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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中韩法律制度比较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3880840
  • 上传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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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法律制度 比较 课件
    资源描述:

    1、浅谈韩国艺人生活现状浅谈韩国艺人生活现状韩国学院:任姝蓉韩国娱乐圈到底怎么了?韩国娱乐圈到底怎么了?“奴隶合约”艺人自杀艰难的练习生强迫艺人整容吸血鬼式的经纪公司东方神起事件:东方神起事件:2009年8月31日东方神起成员朴有天、金俊秀、金在中三名成员提出诉讼要求与SM公司解约,从此三名成员组成JYJ团体活动,另外两名成员继续留在公司以东方神起活动,但JYJ在韩国的活动受SM公司的阻碍,不能正常进行。据韩国据韩国朝鲜日报朝鲜日报报道,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英雄在中、报道,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细亚俊秀的法律代理秘奇有天、细亚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师事务所世宗律师事务所”3日上日上午

    2、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声明中称:午发表了一份正式声明。声明中称:“金俊秀(细亚俊金俊秀(细亚俊秀)、金在中(英雄在中)、朴有天(秘奇有天)作为东秀)、金在中(英雄在中)、朴有天(秘奇有天)作为东方神起的成员,自方神起的成员,自2004年出道以来,一直按照其所属经纪年出道以来,一直按照其所属经纪公司公司SM娱乐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展开活动。一娱乐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展开活动。一年当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余时间每天睡眠时间年当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余时间每天睡眠时间只有只有3到到4个小时,一直承受者无比繁忙的日程。个小时,一直承受者无比繁忙的日程。”东方神起与其所属公司签

    3、署的合约长达东方神起与其所属公司签署的合约长达13年。并主张,合约期限长达年。并主张,合约期限长达13年,若年,若再加上两年兵役时间,东方神起要为再加上两年兵役时间,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公司工作15年以上,目前还剩下将近年以上,目前还剩下将近10年的时间,这实际上意味着终身协议。年的时间,这实际上意味着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如果东方神起违约,就要而且根据协议如果东方神起违约,就要赔偿赔偿SM公司高达数千亿韩元的违约金,公司高达数千亿韩元的违约金,因此不得不受因此不得不受SM公司束缚。公司束缚。虽然作为歌手发售唱片是东方神起的主业,虽然作为歌手发售唱片是东方神起的主业,但并没有靠此赚得什么大

    4、钱。世宗方面解释但并没有靠此赚得什么大钱。世宗方面解释说:说:“首先,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合同保证首先,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合同保证金,根据专属合同上关于唱片收益分配的条金,根据专属合同上关于唱片收益分配的条款显示,最初的合同中约定,只有在单曲碟款显示,最初的合同中约定,只有在单曲碟销量超过销量超过50万张的情况下,如果再发售唱片,万张的情况下,如果再发售唱片,则每个成员可分得则每个成员可分得1000万韩元。但如果销量万韩元。但如果销量不足不足50万张,成员则分不到任何利润。该条万张,成员则分不到任何利润。该条款得到款得到2009年年2月月6日后才得以修改,但即使日后才得以修改,但即使是修改后,成

    5、员通过销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是修改后,成员通过销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只是根据唱片销量,每人只能分只是根据唱片销量,每人只能分0.4%至至1%。”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条【基于胁迫、欺诈的意思表示基于胁迫、欺诈的意思表示】因欺诈或胁迫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撤销因欺诈或胁迫而为的意思表示,可以撤销第五百四十三条:第五百四十三条:【终止、接触权终止、接触权】根据契约或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权终止或解除的,根据契约或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权终止或解除的,该终止或解除权的行使以向相对人做出意思表示的方式进行该终止或解除权的行使以向相对人做出意思表示的方式进行第六百五十条:第六百五十条:【报酬额

    6、及支付时间报酬额及支付时间】报酬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未约定时间的,从习惯;无习惯的,报酬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未约定时间的,从习惯;无习惯的,则应在约定劳务完毕后及时支付。则应在约定劳务完毕后及时支付。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五十八条:【劳务内容与终止权劳务内容与终止权】(一)使用人要求劳务人提供未约定的劳务的,劳务人可以终止(一)使用人要求劳务人提供未约定的劳务的,劳务人可以终止契约。契约。(二)约定的劳务需要特殊技术而劳务人无该技术的,使用人可(二)约定的劳务需要特殊技术而劳务人无该技术的,使用人可以终止契约。以终止契约。第六百五十九条:第六百五十九条:【经过三年以上的雇佣与终止通知权经过

    7、三年以上的雇佣与终止通知权】雇佣时间超过三年,或至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终止的,经过三雇佣时间超过三年,或至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终止的,经过三年后,各当事人可随时发出终止契约的通知年后,各当事人可随时发出终止契约的通知中国劳动合同法相关制度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三、无效劳动合同三、无效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3条规定: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

