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第-六-讲-诉-讼-法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法律基础-第-六-讲-诉-讼-法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基础 课件
- 资源描述:
-
1、 第第 六六 讲讲 诉诉 讼讼 法法刑刑 事事 诉诉 讼讼 法法民民 事事 诉诉 讼讼 法法行行 政政 诉诉 讼讼 法法 刑刑 事事 诉诉 讼讼 法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一)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院在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确定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确定被告人行
2、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依法给予犯罪分子应有惩罚的专门活动。罪,并依法给予犯罪分子应有惩罚的专门活动。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第一、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是公、检、法机关、第一、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是公、检、法机关、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二、相对应的实体活动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第二、相对应的实体活动是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第三、刑事诉讼是公、检、法机关主导的专门第三、刑事诉讼是公、检、法机关主导的专门活动。活动。以上表述有以下含义:以上表述有以下含义: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二)刑事诉讼法(二)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
3、法律规范的刑事诉讼法是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总和。即包括1996年年3月月17日通过,日通过,1997年年1月月1日起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包括有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包括有关的补充规定和解释。关的补充规定和解释。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制度原则、制度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一)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一)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依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法独立行使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各自独立的职公、检、法三机关在
4、刑事诉讼中有各自独立的职责,他们既应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又要责,他们既应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又要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1、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分工、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分工 (1)公安机关的职权公安机关的职权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由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2)检察院检察院 检察院行使检察院行使检察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权;对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权;对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侦查权。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行使侦查权。(3)
5、法院法院 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有最后决定权。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有最后决定权。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2、管辖、管辖 三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三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 (1)立案管辖立案管辖 又称部门管辖或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又称部门管辖或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院、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检察院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
6、受理的刑事案件:法院、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以外的其它刑事案法院、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以外的其它刑事案件。件。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暴力干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件。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轻轻伤害、重婚、破坏军婚等案件。伤害、重婚、破坏军婚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的。责任,而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的。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
7、服的。自自 诉诉 案案 件件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人身权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2)审判管辖)审判管辖 级级 别别 管管 辖辖最高法院:全国性重大案件最高法院:全国性重大案件高级法院:全省性重大案件高级法院:全省性重大案件中级法院:共有三类案件中级法院:
8、共有三类案件基层法院:上述以外的案件基层法院:上述以外的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 死刑、无期徒刑死刑、无期徒刑 外国人犯罪外国人犯罪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以犯罪地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以犯罪地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地管辖为辅。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二)两审终审制(二)两审终审制 1、一般案件、一般案件 一般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就一般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就终结终结,发生法,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再抗诉或上诉。律效力,不得再抗诉或上诉。注意注意: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必须经过二审。是否二审取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必须经过二审。是否二审取决于在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是否
9、决于在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是否抗诉抗诉,被告人是否上诉。,被告人是否上诉。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1)最高法院一审的案件一审终结即生效。)最高法院一审的案件一审终结即生效。(2)死刑案件)死刑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的死刑必须由最高法院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的死刑必须由最高法院核准。核准。其他犯罪的死刑由高级法院核准。其他犯罪的死刑由高级法院核准。死刑案件一审后,无论有没有抗诉或上诉都必须进死刑案件一审后,无论有没有抗诉或上诉都必须进行二审、复核。行二审、复核。2、特殊案件、特殊案件两审终审两审终审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3、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是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对案
10、件进行重新审再审是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再审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本理的程序。再审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本法院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法院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检察院抗诉引起。级检察院抗诉引起。两审终审两审终审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刑刑 事事 诉诉 讼讼 程程 序序 示示 意意 图(公诉案件)图(公诉案件)侦侦 查查审查起诉审查起诉 检察院行使该权力检察院行使该权力提起公诉提起公诉 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审审 判判执执 行行 包括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包括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 公安机关公安机
11、关 针对一般案件针对一般案件检察院检察院 针对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针对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一审一审二审二审再审:并非所有的案件都会再审再审:并非所有的案件都会再审一般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一般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三)公开审判原则(三)公开审判原则 1、含义、含义 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有关个人隐私的案
12、件 (3)未成年人)未成年人 犯罪的案件犯罪的案件不满不满16岁,一律不公开岁,一律不公开不满不满18岁,一般不公开岁,一般不公开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四)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四)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1、辩护概念、辩护概念2、辩护方式、辩护方式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辩护是针对有罪起诉而言的。是指被告人及其辩护是针对有罪起诉而言的。是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指控的罪行,举出材料、提出意见,辩护人针对控方指控的罪行,举出材料、提出意见,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可以减轻、免除处罚,以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可以减轻、免除处罚,以对抗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对抗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
13、权益。辩辩 护护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1、辩护的概念、辩护的概念 2、辩护的方式、辩护的方式 (1)自行辩护:自始至终)自行辩护:自始至终 (2)委托辩护委托辩护:自审查起诉之日起:自审查起诉之日起 (3)指定辩护指定辩护辩辩 护护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律师。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 位位推荐的人。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委委 托托 辩辩 护护 人人辩辩 护护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指定辩护适用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以下指定辩护适用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以下情形:情形:公诉人出庭
14、的公诉人出庭的,可以指定,可以指定。被告人是聋哑人、盲人、未成年人的。被告人是聋哑人、盲人、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辩护人:辩护人:有有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义务的律师。辩辩 护护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指指 定定 辩辩 护护(五)不经法院判决不得定罪(五)不经法院判决不得定罪 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1、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在检察院起诉前称犯罪嫌疑人,起诉后称被告在检察院起诉前称犯罪嫌疑人,起诉后称被告人。人。无罪推定无罪推定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2、举证责任在控方
15、、举证责任在控方 (1)有罪证据不足的,指控犯罪不成立,法院有罪证据不足的,指控犯罪不成立,法院应做无罪判决。应做无罪判决。疑案从无疑案从无无罪推定无罪推定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2)被告人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被告人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不能因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能证明自义务,不能因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其有罪。己无罪而认定其有罪。沉沉 默默 权权 和和 零零 口口 供供无罪推定无罪推定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六)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六)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1、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应追究刑事责任
16、,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检察院、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的,有权向法院起诉。而检察院、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的,有权向法院起诉。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2、被害人有权申请、被害人有权申请回避回避 3、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4、被害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要求检察、被害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要求检察院抗诉。院抗诉。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回回 避避 制制 度度 回避的人员:侦查、检查、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回避的人员:侦查、检查、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
17、近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亲属;(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4)与本案有其它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其它利害关系。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 1、对立案和侦查的监督、对立案和侦查的监督 2、对审判的监督:、对审判的监督:包括对一审的监督和二审的包括对一审的监督和二审的监督,以及提起再审。监督,以及提起再审。3、对执行活动及执行机关的监督、对执行活动及执行机关的监督 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法法 律律
18、 援援 助助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救助,是被世界各国采用,又称法律救助,是被世界各国采用的,国家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的,国家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上诉上诉 由被告人提出,引起二审程序。由被告人提出,引起二审程序。申诉申诉 由犯罪人、被害人等对已生效由犯罪人、被害人等对已生效 的判决或裁定的判决或裁定提出。并不必然引起再审。提出。并不必然引起再审。抗抗 诉诉(由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院提出)对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引起二
19、审引起二审对生效判决对生效判决引起再审引起再审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上诉、抗诉、申诉上诉、抗诉、申诉 民民 事事 诉诉 讼讼 法法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二、管辖二、管辖三、诉讼参加人三、诉讼参加人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活动。的活动。以上表述有以下几个含义:以上表述有以下几个含义:第六讲第六讲诉讼法诉讼法一、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概念和基本原则 (1)民事诉讼是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