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双学位课件知识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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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 双学位 课件 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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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国际法的定义(二)国际法的定义邵津邵津国际法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或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规则和制度的总体。二、国际法主体二、国际法主体(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三、国际法的特征三、国际法的特征1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2 2、国际法的制
2、定主要是通过国家间的协议、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间的协议 来实现的。来实现的。3 3、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 的关系。的关系。4 4、国际法的强制主要靠自己,无司法机关。、国际法的强制主要靠自己,无司法机关。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 二、国际法渊源的种类二、国际法渊源的种类 (一)国际条约(国际法的基本渊源)(一)国际条约(国际法的基本渊源)(二)国际习惯(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法律原则(三)一般法律原则 (一)国际条约(一)国际条约 1 1、含义:国际法主体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标、含义:国际法主体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标准而确立他
3、们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准而确立他们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2 2、条约的分类、条约的分类 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缔约国的数量)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缔约国的数量)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性质)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性质)政治、经济、法律(内容)政治、经济、法律(内容)区域性和全个球性(地理范围)区域性和全个球性(地理范围)(二)(二)国际习惯国际习惯(a general practice)1、含义: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而产生的具有法、含义: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而产生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是国家间的默示协议。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是国家间的默示协议。2、国际习惯形成的要件:、国际习惯形成的要件:物质要
4、件(客观因素)物质要件(客观因素)心理要件(主观因素)心理要件(主观因素)物质要件:国家作出或者是不作出一个特定行为。物质要件:国家作出或者是不作出一个特定行为。(具备(具备3 3个条件)个条件)1 1)相关的国家实践(广泛且具代表性)相关的国家实践(广泛且具代表性)2 2)具有实质上的一致性(方式上的一致做法)具有实质上的一致性(方式上的一致做法)3 3)时间性(对一项规则的反复适用)时间性(对一项规则的反复适用)心理要件:(法律确信心理要件:(法律确信opinio jurisopinio juris)国家从心理)国家从心理上认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个特定的行上认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个特定的行
5、为,否则就要承担法律后果。为,否则就要承担法律后果。习惯被接受为法律的证明:习惯被接受为法律的证明:国家的外交文件;国家的内部行为;国际组织的国家的外交文件;国家的内部行为;国际组织的实践。实践。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二、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1 1、国际法在国内适用的主要方式、国际法在国内适用的主要方式 1 1)转化)转化(transformation)(transformation):通过采取立法措施:通过采取立法措施 将条约的规定变成国内法。将条约的规定变成国内法。2 2)纳入)纳入(adoption)(adoption):由立法机构颁布命令将条:由立法机构颁布命令将条约纳入到国
6、内法中,直接适用条约的规定。约纳入到国内法中,直接适用条约的规定。如:如:17871787年年美国宪法美国宪法第第6 6条第条第2 2项规定:项规定:在美国的权力下缔结的一切条约,与在美国的权力下缔结的一切条约,与美国宪美国宪法法和根据该宪法制定的法律一样,都是美国最高和根据该宪法制定的法律一样,都是美国最高的法律的法律.2 2、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优先适用问题(地位)、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优先适用问题(地位)1 1)条约优于宪法)条约优于宪法 (荷兰)(荷兰)2 2)条约与本国法律处于同等地位,但低于)条约与本国法律处于同等地位,但低于宪法。(美、英等)宪法。(美、英等)3 3)国内法优先)国内法优
7、先3 3、中国的实践、中国的实践1 1)缔结条约的程序)缔结条约的程序2 2)国际条约在我国国内法上的地位)国际条约在我国国内法上的地位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国际法在本国法中的地位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国际法在本国法中的地位民事法律中规定了国际条约优先适用。民事法律中规定了国际条约优先适用。3 3)适用方式上)适用方式上4 4)预防国内法与条约冲突的方法)预防国内法与条约冲突的方法二、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强行法的关系二、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强行法的关系(二)关系(二)关系1 1、相同点:、相同点:1 1)二者都是被国际社会全体接受或承认。二者都是被国际社会全体接受或承认。2 2)二者的效力在国际法律体系中都高于其
