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13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安全生产法考前辅导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008802
  • 上传时间:2022-11-03
  • 格式:PPT
  • 页数:113
  • 大小:353.42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安全生产法考前辅导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考前 辅导 课件
    资源描述:

    1、10/28/20221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二四年六月二四年六月10/28/2022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第一章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要求 掌握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范畴及基础知识10/28/2022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一)立法的意义(一)立法的意义 1.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的需要;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

    2、的需要;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3.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4.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5.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10/28/2022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二)执法基本原则(二)执法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原则;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联合执法原则;联合执法原则;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10/28/20225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及范畴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及范畴(一)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一)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1 宪法宪法 2 安全生产方面法律安全生产方面法律v 基础法基础法/基本法:安全生产法基本法:安全生产法v 专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专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v 相关法:劳动法、建筑法相关法:劳动法、建筑法 3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10/28/

    4、2022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 4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5 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6 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v 设计规范;设计规范;v 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v 生产工艺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安全卫生;v 防护用品。防护用品。7 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ILO共通过共通过185个国际公约,个国际公约,OSH占占70%;我国政府已批准公约;我国政府已批准公约23个,其中个,其中4个与个与OSH有关。有关。10/28/20227中国职业

    5、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1 综合类综合类 2 矿山类矿山类 3 危险物品危险物品 4 建筑业建筑业 5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 6 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 7 其他其他 8 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10/28/20228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生产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

    6、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的责任;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等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等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中介组织机构的资质条件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中介组织机构的资质条件 和责任。和责任。10/28/20229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主要内

    7、容(考试内容)(考试内容)10/28/202210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与定位安全生产法第一章 总则 115条(国家政策)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367 条(国家职责)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976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 7795条(违法及其罚则)第七章 附则 96,97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452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1642条(企业责任)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10/28/202211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共共7章,章,9

    8、7条条10/28/20221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第一节第一节 总则总则 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主体。主体。10/28/20221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立法目的:(第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适用范

    9、围:(第二条、第九十七条)空间效力:空间效力:20022002年年111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10/28/20221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

    10、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第三条)(第三条)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10/28/202215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主体行业标准的主体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标准或者行业标准。10/28/20221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基本法律制度q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

    11、全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q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q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q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q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q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q 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10/28/202217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第二节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12、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作应负的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及人员的能力要求;提供及人员的能力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10/28/202218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具备的

    13、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第四条)必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10/28/202219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市场准入市场准入 本法第本法第1616条、第条、第9393条对作了明确的规定。条对作了明确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14、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0/28/202220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

    15、证照。其有关证照。10/28/202221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10/28/20222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q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q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

    16、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q 重大事故发生时,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重大事故发生时,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第四十二条)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第四十二条)10/28/20222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

    17、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第八十条)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第八十条)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八十一条)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八十一条)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第九十一条)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第九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第九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第

    18、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法时应负的法律责任:10/28/20222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明确提出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的条款第八十条:第八十条: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尚不够刑事处

    19、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20、元以下的罚款。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人。10/28/202225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擅离职守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擅离职守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1、。明确提出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的条款10/28/20222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三、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及人员的能力要求务的提供及人员的能力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前款规定以外的

    2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

    23、仍由本单位负责。10/28/202227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责任:10/28/202228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两类)主要负责人和

    2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两类)第第2020条: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可恨不得收费。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可恨不得收费。10/28/20222

    25、9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法律责任: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

    26、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10/28/202230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四、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四、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要求本法第本法第4141条、第条、第8686条对承包、出租、租赁活动的安全管

    27、理问题作了条对承包、出租、租赁活动的安全管理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

    28、承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0/28/202231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9、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

    30、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法律责任:10/28/20223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五、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五、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本法第本法第4242条、第条、第9191条对事故救援问题作了明确的条对事故救援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31、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10/28/20223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2、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0/28/20223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10/28/202235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1)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投入本法第本法第1818条、第条、第3939条、第条、第8080条对安全生产投入作了明确的规定。条对安全生产投入作了明确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

    33、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10/28/20223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国发(国发(19791979)100100号文: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根据实号文: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根据实际情况提取际情况提取10-20%10-20%。从企业

    34、开展综合利用项目所产生的产品实现利润中开支。按(从企业开展综合利用项目所产生的产品实现利润中开支。按(7979)财企字财企字707707号、(号、(7979)国环字)国环字4747号文的规定执行号文的规定执行矿业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矿业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费用。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保健、防暑降温等10/28/202237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法律责任:根据第八十条规定:根据第八

    35、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款。10/28/202238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

    36、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2)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本法第本法第2020条、第条、第2121条、第条、第2222条、第条、第2323条、第条、第3636条、第条、第8282条对安全生条对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作了明确的规定。产培训与考核作了明确的规定。第第2020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两类)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两类)第第2121条:从业人员条:从业人员第第2222条:四新培训条:四新培训第第2323条:特种作业人员条:特种作业人员第第3636条:督促和告知条:督促和告知10/28/202239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

    37、导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10/28/202240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一)电工作业

    38、。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

    39、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十五)矿山救护作业;(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10/28/

    40、202241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3)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本法第本法第2424条、第条、第2525条、第条、第2626条、第条、第2727条、第条、第8383条对建设项目的安条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全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第第2424条:建设项目的条:建设项目的“三同时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算。第第2525条: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评价条: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评价第第2626条:建设项目设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条:建设项目设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第第2727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竣

    41、工验收过程中的责任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责任10/28/202242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一)

    42、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法律责任:10/28/202243中

    43、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4)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本法第本法第2828条、第条、第8383条对安全警示标志作了明确的规定。条对安全警示标志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0/28/20224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法律责任: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44、安全警示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10/28/202245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5)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管理)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管理本法第本法第2929条、第条、第3030条、第条、第3131条、第条、第8383条对安全设备、特种设备、条对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危

    45、及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管理安全设备的管理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10/28/202246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根据第八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

    46、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一)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二)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二)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三)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三)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四)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

    47、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四)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法律责任:10/28/202247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6)危险物品的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本法第本法第3232条、第条、第8484条、第条、第8585条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作了明确条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

    48、十二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

    49、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10/28/202248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辅导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

    50、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法考前辅导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008802.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