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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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篇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遵照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xx110号)和黄山市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黄商储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屯溪区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任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行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为全国、省、市“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全区粮食行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内容(一)狠抓火灾防控。一是辖区内各粮食经营行业要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
2、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是结合粮食企业实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库区”活动,要将创建“消防安全库区”与“星级粮库”、“清剿火患”、“秋冬粮油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要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对接,推进电气专项火灾专项整治,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筹集资金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基础。五是开展冬季练兵活动,进行消防演练。(二)狠抓排查整治。即日起,要对粮食系统各类仓储、加工等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地毯式”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场所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2)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3、是否保持畅通,场所间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3)场所是否设置消防水源、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避雷设置是否按规范设置;(4)场所内是否存在高压线离仓房太近或在线路下堆放粮垛,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灯具,违规使用除照明以外电器,电气线路脱落、老化现象等问题,是否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作业机械及配电箱周围是否有可燃物;(5)场所内是否超量存储,是否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6)场所是否设立醒目的防火和禁烟标志,施工作业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和灭火措施;(7)场所是否严格按照熏蒸作业单及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确保熏蒸作业安全;(8)单位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
4、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三)狠抓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局域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张贴消防安全挂图,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要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全体职工了解消防常识。三、计划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5日前)。各粮食经营行业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屯溪区粮食局将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
5、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3月底前)。区粮食局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汇总分析、梳理经验,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提升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用火、用电有所增加,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
6、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强化督查检查。区粮食局和收储公司要严格落实领导定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辖区内各粮食行业要结合自身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方案报区粮食局备案,并于20xx年3月20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反应快速、处置科学、保障有力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体系,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及其造成的人身健康危害和社会不良
7、影响,减少粮食损失,合理利用有限的粮食资源。(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江山市境内的粮食收购、储存以及政策性粮油加工、销售等环节发生的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四)事故情形。因粮食经营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数量较大、食用或商用价值降低或丧失,造成食品安全风险或引起不良后果、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视为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1.未严格执行安全储粮管理制度和储藏技术
8、规范,致使库存粮食发生较严重的霉烂变质等坏粮事故,或粮食熏蒸杀虫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储粮化学药剂。2.未严格执行粮食轮换制度,使粮食储存品质严重劣变,导致质量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的情况。3.未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导致供应粮油存在生霉、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4.出现上述质量安全问题的粮食以及封存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对人体健康可能带来危害或已经带来危害的。(五)事故分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级)、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级)、较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级)和一般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分级以外的作为粮食质量安全事件。(
9、六)事故等级核定。事故(含事件,下同)等级由市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依照粮食损失数量、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核定,必要时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衢州市检验检疫局江山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核定。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分级和响应标准详见附件1。(七)事故处置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身健康危害和社会不良影响。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
10、置机制。粮食经营者应当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粮食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准确评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提高应对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事故粮食进行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有限的粮食资源,尽可能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随时做好各种突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落实并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管控能力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
11、练,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提高粮食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机制启动。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市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衢州市检验检疫局江山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依法对事故组织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等级,并按程序相应作出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由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告并提出启动l级响应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宣布启动l级响应。发生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由省粮食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级响应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后宣布启动级响应。发生较大粮食质
12、量安全事故,由本市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衢州市检验检疫局江山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向衢州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级响应建议,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启动级响应。发生一般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由本市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衢州市检验检疫局江山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向本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级响应建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启动级响应。(二)应急处置小组及职责1.应急处置小组。由市粮食局成立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及其办公室。当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启动级、级事故应急
13、响应后,应急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当在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有序地开展相应级别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市粮食局应急小组及职责。应急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储备调控科、法规监督科、资财管理科、粮食收储公司(粮食储备库、军粮供应站)等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服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小组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14、请示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和上报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按照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各项具体工作等。江山市粮食局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表2。三、应急保障(一)事故信息保障。市粮食局设立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举报电话等(4968815)。市粮食局应急小组办公室负责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发布工作。相应级别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市粮食局应急处置小组要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经应急小组同意并及时报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向社会或媒体发布事故信息。(二)人员技术保障。市粮食局应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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