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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9部分:水工结构工程》宣贯课件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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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9部分:水工结构工程 电力 建设 施工 技术规范 部分 水工 结构 工程 课件 解析
    资源描述:

    1、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水工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结构工程)(DL 5190.9-2012)培训提纲)培训提纲中电建协专家委员会中电建协专家委员会 张孝谦张孝谦 2012.6.16一、新标准出台背景及一、新标准出台背景及新老标准的区别新老标准的区别 1、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本部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文的要求,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篇)SDJ 280-1990的基础上修订的。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

    2、5190 共9个部分:DL 5190.1第1部分土建结构工程 DL 5190.2第2部分锅炉机组1、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DL 5190.3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机组 DL 5190.4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DL 5190.5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DL 5190.6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 DL 5190.8 第7部分 焊接工程 DL 5190.7 第8部分 加工配制 DL 5190.9 第9部分 水工结构工程 本部分是DL 5190的第9部分 水工结构工程。2、修订原因、修订原因 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篇)(SDJ 280-1990)

    3、(以下简称原规范),只有“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施工”、“大直径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制作”和“贮灰坝”等3章,缺少不少水工结构工程内容;2)、在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5339-2006)中,水工结构工程内容完整齐全,为了使水工结构施工规范与水工结构设计规范相一致、相配套,必须在新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篇)中进行增补和修改。2、修订原因、修订原因 3)、应属于火电厂水工结构的“水泵房”和“双曲线型钢筋混凝土冷却塔”这两部分内容,原放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87)中,明显不妥,应归入水工结构工程规范中。4)、老标准已发布20多年,已很不适应现

    4、阶段要求,已过时及淘汰的技术应予删减,新法规、新要求及“五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应体现在修订后的新标准中。5)、需强制执行的条文应该予以明确。3、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 1)、补充和修改了原标准第2章“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施工”、第3章“大直径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制作”内容,但不再独立成章,原两章合并列入新标准第9章“输水管、排水管、沟和渠道”中;2)、补充和修改了原标准第4章“贮灰坝”内容,列入新标准第12章;3)、新增加了若干章节。新标准目录如下:本规范共分13章和5个附录 第1章:总则(原标准修改补充原标准修改补充);第2章:术语(新增新增);3、

    5、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 第3章:基本规定(新增,包括技术管理要求、施工测量和沉降观测、季节性施工、安全施工、绿色施工等);第4章:土石方及基础工程(新增);第5章:水工混凝土(新增,通用要求);第6章:冷却塔(原标准修改补充);第7章:地表水取水建(构)构物和水泵房(在原标准“水泵房”基础上修改和补充);第8章:地下水取水建(构)筑物(新增);(新增);3、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 第8章:地下水取水建(构)筑物(新增);第9章:输水管、排水管、沟和渠道(原标准修改补充,增加了钢管和玻璃钢管、钢筋混凝土沟、进排水涵、渠等内容);第10章:水处理建(构)筑物(新增)

    6、;第11章:水力除灰管、沟和灰水回收管(新增);第12章:贮灰场(原标准修改补充);第13章:其它工程(新增,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中水和煤矿疏干水的供水管道工程、海水淡化站等内容)。二、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引用的主二、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要、重要规范标准 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目前火电厂水工结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水工施工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取水构筑物、码头、防浪堤、盾构和顶管等。目前大多委托水工(或航运)专业队伍施工。一般均采用该专业施工验收规范,如:岸边取水泵房施工,一般需填筑围堰、人工降低水位,采用沉井施工方法,主要采用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7、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等标准;不开槽施工的管道主体结构常采用盾构和顶管施工方法,主要采用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规范。二、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引用的主二、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要、重要规范标准 第二类是一般性水工结构,如冷却水池、输水渠道、一般小型泵房、一般沟管道等,由承担一般(常规)土建工程的施工队伍施工即可,采用的是通用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规范。第三类是介于前两类之间,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所未能包括的工程,如一般取水泵房、循环水泵房、双曲线型冷却塔、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贮灰坝等。本规范主要适用于第三类工程

