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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方案.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001967
  • 上传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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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生产 企业 出口 退税 政策 解读 操作实务 方案
    资源描述:

    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最新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最新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 主讲:深圳新睿会计师事务所主讲:深圳新睿会计师事务所 康晓东康晓东 翟光朋翟光朋主讲人:康晓东先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计师,从事外资企业财务会计、税务、关务顾问十余年,涉及行业包括电子、化工、机械、服装、印刷、环保、食品、医药等。理论功底扎实,对企业的财务会计、税务、海关、外汇、投资、并购、注销清算、来料加工转型、审计等操作实务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具有丰富的经验。课课 程程 提提 纲纲 一、出口退税相关知识一、出口退税相关知识 二、免抵退税的含义及出口退税资格认定二、免抵退税的含义及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三、最新出口退税

    2、政策核心内容解读三、最新出口退税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四、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案例分析)四、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案例分析)五、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规定五、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规定 六、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讲解六、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讲解一、出口退税相关知识一、出口退税相关知识(一)对外贸易(一)对外贸易1 1、对外贸易、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2 2、一般贸易、一般贸易:就是正常的国际买卖,是海关的基本监管类型。如果是进口一般贸易,收货人完全购买成品,需要按

    3、照“一般征税”的方式缴税(除非有免表),申报金额即为需要付款的金额。如果是出口一般贸易,卖方可以享受国家退税。3 3、加工贸易、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4 4、来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贸易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免费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5 5、进料加工贸易:、进料加工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6 6、进料加工

    4、与来料加工的区别:、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进料加工经营企业付汇购买进口料件,来料加工则是由外商免费提供进口料件,不占用我方外汇;进料加工经营企业拥有料件和产品的所有权,自定生产、自定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而来料加工经营企业不拥有料件和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加工费,不参与利润分配,不承担经济风险。7 7、转厂(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转厂(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加工企业A将保税料件(即加工贸易企业的料件或成品)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或本直属海关内的加工贸易企业B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在正常的海关定义下,转厂为深加工结转,即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结转。8 8、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政策、我国对

    5、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政策(1)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政策,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宽松的贸易政策,除极少数敏感商品外,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即原则上不实行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3)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进口商品外,对外商免费提供的加工贸易用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并免予办理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许可证、登记或进口证明等手续。(二)电子口岸(二)电子口岸 中国电子口岸:中国电子口岸:是国家进出口统一信息平台,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将分别掌管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的口岸公共数据中心,为各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跨部门

    6、、跨行业的行政执法数据联网核查,并为企业提供与行政管理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联网办理进出口业务的门户网站。目前,中国电子口岸已经与海关、商检、国税、外管等执法部门联网,提供了海关报关、加工贸易、外汇核销、出口退税等业务功能。(三)贸易收汇结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三)贸易收汇结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1 1、收汇、收汇:一般是指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等而产生的应收货款,从境外汇入的外币到境内指定收汇银行的外币帐户上的过程。2 2、结汇、结汇:一般是指有收汇的企业在收到从境外汇入到银行外币帐户后,将此帐户上的外币兑换成本国货币的过程.企业用户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监测系统3 3、

    7、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1)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2)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3)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4)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5)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4 4、总量核查指标

    8、:、总量核查指标:总量差额是指企业最近12个月内被外汇局纳入核查的贸易收支累计差额与货物进出口累计差额之间的偏差。(不超过50万美元)(四)关务基础知识(四)关务基础知识 关务:关务:是一个涉及通关、物流、外汇、成本、税收,以及内部作业单证、作业程序、核算方式等一系列专业问题和政策法规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关系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内部控制系统,更关系到企业的运营成本、竞争能力,甚至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二、免抵退税的含义及出口退税资格认定二、免抵退税的含义及出口退税资格认定(一)免抵退税的含义(一)免抵退税的含义 实行“免、抵、退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

    9、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劳务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退”税,即未抵减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二)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

    10、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2、出口企业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 3、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特别提醒:若退税特别提醒:若退税计算方式发生变更,则需现结清前一计算方式下的退税申计算方式发生变更,则需现

    11、结清前一计算方式下的退税申报才能变更。报才能变更。4、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出口企业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三、最新出口退税政策核心内容解读三、最新出口退税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影响(一)政策出台背景及影响1、梳理相关政策,解决原有政策存在的文件繁琐甚至 不合理等问题;2、简化退税手续,提高工作效率;3、适应新的税收政策的需要;4、为出口退税促进外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最新退税

    12、政策涉及的主要文件(二)最新退税政策涉及的主要文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239201239号号)实体性政策规定实体性政策规定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22012年第年第2424号号)具体管具体管理办法理办法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1212号号)2424号文的细化、完善:废止了收汇核销内容;明确了号文的细化、完善:废止了收汇核销内容;明确了“实耗法实耗法”内容内容4、深圳市生产企业进

