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2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HR医疗期专题知识培训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3813245
  • 上传时间:2022-10-15
  • 格式:PPT
  • 页数:32
  • 大小:322.04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HR医疗期专题知识培训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HR 医疗 专题 知识 培训 课件
    资源描述:

    1、HRHR医疗期专题知识医疗期专题知识目录一、医疗期定义、期限及与病假期区别五、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的处理 四、合同到期时处于医疗期内的处理三、医疗期内的合同解除 二、医疗期工资2HR医疗期专题知识目录六、病假条真假问题十、员工病情复查和劳动能力鉴定不配合问题 九、试用期员工医疗期的处理八、医疗期期间还要病假条吗?七、公司怀疑员工装病,不批准员工病假行吗?3HR医疗期专题知识目录十一、员工休病假期间在外从事餐馆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处理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十四、案例分析十三、员工医疗期期满,公司能否对员工调岗?十二、病残严重的员工医疗期满后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4HR医疗期专题知识5一、

    2、医疗期定义、期限及与病假期区别1 1、定义:、定义: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2 2、期限及计算周期、期限及计算周期 实际工作年限实际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期限医疗期期限计算周期计算周期十年以下五年以下三个月六个月五年以上六个月十二个月十年以上五年以下六个月十二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五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二十年以上二十四个月三十个月5HR医疗期专题知识6一、医疗期定义、期限及与病假期区别3 3、医疗期的、医疗期的长短长短 医疗期通常为三至二十四个月。4 4、医疗期的延长

    3、、医疗期的延长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6HR医疗期专题知识7一、医疗期定义、期限及与病假期区别5 5、医疗期与病假期区别医疗期与病假期区别 在实务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医疗期与病假期的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医疗期是“法定”期间,由法律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规定的“刚性”的时间段,比如工作满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这3个月就是死的,除非你的工作年限发生了变化;而病假期则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是“弹性”

    4、的时间段,譬如你休了4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只有3个月,病假期间仍然算是4个月。7HR医疗期专题知识8二、医疗期工资 各地方各地方、各单位、各单位对医疗期待遇对医疗期待遇/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并不统一,医疗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并不统一,医疗期待遇期待遇/工资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工资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a、按照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b、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c、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d、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但是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医疗期工资的“底线”是一致的,即根据原劳动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部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

    5、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8HR医疗期专题知识9三、医疗期内的合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医疗期内,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医疗期内,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 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劳动合同。9HR医疗期专题知识10四、合同到期时处于医疗期内的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时,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应当延续至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时终止。衍生问题:衍生问题: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不再续签的,顺延至医疗情形消失或医疗期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

    7、,不再续签的,顺延至医疗情形消失或医疗期满时终止。满时终止。1、顺延的期间是否计算到“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期限”中?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不应扣除医疗期期限。2、如因顺延导致合同期限到达十年的,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因病顺延是法定事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照顾,并不导致无固定期合同直接签订的法律后果。10HR医疗期专题知识11五、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的处理 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医疗

    8、终结或医疗期满待遇待遇合同解除合同解除一到四级伤残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五到十级伤残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无伤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合同期满终止劳动终止劳动合同合同五到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11HR医疗期专题知识12六、病假条真假问题 要点一:如有怀疑可至

    9、相关医院医政科调查;要点二: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凡是提交虚假的病假条的行为一律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金。12HR医疗期专题知识13七、公司怀疑员工装病,不批准员工病假行吗?不行,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员工装病的情况下,公司无权不予批准。为防止员不行,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员工装病的情况下,公司无权不予批准。为防止员工泡病假,公司可参考如下做法。工泡病假,公司可参考如下做法。第一,制定详细的病假管理制度及病假复查制度,程序要依法,内容要合法、合理第一,制定详细的病假管理制度及病假复查制度,程序要依法,内容要合法、合理及可操作。及可操作。第二,严格病假申请的流

    10、程,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第二,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附注医生的姓名,提高病假的审批权限。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附注医生的姓名,提高病假的审批权限。对病休对病休时间予以监控,如休病假三天以上,可要求其出具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等单据。时间予以监控,如休病假三天以上,可要求其出具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等单据。第三,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申请虚假病假、恶意泡病假行为均属于严重第三,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申请虚假病假、恶意泡病假行为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其

