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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煤矿矿井通风隐患排查清单参考模板范本.xls

  • 上传人(卖家):林田
  • 文档编号:4051749
  • 上传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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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煤矿 矿井 通风 隐患 排查 清单 参考 模板 范本
    资源描述:

    1、煤矿井下通风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日常管理成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储存、运输、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专人收发,“账、物、卡”对口一致。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现场管理场所环境矿井环境井下气候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的浓度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煤矿安全规程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要求。煤矿安全规程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分别不得超过

    2、26和30,当分别超过30和34时,必须停止作业。煤矿安全规程栅栏密闭设置密闭墙1、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密闭墙按规定构建。3、废弃的盲巷及要时封闭,防止人员误入。4、密闭墙外设置好栅栏,悬挂禁止入内警标牌。5、密闭墙前无积水、淤泥、杂物,无瓦斯积聚,按期进行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爆炸作业场所爆破参照火工品管理中“井下爆破”部分中内容煤矿安全规程1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设备器材配备1、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4

    3、、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煤矿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现场管理火工品管理爆炸材料储存1、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3、爆炸材料库的布置、最大贮存量、炸药和电雷管的贮存,照明设备符合规定;4、建立爆炸材料各项管理制度;5、电雷管发放前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6、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材料运输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信号联系,专罐专用等规定;2、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专车

    4、、专人押送等规定;3、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4、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5、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煤矿安全规程现场管理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2现场管理危险化学品现场管理火工品管理井下爆破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2、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依照说明书进行

    5、爆破作业。3、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4、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5、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6、应采用毫秒爆破。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8、炮眼封泥应符合规定。9、做好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0、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11、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煤矿安全规程其他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矿井风量1、每人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min。2、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

    6、风流中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符合有关规定。3、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4、每年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5、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6、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按期检验、数量充足。煤矿安全规程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3矿井通风系统1、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有审批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2、巷道贯通必须提前制定措施,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3、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

    7、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4、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在无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中,未构成通风系统前,经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5、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

    8、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6、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采用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7、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8、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9、空区必须按规定及时封闭。10、通风设施必须可靠。突出煤层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11、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133号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矿井通风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

    9、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4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矿井主扇1、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符合规定。2、安装2套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3、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修1次。4、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批准。5、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机性能测定工作。6、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7、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

    10、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7、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矿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8、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8、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133号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5局部通风1、掘进巷道采用全风压通风或

    11、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3、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4、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5、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

    12、,当电源恢复时,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6、按规定实行风电闭锁。7、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风机自动切换试验。8、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9、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由指定人员开启煤矿安全规程硐室通风1、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2、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

    13、,不得超过0.5%。3、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煤矿安全规程瓦斯防治瓦斯鉴定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煤矿安全规程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矿井通风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6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瓦斯防治基本要求1、矿井总回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

    14、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专用排瓦斯巷符合规定。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6、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按规定打探煤钻。7、开采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时,必须采取打前探钻孔或抽排钻孔、加大喷出

    15、危险区域的风量、将喷出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巷或抽放瓦斯管路等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放1、按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抽放瓦斯设施应符合有关要求2、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3、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4、利用瓦斯时,装设有防回火、防回风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瓦斯的利用、输送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煤矿安全规程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

    16、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7瓦斯检查1、相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2、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3、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4、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

    17、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5、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变化情况。6、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7、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控监控系统1、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

    18、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2、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持安全型信号。3、具有故障闭锁功能。4、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具有防雷电保护;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煤矿安全规程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8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维护1、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

    19、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2、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按规定调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4、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5、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6、甲烷校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煤矿安全规程传感器设置1、必须按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2、甲烷传感器报

    20、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要求。2、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3、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4、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133号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

    21、具体描述参考依据9防灭火基本要求1、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2、按规定设置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等。3、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按规定设置支管和阀门,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4、进风井口按规定装设防火铁门。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取暖符合规定。6、井筒、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等地点,支护材料符合要求7、点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8、按规定使用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9、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配足数量。10、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

    22、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火灾防治1、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2、按规定设置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2、在作业规程中确定采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3、按规定留有煤柱。4、按规定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浆、注凝胶、注惰性气体、均压等措施。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时,不得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满.6、按规定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

    23、久性封闭。7、按规定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的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和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8、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厚煤层时,必须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设计。9、按规定封闭火区灭火,并有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10、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煤矿安全规程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10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防灭火火区管理1、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

    24、经发火区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须永久保存。2、按规定管理永久性防火墙,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3、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4、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煤矿安全规程粉尘防治煤尘爆炸性鉴定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防尘供水系统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

    25、、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煤矿安全规程防尘措施1、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2、工作面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3、掘进机、采煤机采煤机按规定安装内、外喷雾装置。4、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26、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或除尘器。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6、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7、采取湿式钻孔。煤矿安全规程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11隔爆措施1、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按规定设置水棚或岩粉棚。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应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2、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突出防治基本要求1、突出矿井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开采突出煤层时,

    27、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2、应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治突出措施。3、按规定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4、突出矿井中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岩或非突出煤层中;应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5、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防止误穿煤层。6、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工作面作业。7、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放顶煤采煤法、水力

    28、采煤法、非正规采煤法采煤,严禁使用风镐作业。8、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进行爆破。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突出防治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1、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措施效果检验。2、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作业。3、保护层的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m、上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80m时,必须对保护层的保护措施效果进行检。4、预抽煤层瓦斯后,必须对预抽瓦斯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5、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煤矿安

    29、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133号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12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2、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开采保护层后,在被保护层中受到保护的区域可按无突出危险区进行采掘作业;在未受到保护的区域,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3、被保护范围的划定方法及有关参数,应根据对矿井实际考察的结果确定。4、开采突出厚煤层时,应依据对上分层或上区段卸压范围的考察结果确定其保护范围。5、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6、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

    30、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133号局部防治突出措施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2、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按规定打前探钻孔。第一次揭穿(开)各煤层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3、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根据煤层实际情况选用防治突出措施。4、在煤巷掘进工作面第一次执行局部防治突出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取小直径浅孔排放等防治突出措施,只有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循环。5、在急倾斜突出煤层中采用双上山掘进时,2个上山之间应开联络巷,

    31、联络巷间距不得大于10m,上山与联络巷兴只准1个工作面作业。6、急倾斜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应采用阻燃抗静电的硬质风筒通风。7、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应采用深度不大于1.0m的炮眼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8、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133号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突出防治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13安全防护措施1、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携带隔离式自救器。2、采取震动爆破措施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3、在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4、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爆破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门措施。5、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2005133号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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