    13、料加工实耗法实施办法深圳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深圳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实耗法实耗法”具体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三)最新出口退税政策核心内容解读(三)最新出口退税政策核心内容解读1 1、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零税率应、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零税率应税劳务税劳务 以下出口货物除适用财税【2012】39号文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以及视同自产货物。(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

    14、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4)试点地区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 具体指: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2 2、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财税201239号文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1)出口企业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增值

    15、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2)出口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具体是指: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

    16、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 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 照财税【2012】39号文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3 3、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下列出口货物劳务,按规定征收增值税:(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5)出口

    17、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出口货物在海关验

    18、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4 4、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

    19、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2)退税率的特殊规定: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5 5、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

    20、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3)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4)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21、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6 6、增值税、增值税“免、抵、退免、抵、退”税的计算税的计算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红色标示的系统自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 和抵扣税额-其他进项转出)-上期留抵-日常申报已缴税款.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应纳税额为负数则表示有期末留抵。

    22、(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4)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

    23、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采用采用“实实耗法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单证齐全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证齐全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其计算公式为: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100%.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实

    24、行电子账册(EDI)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新启用电子账册的,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5)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

    25、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7 7、进项税额的处理、进项税额的处理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8 8、适用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应纳增值税的计算、适用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 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均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

    26、。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未分别核算的,其相应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9 9、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政策的其他规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政策的其他规定(1)认定和申报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办理退(免)税认定。经过认定的出口企业及其他单位,应在规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委托方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2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停止其退(免)税资格。(2)若干征、退(免)税规定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退(免)税认定之前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退(免)税认定后,可按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税政策的,如果未按规定申报免税,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新规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若发生未经海关批准将海关保税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发生增值税不应退税或免税但已实际退税或免税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不包括财税【2012】39号文附件7所列货

    28、物),如果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财税【2012】39号文附件9所列原料的,应执行该原料的增值税政策,上述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为附件9所列该原料海关税则号在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中对应的退税率。1010、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关(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关 规定自规定自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执行,其他规定均自日执行,其他规定均自20122012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日起 实施。实施。1111、违章处罚、违章处罚(1)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

    29、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2)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3)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4)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进料加工登记、申报、核销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再

    30、办理相关手续。(5)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6)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下列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

    31、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四、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案例分析)四、出口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案例分析)案例:某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甲产品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备案的计划分配率为50%。已知2013年7月份甲产

    32、品一般贸易出口收入2,966,640.00元(USD480,000.00 6.1805),进料对口出口收入8,961,725.00元(USD1,450,000.00 6.1805),间接出口(转厂出口)收入2,904,835.00元(USD470,000.00 6.1805),国内销售收入300,000.00元,合计收入15,133,200.00元。当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9,300,000.00元、水电费取得进项税额170,000.00元,进项税额合计1,100,000.00元,当月免税进口料件4,944,400.00元(USD800,000.00 6.1805)(实耗法下计算两个税额

    33、的抵减额依据计划分配率计算,不依据当月免税进口料件计算)。另知,甲产品征税率17%、退税率15%,6月份该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显示留抵税额100,000.00元。假设7月份直接出口收入单证全部收齐11,928,365.00 元(一般贸易和进料对口出口合计),要求计算出口退税金额并列出会计核算分录。(一)计算(一)计算A A、按实耗法计算、按实耗法计算 (加粗标示的系统自动计算)(加粗标示的系统自动计算)1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他进项转出)-上期留抵-日常申报已缴税款=51,00

    34、0.00-(1,100,000.00-148,950.05148,950.05207,883.09-17,000.00)-100,000.00-0=-775,166.86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进料加工全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1-计划分配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一般贸易全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USD1,450,000.00 6.1805(1-50%)(17%-15%)+USD480,000.00 6.1805(17%-15%)=148,950.05148,950.05元 .因转厂转出的进项税额=转厂收入/总收入

    35、(当期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转出的进项税=2,904,835.00/15,133,200.00(1,100,000.00-17,000.00)=207883.09元 .应纳税额为负数则表示有期末留抵。2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进料加工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1-计划分配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一般贸易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USD1,450,000.00 6.1805(1-50%)15%+USD480,000.00 6.1805 15%=931,710.37931,710.37元 3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

    36、税额的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775,166.86775,166.86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931,710.37-775,166.86=156,543.51156,543.51元 4 4、以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附加税、以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附加税(即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合计1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当期免抵税额12%=156,543.51 12%=18,785.22元 B B、按原购进法计算按原购进法计算(加粗标示的系统自动计算加粗标示的系统自动计算)1 1、当期应纳

    37、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他进项转出)-上期留抵-日常申报已缴税款=51,000.00-(1,100,000.00-139,679.30139,679.30207,883.09-17,000.00)-100,000.00-0=-784,437.13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进料加工全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一般贸易全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USD

