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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力资源管理常用法律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3880888
  • 上传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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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人力资源 管理 常用 法律 课件
    资源描述:

    1、讲师:孙标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什么是法?(一)什么是法?法律基础知识介绍法律基础知识介绍(二)如何用法?(二)如何用法?HRHR法律实务法律实务劳动合同的订立、签订阶段(共劳动合同的订立、签订阶段(共1111个)个)做好招聘录用风险防范 善用知情权 履行先合同义务(告知义务)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误区 无效劳动合同的预防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法律问题 服务期法律问题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 违约金相关问题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共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共4 4个)个)劳动报酬问题 加班问题 带薪年休假问题 合同

    2、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终止或解除:(共(共3 3个)个)员工离职的类型 员工离职的三金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员工离职的规范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共(共2 2个)个)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法律基础知识介绍(一)法律基础知识介绍法的概念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用以调整社会关系,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用以调整社会关系,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制定主体是国家制定主体是国家人大人大政府政府两高两高 注:村规民约、风俗习惯是不是法律?如我国有些地方注:村规民约、风俗习惯是不是法律?如我国

    3、有些地方在土地承包的分配、宅基地分配、继承上的风俗在土地承包的分配、宅基地分配、继承上的风俗 一、一、法的概念及我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概念及我国的法律体系作用:调整社会关系作用:调整社会关系民事关系(所有权关系、买卖关系、继承关系);民事关系(所有权关系、买卖关系、继承关系);刑事关系(犯罪分子与国家的关系);刑事关系(犯罪分子与国家的关系);行政关系(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行政关系(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诉讼关系(原告、被告、法院的关系)诉讼关系(原告、被告、法院的关系)保障:国家强制力保障:国家强制力自觉遵守的情况下,国家强制力是潜在的;自觉遵守的情况下,国家强制力是潜在的;违

    4、反的情况下,国家强制力是现实的违反的情况下,国家强制力是现实的 “无所在,无所不在”法与道德规范、风俗习惯和宗教教规不同:法与道德规范、风俗习惯和宗教教规不同: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道德规范以社会舆论确保实施;风俗以习惯心理确保实施。宗教教规以内心信仰确保实施。内容:行为规范内容:行为规范 可以怎样(可为)可以怎样(可为)不得怎样(勿为)不得怎样(勿为)应当或必须怎样(应为)应当或必须怎样(应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注: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注: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中国法律法律部门部门宪法宪法民法民法刑法刑法行政法行政法 经济法经

    5、济法诉讼法诉讼法社会法社会法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1.宪法(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2.民商法(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和继承方面的法律法规等)3.刑法4.行政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察等)5.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对土地、货币、税收等进行管理等)6.社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7.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等)1 1、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概念 法律的法律,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的法律,国家的根本大法。效力最高效

    6、力最高修改程序更严格:修改程序更严格:三分之二三分之二制定机关级别较高制定机关级别较高2 2、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的基本内容国体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宪法基础知识介绍二、宪法基础知识介绍2 2、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公有制(银行、铁路、民航、通信、电力)(银行、铁路、民航、通信、电力)城市土地城市土地 农村土地农村土地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平等权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版言论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版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

    7、自由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财产权劳动权劳动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 2、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的基本内容国家机构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元首、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元首、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星红旗五星红旗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北京北京 三三 、民法基础知识介绍、民法基础知识介绍1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8、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调整内容: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调整内容: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前者:物权关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关系(合同前者:物权关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关系(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后者:人格关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后者:人格关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自由权、隐私权)、身份关系(亲属权、荣誉权)权、名誉

    9、权、自由权、隐私权)、身份关系(亲属权、荣誉权)2 2、民法的基本内容、民法的基本内容物权物权直接支配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直接支配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其重要特征是一物一权(排他性)和物权法定(种利。其重要特征是一物一权(排他性)和物权法定(种类、内容法定)。类、内容法定)。包括包括:所有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物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对他人所有物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城市用地使用权;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城市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担保债的履行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押权、留

    10、担保债的履行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置权。2 2、民法的基本内容、民法的基本内容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债权债权特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一定给付的权利。特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一定给付的权利。合同之债(要约邀请合同之债(要约邀请/引诱、要约、承诺)引诱、要约、承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继承权继承权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外)父母;兄弟姐妹、祖(外)父母;“父母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

