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事故处理法律责任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校园事故处理法律责任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校园 事故 处理 法律责任 课件
- 资源描述:
-
1、1 儿 童在校园的法律关系界定 v学生家长与校园之间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v学生家长与校园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委托监护合同关系v校园的监护是暂时性、部分性、不完全性的委托监护v校园的监护责任因学生的正常离园而发生中继、转移的法律后果3我国与校园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v我国与校园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有:v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v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v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v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v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v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v监护权转移论v代理关系论v特别权力关系论v契约关系论v特殊的教育管理法律关系5v监护权转移论v父母是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v孩子被送到学校后,
2、监护转移给学校,孩子在学校期间的监护人就是学校。v监护法律制度v(一)监护的基本含义v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制度。6v关于监护的法律作了规定v(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v(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v1、祖父母、外祖父母v2、兄,姐v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7v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的原因v1、监护责任基于身份关系产生,具有其特殊意义v(1)监护关系式亲权关系,它依法产生,不
3、得随意改变v(2)监护责任只有在监护人死亡、监护资格被依法撤销、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才会引起监护责任的转移。v(3)因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8v2、学校不可能履行监护人的所有监护职责v监护人的职责包括:v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管理,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9v3、让学校承担监护责任,不利于教育事业 的发展。v如果学校承担监护责任,那么对学生在校园内的所有伤害几乎都要赔偿,并且对于学生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也要赔偿,
4、学校将不堪重负。v4、学校承担责任以存在过错为前提: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予以赔偿。10v案例:v某校初中学生马某,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更差。一天,他在教学楼里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某作出三点处理决定:v给予警告处分;照价赔偿吊灯;罚款300元。11v问题:v1、“警告处分“是学校什么权力?上级给的v2、“赔偿”反映了学校的什么权利?学校本身所享有权利v3、“罚款”是什么性质的行为?没有这个权利v
5、反映了三种法律关系:12v1、“警告处分”:学校有依法对学生进行行政处分的权力(权利),行政法律关系v2、“赔偿”: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v3、“罚款”:违法处罚 13v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v学校v隶属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v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v学生 平等 学校14v承担责任条件v基本性质 基本原则 基本要件v(一)学校承担责任的性质v民事责任v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v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15v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
6、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v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6v民事行为能力v无行为能力 0 自然人10v限制行为能力 10自然人18v完全行为能力 自然人18v16岁,以劳动收入生活17v刑事责任能力v无刑事责任能力 0 自然人14v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14自然人16v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自然人16v14重大罪行需担刑
7、责v不满18周岁不能判决死刑,包括死缓。18v(二)学校承担责任的原则v过错责任v学校事故归责能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v学校事故归责能否适用公平责任原则v在什么情况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19v(三)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件v违反法定义务v存在损害结果v主观上有过错v构成因果关系v伤害事故的范畴(边界)20v时间和空间两个层面:v学校的法定义务并不是无时无地的存在,学校只是对发生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地点的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必须是发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21v事故难免:孩子小,自己看还有问题呢,更何况学校那么多学生v
8、责任有限:有责任不可怕,有限的责任,日常的管理我们承担的部分责任,其他责任由监护人来承担。22幼儿事故案件的法理分析v家长的权利与义务:将儿童送入校园接受教育、寄宿、学习、生活等权利;接受园方的代理监护、教育的权利。交付学费、杂费、生活费等费用的义务;在学校正常放假时及时接送学生,接受监护从园方到家长身上的转移的义务。v校方的权利与义务:享受学费、杂费、生活费的收取权;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监护管教的权利。对幼儿在幼儿园学习、寄宿、生活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进行监护;对学生进行文化知识传输教育。23法律责任类型: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概念:指行为人因民事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
