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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经典文档-职业经理课程-劳动保护 .docx

  • 上传人(卖家):德鲁克管理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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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文档-职业经理课程-劳动保护 经典 文档 职业经理 课程 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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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员工福利 第四章 劳动保护 一、 劳动保护的概念 劳动保护是国家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保护,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除伤亡事故、职业病、火灾等采取的综合措施以保护企业人力资源,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展生产的重要工作。 劳动保护是人力资源保护中最核心的保护,也是满足员工的安全需要,激发其劳动热情的必要方面。 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方针,各级政府机关、经济部门、企业单位和管理人员,都必须采取各种组织措施,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尽量防止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和致病因素而使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避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不应有损失。由此,从广义上理

    2、解劳动保护可解释为:国家和社会包括企业为保护劳动者在生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权益而采取的各项保障和维护措施的统称。 这种广义的劳动保护概念,有三个层次的涵义: (一)劳动者的生理保护 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和强制方式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防止和消除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二)劳动者的经济条件的保护 主要是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的保护。 (三)劳动者的社会条件的保护 包括对劳动者素质、劳动者职业稳定和职业提升、劳动中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及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益的保护。 这三个层次从内容上说标志着劳动保护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对人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大。 对具体的企业来说,劳动保护可理解

    3、为狭义的劳动保护。 所谓劳动保护,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总称。 劳动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既有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政治、法律、经济等学科中关系到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规章、管理制度、思想教育方面的问题,又有属于自然科学范畴的物理、化学、力学、生物医疗卫生、生产技术等多种学科,有关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危险因素和致病因素等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由此可见,劳动保护是一项涉及国家、社会与企业,运用多学科的知识、方法和手段,针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采取各种技术的、组织的措施加以预防和保护的长期性工作,也是企业人

    4、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 二、劳动保护的基本任务 (一)保证安全生产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减少和消除劳动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满足其安全需要。 (二)实现劳逸结合 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使员工有劳有逸,有张有弛,既紧张地工作、生产,又保证劳动者的休息和娱乐,这是劳动者维持再生产的需要,也是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的需要。 (三)对女工实行特殊保护 女员工由于其生理特点,比男员工的受毒敏感性高,患病率也高,特别是在经、孕、产、哺期,受毒敏感性和患病率比平时更高,而且女员工的健康关系到下一代的人口素质,因此,对女员工的保护意义更大。 (四)工作时间限制 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5、,限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日数,使他们能保持旺盛的精力。 (五)组织工伤救护 保证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受到良好的治疗。做好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预防工作和救治工作。 三、劳动保护的主要特点 劳动保护既涉及宏观上的国家、社会(包括企业),也关系到微观上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一项保证企业人力资源有效地利用的基础工作,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劳动保护具有法律依据 劳动保护是由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的一项义务,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维护双方的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二)预防性是劳动保护措施的显著特点 预防为主是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的重要方针,由于劳动过

    6、程中存在着许多可避免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若不及时加以预防和消除,就会酿成事故,就可能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患职业病。因此,防患于未然,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才能有效地达到保护劳动者的目的。 (三)劳动保护需要劳动者的广泛支持 劳动保护诚然是国家、社会、企业对员工在工作、生产中安全与健康的保护,但更是一项与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由于其预防为主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劳动保护能否有效,取决于广大劳动者个人的劳动保护意识的增强,对劳动保护知识的了解和是否严格按照劳动保护措施工作与生产。 (四)劳动保护讲究科学性 对于在不同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必须有不同的劳动保护制度和规程,这些制度、规程必

    7、须是经过长期科学研究和实践的结果。各种劳动保护用品、设备、方法也都是科学研究的成果。因此,要做好劳动保护,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都必须不断研究和学习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劳动安全卫生领域中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如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控制,典型作业环境评价及治理等,为此,有必要开展科研攻关。 (五)劳动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不可能完全消除,只要劳动在不断重复或继续,危险因素就始终存在,因此劳动保护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的发展的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者需求的提高,劳动保护的内容将不断丰富,标准将不断提高,而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可能对劳动保护产生