    11、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儿媳或女婿:儿媳或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代位继承代位继承遗腹子遗腹子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互助性转移遗产方式互助性转移遗产方式人身权人身权-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人人都有):人格权(人人都有):生命权生命权、健康权健康权、身体权

    12、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自由权、隐私权);像权、名誉权、自由权、隐私权);注: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分。注: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分。-身份权(后天努力):身份权(后天努力):荣誉权、配偶权、亲权荣誉权、配偶权、亲权 四、刑法基本知识介绍四、刑法基本知识介绍1 1、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概念 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刑法=犯罪犯罪+刑罚刑罚主体、客体、主观、客观主体、客体、主观、客观主体(刑事责任能力)主体(刑事责任能力):1 1)完全无责任年龄()完

    13、全无责任年龄(0-140-14););2 2)相对责任年龄()相对责任年龄(14-1614-16););3 3)完)完全责任年龄(全责任年龄(1616););注意:注意:1 1)已满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付刑责。付刑责。2 2)“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已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14、”2 2、刑法的基本内容、刑法的基本内容犯罪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具有刑事违法性具有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应受刑罚处罚性注:故意犯罪:注:故意犯罪: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疏忽大意;过于自信2 2、刑法的基本内容、刑法的基本内容刑罚刑罚概念概念是在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是在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者剥夺其一定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罪人所适用的,限制

    15、或者剥夺其一定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裁方法。刑罚的种类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刑罚执行主体?注:刑罚执行主体?刑罚的具体体现刑罚的具体体现罪名罪名快,把钱快,把钱交出来,交出来,不然的不然的话话嘿嘿哎哟哎哟谢谢您行使正谢谢您行使正当防卫当防卫正当防卫:为了使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

    16、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正对不正)对不正)注:合法权益注:合法权益 正在进行时正在进行时 不法侵害者本人不法侵害者本人 必要的限度必要的限度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对正)(正对正)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五、行政法基本知识介绍五、行政法基本知识介绍1 1、概念、概念 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

    17、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行政组织和公务员: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行政组织和公务员: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医药经营、矿产开发、行医、驾驶、诉讼行政许可:医药经营、矿产开发、行医、驾驶、诉讼代理等代理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注: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注: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2 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盘问检查、强制戒毒、扣留或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盘问检查

    18、、强制戒毒、扣留或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治疗、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限制财产流通的行政强制措施:限制财产流通的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收购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收购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的监督。合法性和适当性的监督。六、六、社会法社会法 在于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利,尤其在于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的法律规范总称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的法律规范总称 我国现行的社会法我国现行的社会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保

    19、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七、经济法七、经济法 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税收调控、房价调控)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税收调控、房价调控)-市场规制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对土地、货币、税收等进行管理等 八、诉讼法基本知识介绍八、诉讼法基本知识介绍1 1、

    20、概念、概念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循的行为规范。2 2、种类:、种类: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关于民事关于民事 纠纷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解纠纷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解 决法律。(民告民)决法律。(民告民)法院调解原则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例外:例外:医疗、动物、悬挂物、危险作业医疗、动物、悬挂物、危险作业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证据 是指在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书证书证物证物证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录音录音)证

    21、人证言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2 2、种类:、种类: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审理和作出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民民法院审理和作出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民告官)告官)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 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2 2、种

    22、类:、种类:刑事诉讼刑事诉讼 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及其他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官告民)案件的活动。(官告民)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无原告,只有受害人、被告人、公诉人无原告,只有受害人、被告人、公诉人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控诉一方承担(主要是公安机关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控诉一方承担(主要是公安机关)NoImage正确认识法律地位正确认识法律地位中国法中国法律部门律部门宪法宪法民商法民商法刑法刑法行政法行政法 经济法经济法诉讼

    23、法诉讼法社会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法 社保法社保法民法民法商法商法公司法公司法(二)(二)HRHR法律实务法律实务劳动合同的订立、签订阶段(共劳动合同的订立、签订阶段(共1111个)个)做好招聘录用风险防范 善用知情权 履行先合同义务(告知义务)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误区 无效劳动合同的预防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法律问题 服务期法律问题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 违约金相关问题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共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共4 4个)个)劳动报酬问题 加班问题 带薪年休假问题 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终止或解除:(共(共3 3个)个)员工离职的类型 员

