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处方格式书写规范-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中药处方格式书写规范-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药 处方 格式 书写 规范 课件
- 资源描述:
-
1、中药处方格式书写规范处方概念v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2处方权v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v处方开取不慎或审核不严、调剂差错而导致医疗事故,医师和药师都要负法律责任。3处方容易出现的问题v1、项目不全,如:诊断不写,诊断与开药内容不符等。v2、处方正文中特殊用药未注明,如:先煎后下,配伍禁忌等。v3、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v4、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
2、因和再次签名的。4v5、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 明日、月龄。v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v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v8、调剂人员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5v9、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6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 v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v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
3、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印发,请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8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v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v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v第三条第三条 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4、9v第四条第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v第五条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v第六条第六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v第七条第七条 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10v第八条第八条 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v(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v(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
5、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11v(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v(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v(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12四查十对v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v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v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v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13v第九条第九条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v(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v(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v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