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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垃圾分类清运处置方案.docx

  • 上传人(卖家):淡然人生
  • 文档编号:3777461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X
  • 页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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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垃圾 分类 清运 处置 方案
    资源描述:

    1、垃圾分类清运处置方案垃圾分类清运处置方案1为持续改善济源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切实把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济管建20XX2号)、济源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济管办20XX7号)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济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严格考核、长效运行”的原则,夯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行“市场化服务+市处理”的处置模式,取缔敞开式垃圾池、垃圾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开,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农

    2、村卫生环境。二、重点任务1.坚持“五有”标准一要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或市场化保洁机制,各行政村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总人口的2,并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二要有长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示范区、镇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农户适当缴费等多元投入机制。三要有完备、足够、正常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确保所有自然村组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四要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济源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应造成二次污染;不能露天焚烧或进行无防渗措施的填埋。五要有完

    3、善的监管制度,持续深化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体系和考核机制,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严控“四个环节”一要扫干净。保洁员或市场化保洁队伍要履职尽责,提高群众参与度,让村民当“主角”,确保村庄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无乱堆乱放,做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二要转运走。各镇垃圾清运要及时,有详细完整的转运记录,转运至示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示范区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三要处理好。要做好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各镇、街道运送的生活垃圾免费处理。四要保持住。按照“五有”标准,确保清扫、转运

    4、、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低于90%。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优化设施配置各行政村所有农户每户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村主要街道每150米要配备一组垃圾分类箱。各镇、村垃圾转运站(中转站)、大型垃圾分类桶及运输车辆要密闭、卫生;有条件的镇、村可配备小型洒水车和洗扫车。规划建设山区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每个镇至少配备两台设备。规划建设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规划建设市垃圾静脉产业园,加大对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置力度。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推进垃圾分类大力推进“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

    5、集中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以村为单位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要足额配备垃圾分类各种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承留、思礼两镇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要保证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搭建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树立“卫生环境大家创,美好生活共分享”的理念,充分发挥创建办、爱卫办、妇联、团组织等作用,大力开展“清洁农村,爱我家园”、“垃圾

    6、清零”、“全域无垃圾”、“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等活动,创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居住环境;持续开展“五美庭院”、“四美乡村”、“美丽小镇”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利用国庆、春节、夏收、秋收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创建办、爱卫办、农办、妇联、团工委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责任分工农办要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开展,宣传发动、指导督导各镇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健康运行。创建办、督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在各个重要节点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创建办、爱卫办

    7、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利用各种载体,创建干净整洁家园。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要统筹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解决各类垃圾的“出口”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设,尽快投入运营;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有害垃圾的监管力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治理收运处置体系“一环不落、一处不漏”,实现“环境干净净,群众乐悠悠”。四、督导考核一是实施每月排名制,采取不定期暗访+每月互查的形式,对问题突出、考核排名靠后的,“一提醒二批评三通报”。二是实施适度补贴制度,对山区镇垃圾治理工作达标的,示范区财政按年生活垃圾从镇区运送至生活垃

    8、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所需运输费的30%予以补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垃圾处置量具体确定。三是实施问题重罚制,对督导中发现的成堆生活垃圾,通报后仍不整改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业公司进行清理,并按清理价格的3倍,经研究同意后由示范区财政扣减所在镇、街道财力。全年考核成效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垃圾分类清运处置方案2为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以及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

    9、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为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有力手段,以“一年补短板、两年抓提升、三年见成效”为目标,以落实源头减量和精准投放为基础,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上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二、主要目标20XX年补短板:进一步

    10、补齐源头减量不够、分类投放不准、处置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短板。推行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5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70%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20%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完成50%的集置点(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和企业)建设,规范分类定时定点收集;完成城乡分类车辆规范化配置和现有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垃圾中转站)提档升级,规划并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垃圾中转站)新建工作,满足分类运输要求;完成1个区级大件垃圾、园林垃圾

    11、、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绿色综合体项目),基本做到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监管平台(一期);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20XX年抓提升:进一步推动源头减量,提升分类质量和处置能力,完善收运体系。深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60%、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40%以上。全面完成集置点建设,城镇完成60%的中转站新建工作,基本建成运作顺畅的分类收运体系。在农村完成规划新建资源化处理终端项目建设,高标准建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村、示范片