    24、工离职的三金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员工离职的规范管理的实务操作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共(共2 2个)个)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告知义务知情权知情权与入职管理应对措施招聘录用风险防范虚假信息虚假信息(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歧视性信息歧视性信息(公平就业原则公平就业原则)操作提示:操作提示:(1 1)不要涉及与政治有关的问题,包括政治信仰、宗教信仰、)不要涉及与政治有关的问题,包括政治信仰、宗教信仰、民族等民族等 ;(2 2)不要涉及到)不要涉及到“先天先天”带来的、经带来的、经“后天后天”主观努力无法改主观努力无法改变的,比如血型、籍贯、性别、容貌、属相、星座

    25、等;变的,比如血型、籍贯、性别、容貌、属相、星座等;(3 3)事先对)事先对“录用条件录用条件”进行明确界定,岗位职责要明确进行明确界定,岗位职责要明确 ;(4 4)对)对“录用条件录用条件”要事先公示要事先公示 ;(5 5)招聘广告内容真实)招聘广告内容真实 ;(6 6)保存相关的证据)保存相关的证据 ;告知义务(先合同义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7(7个方面个方面)劳动者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

    26、果:1.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26条);2.有欺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可根据38条随时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根据39条随时解除合同1.要尽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2.遵守告知时间,签订合同之前;3.不能选择性告知;4.用人单位的知情权有限的。企业有将公司制度告知员工的义务;企业有将公司制度告知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不知情的制度没有执行的义务;员工对于不知情的制度没有执行的义务;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应当有证据;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应当有证据;企业制度文本存档的行为不属于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企业制度文本存档的行为不属于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员工签收制度文本的记录可以作为企业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员工签收制度文

    27、本的记录可以作为企业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员工接受制度培训的记录可以作为企业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员工接受制度培训的记录可以作为企业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序号审查内容可能导致的风险应对措施1学历、工作经历是否真实等招聘失败行使知情权签订诚信承诺书2是否存在潜在疾病、残疾等解除劳动合同受限制入职健康检查3年龄是否达到16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查验身份4是否与其他企业有未到期劳动合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查验与其他单位终结劳动关系的证明5是否对其他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调查前任公司、让员工签订不负有竞业限制承诺书6外国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违法、合同无效查验相应的证件和资格 发出入职通知书后又拒绝录用,

    28、会有什么法律后发出入职通知书后又拒绝录用,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果?如果求职者主张,企业可能会被判决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求职者主张,企业可能会被判决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哪些入职流程能帮助企业降低风险?哪些入职流程能帮助企业降低风险?1)1)候选人交验证明文件原件,企业保存其复印件。候选人交验证明文件原件,企业保存其复印件。2)2)签署承诺书,声明在求职过程中提供的、披露的、使企业作签署承诺书,声明在求职过程中提供的、披露的、使企业作出聘用决定的重要信息是真实的出聘用决定的重要信息是真实的。3)3)签署知情声明,确认企业已经真实、详尽披露法律规定应当签署知情

    29、声明,确认企业已经真实、详尽披露法律规定应当披露以及求职者希望了解的与其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求职者希望了解的与其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4)4)签署岗位职责理解声明,即要求候选人阅读岗位职责说明书签署岗位职责理解声明,即要求候选人阅读岗位职责说明书并签署声明,表示已经阅读并理解。并签署声明,表示已经阅读并理解。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误区无效劳动合同的预防劳动合同条款=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序号存在误区 可能导致的风险 正确做法 1不签合同对自己有利支付双倍工资自身利益无法保护无固定期期限合同条件成立 签订合同 2“临时工”不用签合同同上签订合同 3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 超过1个月的,支付双倍的工

    30、资试用期在合同中约定 4收取押金、扣押证件行政处罚、赔偿损失 第9条、第84条不收押金、不扣押证件等序号不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支付的成本与风险11个月内无风险2超过1个月不满1年支付双倍工资3超过1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序号原因 责任主体法律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资双方1.随时解除合同2.支付员工工资3.赔偿损失2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劳资双方3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内容必备条款必备条款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

