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产品质量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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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11章章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n【知识点知识点】n1了解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度n2理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n3掌握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责任n【技能点技能点】n1.能够独立处理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n2.能够在自己从事经营时了解法律规定的义务n学习目标学习目标1.掌握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了解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2.了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3.掌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的基本内容。4.掌握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责任。5.结合所讲授的内容,学习查阅法律法规,学习分析案例。第一节 产品
2、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三、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三、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一、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1.产品 产品有广义和狭义之说。产品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产品广义的产品是指自然物之外的一切劳动生产物。但法律是指自然物之外的一切劳动生产物。但法律上所规定的产品,其范围小于广义的产品。上所规定的产品,其范围小于广义的产品。而且不同国家对产品的界定不尽相同。而且不同国家对产品的界定不尽相同。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下列物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天然物品;初级农副产
3、品;初级加工品;建筑工程,关于建筑工程产品质量法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属于本法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等。2.产品质量n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需要的各种特性的总和。具体有产品的安全性、可维修性、经济适用性、可靠性、有效性、卫生性等质量指标,它们共同反映、代表了产品的质量状况。3.产品质量法n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1)产品指经过加工、制
4、作,用于销售的物质资料,包括工业产品、电力、煤气和经过加工的农,畜、渔、猎产品。天然的物品如农业自然产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说的产品。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军工产品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它们被排除在该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外,另由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2)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可分三方面:一是产品质量责任关系;二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三是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n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指有关产品
5、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职责、权限、方式、方法等问题。我国有层次有别、任务不同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3)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n这里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商品检验部门等,它们依各自的职权,对某些特定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n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对质量监督活动的计划、组织
6、、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总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有以下主要制度:(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2)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4)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制度(5)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第二节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n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n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n具备产品质量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
7、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n产品质量与说明、样品相符。即符合在生产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2.对产品真实标识的义务对产品真实标识的义务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按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识按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标识 限期使用产品标识限期使用产品标识 安全使用标识安全使用标识 产品标识的例外规定产品标识的例外规定 3.生生产产者者不不得得从从事事的的行行为为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伪冒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冒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
8、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认证标志不得搀假、搀杂、以假充真、以次不得搀假、搀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充好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二、销销售售者者的的产产品品质质量量义义务务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持销售产品质量保持销售产品质量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销售产品的标识销售产品的标识 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或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或厂址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 销售产品销
9、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品。第三节 产品质量责任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二、产品责任二、产品责任 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n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n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应具有的使用性能,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在产品存在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品质标准时销售者对消费者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n产品瑕疵担保
10、责任的情形n出售的产品有下列情形的,即构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前一项默示担保,后二项为明示担保。只要存在上述情形的,不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应当赔偿。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n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n售出的产品有产品瑕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概括地说是“三包”加“赔偿”。赔偿的损失是指在消费者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更换、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费、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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