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一)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一)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法 第三 有限责任公司 课件
- 资源描述:
-
1、 引引 例例 甲是某大学生物系教授,乙、丙是他的博士生,甲是某大学生物系教授,乙、丙是他的博士生,三人拟成立一家生物技术服务公司,甲欲以其社会关三人拟成立一家生物技术服务公司,甲欲以其社会关系资源出资(出资比例系资源出资(出资比例20%),以及以货币和办公场),以及以货币和办公场所出资(出资比例所出资(出资比例20%);乙、丙均以劳务出资(出);乙、丙均以劳务出资(出资比例各占资比例各占30%)。问:该公司能否被核准登记注册)。问:该公司能否被核准登记注册?引例分析引例分析 本案中的本案中的“社会关系资源社会关系资源”、“劳务劳务”均不均不符合法律对于出资形式的要求。因此该公司不能符合法律对于
2、出资形式的要求。因此该公司不能被登记注册。被登记注册。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点特征:特征:(一一)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出资额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出资额的比例享有权利的比例享有权利(二二)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三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和公司机关的简易化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和公司机关的简易化(四四)公司募集资本受到限制公司募集资本受到限制(五五)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受到限制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受到限制(六六)公司具有封闭性公司具有封闭性(七七)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中小规模企业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中小规模企业的组织形式二、有
3、限责任公司的分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一一)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特殊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特殊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公司一人公司 特殊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二二)非涉外有限责任公司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非涉外有限责任公司和涉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国籍进行分类按国籍进行分类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一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人以下(二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万,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万,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
4、其规定从其规定(三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五五)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一一)发起人发起发起人发起(二二)草拟、签署公司章程草拟、签署公司章程(三三)缴纳出资缴纳出资(四四)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五五)设立登记设立登记(六六)颁发出资证明书颁发出资证明书第三节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 一、股东出资的意义一、股东出资的意义物质基础物质基础运营资金运营资金交易本钱交易本钱信用信用二、股东出资的构
5、成二、股东出资的构成 (一一)以货币出资以货币出资 学生提问:能不能用借来的货币出资学生提问:能不能用借来的货币出资?曾有规定认为,不能用借来的货币出资。从法理上曾有规定认为,不能用借来的货币出资。从法理上看,应当允许以借来的货币出资。因为看,应当允许以借来的货币出资。因为“货币的持有与所有货币的持有与所有同一同一”。出借人并不能向公司追索。出借人并不能向公司追索。比如,甲和乙设立一个比如,甲和乙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甲用借丙的有限责任公司,甲用借丙的100万元作为出资,丙将万元作为出资,丙将100万元万元交付给甲之后,这交付给甲之后,这100万元的所有权转给了甲,甲将这万元的所有权转给了甲,
6、甲将这100万万元作为出资交付给公司,所有权转给了公司元作为出资交付给公司,所有权转给了公司(货币是以交付货币是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和界限的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和界限的)。甲没有侵犯乙的利益、公甲没有侵犯乙的利益、公司的利益,也没有侵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丙而言,有司的利益,也没有侵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丙而言,有风险,但这是其出借风险,但这是其出借100100万元本来就要承担的风险。万元本来就要承担的风险。(二)以实物作价出资 (三)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1.工业产权 2.著作权 工业产权工业产权专利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技术秘密技术秘密(四四)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土地使用
7、权作价出资 参考案例参考案例 甲公司的出资(土地使用权甲公司的出资(土地使用权300万元,货币万元,货币500万万元)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元)占乙公司注册资本的80%,甲公司直接控制乙公,甲公司直接控制乙公司的经营。乙公司欠丙公司货款司的经营。乙公司欠丙公司货款500万元,无法偿还。万元,无法偿还。丙公司起诉甲公司要求偿还,理由是:甲公司是乙公丙公司起诉甲公司要求偿还,理由是: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直接控制着乙公司的经营。因此,司的母公司,甲公司直接控制着乙公司的经营。因此,甲公司应当为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经查,作为甲甲公司应当为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经查,作为甲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未
8、办理移转登记。问:丙公司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未办理移转登记。问:丙公司起诉甲公司的理由能否成立?丙公司能否直接起诉甲起诉甲公司的理由能否成立?丙公司能否直接起诉甲公司?若能,以何理由起诉?公司?若能,以何理由起诉?首先,丙公司起诉甲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首先,丙公司起诉甲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甲、乙公司虽是母、子公司关系,但是他们是各自独立的甲、乙公司虽是母、子公司关系,但是他们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己的财产偿还自己的债务,故丙公司以法人,各自以自己的财产偿还自己的债务,故丙公司以“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直接控制着乙公司的经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直接控制着乙公司的经营营
