月,个人8元/天补偿成本发改委确定38第三十二条要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社会征信机构的同样适用规定十四条:禁止采集个人隐私信息,限制采集财产信息十六条: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十七条:每年免费查询两次,两次以后按照每笔25元收取。十八条:查询信息应约定用途 二十二条:保障信息安全二十三条:保障信息准确性二十四条:限制向境外提供二十五、二十六条:异议和投

    17、诉39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提供或者查询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二)因过失泄露信息;(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40第七章 法律责任 (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

    18、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释义】本条是关于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的法律责任。41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信息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信息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未按照照与个人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未经个人个人信息主体信息主体同意同意向向第三方提供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万

    19、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所得。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条规定了信息使用者未按照约定使用和未经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42第四十二条要点违法主体 信息使用者违法情形 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个人信息或未经个人同意向第三方提供法律责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责任43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一)信息提供

    20、者信息提供者,是指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是指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人,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二)(二)信息使用者信息使用者,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三)(三)不良信息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用信用

    21、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不良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中“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和“不良信息”定义的规定。44要点一: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45要点二:信息使用者从征信机构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46徽商银行征信信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47 各分行要

    22、重视征信信息使用管理工作,在总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查询使用,不得查询未获得信息主体授权的征信信息,不得接受第三方委托查询客户信用信息。48 企业征信信息使用范围(一)审核对公客户贷款卡需使用征信信息的;(二)审核对公信贷业务申请需使用征信信息的;(三)审核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需使用征信信息的;(四)对已发放的对公信贷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需查询征信信息的;(五)处理对公客户异议申请和投诉需查询征信信息的;49(六)审核自然人为对公客户提供担保需查询征信信息的;(七)审核对公客户关联方信息需使用征信信息的;(八)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使用征信信息的;50个人征信信息使用范围(一)审核贷款申请的,以

    23、及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二)审核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需使用征信信息的;(三)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需使用征信信息的;(四)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贷业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高管及出资人信用状况需使用征信信息的;51(五)处理客户个人异议申请和投诉需使用查询征信信息的;(六)对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查需使用征信信息的;52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签章必须为授权客户单位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因自然人为对公客户担保需要查询企业征信中个人对外担保信息的,签章为个人客户签字。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查询个人征信信息时,除第七条第四项以及第五项中处

    24、理人民银行转交异议事项外,均须取得被查询人书面签订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附件3)。53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时,必须先授权后查询,禁止征信信息查询时间早于授权时间,同时授权书应由被查询人分别签订,不得多人合并签订。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因贷后管理需要查询企业或个人征信信息,须由查询单位负责人授权的贷后管理专人进行查询,非经授权的人员不得以贷后管理名义查询客户征信信息。查询单位负责人需与被授权人签订书面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贷后管理查询授权书54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各分行受理对公信贷业务时,如果需要查询借款企业或担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高管和出资人等个人征信信息的,必须由被查询人分别签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不得以企业名义代签。55 谢谢!谢谢!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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