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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思修法律课件第十章刑法[1](修改版).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3879169
  • 上传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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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法律 课件 第十 刑法 修改
    资源描述:

    1、 简言之,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简言之,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的基本原则 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1 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处罚”。2 2、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相当原则 3 3、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案例: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聚众淫乱罪 B、组织淫秽表演罪C、寻衅滋事罪 D、无罪 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

    2、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一)犯罪的概述(一)犯罪的概述刑事法律制度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第八章-刑法刑法 1 犯罪的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的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一)犯罪的概述(一)犯罪的概述刑事法律制度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第八章第八章-刑法刑法犯 罪 构 成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是指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具体行为的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具体包括:具体包括:犯犯 罪罪 客客 体体 犯罪客

    3、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 犯犯 罪罪 主主 体体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一)犯 罪 客 体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因为任何犯罪都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如:盗窃罪的客体 区分 犯罪客体 与 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指的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犯罪对象指的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如:甲盗窃的是备用的、尚未安装的电话通讯线,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的电话通讯线。甲构成盗窃罪,乙则构成破坏通讯设施罪。因乙所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2、任何犯

    4、罪都有犯罪客体,并非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如:偷越国(边)境罪,其客体为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客体的犯罪,大部分是没有具体的犯罪对象的。3、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4、任何犯罪都危害客体,而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 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危害结果 绝大多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犯罪方法 犯罪时间 犯罪地点 某些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又称为某些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又称为选择要件选择要件。危 害 行 为 作 为-禁止做而去做 举刀杀人,投毒下锅等 危害行为 不作为-有义务且能实施

    5、某行为而未实施。如果造成严重危害性-构成犯罪。义务(前提)义务的来源:1、自法律的明文规定。如:遗弃罪。2、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如值班医生。3、来自法律行为的义务;如受雇为他人照顾小孩的保姆有确保小孩安全的义务。如汽车司机交通肇事撞伤行人,有义务送伤者去医院抢救。危 害 结 果 危害结果通常是指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损害。当危害结果已经发生,为使行为人对这一结果负责,就必须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如:某小学生上课经常捣乱,老师向家长反映,家长教育方式粗暴,动手打了这个学生。该生一时想不通,喝毒药自杀了。老师对学生的死不负刑事责任。

    6、合法行为、自然力作用等及其所引起的某种结果,不属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范畴。但应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因果关系与负担刑事责任等同起来,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尽管其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也不应负刑事责任。(三)犯 罪 主 体 犯罪主体指实施危害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分类:单位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1、刑事责任年龄 不适用死刑原则。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14周岁);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满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

    7、年龄阶段(已满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16周岁)。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已满16周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 2、刑事责任能力 概念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和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分类:刑事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单 位 犯 罪 主 体单位犯罪,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

    8、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如走私罪、单位行贿罪、偷税罪等。单位犯罪的,一般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判处刑罚。犯罪主观方面 概 念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故意或过失)、犯罪的目的和犯罪动机等几种因素。罪 过必要要件 犯罪目的选择要件 犯罪动机非构成要件,不影响定罪,而影响量刑。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故意故意过失过失犯 罪 故 意含义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会“必然”和“可能”。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明知会发生,希望明知会发生,

    9、希望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明知会发生,放纵明知会发生,放纵 间接故意犯罪通常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1、主要追求一个犯罪的结果而放任另一个犯罪结果的情况。案例:一个人想毒死他的妻子,然后在妻子咖啡罐里面放了毒药。她的妻子拿来了招待客人,把客人毒死了。行为人对毒死妻子而言是杀人的直接故意;对被毒死的客人而言,是间接故意。2、追求一个非犯罪性的结果而放任另一个犯罪结果的发生。案例:甲在公园里面打鸟,鸟在树枝上,位置很低。节假日公园里人很多,树对面不远的地方就有很多的游客来来往往。行为人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朝树上的鸟射击,全然不顾附近的游客。一枪开过去,结果子弹飞过那棵树击中了人,这种情况被认定为间接故意,属于

    10、为了追求一个非犯罪结果(打鸟)而放任另一个犯罪结果(致人死亡),对犯罪结果成立间接故意。犯 罪 过 失含义 案例:甲是保姆,一日甲为某家的婴儿乙洗澡时突然听到电话响,便将乙放在浴缸一头,使其背靠墙坐着,甲跑去接电话,由于是熟人便多聊了几句,回来后发现乙自己爬到了浴缸里已被溺死。甲对乙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案例:24岁的青工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涛。一日,张某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涛掉入河里,张某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

