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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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汇编 1.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2.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进行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审核、归类、制单、复核、记账、编制报表及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的归集、保管工作。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
2、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教学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产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8.参与审查和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对财
3、务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负管理责任。9. 严格按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核、使用本单位的银行存款和现金,办理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10.原始凭证、帐簿、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保管,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是指账簿组织、记账程序和记账方法相互结合的方式。账簿组织是指账簿的种类、账页格式和各种账簿之间的关系;记账程序和方法是指凭证的编制、传递,根据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的顺序和方法。(一)凭证和账簿设置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明细账和各类辅助账簿。3、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
4、软件进行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工资与资产核算。(二)账务处理程序制度1、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2、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3、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各明细账。4、根据记账凭证由微机汇总登记各总分类账科目。5、根据原始凭证登记各类辅助账簿。6、月终,将总分类账与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7、根据总分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原始凭证处理程序1、原始凭证填制(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日期和编号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专用章;填制人姓
5、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原始凭证上大、小写金额应齐全、相等,不得涂改。外文的原始凭证要附有翻译成中文的译件,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连笔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汉字大写的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书写,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不得留有空白。(2)一式数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徽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擅自销毁。1)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出入库时,不得以发票代替入库验收单或出库单。2)职工出差借款要填写借款单。3)经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
6、,应将批准文件作为记账凭单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文号。2、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2)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和伪造等情况。 (3)记载的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制度、预算和合同。对于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原始凭证,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补办手续或更正。对有伪造、涂改、虚报冒领款项等现象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3、原始凭证传递分管会计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含自制原始凭证),审核合格后,交出纳收(付)款,出纳按记账凭证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付)讫”印章,分管会计将审核
7、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所涉及的经济内容按会计科目输入微机,稽核人员对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并及时打印记帐凭证:会计档案管理人员随时将本月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4.责任分工 (1)原始记录填制人在填制原始凭证时,须按照上述要求,正确填写原始凭证,不得涂改。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2)原始记录审核人在审核原始凭证时,须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如因审核人责任心问题,造成医院财产损失医院相关规定将视损失额度大小,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会计凭证管理传递、审核制度 会计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及记账的依据,对会计核算过
8、程、会计信息的准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一、会计凭证的审核要求1、会计人员审核会计凭证的合法性。对不合法的会计凭证拒绝受理,情节严重的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会计人员审核会计凭证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的会计凭证拒绝受理,情节严重的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会计人员审核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对认为会计凭证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有异议的仔细询问经办人员,必要时由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以示证明。4、会计人员审核会计凭证的正确性。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做到要素、审批手续齐全,金额、科目列支和附件张数计算准确,摘要内容简明、扼要,戳记清晰、正确。 二、会计凭证
9、的传递程序1、经办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办理完审批手续后及时送交单位会计机构。2、会计人员对经办人员送交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3、稽核人员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4、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对会计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审核签章。5、出纳人员对会计员编制,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再审核,据此办理收付业务,签章并加盖收、付讫戳记。6、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三、会计凭证的保管1、会计凭证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正常进行。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特别是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
10、原始凭证等按照规定的要求装订、保管,不得散失。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但应当履行严格的报批和借用登记手续。4、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取得相应证明,并办理审批手续。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1、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2、明细科目设置应规范、易懂。应收应付款科目应按往来单位名称设明细,明细科目的单位名称使用全称。二、会计凭证格式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1、原始凭证由于经济业务内容和类别不同而形式各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置不同格式,但所设置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1、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记账凭证应采用财政部批准的各类凭证格式。三、会计账簿的设置按财政部统一要求开展会计电算化,分别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和各类辅助台账。1、总账设置三栏式 “总分类账户”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页格式必须设置成“日记账”。2、明细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用软件中设置的“三栏式”、“多栏式”等账页格式中的一种。3、各类辅助台账各单位自行设置格式,但应做到账页清晰,便于查阅和核对。四、单位会计指标体系按医院财务管理要求建立会计指标体系,定期分析单位财务状况及资产保值增值完成情况。
12、会计指标主要包括: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百分比;医疗收入占业务收入的百分比;百元业务收入的业务支出;职工平均业务收入;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收益率;流动资产收益率;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门诊患者人均药品费;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住院患者人均药品费;住院床日平均费用等。 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
13、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预算控制第一条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第二条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第三条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条医院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第五条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第六条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
14、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第三章收入控制 第七条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第八条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要求,重点控制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九条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
15、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 “小金库”。 第十条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第十一条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 第十二条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
16、条建立各项收入与票据存根的审查核对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第四章支出控制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 督。 第十五条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第十六条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七条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
17、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第五章货币资金控制第十九条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十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
18、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第二十二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第二十三条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
19、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四)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第二十四条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第二十五条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20、第二十六条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会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七条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疗机构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八条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
21、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第三十条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第六章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第三十二条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
22、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三条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第三十四条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第三十五条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单位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
23、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一)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二)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三)批量采购由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专业委员会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四)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第三十七条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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