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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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年月日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年年月日月日起施行起施行 目目 录录 o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o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o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o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o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o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o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o第二条 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规定。o第四条 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o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
3、生产工作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面负责。o第六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义务。o第八条 国务院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职责o第十条 生产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准。o第十三条 国家实
4、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o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产经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营活动。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o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5、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6、故。(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o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o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力。o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7、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不得上岗作业。o第二十二条 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
8、产教育和培训。生产教育和培训。o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上岗作业。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有关部门确定。o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设施,必须与
9、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算。o第二十五条 矿山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o第二十八条 生生产经营单位应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的安全警示标志。志。o第二十九条 安全安全设备的设计、
10、制造、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行业标准。o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11、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检验结果负责。o第三十一条 国家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工艺、设备。o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取的应急措
12、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o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
13、标志明显、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者员工宿舍的出口。o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落实。o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
14、告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急措施。o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佩戴、使用。o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
15、现的安全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录在案。o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16、与协调。调。o第四十一条 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单位或者个人。o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处理期间擅离职守。o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生生产经营单位必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纳保
17、险费。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权利o一、第四十四条 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险的事项。o二、第四十五条 生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单位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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