    8、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 合法,即要求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合法,即要求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也是把劳动关系纳入法制轨道的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也是把劳动关系纳入法制轨道的根本途径。它包括:根本途径。它包括:1、主体合法、主体合法 2、目的和内容合法、目的和内容合法 3、程序合法、程序合法 4、形式合法、形式合法主体合法主体合法 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一方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权利

    9、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资格,劳动者一方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用人方须具备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用人方须具备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实用法规条目实用法规条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法劳动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

    10、依照国家有关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目的和内容合法目的和内容合法 劳动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禁止用人单位收取劳动合同抵押金。禁止用人单位收取劳动合同抵押金。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劳动合同附件、企业内部规则不得与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劳动合同附件、企业内部规则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法律法规相抵触。实用法规条目实用法

    11、规条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规定给予处罚。程序合法程序合法 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步骤,要约和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法

    12、定的程序和步骤,要约和承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承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一般为: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一般为:提议提议协商协商签约签约 个别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别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劳动行政部门对所签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鉴证,然应由劳动行政部门对所签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鉴证,然后,劳动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后,劳动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形式合法形式合法 劳动合同有书面和口头形式。劳动合同有书面和口头形式。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可以口头方式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

    13、单位的劳动合同可以口头方式约定;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好书面合同。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好书面合同。据据2001年年4月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一项司法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一项司法解释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解释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者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但已形成劳动合同关系者发生的纠纷,人民法

    14、院应当受理。理。补救措施补救措施(二)公平原则(二)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公平原则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该给予全体劳动者公平的劳动待遇,不得因民族、种族、年该给予全体劳动者公平的劳动待遇,不得因民族、种族、年龄、性别等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具体表现为:龄、性别等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具体表现为:(1)提供给劳动者的整体劳动条件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提供给劳动者的整体劳动条件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本一致;(2)提供公平、公正的劳动条件,包括订立合同的均等机会,)提供公平、公正的劳动条件,包括订立合同的均等机会,同工同酬,不得歧视;同工同酬,

    15、不得歧视;(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要对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要对等。(三)平等自愿原则(三)平等自愿原则 所谓平等,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谓平等,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任何依附关系不存在任何依附关系,任何一方不得歧视、欺压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歧视、欺压对方。所谓自愿,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签订所谓自愿,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凡是采取强迫、欺诈、威胁或乘人之危等手段,把自己。凡是采取强迫、欺诈、威胁或乘人之危等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或者所订条款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一致,

    16、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或者所订条款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一致,都不符合自愿原则。都不符合自愿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核心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核心原则。(四)协商一致原则(四)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协商一致,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使双方的意见达到一致,而不能使用强加于进行充分的协商,使双方的意见达到一致,而不能使用强加于人的和欺骗等手段。人的和欺骗等手段。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密切相关和不可分割的。平等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密切相关和不可分割的。平等是自愿的基础,自愿是平等的体现,协商一致则是平等

    17、自愿的唯自愿的基础,自愿是平等的体现,协商一致则是平等自愿的唯一表达形式。可见,协商一致原则是平等自愿原则的延伸和结一表达形式。可见,协商一致原则是平等自愿原则的延伸和结果。果。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约定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与法定条款同样的约束力。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

    18、具有与法定条款同样的约束力。(一)法定条款(一)法定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和职业危害防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

    19、其他事项(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以上法定条款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协商一劳动合同除以上法定条款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规定其他补充条款。常见的约定条款主要有:致的基础上,规定其他补充条款。常见的约定条款主要有:1、试用期、试用期 2、培训、培训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5、其他事项、其他事项技术培训与培训协议技术培训与培训协议实用法规条目实用法规条目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训费用

    20、,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21、劳动报酬。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三、无效劳动合同三、无效劳动合同(一)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一)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1、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采用欺诈手段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2、采用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采用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4、侵犯第三人利益的劳动合同无效、侵犯第三人利益的劳动合同无效(二)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二)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1、撤销合同、撤销合同 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不得履行;正在履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对已履行的部分,

    22、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对待,劳动者行的,要停止履行。对已履行的部分,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对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和待遇。付出了劳动的,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和待遇。2、修改合同、修改合同 合同补正、完善后,合法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合同补正、完善后,合法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生效之时。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经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经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无效劳动合同实用法规条目无效劳动合同实用法规条目第二十六条

    23、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

    24、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报酬确定。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第181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5、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用人单位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

    26、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非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此种情况也是用人单位违法,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而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结语结语:希望这些已故的韩国艺人一路走好希望韩国有更明确的法律来保障艺人的生存环境和个人权利希望韩国娱乐圈发展更加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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