    8、的施工及验收。2、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本规范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重要规范标准 水工结构及施工与一般土建结构施工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和水接触。施工要排除水(包括江河湖海等地表水及较深地下水)的影响,投运后的水工结构往往又有防渗、防冻和防腐蚀的要求。这些影响和要求是一般土建结构所没有的。因此必须遵守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火电厂水工结构,除了冷却塔、贮灰场等火电厂特有的水工结构外,大量的水工结构是其它行业工程也存在的,因此本规范大量采用了通用的国家规范和建设部规范(包括其中的强制性条文)2、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本规范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重要规范标准本规范引用的重要专业规范标准主要有:1)、国家标准GB

    9、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T 500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184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24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本规范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重要规范标准 GB 50290

    1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 50296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46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047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 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573 双曲线冷却塔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662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GB 5696 预应力混凝土管 GB/T 19685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GB/T 21238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2、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本规范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重要规范标准 2、电力行业标准 DL/T 5045 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 DL/T

    11、 5055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 DL/T 5057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DL/T 5087 水电水利工程围堰设计导则 DL/T 5099 水工建筑物地下工程开挖施工技术规范 DL/T 5110 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DL/T 5144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 5150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2、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本规范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重要规范标准 DL/T 5169 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 DL/T 5207 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 DL/T 5215 水工建筑物止水带技术规范 DL/T 5241 水工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 DL/T 5259 土石坝安

    12、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 5330 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DL/T 5339 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 DL/T 5389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L/T 742 冷却塔塑料部件技术条件2、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本规范引用的主要、重要规范标准重要规范标准 3、建设部等行业标准 HG/T 21633玻璃钢管和管件 JC/T 748 预应力与自应力混凝土管用橡胶密封圈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第7章有特殊要求的砼)JGJ/T 111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 12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T 178 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193

    13、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三、新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三、新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1、基本规定(第、基本规定(第3章)章)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应取得下列资料: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还应掌握地表水及土层冻结资料;2)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下列特殊措施:地下、半地下建(构)筑物基坑施工应编制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地下水排水中断、防止边坡失稳的工程措施;并应编制建(构)筑物抗浮的应急措施、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基坑监测内容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有关规定;特殊气候(冬雨季、台风、汛期)条件下应编制相应施工措施;三、新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三、新

    14、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在地表水水体中、贮灰场、岸边施工时,应编制防汛、防冲刷、防漂浮物、防冰凌的措施以及对防洪堤的保护措施;沉井和基坑施工降排水,应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和水平位移观测,必要时编制防护措施。3)对建在地表水水体中、岸边及地下水位以下的建(构)筑物,其主体结构宜在枯水期施工。4)已施工完未回填的地下池体或管道,要有抗浮措施,必要时进行抗浮验算。三、新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三、新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 2、水工混凝土通用要求(第、水工混凝土通用要求(第5 5章)章)1)一般规定 水工混凝土结构钢筋的绑扎丝头应朝向结构内侧,不得接触模板。水工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

    15、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2)材料 在受侵蚀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水泥品种;水工混凝土未经专门论证,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并应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进行碱活性检验,包括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水工混凝土可根据工程抗裂需要掺入合成纤维或钢纤维,纤维的品种及掺量应按设计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1的有关规定。2、水工混凝土通用要求(第、水工混凝土通用要求(第5章)章)水工混凝土用钢筋防腐蚀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和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 5057的有关要求。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

    16、满足混凝土施工性能要求,抗冻、抗渗等耐久性以及强度、其它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抗渗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其它应符合JGJ55-2011第7.1节要求2、水工混凝土通用要求(第、水工混凝土通用要求(第5章)章)抗冻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抗冻等级不小于F100的抗冻混凝土应掺用引气剂;引气剂掺量应根据混凝土含气量要求经试验确定,混凝土最小含气量应达到4.5%5.5%,最大不宜超过7.0%。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得掺用含有氯盐的防冻剂;粗、细骨料均应进行坚固性试验,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17、 52的规定;最大水胶比和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表5.3.6-2的规定;其它应符合JGJ55-2011第7.2节要求3)对拉螺栓 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穿墙螺栓加堵头(图5.5.1-1)、工具式穿墙螺栓(图5.5.1-2)等型式。止水环与螺栓应满焊严密,止水环尺寸和环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止水环应为100mm100mm的方形止水环,且对拉螺栓杆应穿过止水环的正中心。采用的穿墙螺栓未加堵头时,拆模后应在穿墙螺栓端头迎水面侧凿除20mm30mm深的混凝土,截去穿墙螺栓。拆模后工具式螺栓堵头处及穿墙螺栓端头凿出的凹槽应用嵌缝材料封堵密实,并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

