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件(讲解、习题全面).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件(讲解、习题全面).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二级 建造 建设 工程 法规 相关 知识 课件 讲解 习题 全面
- 资源描述:
-
1、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件(讲解、习题全面)这门课的学习方法:1、强调理解记忆,淡化机械性记忆;2、强调重点章节的时间投入,淡化非重点章节的时间投入;3、强调精读与泛读相结合,吹毛求疵与不求甚解相结合;4、强调知识的内容与建筑师业务范围结合;5、强调基础知识的巩固与模拟题练习相结合。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1010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业要求(P1)2Z201011 建造师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2Z201012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执业范围 2Z201013 建造师的执业要求执业要求2Z201011 建造师
2、的基本条件建造师的基本条件(P1)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 具有一定的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丰富的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熟练掌握和运用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具有丰富的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较强的施 工 组 织 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一定一定的的外语水平。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 了解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
3、定的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Z201012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建造师的执业范围(P1)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从事其他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规定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
4、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法法规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2Z201013 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的执业要求(P2)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建造师执业分类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建造师在工作中,在工作中,必
5、须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建造师执业划分:一级为14个专业,二级为10个专业。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一师多岗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关于注册问题关于注册问题注册管理机构一级二级建设部及其授权的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刑事处罚的;3、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
6、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4、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5、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企业执业的;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年,有效期滿前,有效期滿前3个月个月,持证者应到,持证者应到原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再次注册手续。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及时办理变办理变更手续。更手续。一、单项选择题 1、建造师经()后,才能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A.取得执业资格 B.执业培训合格 C.取得执业资格并经
7、注册 D.资格考试合格 ()2、注册建造师应当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但同时,国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A、一师专岗 B、一师多岗 C、专岗专职 D、一师全岗 3、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的是()。()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C、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D、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本条目的练习题 二、多选题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机构为()A、建设部 B、建设部授权的机构 C、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 E、人事部或者其授
8、权的机构 ()2、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A、法律 B、行政 C、行业管理规范 D、职业道德 E、执业纪律 ()3、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C、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D、以建造师的名义单独执业,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E、开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培训工作 ()4、已取建造师资格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无犯罪记录C、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D、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E、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5、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9、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的C、因过错发生工程 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D、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E、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2Z201O20 2Z201O20 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知识 2Z201021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Z20102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更与终止 2Z20102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2Z201
10、024 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2Z201025 财产权的基本内容财产权的基本内容 2Z201026 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2Z20102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法人 自然人 表现为财的客体 表现为物的客体 表现为行为的客体 表现为非物质财富的客体 权利 义务 企业法人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活动 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 注4: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内涵不同,则组成不同的法律关系,诸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等等 注1
1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参加民事活动,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其他组织注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非企业法人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关系要素的是()。A主体 B标的 C客体 D内容 ()2、法律关系是由()三要素构成的。()A.主体、客体、内容 B、当事人、经济行为、经济利益 C、法人、经济合同、经济权益 D、经济管理、经济协作、法律责任3、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A、自然人 B、个体工商户 C、单位
12、最高行政负责人 D、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本条目的练习题二、多选题1、从法学理论上讲,法律关系客体可以分为()。()A精神 B财 C物 D非物质财富 E行为 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A法律权利 B客体 C标的 D价款 E法律义务 3、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包括()。()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组织 D、国家机关 E、某企业的车间2Z201022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P5)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某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合同,主体双方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告产生。民事
13、法律关系的变更 主体变更 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法律关系主体数目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可以是主体改变主体改变。在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变也称为合称为合同转让同转让。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变化。客体变更可以是其范围变更范围变更,也可以是其性质变更性质变更。法律关系中具体权利义务的增加或减少。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工程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
14、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法律事实 事件行为法律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同样这种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也由一定情况决定的。这种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即是人们通常称之为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为依据分为两类。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 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下列法律关系终止原因中,可以归属自然终止的是()。A、合同债务人通过履行合同的目的实现
15、B、施工工人工作受伤,就赔偿问题与所属企业达成协议C、建设单位依法解除其与施工企业之间的承包合同D、施工单位虽然已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其所建设之项目有质量瑕疵2、下列社会现象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变更的是()。A、买卖关系中,卖方收款后将标的物交付与买方 (属于正常情况,法律关系没有发生变化)B、买卖关系中,买卖双方改换了标的物(属于法律客体的变更)C、买卖关系中,买方发生变更(属于法律主体的变更)D、买卖关系中,买方根据卖方的请求延缓了其交货的期限(属于内容的变更)()本条目的练习题 二、多选题1、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A主体的变更 B.合同形式的变更 C纠纷解决方式的变更 D客体的变更 E.内
16、容的变更 2、法律关系终止的原因与方式包括()。A.自然终止 B.人为终止 C.法定终止 D.协议终止 E.违约终止3、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情况称为法律事实,按照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法律事实可以分为()。A事件 B.不可抗力事件 C.无意识行为 D.意外事件 E.行为4、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包括()。A主动行为 B被动行为 C作为 D不作为 E无意识行为()()()()2Z201023 2Z201023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P6)(P6)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
17、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后作出的民事行为法律才能认可 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 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 一、单项选择题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A、获取民事权利的资格 B、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C、承
18、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D、处分自己权利的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A、处分自己财产的能力 B、缔结合同的能力 C、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D、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3、必须采用法律所规定的特定行为形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被称为()。A、规定行为 B、不要式行为 C、要式行为 D、特定行为本条目的练习题二、多选题1、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以后做出的民事行为才会被法律所认可。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权利 C职权 D民事行为能力 E法律规定的行为资格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A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内容合法 D
19、经过行政机关批准 E行为形式合法2Z201024 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代理关系代理种类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形式应注意的问题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 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 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注意: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委托的,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代理代理人在人在代理代理活动活动中应中应
20、注意注意的几的几个问个问题题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 不得滥用代理权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 实施法律行为 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权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 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
21、系消灭 一、单项选择题1、某代理人超越了授权范围进行了代理行为,事后才获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则此代理行为应定为()。A.不具有法律效力 B.有效代理行为 C.无权代理行为D.无效代理行为2、对于无权代理,如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应由()承担法律责任。A.被代理人 B.代理人 C.第三人 D.行为人 本条目的练习题二、多选题1、在代理法律关系中,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即()。A被代理人 B委托人 C受托人 D代理人 E第三人2、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指定代理的是()。A法院指定一名律师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B某公司指派董事张某代理董事长签订一份供销合同 C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 D
22、法院指派小李担任某案的书记员 E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律师担任原告的代理人3、一般认为,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形()。A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B对代理人的授权不明 C被代理人一般授权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 E代理权终止以后的“代理”活动4、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会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终止。A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指定人取消指定 D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被代理人自己委托他人充当其代理人 2Z2010252Z201025财产权的基本内容财产权的基本内容(P8)(P8)债债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与物权的区别主体
23、的不同内容的不同客体的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是对人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为不特定的,是对世权。债权的实现需要义务主体的积极行为的协助,是相对权;物权的实现则不需要他人的协助,是绝对权。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物权的客体则只能是物。概念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
24、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债的发生根据除前述几种外,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发生根据。1.得利人财产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2.得利人应支付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财产而没有增加。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判判断断注注意意债的消灭债因履行而消灭 债因抵销而消灭 债因提存而消灭 债因混同而消灭债因免除而消灭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实现,当事人间设立债的目的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抵销,是指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而同时消灭 用抵销方法消灭债务应符合下列的条件:
25、必须是对等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提存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债权人仍不领取提存标的物的,应收归国库所有。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免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债务人的债务一经债权人解除,债的关系自行解除。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