    11、劳动合同。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四,定期探访生病员工,关心员工在家病休情况。第四,定期探访生病员工,关心员工在家病休情况。第五,定期张榜公布员工请病假的情况,让全体员工互相监督。第五,定期张榜公布员工请病假的情况,让全体员工互相监督。第六,公司可明确告知员工的医疗期是有一定期限的,而且公司可以进一步规定,第六,公司可明确告知员工的医疗期是有一定期限的,而且公司可以进一步规定,员工病假时间的长短将与年终奖金及公司福利、员工职务的晋升、员工进修深造的员工病假时间的长短将与年终奖金及公司福利、员工职务的晋升、员工进修深造的机会、劳动合同续签与否挂钩。这样的话,对于

    12、其他员工是一种公平,对于不良员机会、劳动合同续签与否挂钩。这样的话,对于其他员工是一种公平,对于不良员工也是一种约束。工也是一种约束。13HR医疗期专题知识14八、医疗期期间还要病假条吗?需要,员工应向公司履行请假手续方可享受需要,员工应向公司履行请假手续方可享受医疗期待遇。亦即员工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是医疗期待遇。亦即员工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是其享受医疗期待遇的随附义务。其享受医疗期待遇的随附义务。14HR医疗期专题知识16十、员工病情复查和劳动能力鉴定不配合问题 公司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不配合公司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不配合公司安排复查或鉴定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安排复查或鉴定的行为属于严重

    13、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16HR医疗期专题知识17十一、员工休病假期间在外从事餐馆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处理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

    14、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由此可见贵公司对于从事有收由此可见贵公司对于从事有收入活动的病假员工,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入活动的病假员工,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理。予以处理。17HR医疗期专题知识18十二、病残严重的员工医疗期满后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在实务中,病残严重主要指的是三种类型病人,即癌症、瘫痪、精神病。在实务中,病残严重主要指的是三种类型病人,即癌症、瘫痪、精神病。按照天津市下列地方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

    15、解除其劳动合同。按照天津市下列地方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津政发津政发200420041616号号)(六)(六)对病残严重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本人要求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对其工作、生活作出妥善安排方案后,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报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18HR医疗期专题知识19十三、员工医疗期期满,公司能否对员工调岗?如员工长期患

    16、病,影响其承担的本职工作的如员工长期患病,影响其承担的本职工作的,公司可以对员工调岗。,公司可以对员工调岗。医疗期满,员工无法医疗期满,员工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公司也必须为其调岗,另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公司也必须为其调岗,另行安排工作。行安排工作。19HR医疗期专题知识20十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案例一: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张乙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日,张乙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122012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122012年年7 7月月9 9日,张乙因意外受轻伤导致骨折,医院开具日,张乙因意外受轻伤导致

    17、骨折,医院开具了病休证明,要求张乙休假了病休证明,要求张乙休假3 3个月。公司同意了张乙的病假申请,张乙从个月。公司同意了张乙的病假申请,张乙从20122012年年7 7月月9 9日至日至20122012年年1010月月8 8日休病假。休完病假痊愈后,张乙又回公司上日休病假。休完病假痊愈后,张乙又回公司上班。班。20122012年年1111月月2828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清理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中,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清理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中,发现张乙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询问公司领导意见后决定不与张乙续签劳发现张乙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询问公司领导意见后决定不与张乙续签劳动合同。因此,人力资源

    18、部提前一个月通知张乙: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动合同。因此,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通知张乙: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张乙就拿着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说患有肺气肿,要求再休息。但是第二天,张乙就拿着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说患有肺气肿,要求再休息三个月的医疗期。公司人力资源部不知道张乙是否应该再次享受医疗期,三个月的医疗期。公司人力资源部不知道张乙是否应该再次享受医疗期,也不知道公司能否终止与张乙的劳动合同?也不知道公司能否终止与张乙的劳动合同?20HR医疗期专题知识21十四、案例分析 案例二:张某于案例二:张某于20052005年年9 9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为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为7 7