    8、重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影响。 四、 劳动保护的内容 管理学家、社会学家对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做了大量的研究,认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之所以会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增加了发生事故、职业病的可能性;二是对安全与健康保护的忽视。这主要是企业方面对人力资源不重视的结果;三是劳动者个人的疏忽和失职。因此,针对以上原因结合劳动保护的基本任务,具体来说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 (一)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技术是指生产过程中,为了预防伤亡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的总称。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工业应用技术有了极大的发展,现代化的

    9、机器设备被广泛运用,生产原料也越来越多,化工原料在现代化的生产中也常常使用。这些设备和原料比以往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表现出高速、高压、高温、有害、有毒、操作复杂等特点。如果设计不合理,使用者对其操作规程认识不足或操作不当,就容易发生事故,导致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再则,各种不同的行业也有不同的生产特点,不同的企业也有不同的生产要求。因此就产生了各种安全技术,如电气技术、起重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技术、焊接技术、化工原料运输技术、地下施工技术等等。这些技术是针对各种具体问题的,在实施中有其共性。 以下我们只是综合性地讨论安全技术问题: 1.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1

    10、)机械性作用。常见的是各类机械设备或工具的伤害。如:机械设备的旋转部分(轴、皮带、齿轮、飞轮)的绞碾;手动工具(锤、钳)或重物的碰、砸等;车辆碰、撞、挤压所引起的伤害;起重设备伤害;堆置物、建筑物倒塌引起的伤害等。 (2)电的作用。人体与带电物体接触而受到电击和电伤。 (3)爆炸作用。如火药、炸药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的爆炸,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化学物质的爆炸等。 (4)化学物质作用。有许多化学物质(如:铅、汞、砷、磷等物质及其化合物,强酸、强碱、沥青、苯等有机溶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氰化物等气态物质,苯胺、硝基苯等基化合物等)作用于人体的皮肤、粘膜、中枢神经、呼吸器官、血液等能引起中毒和伤害。

    11、 (5)温度作用。直接接触高温物体(如火焰、火花、炽热物、熔融金属、热蒸汽等),可以引起灼伤、烫伤,以及接触超低温物体(如液氮)引起的冻伤、裂伤等。 (6)与地面位置差的作用。如井下作业、高空作业都容易发生不安全伤害事故。井下作业常发生冒顶、片帮、瓦斯和粉尘爆炸,炮烟或其他有害气体引起的中毒和窒息,以及涌水灾害等等;高空作业则易发生坠落、落物打伤等事故。 此外,还有照明不足、噪声、震动、作业场所条件不良等因素,也会危害人体健康或造成伤亡事故。 2.预防伤害事故的技术措施 (1)加强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生产设备是劳动者的主要接触物,对其进行安全防护是预防和消除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 隔离装置。对各

    12、种带有危险性的机器设备采用屏护的办法,使人体与生产过程正在运转的设备隔离,如金属防护网、挡板等。 保护装置。使设备在出现危险状况时自动启动从而消除危险,保证安全生产。如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化工企业中的各种安全阀、限制器等。 警告装置。当危险状况可能发生时,该装置便自动发出警告信号,提醒操作人员预防或及时消除危险。例如发出音响信号、颜色信号、仪表指示等。 在生产现场容易发生事故处设置标志牌。用安全色、图形、符号传递特定的安全或危险信息,引起工作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 改善劳动的环境与条件。劳动环境与条件,指劳动场所的建筑、采光、照明、温度、湿度、通风条件、噪音、整洁度、粉尘含量等等,改善