    18、图5.5.4)。4)施工缝 水工混凝土宜少设施工缝,施工缝留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mm300mm处。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5)变形缝 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置,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 117要求进行设计。变形缝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变形、施工方便、检修容易等要求。6)止水带 中埋

    19、式止水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2 止水带应固定,顶、底板内止水带应成盆状安设;3 中埋式止水带先施工一侧混凝土时,其端模应支撑牢固,并应严防漏浆;4 止水带的接缝宜为一处,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熔接;5 中埋式止水带在转弯处应做成圆弧形,(钢边)橡胶止水带的转角半径不应小于200mm,转角半径应随止水带的宽度增大而相应加大;6 橡胶止水带应复检合格并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现场取样。止水带在施工时应注意保护,防止被钢筋划伤等问题造成渗水现象。7)穿墙管(盒)穿墙管(盒)应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并采取有效加

    20、固措施。穿墙管与内墙角、凹凸部位的距离应大于250mm,应避开沉降缝及伸缩缝。结构变形或管道伸缩量较小时,穿墙管可采用主管直接埋入混凝土内的固定式防水法,主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结构变形、管道伸缩量较大或有更换要求时,套管式防水构造应按图5.10.4施工。结构变形、管道伸缩量较大或有更换要求时,套管式防水构造应按图5.10.4施工。7)穿墙管(盒)穿墙管防水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金属止水环应与主管或套管满焊密实,采用套管式穿墙防水构造时,翼环与套管应满焊密实,并应在施工前将套管内表面清理干净,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2 相邻穿墙管间的间距应大于300mm;3 采用遇水膨胀止水圈的穿墙管,

    21、管径宜小于50mm,止水圈应采用胶粘剂满粘固定于管上,并应涂缓胀剂或采用缓胀型遇水膨胀止水圈;4 金属止水环厚度及宽度按照设计要求取值;设计无要求时,对于不大于DN250的管道,金属止水环厚度不宜小于8mm,宽度不宜小于50mm;对于大于等于DN250的管道,金属止水环厚度不宜小于12mm,宽度不宜小于75mm。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本规范第3.1.10、4.3.3、6.3.1(5)、6.3.2(1)、6.4.3(5)、6.4.3(10)、6.6.7、6.8.2(1)、6.8.2(2)、6.8.2(4)、9.6.1(5)、10.1.3、12.10.1、13.1.5条以黑体字标志,

    22、为强制性条文,共14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强条与非强条的区别 1)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问题或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问题或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如同酒驾和闯红灯一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如同酒驾和闯红灯一样,未造成后果也要进行处罚,因为存在重大质量或安全样,未造成后果也要进行处罚,因为存在重大质量或安全隐患)隐患)2)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

    23、准中的非强制得突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但未造成后果一般不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但未造成后果一般不予追究)予追究)3)强制性标准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强制性标准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涉及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涉及质量、安全、环保人身健康和公众利益的技术要求。所以,质量、安全、环保人身健康和公众利益的技术要求。所以,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除必须严格执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除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

    24、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一但写进合同,就成为合同要求,就必标准。推荐性标准一但写进合同,就成为合同要求,就必须严格遵守。须严格遵守。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1、3.1.10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应符合下列规构(配)件、设备等产品,应符合下列规定:定:1)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现场检验或复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现场检验或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试,合格后方可使用;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按规

    25、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3)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建筑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材料和建筑设备。第3.1.10强条说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对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作了规定。1)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质量会直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环境。因此,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2)为保证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

    26、测的内容详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 141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211号的相关规定;3)本部分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禁止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也包括建设部659号公告所规定的内容。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2、4.3.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的原则。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引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原文。土质条

    27、件或工程环境条件较差设有支撑的基坑,开挖时应按施工方案中设计工况进行开挖,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和严禁超挖”的施工原则。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3、6.3.1(5)斜支柱吊装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控)斜支柱吊装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控制其空间位置,吊装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制其空间位置,吊装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必须经过验算;必须经过验算;本款为强制性条款,引用GB 505732010中第5.5.1条。斜支柱采用预制吊装方法施工时,下部预留插筋不足以承载斜支柱的自重,导致斜支柱下部插筋变形或定位不准,可在斜支柱下端预埋型钢等进行加固。预埋型钢的锚固长度、截面应经过计算确定