    12、区。构建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标准体系,健全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20XX年见成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多元化、分类覆盖全域化,构建设施齐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和城乡协同的上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治理体系。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60%、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85%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垃圾中转站)、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新建提升工程,建成运转高效的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我区生活垃圾实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日产日清,垃

    13、圾分类进一步深入人心,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文明卫生形象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取得全面胜利。三、工作任务(一)完善规划布局体系建设1.制定落实发展规划。制定落实上虞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落实上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统筹规划设计城乡生活垃圾投运设施、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终端处置设施等配置,明确不同区域垃圾处置方式和垃圾去向,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全链条”处理系统。2.建立智能管理机制。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建设,构建源头分类减量可评估、中端收集运输可计量、末端处

    14、理在线可监测的数据系统,全程管理垃圾分类处理链条,进一步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能力。3.明确垃圾分类标准。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标志、品种、投放、收运和处置等要求,明确设施建设、回收利用、项目验收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就地转运、减量处理。(二)提升源头减量体系建设1.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在全区超市门店和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使用的包装工具,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2.开展“光盘行动”。在全区餐饮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农村宴席推

    15、行“光盘行动”,餐饮企业应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鼓励打包措施。3.开展集贸市场净菜进城。在全区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推广净菜进城。4.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全区星级酒店、大型连锁酒店、餐饮店、农家乐和民宿等不得主动提供、摆放一次性消费用品。5.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重点推进快递行业广泛使用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每个快递网点须设立绿色回收区,回收快递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提高循环中转袋使用率。城乡居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设置快递包装袋绿色回收点,回收循环包装袋、包装箱。推进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减少纸质运单使用量。6.推进易腐垃圾

    16、就地处置设施建设。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有条件的城镇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推行易腐垃圾就地处置。(三)提升分类投放体系建设1.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城乡生活垃圾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科学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减少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数量,提升设置标准,逐步将室外收集容器设置在密闭或半密闭的构筑物(箱体)内,做到标志标识清晰规范可区分,周边环境协调整洁。(1)居民区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设置城镇居民小区、开放式小区(历史文化街区等)、集镇建成区所在村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住户设置易腐垃圾、其他

    17、垃圾两种分类收集容器,有序推进使用印有二维码、可溯源的专用垃圾袋。城镇居民小区须设置1处以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有条件的须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的集中投放点。难以设置的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集,不得将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擅自堆放在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须便于车辆通行,外观干净整洁,标志规范清晰,信息公布准确。农户家庭按“两分法”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分类收集容器,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置1处以上“四分法”投放点。(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设置办公区域一般每个楼层设置1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投放点。每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

    18、(村)办公区域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多个单位集中办公的,以楼宇为单位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就餐区域、厨房洗配间等设置易腐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油水分离器,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可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单位生活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配置要求参照住宅小区。(3)公共场所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设置广场、公园、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的出入口附近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家宴中心等人流密集、产生易腐垃圾较多的场所除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外,应根据实际需求增设单独的易

    19、腐垃圾收集容器。水果、蔬菜等农产品集中收采、上市季节,动态增设单独易腐垃圾投放点。临时大型活动场所,主办方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4)道路沿线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设置除旅游景点等人流高度集中区域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沿线不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保留原有果壳箱。沿街商家和单位在室内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商家(单位)自行暂存。2.创新分类投放模式住宅小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投放时间为早、中、晚三次,具体时间由所在镇街确定。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投放模式,做到精准投放。(1)推行“易腐垃圾”精分

    20、模式。在住户规模较大、物业管理规范的小区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引进专业公司,在小区单独设置易腐垃圾投放点,由专业公司负责投放管理,重点管牢易腐垃圾投放质量。(2)推行“桶长制”投放模式。在高层住宅较集中的小区推行“桶长制”投放模式。每个分类桶确立一名“桶长”,由楼道长或居民志愿者担任,实现“一人一桶”全程跟踪。“桶长”除做好每日的投放检查监督外,还要做好定期上门宣传和居民分类质量考核工作。(3)推行“共管共治”投放模式。将“枫桥经验”运用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采用督导员与义工相结合的方式,由社区(村)、物业组织督导员和义工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和定期上门宣传,并