    31、动报酬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试用期试用期服务期服务期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合同文字条款合同文字条款种类适用范围签订条件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适用范围广协商确定 到期终止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保密性强、技术复杂、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协商确定+法定情形之一退休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难以确定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项目协商确定 任务完成终止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协商订立(本法十四条第一款)任意性规范法定情形出现劳动者单方面要求订立(本法第十四条

    32、第二款三项)强制性规范逾期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本法14条第三款)法律责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1.劳动者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1.阻止法定条件成立;2.采用其他用工形式;3.业务外包;4.子公司之间轮流续签合同。工作内容:要明确岗位职责、技能要求,涉及到将来企业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对于工作岗位固定性弱、需要机动作业的,岗位职责可以相对模糊,以便以后灵活用工 工作地点:需要明确(必备条款)分为具体

    33、的、相对具体的、模糊的范围宽泛相对比较有利(灵活运用)种类区别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性质工作时间定工作量直接确定工作量工作时间定工作量范围一般劳动者特定人员特定人员内容8小时/天40小时/周无固定时间要求一个周期内平均8小时/天要求不需要批准需劳动部门批准需劳动部门批准加班工作时超过时间就是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也是加班劳动部的规定:不定时工时制不存在加班问题一个周期超过标准时间属于加班;节假日安排工作也是加班。(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

    34、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种类假期名称假期天数 备注 带薪 假 法定节假日全体公民的,共11天;法定年休假5天 10天 15天 (1 10 20)法定探亲假探望父母20天;配偶30天企业自定婚假3天(20)法定丧假3天(直系亲属);1-3天(岳父母、公婆)法定其他假事假企业自定病假医疗期根据工龄

    35、确定法定女职工假期产假90天(+8);晚育+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个,领取独生子女证+30天。法定流产假不满3个月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 50天。法定 工资应当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约定的日期支付。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支付 工资工资至少每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制的可按周、日、

    36、小时支付工资 薪酬设计技巧: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调整原则:调整员工工资组成,考虑部分项目福利化、费用化增加员工奖金或其他浮动项目,固定工资少增加或不增加序号存在误区 可能导致的风险 正确做法 1试用期过后再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签订合同 2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视为放弃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里 3试用期可以不上社保员工随时走人 缴纳社保 4试用期可以低于最低工资补足差额支付赔偿金不低于最低工资 5试用期不符合条件可再延长视为试用期已过及时辞退 6续签合同可以再约定试用期无效不得约定 7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违法辞退,双倍成本不得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以完

    37、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 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 不得超过6个月无固定期限的 不得超过6个月 设定服务期的条件:设定服务期的条件:专项培训费专项培训费+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 服务期的期限:服务期的期限:当事人约定,注意合理性当事人约定,注意合理性 服务期的期限起算应明确服务期的期限起算应明确 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数额:总额不能超过培训费总额不能超过培训费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一致如何处理?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一致如何处理?1

    38、.前提条件-商业秘密存在2.义务主体-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3.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4.竞业限制的范围-双方约定,包括行业范围和地域范围5.经济补偿-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6.违约金-双方约定,法律没有限制但要注意合理性保密津贴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作用不同保密的津贴竞业限制的补偿性质不同可发也可以不发 必须发放支付时间不同 在职期间离职之后 可设定违约金的情形有了明确的规定。仅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而用人单位可以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合同到期应及时办

    39、理终止或续订手续 续签劳动合同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续签劳动合同,应小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条件 对于16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应保留,除非职工愿意终止员工离职的类型员工离职的三金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员工离职的规范管理的实务操作离离 职职 情情 形形解解 除除终止终止 协商解除协商解除 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单位单方解单位单方解除除劳动者单方劳动者单方解除解除随时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 预告通知解除预告通知解除 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 不得解除不得解除 不需通知解除不需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 预先通知解除预先通知解除 解除原因解除条件分解注意的问题特别提醒试用期间 1、试用期间2、不符