    28、。支撑斜支柱的支架应有一定的刚度,保证斜支柱就位后支架的变形在允许的范围内。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4、6.3.2(1)斜支柱现浇支架设计计算时)斜支柱现浇支架设计计算时应考虑环梁施工时的荷载。斜支柱模板应应考虑环梁施工时的荷载。斜支柱模板应与支架有可靠的连接,其倾斜角度应符合与支架有可靠的连接,其倾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要求。本款为强制性条款,引自GB 505732010中第5.3.3条。斜支柱现浇时搭设的支架,与环梁施工的支架是一个整体,可以一起搭设,并应考虑支架变形,模板铺设时应考虑起拱。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5、6.4.3(5)环梁、刚性环施工用脚手架)环

    29、梁、刚性环施工用脚手架必须计算确定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环必须计算确定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环梁施工用脚手架必须考虑斜支柱现浇或吊梁施工用脚手架必须考虑斜支柱现浇或吊装荷载;装荷载;本款为强制性条款,引自GB 505732010中第6.3.7条。环梁、刚性环施工用脚手架为承重脚手架,应计算确定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6、6.4.3(10)环梁底模拆除时其混凝土强度应)环梁底模拆除时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达到设计要求的75%以上;采用悬挂式脚手架施以上;采用悬挂式脚手架施工筒壁,拆模时其上节混凝土强度应达到工筒壁,拆模时其上节混凝土强度应达到6MPa以上;

    30、刚性环拆模时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以上;刚性环拆模时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5MPa以上。以上。本款为强制性条款,引自GB 505732010中第6.3.15条。本条对各部位拆模时混凝土强度做了具体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筒壁在拆模时控制的是其上一节的混凝土强度,该层模板拆除后其上节模板及其支撑体系要承担包括本层荷载在内的上部荷载。为真实反映混凝土实际强度,应在现场留置同条件混凝土试块,强度满足要求后方可拆模,以确保结构及施工安全。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7、6.6.7接地装置安装完成后应测试接地电接地装置安装完成后应测试接地电阻阻,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

    31、文,引自GB 505732010中第10.0.7条。接地装置安装完成后应检测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同设计单位协商增设接地极数量或采取其它措施。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8、6.8.2(1)周围设立)周围设立30m施工危险(警施工危险(警界)区,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界)区,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本款为强制性条款,引自GB 505732010中第12.0.3条部分内容。所涉及的安全条款是针对双曲线冷却塔施工的特殊要求提出的,施工时应根据具体的工艺和不同垂直运输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要求。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9、6.8.2(2)在危

    32、险区内的通道应搭设全)在危险区内的通道应搭设全封闭双层硬隔离保护棚;封闭双层硬隔离保护棚;本款为强制性条款,条文说明同6.8.2(1)10、6.8.2(4)内外门架上部外侧设置)内外门架上部外侧设置1.2m高活动式防护栏杆,内外门架必须挂高活动式防护栏杆,内外门架必须挂设封闭兜底安全网,应及时清理安全网内设封闭兜底安全网,应及时清理安全网内的杂物,严禁高空落物;的杂物,严禁高空落物;本款为强制性条款,条文说明同6.8.2(1)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11、9.6.1(5)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

    33、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本款为强制性条款,引自GB 50268-2008 第9.1.11条原文。规定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方可回填、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12、10.1.3 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完毕必须进水处理构筑物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满水试验。行满水试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水处理构筑物进行满水试验主要是检查水处理构筑物结构的自身防水性能。通过进行蓄水试验可以及早发现结构的自身缺陷,便于及时进行处理。本条水处理构筑物主要是指对原水(污水)进行水质处理、污泥处置而设置的各种池体。3、

    34、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13、12.10.1 在施工全过程,应定期对坝体在施工全过程,应定期对坝体(基)的稳定性进行安全监测。(基)的稳定性进行安全监测。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通过对坝体从施工及运行期间的工作状态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 5259-2010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分析整理监测资料,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防止溃坝、坍塌等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坝体在安全、稳定的状态下工作。3、强条及应用说明、强条及应用说明 14、13.1.5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工艺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工艺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引用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中第10.2.1条。结束语(共勉词)认真读书吧,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认真学习和执行规范标准吧,它是搞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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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9部分:水工结构工程》宣贯课件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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