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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第11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013564
  • 上传时间:2022-11-03
  • 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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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11 建设 工程 安全生产 管理 法规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第11章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违章冒险作业,出事将被判刑v 2000 2000 年年1111月月3030日,秀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丁某重大事故一案向日,秀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丁某重大事故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在任法人代表的法院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在任法人代表的的情况下,超越经营范围,擅自承接了属于建筑工程的情况下,超越经营范围,擅自承接了属于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分项工程的,无视建筑,无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指派既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指派既的公司合同工杨某、沈某两人对房管幼儿园的公司合同工杨某、沈某两人对房管

    2、幼儿园的北侧外墙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杨某在的北侧外墙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杨某在的过程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身体失去控制,头部直接撞击在北侧外墙墙面上,因伤中因操作不当致身体失去控制,头部直接撞击在北侧外墙墙面上,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丁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丁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死者家属作了适当的经济赔偿。死者家属作了适当的经济赔偿。v案例分析v所谓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包括从事生产的工人、科学技术人员和直接指挥生产的领导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

    3、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对于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主管负责人,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从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为人必须具有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3)必须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巨大或者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等。(4)重大事故必须发生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并同有关职工及从业人员的生产、

    4、作业有不可分离的联系。(5)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重大事故后果主观上是出于过失,而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则往往是明知故犯。根据刑法134条规定,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违章冒险作业,出事将被判刑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v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纵向、横向和施工现场三个方面的管理。纵向方面的管理主要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横向方面的管理主要是指建筑生产有关各方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等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指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5、的关键和集中体现。发展历程发展历程v 1980年国家建工总局颁发年国家建工总局颁发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v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2年年8月颁发月颁发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全生产的暂行规定;v 1983年年5月颁发月颁发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v 1989年年9月,建设部颁布月,建设部颁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v 1991年年7月,建设部颁发月,建设部颁发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v

    6、1993年国务院颁发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v 全国人大于全国人大于 1997年年11月月1日和日和2002年年6月月29日分别颁布了日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建筑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两部法律;两部法律;v 国务院于国务院于2003年年11月月24日又专门发布了日又专门发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v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v 原则 1.管生

    7、产必须管安全是指安全寓于生产之中,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2.谁主管谁负责是指主管建筑生产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建筑生产的安全负责。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v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v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实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实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国务院铁

    8、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模式责分工分别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模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各专业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府交通、水利等各专业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v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9、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节第四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v 一、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v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v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v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v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外伤害保险制度v 六、建设工程安全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建设工程安全伤亡事故报告制度v 七、建设工程安全

    10、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工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v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v 二、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二、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任和义务v 三、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三、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v 四、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四、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第六节第六节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v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v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管理v 三、施工现场生活区和作业区的管理v 四、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v 五、施

    11、工现场的环境保护v 六、建筑装修和房屋拆除的安全管理第七节第七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v 安全事故都是严重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 首先,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实行总承包的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接到报告的部门应按规定如实上报。在发生安全事故的现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然后,在调查清楚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作出明确的界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v(一)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12、2.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程序应当简单,步骤要明确,省去一切不必要的繁琐程序,保证在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3.统一指挥,责任明确。v(二)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责任的落实 1.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2.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落实应急预案责任的划分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v(一)(一)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的等级v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

    13、经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济损失的事故;v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人以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济损失的事故;v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人以上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济损失的事故;v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

    14、伤,人以下重伤,或者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v(二)(二)生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制度v 1.事故报告的时间及程序事故报告的时间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v 2.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报告的内容 报告事故

    15、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三)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措施(三)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措施v(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6、,减少人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员伤亡和财产损失。v(2)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v(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

    17、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v(4)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v(5)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v6)安全生产

    18、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三、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三、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v(一)事故调查的职权范围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v(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

    19、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v(三)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v(四)事故调查的实施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v(五)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四、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四、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20、的处理v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v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v 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v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v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节第八节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v 一、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一、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v(一)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一)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

    21、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设工程停止施工。v(二)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二)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v(三)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

    22、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偿责任:1.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持合安全生产法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持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v 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勘察、设计单

    23、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改正,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进行勘察、设计的;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

    24、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故的措施建议的。三、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三、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v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

    25、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26、标准实施监理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四、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四、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v(一)施工单位未履行法定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一)施工单位未履行法定安全义务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义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施工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义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员,依照

    27、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3.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

    28、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4.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5.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6.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备、材料的。v(二)施工单位挪用有关安全费用的法律责任(二

    29、)施工单位挪用有关安全费用的法律责任 根据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施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违反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二第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十二条的规定,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以上50%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v(三)施工单位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三)施工单位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的法律责任等的法

    30、律责任v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1.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

    31、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3.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4.施工现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施工现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5.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v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4项、第项、第5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32、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v(四)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四)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v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l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3、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2.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3.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4

    3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v(五)施工单位负责人、作业人等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及(五)施工单位负责人、作业人等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法律责任v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35、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v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v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上述违法行为,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上述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

    36、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v(六)施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六)施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v 根据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施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级,

    37、直至吊销资质证书。v(七)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七)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v 违反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v(八)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八)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v 违

    38、反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七)的规定处罚。,依照(七)的规定处罚。v(九)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九)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v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万元

    39、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七)的规定处罚。;接受转让的,依照(七)的规定处罚。v(十)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十)冒用或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律责任v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许可证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

    40、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的违法五、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行为及其法律责任v 根据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为建设第五十九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违反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违反安全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按照安全施工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l倍以上倍以上3倍倍以下的罚款;造

    41、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v 根据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出租单位违第六十条,出租单位违反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未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七、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

    42、板等自升式七、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v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编制拆装方案、制

    43、定安全施工措施的;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2.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3.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县虚假证明的;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县虚假证明的;4.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续的。八、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八、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v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员,违反规定

    4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2)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3)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v2.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

    45、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的;(3)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不依法处理的;(4)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

    46、报后,不及时处理的;(5)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案例案例】未按规范进行施工,导致混凝土圈梁坍塌,未按规范进行施工,导致混凝土圈梁坍塌,井架整体倾倒井架整体倾倒,教训深刻。,教训深刻。v 阅读教材案例,讨论下列问题:阅读教材案例,讨论下列问题:v(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间接原因是什么?什么?v(2)案例)案例8-1中的错误做法主要在哪里?正确中的错误做法主要在哪里?正确的施工方法应该是什么?的施工方法应该是什么?v(3)案例)案例8-2中的错误做法主要在哪里?正确中的错误做法主要在哪里?正确的施工方法应该是什么?的施工方法应该是什么?v(4)总结两个案例的经验教训。)总结两个案例的经验教训。Add your company slo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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