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及风险预防(景)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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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劳动 用工 管理 风险 预防 课件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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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用工管理及风险预防劳动用工管理及风险预防 省人社厅调解仲裁处省人社厅调解仲裁处 景灿瑞景灿瑞 一、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与解除)(订立、变更、终止与解除)(一)、劳动合同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2、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哪些用工情形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哪些用工情形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说不清,道不明,没有精准的定义。说不清,道不明,没有精准的定义。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
3、面劳动合同,但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分。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建筑施工
4、、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 有年龄限制,有年龄限制,60岁封顶岁封顶 无年龄限制,无年龄限制,60岁以上为岁以上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对象是人身,人身不可替对象是人身,人身不可替代代 对象是某项具体的劳务,对象是某项具体的劳务,一般不指定特定人一般不指定特定人 具有从属性,人身受到一具有从
5、属性,人身受到一定控制,受规章制度约束,定控制,受规章制度约束,接受纪律处分接受纪律处分 不具有从属性,人身自由,不具有从属性,人身自由,不受规章制度约束,承担不受规章制度约束,承担经济责任经济责任 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排 劳务内容事先商定劳务内容事先商定 长期短期皆可长期短期皆可 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 用人单位提供生产工具用人单位提供生产工具 可自备工具可自备工具 报酬支付具有周期性规律报酬支付具有周期性规律 报酬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报酬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阶段支付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两者存在交
6、叉模糊区域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两者存在交叉模糊区域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模糊区域模糊区域厌恶风险者,避开交叉模糊的区域喜好风险者,交叉重合区域打擦边球2.劳动合同分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成为合同期
7、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2)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用工之日起超过
8、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同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
9、他事项。一些条款不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一些条款不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只需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章制度,用人单位只需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约定终止取消,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约定终止取消,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除了培训服务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除了培训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可以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与期以及竞业限制条款可以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2)合同订立的时间)合
10、同订立的时间 用工之前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工之日 用工之日到一个月期间合法,无责任 用工一个月至一年间违法,双倍工资,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用工一年仍没签的视为无固定期,补签书面劳动合同(3)防范他人代签 一定要本人亲笔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4)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一个月内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的超过一个月的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定
11、要掌握拒签劳动合同的证据。一定要掌握拒签劳动合同的证据。4.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双倍工资 *固定期限合同,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开始支付,11个月封顶。*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应当订立之日起支付,上不封顶。(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1)协商一致变更(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变更的形式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口
12、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此条不能理解为: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劳动者超过一个月未提异议,即成事实变更。(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合同终止及其法律责任 终止的情形必须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 除用人单位维持、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外,需支付经济补偿。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按月领养老金,不支付
13、经济补偿。(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支付经济补偿。(4)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不支付经济补偿,有其他遗属待遇。(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需支付经济补偿(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需支付经济补偿(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的法定续延 劳动合同期满,但员工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述情形消失终止: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女职工三期内;本单位工作
14、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2.劳动合同的解除(1)解除的分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36条)劳动者单方提前30日通知解除;(37条)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39条)用人单位单方提前30日通知解除;(40、41条)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的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
15、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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