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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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诊管理办法预检分诊制度概念预检分诊制度概念v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来诊的患者预先进行有关传染病方面的甄别、检查与分流制度。v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年12月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规定: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医疗机构应当
2、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v2005年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1号,颁布施行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3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的目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的目的医
3、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一一 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二二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三三 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根本目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生命安全。4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命安全,根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第三条第三条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各科室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的目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的目的5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
5、诊管理办法6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7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1二级以上综合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行组织管理。2没有设立感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应当应当设立传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染病分诊点。3感染性疾病科和分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
6、理,好,流程合理,具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必要的防护用品。8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毒措施。9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好特定传染病
7、的预检、分诊工作。10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
8、科室就诊。11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 对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第六条第六条 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
9、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第七条第七条 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12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第八八条条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第九条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13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10、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14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应当依法查处。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15预检分诊几点需要强化理解预检分诊几点需要强化理解v1、预检是针对不同季节主要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对相应传染病进行预检,可以是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v2、分诊点相当于一个简化的感染性疾病科;v2、
11、预检工作是医疗机构各科室都需承担的工作,必要时设立预检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16分诊点(感染性疾病门诊)设置要求分诊点(感染性疾病门诊)设置要求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17(其他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v主要依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卫生行业标准(WS/T 311-2009)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卫医发2000431号 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卫办发2004220号 等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18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建筑布局与隔离要
12、求医院分为四个区域:低危险区域: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室、生活服务区等。中等危险区域: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高危险区域:包括感染疾病科(门诊、病房)等包括感染疾病科(门诊、病房)等。极高危险区域: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 移植病房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19v总体要求总体要求(1)设立感染性疾病门诊,工作制度建全;(2)预检分诊场所设置合理,标识明确、通风良好、流程合理,配备个人必要的防护用具(用品)、消毒用品、洗手设施,医疗设施设备齐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建筑布局(WS/T 311-2009
13、):1、普通门诊应单独设立出入口,设置问讯、预检分诊、挂号、侯诊、诊断、检查、治疗、交费、取药等区域,流程清楚,路径便捷。2、儿科门诊应自成一区,出入方便;并设预检分诊、隔离诊查室等。3、感染疾病科门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1v门诊的隔离要求:门诊的隔离要求:1、普通门诊、儿科门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宜分开挂号、候诊。2、诊室应通风良好,应配备适量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3、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到专用隔离诊室或引导至感染疾病科门诊诊治,可能污染的区域应及时消毒。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14、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2v设置要求v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v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v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v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3感染性疾病科示意图感染性疾病科示意图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诊室候诊
15、室卫生间病人出入口污物出口医务人员出入口洗手、更衣室24病房(感染性疾病病区)病房(感染性疾病病区)建设布局: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和生活区。设单独入、出口和入、出院处理室。中小型医院可在建筑物一端设立感染性疾病病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5感染性疾病病区的与隔离要求:感染性疾病病区的与隔离要求:1、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超过4人,病床间距应不少于1.1m。2、病房应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以保证病房内空气清新。3、应配备适量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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