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新编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教育费附加规定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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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 新编 城市 维护 建设 教育费附加 规定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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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税法一、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 1.1.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城建税”)是对)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2.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律规范。第一节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税法税法3.3.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
2、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三税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典型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典型的附加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依附于的附加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依附于“三税三税”而存而存在。同时,它也属于持定目的税,因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同时,它也属于持定目的税,因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款是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的税款是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设。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产生和发展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产生和发展 1979 1979年国家开始在部分大中城市试
3、行从上年工商利年国家开始在部分大中城市试行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取润中提取5%5%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办法,但未能从根本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办法,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上解决问题。税法税法 1981 1981年国务院在批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工商税年国务院在批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中提出:制的设想中提出:“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开征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县以上城市和工矿区市政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县以上城市和工矿区市政建设的专项资金。建设的专项资金。”19851985年年2 2月月8 8日国务院颁布了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
4、税暂行条例,并于并于19851985年年1 1月月1 1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税法税法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1.税款专款专用税款专款专用2.2.属于一种附加税属于一种附加税3.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4.4.征收范围较广征收范围较广四、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作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作用1.1.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2.2.限制了对企业乱摊派限制了对企业乱摊派3.3.调动了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调动了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税法税法五、城建税征税范围五、城建税征
5、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不仅包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不仅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而且包括了广大农村。括城市、县城、建制镇、而且包括了广大农村。也就是说,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也就是说,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地方,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属于其征税税的地方,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属于其征税法的范围。法的范围。税法税法第二节第二节 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城建税纳税人一、城建税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三三税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
6、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户及其他个人。值得注意的是,对外,以及个体户及其他个人。值得注意的是,对外资企业资企业20102010年年1212月月1 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2010年年1212月月1 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三税”,不征收,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法税法二、城建税计税
7、依据二、城建税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三税”税额。纳税人违反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三、三、城建税税率城建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
8、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1)(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7%;(2)(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5%;(3)(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1%。税法税法第三节第三节 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在“三税三税”的基础上计算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其计算公式为:出来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9、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5-15-1)【例例5-15-1】某市区一家企业某市区一家企业20132013年年3 3月份实际缴纳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增值税300 000300 000元,缴纳消费税元,缴纳消费税400 000400 000元,缴纳元,缴纳营业税营业税200 000200 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税额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税额。【答案答案】应纳城建税税额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适用税率适用税率=(300 000+400 000+200 000
10、)=(300 000+400 000+200 000)7%=900 7%=900 0000007%=63 0007%=63 000(元)(元)税法税法第四节第四节 城建税的税收优惠城建税的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其减免规定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其减免规定与“三税三税”的减免息息相关。具体规定如下。的减免息息相关。具体规定如下。(1)(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三税”税额计税额计征,即随征,即随“三税三税”的减免而减免。的减免而减免。(2)(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三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退库
11、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可同时退库。设税也可同时退库。(3)(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维护建设税。(4)(4)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2004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092009年年1212月月31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5)(5)对对“三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附征的城市维护
12、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税,一律不予退(返)还。税法税法第五节第五节 城建税的纳税申报城建税的纳税申报 一、城建税纳税期限一、城建税纳税期限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三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的纳税期限一致。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增值税、。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均分别为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均分别为1 1日、日、3 3日、日、5 5日、日、1010日日、1515日、日、1 1个月或个月或1 1个季度;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个季度;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 5日、日、1010日、日、1515日日、1
13、 1个月或个月或1 1个季度。个季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的具体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纳税的,可以按次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税法税法二、城建税纳税地点二、城建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缴纳纳税人缴纳“三税三税”的地点,就是和纳税人纳税城的地点,就是和纳税人纳税城市维护建设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另市维护建设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另有规定。有规定。(1)(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三税”的单
14、位和个人,同时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2)(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个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个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个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个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由核算
15、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其应纳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其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居于所在地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居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财税地字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财税地字1985519855号)号)税法税法(3)(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财税地字业税时一并缴纳。(财税地字198551
16、9855号)号)(4)(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应随同“三税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税法税法三、城建税纳税申报三、城建税纳税申报 1.1.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三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的纳税期限一致。按缴纳。按缴纳“三税三税”所在地适用的城建税税率就地所在地适用的城建税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2.纳税人应按规定期限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应按规定期限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并如实填写并如实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税法税法第六节第六节 教育费
17、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规定 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一、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1.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我国财政性教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两大来源。育经费的两大来源。教育费附加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教育教育费附加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费附加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教育费附加是专门为加快地方教育事业,扩范。教育费附加是专门为加快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项专用基金。大地方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项专用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是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地方教育
18、附加是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为实施“科教兴省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省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政府基投入,促进省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政府基金。金。税法税法2.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资金征收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教育资金征收规定 根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的意见(国发(国发201122201122号),对教育费附加和号),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规定如下: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规定如下:(1 1)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
19、。国务院决定,从务院决定,从20102010年年1212月月1 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额的3%3%征收。征收。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营业税)3%3%(5-25-2)税法税法 (2 2)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区、市区、市)人民政府应人民政府应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地
20、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财综201098201098号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2%征收。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营业税)2%2%(5-35-3)(3 3)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进一步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从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从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各地日起,
21、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10%的比例,计提教育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税法税法3.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费
22、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营业税)征收比率征收比率 (5-45-4)【例例5-25-2】某市区一家企业某市区一家企业5 5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200 000200 000元,缴纳消费税元,缴纳消费税300 000300 000,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100 100 000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元。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育费附加。税法税法【答案答案】(1 1)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实际缴纳的营业
23、税)征收比率征收比率=(200 000+300 000+100 000)(200 000+300 000+100 000)3%=600 000 3%=600 000 3%=18 0003%=18 000(元)(元)(2 2)应纳地方教育费)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际缴纳的营业税)征收比率征收比率=(200 000+300=(200 000+300 000+100 000)000+100 000)3%=600 000 3%=600 000 2%=12 0002%=12 000(元(元)税法税法4.4.教育
24、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与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与“三税三税”的减免息息的减免息息相关。具体规定如下。相关。具体规定如下。(1)(1)教育附加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教育附加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三税”税额税额计征,即随计征,即随“三税三税”的减免而减免。的减免而减免。(2)(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教育费
25、附加。(3)(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征收教育费附加。税法税法 (4)(4)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自20042004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092009年年1212月月3131日期间,免征日期间,免征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5)(5)对对“三税三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退、即征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三税”附征附征的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的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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