    21、对分类质量进行排名。(4)推行“包干联系”投放模式。每名党员(村民代表)联系10户以上农户,每只垃圾桶编号,编号对应一名党员(村民代表)和农户,党员干部指导联系农户垃圾分类。3.提高分类投放质量通过示范引领、网格管理、正向激励、倒逼促动等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分类质量。(1)开展示范引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村)和示范片区等建设。以镇街为单位,每年至少建设4个示范片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系统全覆盖。推进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创建,三年累计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不少于100个,每年新增省级示范村不少于10%,市级示范村不少于10%

    22、。按照“先公共机构,后相关企业”的要求,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XX年全区30%以上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突出党员干部示范引领,20XX年全区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社区(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户比例达到100%。(2)强化网格管理在城镇运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双向派单机制,按照垃圾分类督导员-网格员-网格长-指挥中心的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单解决。同时,指挥中心将垃圾分类指标任务派单给网格长、网格员,实行双向联动,全面推进基层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村创新和

    23、推广“垃圾桶二维码”、定时投放定时转运、利用党员(村民代表)联系包干、网格管理等符合农村实际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机制。(3)完善奖惩机制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小区、物业企业、社区(村)、单位及个人等一系列评优评先活动,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建立易腐垃圾有偿回收、积分奖励等激励机制,在农村运用积分超市、红黑荣誉榜等方式激发群众分类投放积极性,营造愿意分、分得清、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分类义务。建立垃圾分类诚信档案,对未执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到位被行政处罚的情况,纳入企业或个人诚信档案。探索“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多收费”的倒逼机制,推动群众开展垃

    24、圾分类。(4)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城镇及农村垃圾分类“三支队伍”的培训考核,足额配备垃圾分类收运一线工作人员,在农村一般每500人(常住人口)至少配备一名上门收集保洁员,鼓励设置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等不同岗位,提升分类质量。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工作激励,有效激发收运人员工作热情,培养一支爱本职、善管理、懂技术、能操作的保洁队伍。(四)提升分类收运体系建设1.规范集置点建设城镇封闭式居民小区原则上超过 5000 人时应设置集置点,少于 5000 人可与相邻区域联合设置集置点(建议按照每个小区设置集置点),农村原则上每个自然村设置一个集置点,集置点建筑面积不宜小于

    25、80 平方米。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套建设的集置点,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按垃圾产生规模单独或联合设置集置点,暂不具备设置条件的,要将垃圾归集到小区或单位门口合适位置,实行定点定时收集。集置点应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投放点位分布、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流程和作业要求、监督举报电话、上门收集预约电话等。集置点应满足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暂存、收运的周转要求,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线。2.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全面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居民小区和单位由社区、物业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合理安排作业,及时将分

    26、类垃圾运至指定集置点。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沿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实施定时上门收集,定时上门收集时间和投放时间无缝对接。历史文化街区和小街小巷纳入小区分类收运体系,不能纳入的由属地镇街负责实行上门收集。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境卫生部门委托的企业全面实行上门收集;可回收物由商务部门委托的企业实行预约上门或定点回收;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部门委托的企业实行预约上门或定期收集(每月20日为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收集企业将在三天内到投放点进行收集。)3.明确分类收集要求规范收集作业,防止收集过程中垃圾散落,保持集置点和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干净整洁。实施上门收集的不得随意更换收集点,收运车辆做到准点到达、准点

    27、离开。4.优化运输方式城区生活垃圾全面实行分类运输,总体上采用三种运输方式:直运(从垃圾产生单位直接运输至处置终端)、转运(通过中转站中转的方式运输)、驳运(通过以桶换桶、小车换大车的方式运输)。餐厨(易腐)垃圾主要采用直运方式,厨余(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主要采用直运和转运相结合的方式;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主要采用转运方式;历史文化街区和背街小巷等清运车辆不易抵达的主要采用驳运方式。镇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运作模式,乡镇街道负责采用环卫专用收集车进行上门收集,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到指定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再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商务部门)委托