    38、1,450,000.00 6.1805(17%-15%)USD800,000.00 6.1805(17%-15%)+USD480,000.00 6.1805(17%-15%)=139,679.30元 .因转厂转出的进项税额=转厂收入/总收入(当期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转出的进项税)=2,904,835.00/15,133,200.00(1,100,000.00-17,000.00)=207,883.09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到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USD800,000.00 6.1805(17%-1

    39、5%)=98,888.00元 .应纳税额为负数则表示有期末留抵。2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进料加工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一般贸易单证齐全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USD1,250,000.00 6.180550%15%+USD480,000.00 6.1805 15%=862,179.75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到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USD800,000.00 6.1805 15%=741,66

    40、0.00741,660.00元 3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784,437.13784,437.13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862,179.75-784,437.13=77,742.62元 4 4、以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附加税、以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附加税(即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合计1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当期免抵税额12%=77,742.62 12%=9,329.11元5 5、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表、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表2013年07月增值

    41、税应纳税额计算表计划分配率50.00%项目金额一般贸易出口收入2,966,640.00 进料对口出口收入8,961,725.00 转厂出口收入2,904,835.00 内销收入300,000.00 不包括税金总收入15,133,200.00 转厂占总收入比例19.20%项目税金备注(1)本期进项税额1,100,000.007月所属期论证的金额(2)本期进项税额转出转厂207,883.09不得免征抵扣税额148,950.05税率差计算宿舍水、电费17,000.00非应税项目小计:373,833.14(3)上期留抵100,000.006月(4)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826,166.86(1)-(2)+

    42、(3)(5)本期销项税额(10项)51,000.007月所属期的第10项税金金额(6)本期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775,166.866 6、两种方法计算结果比较分析、两种方法计算结果比较分析对应序号项目 购进法 实耗法(50%)差异(实-购)分析说明计算抵减免税料件金额4,944,400.00 4,480,862.50(463,537.50)实耗法按备案计划分配率计算当期抵减额;购进法按当期实际免税进口料件金额计算抵减额,但两种方法核销调整后最终抵减结果一致。差异属于时间性差异。(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98,888.00 89,617.25(9,270.75)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3、139,679.30 148,950.05 9,270.75 当期应纳税额(784,437.13)(775,166.86)9,270.27(2)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741,660.00 672,129.38(69,530.63)当期免抵退税额862,179.75 931,710.37 69,530.62(3)当期应退税额784,437.13 775,166.86(9,270.27)当期免抵税额77,742.62 156,543.51 78,800.89(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当期免抵税额9,329.11 18,785.22 9,456.11 (二)账务处理(二)账务处理 1、相关会计科目的设

    44、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借方应设置5个三级专栏: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方应设置4个三级专栏: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为核算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而应该退还的增值税,企业须在“应收补贴款”科目下设立“出口退税”明细科目。2、会计科目的核算 (1)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二十五栏中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及增值税日常纳税申报表附二中进项税额转出项的14、15、18栏的转出税额作分录:356,833.14 17,000.00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三十六栏中的“应退税额”根据汇总表第三十七栏中

    45、的“免抵税额”根据汇总表第三十七栏中的“免抵税额”计提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2%,合计12%作分录:(三)影响出口退税的主要因素及对策(三)影响出口退税的主要因素及对策 1、直接出口金额 2、退税率 3、进项税额 4、转厂销售金额 五、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规定五、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规定(一)、(一)、“免、抵、退免、抵、退”税申报管理规定税申报管理规定1 1、申报程序和期限(新规定)、申报程序和期限(新规定)企业当月出口(在财务上做销售后)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

    46、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是指超过次年是指超过次年4 4月月30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2 2、单证资料管理、单证资料管理(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

    47、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2)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管理出口报关单是办理免抵退税的重要凭证之一,生产企业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所提供的出口报关单必须是“退税专用联”,且必须盖有防伪印油的海关的“验讫章”。以报关单右上角的“出口日期出口日期”之日起次月起至下一年度之日起次月起至下一年度4 4月月3030日前的增值税申报期内日前的增值税申报期内必须将原件送交税

    48、务机关,否则将不能按免抵退税申报,转按免税申报或内销征税。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报关单确认操作(即网上交单即网上交单)。及时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应及时向中国电子口岸或主管税务机关反映。否则税务机关无法接收报关单信息,影响退税。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申报退(免)税时可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复印件。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

    49、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3)出口发票的管理 出口发票必须按实际离岸价(FOBFOB价格)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时限确认收入。实际工作中,为尽量保证价格的一致性,要求企业尽量以实际离岸价向海关办理备案。严禁企业以海关备案价(和实际离岸价FOB一致的除外)和按取得关单的时间开具发票、确认收入!(4)其他资料的管理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1.出口货物装货单;2出口货

    50、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3 3、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说明、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说明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时,若报送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的离岸价与相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岸价不一致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填报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及电子数据。4 4、出口货物商品代码调整、出口货物商品代码调整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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