    40、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的明确证明责任1、随时随便2、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的知情权严重违纪 1、存在规章制度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按规定可以辞退严重违纪的界定证明责任重大损害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2、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的界定证明责任兼职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严重影响或者提出异议的证明责任无效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证明责任 刑事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范围招聘中将“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岗位职责描述”或“工作及考核要求”具体化、书面化“录用条件”、“岗位职责描述”、“工作及考核要求”要事先公示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应对“严重违纪

    41、”作出明确的界定3.应做好日常管理、取证工作解除原因解除条件注意的问题医疗期满解除1、医疗期满2、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1、提前30日通知,未提前30天需要支付一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2、支付经济补偿金3、通知工会不能胜任解除1、不能胜任工作2、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况变化解除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2、无法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总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计算周期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12个月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5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

    42、个月 18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30个月患 病或 非因 工负伤能从事的,劳动关系继续医 疗期 未满另 行安 排工作医 疗期 届满劳动合同继续能从事原来工作不能从事原来工 作劳动合同继续仍不能从事的,解除合同劳动者不劳动者不能胜任工能胜任工作作胜任工胜任工作作培训或培训或调岗调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继续仍不能仍不能胜任工胜任工作作解除劳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动合同无法履行达成协议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具体条件 例外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43、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1、在试用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纪的3、严重失职的4、兼职的5、无效劳动合同 6、刑事责任的存在上述6种情形之一的,同样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工伤的1、1-4级,完全丧失,保留关系到退休2、5-6级,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3、7-10级,部分丧失,员工提出才可解除患病或负伤的(非职业病和工伤)1、在法定医疗期内,不可解除2、医疗期届满的,按照规定可以解除女职工在“三期”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退休不足5年退休年龄是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劳,男50,女45。

    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服兵役期间2、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3、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类型解除条件预告通知解除提前30天 无条件限制提前3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即时通知解除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无需通知立即解除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45、者劳动的;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终止情形注意的问题劳动合同期满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的告知义务;2、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后仍在本单位工作的,需要签订聘用协议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终止的情形逾期终止的期限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业健康检查后未发现职业病或诊断后治愈的或观察期满排除职业病的,才可以终止 患职业病或工伤的 1、1-6级,不能终止,协商一致,支付伤残就业补助费

    46、后可以终止。2、7-10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费后可以终止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逾期到医疗期届满后才可以终止 女职工在“三期”内的逾期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才可以终止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关系保留到退休其他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逾期到平等协商事项结束后才可以终止 担任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 延长的期限等于其工会职务任职的期间 员工服兵役的 服兵役属于可以中止的情形,服兵役结束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 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

    47、均工资3倍注:1、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按半年算。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没有法律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赔偿金概述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或按2倍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支付的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 不履行附随义务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劳动者违法解

    48、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文本的类型与意义 离职文本的制作 离职文本的送达 离职手续的办理 离职员工不良行为的预防 离职文本的类型与离职的类型有直接的联系n离职文本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点:n(1)区分离职类型的依据和处理劳动争议的证据n(2)劳动争议时效起算的依据离职类型离职文本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通知书劳动合同终止终止通知书 解除协议应明确由哪方提出涉及到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协议可以不必说明解除理由对解除劳动关系无影响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时间

    49、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终结的时间以及工资支付等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经济补偿金数额及支付程序 辞退通知书应当说明解除理由这涉及到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支付数额 辞退通知书应当明确解除时间涉及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劳动争议时效起算等重大事项 辞退通知书可以说明基本事实,但必须是单位有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因为辞退的举证责任在单位 应明确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不会自然消灭,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应当及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应明确终止的理由涉及到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直接送达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送达时间与离职的类型有直接的联系离职情形具体情形送达期限协商解除无需提前送

    50、达员工解除被迫解除合同(单位有过错)随时送达一般情况下(单位无错过)提前1个月或3天送达,未提前的,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单位解除即时通知解除随时送达预告通知解除提前1个月送达,未提前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经济性裁员履行法定程序即可终止合同建议提前30天1.工作交接、薪资结算2.公司物品归还、清理文件资料、清偿债务3.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办理工作交接之日支付)4.退还员工有关证件、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档案关系(离职15天之内办理)5.对从事有职业危险作业员工作健康检查6.出具离职证明(解除、终止之日出具)7.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员工不良行为的表现1.抵制行为2.偷窃行为3.破坏行为4.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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