8、他原则、规二者的效力在国际法律体系中都高于其他原则、规则。则。3 3)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际社会最基本的公共秩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际社会最基本的公共秩序和全人类最根本的共同利益。序和全人类最根本的共同利益。2 2、区别:、区别:1 1)基本原则构成国际法的核心,)基本原则构成国际法的核心,适用于国际法的一切领适用于国际法的一切领域;而绝大部分强行法规则只是特定部门或领域的具体规域;而绝大部分强行法规则只是特定部门或领域的具体规则。则。2 2)基本原则具有指导性和概括性,其效力的实现还需要)基本原则具有指导性和概括性,其效力的实现还需要依靠具体的规则;而绝大部分强行法本身就是具体的规则依
9、靠具体的规则;而绝大部分强行法本身就是具体的规则,其效力的实现无需借助其他国际法规则。,其效力的实现无需借助其他国际法规则。(二)国家的要素(二)国家的要素1 1、固定的居民、固定的居民 2 2、确定的领土、确定的领土3 3、政权组织(政府)、政权组织(政府)4 4、主权、主权4 4、有效统治原则(通行的原则)、有效统治原则(通行的原则)一个新政府要获得其他国家的承认,必须在本国领土内一个新政府要获得其他国家的承认,必须在本国领土内建立起对大部分领土和居民的实际控制、有效行使政权并得建立起对大部分领土和居民的实际控制、有效行使政权并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与服从,并能代表国家独立的进行对外交往。到了人
10、民的支持与服从,并能代表国家独立的进行对外交往。国家继承的对象:条约、国家财产、债国家继承的对象:条约、国家财产、债务、国家档案务、国家档案1 1、条约继承、条约继承 条约继承的两个原则:条约继承的两个原则:与国际法主体相关的条约(人身条约)与国际法主体相关的条约(人身条约)-不继承不继承 处分性条约(非人身条约):继承处分性条约(非人身条约):继承 新独立国家:白板规则新独立国家:白板规则(the clean plate rule)(the clean plate rule)2 2、财产继承、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原则:财产继承原则:1 1)转属原则。(与领土有关)转属原则。(与领土有关)2 2
11、)公平原则(与领土无关)公平原则(与领土无关)3 3)实际生存原则)实际生存原则 通过协议确定通过协议确定 3 3、债务的继承、债务的继承 1 1)债务的种类)债务的种类 按债的使用范围:按债的使用范围:国债:以国家名义所借,用于全国的债务。国债:以国家名义所借,用于全国的债务。地方化债务:以国家名义所借,用于国家领土地方化债务:以国家名义所借,用于国家领土 某一部分的债务某一部分的债务 地方债务:地方当局用于当地所借债务。地方债务:地方当局用于当地所借债务。按债的性质:按债的性质:善意之债:有正当用途的合法之债。善意之债:有正当用途的合法之债。恶意之债:与国家和人民利益相违背的用途恶意之债:
12、与国家和人民利益相违背的用途 或违背国际法原则而承担的债务。或违背国际法原则而承担的债务。2 2)国家债务继承的一般规则)国家债务继承的一般规则 恶债不继承恶债不继承 只偿还国债、地方化债务只偿还国债、地方化债务一、国家责任的概念一、国家责任的概念 当一个国家违反了自己所承担的国际义当一个国家违反了自己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时,在国际法上应承担的责任。务时,在国际法上应承担的责任。二、国家责任的构成二、国家责任的构成(一)主观原因(一)主观原因 该行为按国际法可归因于国家该行为按国际法可归因于国家(二)该行为违背了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二)该行为违背了该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国家的不法行为国家的不法
13、行为)四、国家责任的免除四、国家责任的免除(一)同意(一)同意(二)自卫(二)自卫 (三)反措施(三)反措施(四)不可抗力(四)不可抗力(五)危难(五)危难(六)危急情况(六)危急情况国际赔偿责任(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引起的国家责任)国际赔偿责任(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引起的国家责任)特点特点第一,国际法不禁止的行为引起跨国界的损害后果第一,国际法不禁止的行为引起跨国界的损害后果第二,由国家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有关活动引起。第二,由国家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有关活动引起。第三,无过错责任。第三,无过错责任。第四,责任方式为物质赔偿。第四,责任方式为物质赔偿。二、国籍的取得二、国籍的取得 (一)出生取得(一)出
14、生取得(原始国籍)(原始国籍)1 1、血统主义(单系、双系)、血统主义(单系、双系)2 2、出生地主义、出生地主义 3 3、混合制、混合制 (二)入籍取得(二)入籍取得(继有国籍)(继有国籍)1 1、根据法律规定取得国籍、根据法律规定取得国籍 1 1)婚姻)婚姻 2 2)收养)收养 3 3)领土交换)领土交换2 2、申请入籍、申请入籍四、国籍的冲突(见课本)四、国籍的冲突(见课本)(一)概念(一)概念 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具有两个或两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国籍的积极冲突)或者个以上的国籍(国籍的积极冲突)或者不具有任何国籍(国籍的消极冲突)的不具有任何国籍(国籍的消极冲突)
15、的法律状态。法律状态。(二)原因(二)原因(三)影响(三)影响(四)解决(四)解决1 1、外交保护权的概念、外交保护权的概念 一国对其国民在国外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一国对其国民在国外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行为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所实行的保护。国际法行为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所实行的保护。2 2 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1 1)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的侵害)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的侵害2 2)被保护的外国人必须具有保护国的真实国籍)被保护的外国人必须具有保护国的真实国籍3 3)在所在国已经)在所在国已经“用尽当地救济用尽当地救济”二、外国人入境、离境的一般规则二