    28、的企业采用密闭的专业清运车辆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终端处置场所。5.提档分类车辆垃圾分类清运车辆应按标准设置标识,喷涂相应颜色,并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设备。禁止使用人力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专业作业车辆,提倡使用新能源车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采用厢式车;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须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污水滴漏功能;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宜采用密封或半密封车辆,其中大件垃圾运输车辆应有防雨和防渗漏设施。6.升级分类中心统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确保科学、合理、规范设置。新建的分类中心须具备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两种以上分类垃圾中转功能。逐步改造或拆

    29、除原有固定式混装垃圾房,有条件的应改造成综合性中转站,并按照规范要求,具备臭气、噪音控制和渗滤液处理等功能。可回收物中转站须具备分拣打包功能,有害垃圾中转站(贮存中心)须具备防泄漏和贮存功能。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中转站应具备分区堆放功能,须设置围挡,外观干净整洁,标志规范清晰。7.加强运输管理依法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许可证制度。建立以环境卫生部门为主和市场化运输相结合的机制,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经营企业按照许可证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定时、定点、定线的运输体系,确定每辆作业车辆的运输时间和线路,

    30、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合同约定、检查考核、群众监督、执法保障等措施,严格执行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落实分类运输责任。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运输责任:主城区居民区和单位集置点至中转站或至处置终端的运输由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沿线上门收集至中转站或至处置终端的运输由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背街小巷等驳运由所在镇街负责;中转站至处置终端的由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其他区域内生活垃圾收运至生活垃圾分类中心由属地镇街负责,生活垃圾分类中心转运至终端处置场所由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的运输责任:主城区投放点(或上门收集)到区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由商务部门负责。其他区域投放点(或上门收集)至生活垃

    31、圾分类中心由属地镇街负责,生活垃圾分类中心转运至区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由商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责任:主城区投放点(或上门收集)至中转贮存中心的运输由环境卫生部门负责,中转贮存中心管理和转运至处置终端的运输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其他区域投放点(或上门收集)至生活垃圾分类中心由属地镇街负责,生活垃圾分类中心转运至区级中转贮存中心由环境卫生部门负责,中转贮存中心管理和转运至处置终端的运输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的运输责任:投放点(上门收集)到中转站或到消纳处置场所均由属地镇街负责。(五)提升分类处置体系建设1.提升垃圾处置能力加快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提升

    32、改造,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积极推进我区焚烧企业生产线提升改造工作,20XX年完成0号炉技改项目。按照“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进农村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20XX年新增丰惠、驿亭和永和等3个镇级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置站,启动上虞农村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提升改造工程。20XX年全区资源化处理站点服务范围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2.推进资源回收利用以产业化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实现资源回收利用全覆盖。扶持回收废塑料、废玻璃等低价值的经营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全面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3家,其中龙头企业1家。提升可回收物分拣智能化水平,建成1个以上再生资源

    33、智能化分拣中心。推进城区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项目建设。创新回收模式,深化市场化机制,推进回收企业“收、储、拣、运、销”一条龙作业。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站(可设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心),通过单村单建或多村联建的方式,建成覆盖全域的再生资源回收点。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兑换超市”、“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农村便利店等经营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参与农村物资回收业务,优先扶持供销社再生资源利用平台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村垃圾处理静脉园的建设和运行。对

    34、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产生的有机肥、沼气、沼液进行统一开发利用,拓展绿色循环利用渠道。3.满足垃圾处置需求加快推进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规划建设,补齐末端处置短板,满足垃圾处置需求。20XX年完成上虞城市资源再生利用绿色综合体项目和城区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破碎处置项目建设;20XX年底前确保虞北、虞中和虞南区域各落地一个综合体项目,实现全区城乡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全覆盖。(六)推进运行机制创新1.健全多元协同机制。瞄准当前垃圾分类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化运行管理新模式,为社会组织、社区和村民共同参与垃圾

    35、分类提供支持和保障委托,开启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垃圾分类的新格局。推动专家、社会志愿者和相关团体深入基层,宣传、指导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开展定期测评,督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和社区(村)扎实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充分激活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促进生活垃圾收运网和废旧物资回收网深度融合的市场化运行体系。鼓励经过资质认证的服务企业进入垃圾处理市场,参与各项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经营活动。逐步理顺垃圾收运、处理中的“责、权、利”关系,优化市场竞争和激励,完善垃圾减量化站点内部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