    19、年的劳动年的劳动合同。合同。20122012年年9 9月月8 8日,张某因突发严重心脏病入院治疗。日,张某因突发严重心脏病入院治疗。20122012年年9 9月月1010日,劳动合同期满。日,劳动合同期满。1010月月5 5日,张某出院,未向公司提交任何日,张某出院,未向公司提交任何请假材料,也再没有到公司上班。请假材料,也再没有到公司上班。20122012年年1010月月1010日,公司向张某发日,公司向张某发送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鉴于张某已经出院,送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鉴于张某已经出院,未向公司提交任何请假材料,其享有的医疗期已经届满,双方的劳未向公司提

    20、交任何请假材料,其享有的医疗期已经届满,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张某不同意通知书的内容,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动合同终止。张某不同意通知书的内容,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自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自20122012年年9 9月月8 8日起享有日起享有6 6个月的医疗期个月的医疗期。21HR医疗期专题知识22十四、案例分析 案例三:黄某于案例三:黄某于19931993年年8 8月进入某饭店担任厨师。月进入某饭店担任厨师。20082008年年8 8月月2929日,双方签订日,双方签订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082008年年9 9月月1 1日至日至201

    21、12011年年8 8月月3131日。日。20062006年年3 3月,月,黄某因患病开始向饭店请假,此后再未到饭店上班。在黄某的医疗期内,黄某因患病开始向饭店请假,此后再未到饭店上班。在黄某的医疗期内,黄某一直向饭店提供医疗证明和病历。黄某一直向饭店提供医疗证明和病历。20092009年年3 3月月2727日,饭店发给黄某通知日,饭店发给黄某通知一份,上面载明:你自一份,上面载明:你自20062006年年3 3月休病假至今,病休已二年有余,根据劳动月休病假至今,病休已二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患病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但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合同法规定,你患病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但公司本

    22、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延长了你的医疗期直至今天。鉴于你至今尚不能恢复工作,现经公司讨论延长了你的医疗期直至今天。鉴于你至今尚不能恢复工作,现经公司讨论研究决定,将按有关规定于研究决定,将按有关规定于20092009年年3 3月月3131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会按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会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补偿。20092009年年4 4月底,饭店将经济月底,饭店将经济补偿金与医疗补助费的计算清单复印给了黄某。补偿金与医疗补助费的计算清单复印给了黄某。20092009年年7 7月,黄某向劳动争月,黄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

    23、因其不服仲裁裁决,黄某诉至法院。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其不服仲裁裁决,黄某诉至法院。22HR医疗期专题知识23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加工作年限

    24、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

    25、条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3HR医疗期专题知识24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

    26、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内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严重失职,营

    27、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一

    2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4HR医疗期专题知识25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三)

    29、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5HR医疗期专题知识26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和“本单位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的请示的复函:一、一、“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劳动关系的时间。二、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二、按照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伤,依法享有医疗期

    30、,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三、在计算医疗期、经济补偿时,三、在计算医疗期、经济补偿时,“本单位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与与“同一用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为同一概念,也不应扣除劳动者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为同一概念,也不应扣除劳动者此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期时间。26HR医疗期专题知识27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六条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

    31、疗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级

    32、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7HR医疗期专题知识28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

    33、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六条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加医疗补助

    34、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50%,患绝症的增加,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100%。28HR医疗期专题知识29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35、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

    36、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均工资。29HR医疗期专题知识30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第2222条条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当增加医疗补助费。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

    37、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二、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22条条“劳动者患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 5一一10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低

    38、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30HR医疗期专题知识十五、与医疗期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法权益意见的通知(津政发津政发200420041616号号)(六)对病残严重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六)对病残严重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本人要求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本人要求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对其工作、生活作出妥善安排方案

    39、后,再向劳动保障部、终止劳动合同前对其工作、生活作出妥善安排方案后,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报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门申请报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劳动者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津劳办20043872004387)二、二、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的范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的范围围:(一)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在(一)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就本人劳动能力和用人单位意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就本人劳动能力和用人单位意见不一致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可从事原工作或用人见不一致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可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1HR医疗期专题知识32HR医疗期专题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HR医疗期专题知识培训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3813245.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