16、、外国人入境、离境的一般规则(一)外国人的入境(一)外国人的入境1 1、一国有权决定外国人的入境问题、一国有权决定外国人的入境问题2 2、一般情况下,在互惠的基础上,各国一般准许、一般情况下,在互惠的基础上,各国一般准许持有有效护照、经过签证的外国人为合法目的入持有有效护照、经过签证的外国人为合法目的入境和居留。有些国家还通过条约互免签证。境和居留。有些国家还通过条约互免签证。3 3、为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各国通常禁止以下、为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各国通常禁止以下几类人入境:几类人入境: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吸毒者、刑事罪犯、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吸毒者、刑事罪犯、从事不正当职业者从事不
17、正当职业者4 4、我国法律规定的禁止入境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禁止入境的情况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 性肺结核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病等传染病的;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
18、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活动的。三、外国人的待遇三、外国人的待遇(一)国民待遇(一)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National Treatment)1 1、概念:国家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概念:国家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其实质意义有两个方面:其实质意义有两个方面:一是外国人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一是外国人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二是外国人不得要求高于本国人的待遇。二是外国人不得要求高于本国人的待遇。2 2、作用:保证一国内的内、外国人之间的地位平等。、作用:保证一国内的内、外国人之间的地位平等。3 3、特点:、特点:1 1)互惠)互惠 2 2)具有一定的
19、范围)具有一定的范围(二)最惠国待遇(二)最惠国待遇(Most(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Favored-Nation Treatment)1 1、概念: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概念: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国民的待遇。2 2、作用:保证在内国的各外国人的地位平等。、作用:保证在内国的各外国人的地位平等。3 3、特点:、特点:1 1)条约义务)条约义务 2 2)自动享有)自动享有 3 3)运用范围有所规定)运用范围有所规定4 4、例外、例外5 5、
20、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区别、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区别 待遇标准待遇标准目的适用范围限制目的适用范围限制、待遇标准:、待遇标准:最惠国待遇:以第三国为准;最惠国待遇:以第三国为准;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为准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为准、目的:、目的:最惠国待遇:使一国境内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最惠国待遇:使一国境内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国民待遇:国民待遇:使一国境内的内、外国人处于同使一国境内的内、外国人处于同等法律地位。等法律地位。、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最惠国待遇:经济贸易方面最惠国待遇:经济贸易方面国民待遇: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国民待遇: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限制:、限制: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给予
21、邻国的优惠,关税同盟、自给予邻国的优惠,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共同体等。由贸易区、共同体等。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四)差别待遇(四)差别待遇(Differential Treatment)(Differential Treatment)1 1、概念:有两方面的含义。、概念: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给予本国人与外国人的待遇有差别一是给予本国人与外国人的待遇有差别 二是对不同国籍的外国公民或法人给予二是对不同国籍的外国公民或法人给予 不同的待遇。不同的待遇。2 2、作用:在内国的特定国家的人处于较内国、作用:在内国的特定国家的人处于较内国 人或较其他外国人低的民事地位。人或较其他外国人
22、低的民事地位。(三)引渡的依据、对象(三)引渡的依据、对象对象对象 被他国指控为犯罪的人,这种人可以是请被他国指控为犯罪的人,这种人可以是请求国的国民、被请求国的国民,或第三国的求国的国民、被请求国的国民,或第三国的国民。国民。、引渡的条件、程序、和效果、引渡的条件、程序、和效果1 1)条件)条件(1 1)符合相同原则。)符合相同原则。(principle of identity)(principle of identity)(2 2)对所控罪行的惩罚达到一定的严厉程度。)对所控罪行的惩罚达到一定的严厉程度。2 2)程序程序(1 1)提出引渡请求)提出引渡请求 (2 2)被请求国的审查)被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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