9、果。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一般是由于幼儿园的侵权行为导致幼儿的人身受到伤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4一、过错责任原则概念: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 的归责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2.损害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25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概念: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 有过错,除非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注意 :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况下,对过错的认定实行举例责任倒置原则.26三、公平责任原则概念: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
10、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有条件地承担公平责任:1.只有在不能根据过错确定责任,或依过错确定赔偿范围明显有失公平,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2.虽然幼儿园的行为没有过错,但却从该行为中有所受益。27一、负有法律责任v校园违法违规行使其权利:1.特教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儿童从事不宜幼儿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其他活动2.特校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v特教学校未履行其义务:1.未履行条件适格的义务2.未履行谨慎注意的义务3.未履行附随义务28二、可不负法律责任v具有正当理由v由外来原因引起:1.不可抗力2.受害儿童或其监护人的
11、过错3.第三人的完全过错29三、可转移法律责任v赔偿责任,主要是通过特教学校责任保险来实现的索赔程序:1.提出出险通知2.提供索赔证明3.提出索赔请求30学校伤害事故的主要类型v(一)学生伤害事故v1、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件v虽然发生几率不是很高,但是很恶劣。校园踩踏事件触目惊心。踩踏事件一再被复制。31v踩踏事件案例v4月17日深圳某小学开展集体活动时发生踩踏事故v3月28日西安某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发生踩踏事故v3月25日江苏某小学发生踩踏事故v3月25日湖北某小学发生踩踏事故v2月27日湖北发生踩踏事故4名学生死亡。该校学生从二楼宿舍到一楼操场集合过程中发生下楼梯踩踏事故,其中4名学生经
12、抢救无效死亡,7名学生受伤。32v关注重点:v(1)学校是否有关于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文件v(2)学校预防拥挤踩踏的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v(3)学校是否开展安全通行,预防拥挤踩踏的安全教育v(4)学校走廊、楼梯等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相关安全提示v(5)学生放学等集中通行或活动期间是否有教师进行引导。33v湘乡育才中学踩踏事故v事故发生原因:v1、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学生;v2、是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v3、因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导致事故发生
13、;34v4、学校没有开展过类似应急演练,也没有在楼梯间安装应急灯与警示标志。v校长被抓后,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最后判定校长无罪,虽然达到了多数人的心理预期,但被调离工作岗位(后附:湘乡育才中学踩踏事故开庭律师为叶继志校长作无罪辩护)。v别人亡羊我补牢,邻家失火我查灶35v2、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v某一小学宿舍三年没门闩,女童校舍内遭强奸,校长称本地民风淳朴。v2013年1月15日,湖南新化县上梅镇一男子携带凶器翻越该镇北渡小学围墙进入校园,在操场上将三年级学生王某杀伤后逃跑,该校校长杨建一与嫌疑人搏斗被当场刺死。v2013年3月27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民办的新思维学校体育老师,因家庭事情与妻子(
14、副校长)发生争吵,于凌晨6时持铁锤到该校宿舍,锤死2名五年级学生。36v关注重点:v【1】宿舍安全管理组织与制度是否健全;v【2】学校四周是否有与外界隔离的围墙;v【3】是否配备必要的保安或门卫;学校保安或门卫是否配备必要防暴器械;v【4】学校是否设置门卫室或警务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巡逻;学校门卫或保安是否协助维持上下学校门口秩序,做好巡查工作;37v【5】是否执行在校学生请销假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v【6】是否在出入口、学生宿舍区等重点区域安装防入侵报警设备,并保障运行正常,报警信息记录是否有保存;v【7】是否在学校内外主要通道、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
15、保障运行稳定,图像资料是否有保存;v【8】对女生宿舍有专门的安全防范措施。38v3、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安全v关注重点:v设备或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安全标准;v照明等生活必需的设施是否齐全;v对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是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v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是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9v大学女生从上铺摔下意外身亡v2007年9月6日晚,郑州某高校一大二女生从宿舍的上铺意外摔下,抢救无效死亡。女生家长认为学校高低床设计暗藏隐患,应当担责;而校方则认为纯属个人责任。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高低床安全和技术标准。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尚未满18周岁,因学校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的生活设施
16、符合国家的标准,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处学校一次性赔偿李某家长各种费用4万余元。v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小学,至少要40万元。40v体育老师观看训练被羽毛球杆插进额骨v有惊无险,所幸未伤及到生命。v无独有偶,两个学生下课后,到体育器材室借了两幅球拍,同样悲惨的一幕发生了。学校负责吗?(负责,学校的器械)v同样的场景,孩子从家里带来的球拍,学校有无责任?(没有,纯粹是以外)v同样的场景,体育课上,男生投篮,女生练习立定跳远。男生练习后,从学校借球拍去打羽毛球,发生的事情,学校有责任吗?(有责任,疏于管理)v同样的场景,体育课上,男生投篮,女生练习立定跳远。男生练习后,从家里带来球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