    36、责任清晰、权责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四、保障措施(一)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区级统筹、部门牵头、镇街落实”的思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采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条”上,需要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商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协同推进;在“块”上,需要镇(街)、社区(村)抓好工作落实。(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履职尽责,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

    37、任区制度。(三)落实要素保障。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完善环卫有偿服务政策,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实行差别化按量按效收费政策;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制度;出台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分类处置扶持政策;制定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扶持政策。二是落实资金保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重点保障基层一级运维经费和分类办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资金和运维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所需资金保障按照上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区委办20XX33号)执行;各级财政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整合相关资金,探索建立“区财政补助

    38、、镇(街)村自筹、居民适当缴费、社会帮扶”等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有效减轻村级(社区)管理支出负担;加大清运车辆、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等各类运行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尽快配置到位。三是落实技术保障,加强与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及相关企业合作,大力推进垃圾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应用,引进园林垃圾碳化、可回收物智能化分拣和工厂化拆解、易腐垃圾生物养殖等技术。四是强化运行保障,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合理设置环卫设施保障中心,用于环卫设施停放和维修,并对原有的环卫设施保障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四)深化教育引导。制定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计划,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开展垃圾

    39、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教育基地和农村垃圾静脉园。积极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为主要内容的“八进”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增强垃圾分类意识。以党建为引领,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干部和机关干部培训体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利用城市管家、社区零距离等栏目,开辟垃圾分类教育平台,宣传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和规范要求。充分发挥团委、妇联等组织优势,组建“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队伍。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

    40、,增强广大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让“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家喻户晓。(五)强化考核监管。加强考核力度,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考核内容,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相应的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强化督查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媒体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垃圾分类清运处置方案3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

    41、0XX26号)和市人大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决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覆盖范围,将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二)基本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

    42、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区域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三)主要目标20XX20XX年,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下同)实现

    43、垃圾分类“大分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等分别处理。20XX年,中心市区实现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建立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理。20XX年,中心市区在“大分流”的基础上,实现“小分类”,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对生活垃圾中的废旧织物、废旧玻璃和废旧木材等低值可回收物进行精细分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中心市区外,其余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城市建成区参照中心市区的主要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

    44、分类试点和有害垃圾回收试点工作。农村地区提倡生活垃圾“干湿”分离。20XX年,在石狮市、安溪县、永春县试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其中:湿垃圾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20XX年开始,总结阳光堆肥房建设运营经验,并逐步推广。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一)实施区域20XX年,中心市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重点推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强制分类,鲤城区、丰泽区各推出50个单位(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5个社区(居民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20XX年,鲤城区、丰泽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洛江区

    45、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20XX年,在各试点推行“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餐厨垃圾)、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处理。20XX年,中心市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二)主体范围中心市区范围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鼓励以片区为单位,连线连片整合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整体推进。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2.相关企业。包括:宾

    46、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区域内的主体,要按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要探索开展“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制度。三、加强垃圾分类5个支撑体系建设(一)硬件设施体系1.建设垃圾处理产业园。按照最新技术标准,高标准高起点规划,采取PPP模式进行建设打造国家级固废处理产业园区,实现各种固废集中在一

    47、个园区内处理,提升终端垃圾协同处置能力,以更好支撑前端垃圾分类。近期建设内容:焚烧厂一期(1500吨/日)及配套飞灰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200吨/日)、污泥处理厂(200吨/日)、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20XX年完成选址,20XX年开展征地等前期工作,20XX年动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2.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消纳到资源化利用所有环节皆纳入智能管控平台,实现建筑垃圾管理各部门联审联批,实时掌握建筑垃圾排放及需求信息,合理调剂建筑垃圾利用,实现建筑垃圾规范、有序、高效管理。20XX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应各设立1个以上规模合适的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场所。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的各个环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国资委,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3.建设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场。完善市、区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时清运和处理草木修剪产生的绿化垃圾,力争做到绿化垃圾源头处理,回收利用。市本级选址在南安市丰州镇苗圃基地建设1座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处理场,分两期建设,一期于20XX年底建成投用,二期于20XX年建成投用。中心市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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