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第十二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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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 合同 管理 第十二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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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管理建设工程保险合同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 思考:什么是风险?哪些因素导致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存在较大的风险?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概述一、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的风险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自身特点与履行环境带来的风险三、风险的控制与转移一、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的风险(一)合同条款不完善(二)合同中未规定风险转移条款或者规定得不够完善(三)合同内缺少因第
2、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四)发包方资信因素带来的风险(五)选择分包不当带来的风险(六)工程师工作的低效率带来的风险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自身特点与履行环境带来的风险 (一)建筑风险 (二)市场风险 (三)信用风险 (四)环境风险 (五)政治风险与法律风险三、风险的控制与转移(一)风险的控制 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二)风险的转移 工程索赔相互转移风险 工程担保与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管理一、担保的概念及特征二、担保方式三、工程合同中可采用的主要担保四、工程担保合同的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一、担保的
3、概念及特征一、担保的概念及特征(一)什么是担保?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确保债权的实现,在人的信用或特定的财产之上设定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制度。(二)担保具有哪些法律特征?附随性从属性 条件性 相对独立性二、担保方式二、担保方式 (一)保证 (二)抵押 (三)质押 (四)留置 (五)定金(一)保证l 保证的概念l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l 保证的方式l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对债权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l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
4、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l 保证人的资格见P232l 保证合同的内容见P232l 保证责任见P232(二)抵押l 抵押的概念l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l 可抵押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P233)l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抵押担保的范围(P233)l 抵押权的实现(P233,先协议,协议不成起诉)(三)质押l 质押的概念l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财产(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将之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
5、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l 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担保范围(见P234)l 质押的分类l动产质押:质押物为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l权利质押: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可质押的权利见P234)(四)留置 留置的概念 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其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的特点 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 只有因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可实施留置。(五)定金 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6、。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三、工程合同中可采用的主要担保三、工程合同中可采用的主要担保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担保 招标方:银行保函 投标方:投标保证金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担保 承包商履约担保(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可约定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或保修期满之日)业主付款担保(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应为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工程款付清之日,但其中作为保修金留存的款项可除外)工程竣工后的担保 质量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始于保修期开始之日,一般指工程交付使用之第二日)四、工程担保合同的风险管理应注四、工程担保合同的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意的问题见P236第三节第三节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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