9、”为由,要求为由,要求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请求不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请求不能成立。能成立。但是,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出资人,负有依照章程缴但是,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出资人,负有依照章程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公司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移转登记,纳出资的义务,甲公司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移转登记,因此乙公司享有一项对甲公司的债权因此乙公司享有一项对甲公司的债权请求甲公司办理请求甲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移转登记的权利。甲、乙公司是母子公司关土地使用权的移转登记的权利。甲、乙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甲公司控制着乙公司的经营,因此,乙公司很可能不系,甲公司控制着乙公司的经营,因此,乙公司很可能不行使此
10、项权利。此时,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可以出资不行使此项权利。此时,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可以出资不到位的理由,或者以揭开公司面纱的理由(见公司法到位的理由,或者以揭开公司面纱的理由(见公司法第第20条)直接起诉甲公司。条)直接起诉甲公司。(五五)以其他财产作价出资以其他财产作价出资 学生提问:能否以债权出资?比如,甲方欠乙方货款2 000万元,乙方能否以此债权作为出资?按照现行法律债权是不能作为出资的,因为债权能否实现,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允许用债权出资,会危及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对第三人的债权,不能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但是公司设立以后,对公司的债权,应当允许以债作股,因为,这种转化并没有危害
11、公司的利益。这与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有根本性的区别。参考案例 甲、乙双方按约定各出资150万元成立一个养殖对虾的公司。甲方主张自己可以带领农民给公司挖养虾池作价60万元出资。乙方表示反对。甲方的主张是不正确的。这60万元可以作为公司的债务,却不能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三、非货币出资的填补责任三、非货币出资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
12、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四节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含义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含义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和丧失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和丧失(一一)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二二)股东资格的丧失股东资格的丧失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一)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权利 自益权自益权 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权利 共益权共益权 (二二)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义务第五节第五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概述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概述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或
13、监事经理经理二、股东会二、股东会(一一)股东会及其职权股东会及其职权(二二)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三三)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召集和主持三、董事会三、董事会(一一)董事会的地位、组成和董事的任期董事会的地位、组成和董事的任期(二二)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三三)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四、经理四、经理(一一)经理部门和经理的地位经理部门和经理的地位(二二)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五、监事会五、监事会(一一)监事会的地位和组成监事会的地位和组成(二二)监事会监事会(监事监事)的职权的职权(三三)监事的质询、建议和调查权监事的质询、建议和调查权(四
14、四)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五五)费用的承担费用的承担(六六)监事和董事监事和董事 第六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的含义(一)股权转让的含义(二)股权转让的程序(二)股权转让的程序1.内部转让内部转让2.2.外部转让外部转让(三)强制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三)强制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四)股权转让后应当履行的手续(四)股权转让后应当履行的手续参考案例 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001年1月1日,王某与甲公司股东之外的李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王某愿以200万元转让股权于李某,李某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实际行使原由王某行使的股东的
15、权利。年底,甲公司分发当年红利,经计算,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应分得利润为40万元。王某主张领取该利润,李某主张王某无此权利,双方诉至法院。经查,自李某交付价款之日起,公司股东名册上已变更李某为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的股东,但两人一直未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问:股权自何时转移?该股利应由谁领取?股权转让合同在当事人间产生请求移转股权的债权,而股权转让只有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权属变更的效果,才能产生公示的效力,因为法律上的股东资格只有在获得工商登记后才具备。该案中,由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因此,该转让行为不具有公示的效力,换言之,对于第三人而言,王某仍然是被工商登记认可的股东。但是,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