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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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 安全管理 条例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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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体系基本介绍条例立法依据条例立法目的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宪法(第42条)安全生产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批准加入的有关安全卫生的国际公约或条约标准化法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政府规章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注:表示存在上下位关系;-表示不存在上下位关系,是同等关系,故有可能存在效力冲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依据立法依据 铁路法和安全生产法与铁路运输安全活动密切相关,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依据。铁路法是调整铁路运输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在铁路运输管理、铁路建设管理、客货运营管理等
2、方面确立了一系列基本法律制度。其中第四章还对铁路运输安全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包括:铁路线路及运输设施的安全保护、道口的安全管理、公民对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义务等。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安全生产活动,都要受它的约束和规范。因此,条例是依据铁路法和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目的立法目的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铁路 目录目录第一部分:总 述第二部分:五大亮点第三部分:基本把握第四部分:重点解读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
3、全管理条例解读解读总总 述述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发布第6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于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违反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已于2013年12月16日经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24日起施行。第二部分:五大亮点1、对铁路安全管理体制的规定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规定: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
4、,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行业监管。据此,条例规定: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2.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方面的突破五大亮点3.保障铁路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规定五大亮点公里以保障高速铁路安全方面的制度措施 五大亮点在完善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措施方面的规定五大亮点第三部分 基本把握主要变化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主要义务:主要集中在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
5、全、铁路线路安全、运营安全三部分内容中。专用设备方面专用设备方面第25条规定:用于铁路运输的安全检测、监控、防护设施设备,集装箱和集装化用具等运输器具,专用装卸机械、索具、篷布、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以及运输包装、货物装载加固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210万处罚)铁路线路安全方面铁路线路安全方面1.绘制安全保护区平面图,设立标桩。2.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210万)3.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10万以下)铁路线路安全方面铁路线
6、路安全方面 4.按规定设置、维护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限高防护架。加强对涵洞的日常管理和维护。5.架设、铺设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并进行维护和管理。6.有人看守道口应当设置移动栏杆、列车接近报警装置、警示灯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保证设施的正常和有效使用。7.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桥梁、隧道的两端,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的埋设、铺设地点,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自动闭塞供电线路和电力贯通线路等电力设施附近易发生危险的地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易于识别的警示、保护标志。铁路线路安全方面铁路线路安全方面 8.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线路、铁路防护设施和警
7、示标志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或报告,并应留存巡查、处理记录。9对施工不尽监管义务,处罚3万运营安全方面运营安全方面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保障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2.机车车辆驾驶人员的准入规定。3.生产人员的培训4.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防护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5.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6.运输高峰期的应急管理运营安全方面运营安全方面7.公告安全管理规定。8.实名购票、查验制度。9.对旅客的安全检查。10.对承运货物的安全检查11.运输危险货物的规定。12.铁路用电安全管理13.运输食品安全管理1在所辖铁路线路保护区内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违
8、法取土、挖沙、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违法在铁路线路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2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是否有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的问题。3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是否有违法进行露天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4.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9、的安全防护距离。5.是否有擅自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应履行的监管责任应履行的监管责任6.在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米范围内是否有违规抽取地下水的行为。7.铁路道口警示标志、路段标线是否齐全有效;行人机动车是否正确履行通行规则。8.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路堑上的道路、公跨铁立交桥,其道路经营企业是否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道路管理部门或道路经营企业是否进行维护、管理。9.在电气化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
10、活动,是否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情况。10.是否有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的违法行为。11是否有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禁止的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采砂、淘金的行为。12.是否有未经批准,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13.铁路、道路两用桥是否由铁路和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定期检查、共同维护,保证桥梁处于安全的技术状态。14.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限高、限宽防护架是否按规定设置限高、限宽标志。15.是否有擅自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铁路人行过道的情况。16.是否存在
11、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禁止的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情况。17.是否存在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禁止的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基本情况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第三章 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第四章 铁路线路安全第五章 铁路运营安全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条例条例原文重点解读原文重点解读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
12、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十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由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营安全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第二十三条 铁路机车车辆以外的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专用设备,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的,经认证
13、合格方可出厂、销售、进口、使用。第二十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第二十八条 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第二十九
14、条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第三十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第三十一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拆除铁路线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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