    11、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A、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无罪过事件: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 为了使国家、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下列行为,不是正当防卫:防卫挑拨行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行为。相互斗殴。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正当防卫案例:甲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二个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的儿子,且动作粗暴。甲误以为

    12、是对方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便衣警察的头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的性质是什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才能实行,不能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下列情形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是不法侵害人自动终止;三是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甲遭到乙持刀抢劫,一下子把乙打倒在地摔晕过去。这时,甲特别气愤,拿起罪犯掉在地上的刀子,几刀下去,把摔晕在地的乙扎死了,问:关于甲行为哪种是正确的?()A、将抢劫者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防卫过

    13、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罪名,应当根据具体过当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并依刑法分则有关条款予以确定。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

    14、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案例:甲遭到乙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用刮刀刺伤。甲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等人高呼:“抓小偷!”。路人丙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甲一时难以挣脱,虽然知道丙是不明真相、见义勇为的群众,仍不得已刺伤丙,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被乙刺成重伤,某甲给丙造成轻伤害。甲的行为是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一)犯 罪 预 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某士兵看见一女兵从宿舍出去打水,随手把门掩上,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他偷偷溜进女兵的宿舍,藏到女兵的床底下,伺

    15、机强奸。女兵打水回宿舍后,感到床下似乎有人,喊人来把他抓获。(二)犯 罪 未 遂 比如: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然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就是犯罪未遂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D、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务的行为(三)犯 罪 中 止 1、状态:行

    16、为停顿(彻底性、有效性)、状态:行为停顿(彻底性、有效性)2、阶段:犯罪过程的、阶段:犯罪过程的任意阶段任意阶段 3、原因:行为人、原因:行为人自愿自愿乙某意图强奸韩女,使用暴力脱去韩女的裤子后发现,韩女正处在月经期。乙某遂停止犯罪。此案例中,乙某的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第一种情形“自动放弃犯罪”。甲欲杀妻,用菜刀连砍数刀后见妻子情状极其可怜,心生不忍,便抱起妻子来到医院急救,妻子因及时抢救而幸存。属于“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犯罪”。共同犯罪(一)概念与成立要件 共同犯罪 附加刑附加刑二、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三、量 刑(三)累犯、自首和立功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A、甲

    17、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四)数罪并罚 吸收原则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形:(五)缓 刑对所判刑罚附条件不予执行的 一种刑罚制度。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 徒刑的犯罪人 战时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缓刑缓刑一般一般缓刑缓刑战时战时缓刑缓刑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要罪名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

    18、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 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罪名盗窃、抢夺、抢劫枪支、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药和非法出

    19、租、出借枪支 罪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共场所或 者公共交者公共交通工具罪通工具罪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劫持船只、汽车罪劫持船只、汽车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航空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犯罪行为。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罪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

    20、征管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故意非法剥夺或妨害公民依法自由行使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生命权和生命权和健康权健康权依法享有的选举依法享有的选举 权、被选举权、权、被选举权、通信自由权通信自由权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罪名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强奸罪绑架罪绑架罪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侵犯公民人

    21、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罪名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侮辱罪诽滂罪诽滂罪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通信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重婚罪 破坏军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虐待罪遗弃罪遗弃罪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犯罪客体是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公私财物所有权所有权五、侵犯财产罪抢劫罪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 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财产罪的主要罪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管理的社会活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

    22、重的犯罪行为。包括包括社会秩序、生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主要罪名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危害国防利益罪是侵犯国防利益,并且实施危害军队的军事行动、军事设施和军队的各种武器装备,破坏军需生产和作战秩序,危害国防建设等的犯罪。七、危害国防利益

    23、罪危害国防利益罪主要罪名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物,有损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犯罪行为。犯罪主体主犯罪主体主要为国家工要为国家工作人员作人员犯罪客犯罪客体为公体为公共财物共财物八、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主要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破坏国家机关

    24、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既有故意,既有故意,也有过失。也有过失。九、渎职罪渎职罪主要罪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放纵走私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征税舞弊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责任事故罪滥用土地管理职权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特殊特殊的的犯罪犯罪主体主体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十、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主要罪名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报传、假传军令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逃离部队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遗弃武器装备罪虐待部属罪私放俘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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