    13、这些因素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也是确保安全的必要条件。例如,建筑物必须符合机器设备生产时的要求;照明需符合视力卫生;工作中产生的噪音必须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或对劳动者采取特殊的隔音保护等等。如果不能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劳动环境,员工便很容易疲劳、烦躁,就不能保证工作质量,同时更加容易发生各种意想不到的事故,给个人、企业、国家造成不该发生的损失。 劳动者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坚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电焊工的面罩、在有毒场所作业使用的防毒面具、防电离辐射的防护服装等,作用相当重要。 (2)改进生产工艺,使操作简易化,减少操作人员的紧张,防止疲劳。对于机器设备运转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14、进行工艺改革,谋求机器设备性能上的提高,提高自动化程度,从而达到降低危险性的目的。 同时,要注意工作场所合理布局和整洁。合理的标准是:符合操作顺序、工艺流程;搬运路线要短,通道要畅,距离适当;物质摆放要整齐、稳固、清洁。 (3)加强设备管理。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预防性试用,合格后才准予使用,同时应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防止设备老化而发生意外事故。 在安全生产技术的改进过程中,应从整个工作的所有方面加以考察,不断发现薄弱环节,以消除、提高工作整体的安全性。 (二)劳动卫生 劳动卫生指在劳动中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15、防止发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而采取措施的总称。 1.职业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这是引起职业危害最为常见的有害因素。例如有机化合物(如苯、汽油等),化学农药(如杀虫剂、杀菌剂),高分子化合物(如合成橡胶、塑料等),以及刺激性与窒息性气体。 (2)物理因素。如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高湿,各种强烈的辐射、振动,生产性噪音,各种电磁波,如X射线、微波。 (3)生物因素。主要是医疗、生物等行业中出现的职业危害,如各种病毒的侵袭、感染等。 (4)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因素。如工作时间安排过长、劳动强度过大导致劳动者疲劳无法恢复。由于长时间重复一种不良动作,导致劳动者个别器官或人体系统的失调,造成慢性病。 (

    16、5)劳动环境因素。如噪声过大、粉尘含量过高、照明不足、防暑降温设施不良都会造成长期处于此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受到慢性伤害。 2.职业病 指劳动者长期从事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而引起的疾病。列入劳动保护的有18种职业病: (1)职业中毒; (2)尘肺; (3)热射病和热痉挛; (4)日射病; (5)职业性皮肤病; (6)电光性眼炎; (7)职业性白内障; (8)职业性难听; (9)振动性疾病; (10)潜涵病; (11)高山病和航空病; (12)职业性炭疽; (13)放射性疾病; (14)职业性森林脑炎; (15)煤矿井下滑囊炎; (16)布氏杆菌; (17)煤肺; (18)炭黑尘肺。 对上述职业病

    17、患者实行劳动保险,但更重要的是对职业病的预防。 3.防止职业病和职业毒害的措施 (1)组织措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生产部门应组织安全、卫生监督网,强化监察,保障劳动者的生产环境符合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 (2)技术措施。改革旧工艺,采用新技术,将有毒有害因素与操作者隔离,尽量采用仪表控制、远距离操作,采用通风、回收、净化的方法防尘防毒,采用合理的厂区规划与恰当的照明等。 (3)医疗措施。按期普查,以预防为主,对患职业病员工及时治疗。此外,还应改进劳动制度,有的岗位可以实行轮换制。 (三)劳动时间的规定 对劳动时间限制是维护劳动者的休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劳动时间的规定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8、: (1)工作时间的长度; (2)工作时间的安排; (3)工作时间的中断,使员工得到必要的休息和休养时间。 现行的关于员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员工的收入。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标准工时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

    19、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这些规定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也是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被无理延长时,拒绝工作的法律依据,从而保障员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 五、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简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的一种制度。通过这一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

    20、来。 (二)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度 它是企业生产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将改善劳动条件与发展生产结合起来,把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物资以及设计、施工等落在实处。所需经费按国家规定,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予以安排,一般占10%20%,不得挪用。利润改税后,在税后利润的生产发展基金中支付。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旨在帮助员工群众正确地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提高他们的生产技术水平,使他们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认真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在企业中进行安全检查,是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消除事故隐患,交流安

    21、全生产经验,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它包括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的经常性检查,也包括由地方劳动部门或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种检查,可以是普遍检查,也可以是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可分为查思想、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等几方面。 (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员工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和规律,以便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企业必须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总结和吸取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为改善劳动条件,减少伤亡事故和正确地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对事故责任的追查和处理,

    22、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同时,还可以从中发现和解决生产管理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六)管理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是根据工种劳动条件、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程度、发给不同防护用品和不同等级保健食品的原则确定的。它不是一般的生活福利待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原则和标准执行。 案例一:水泥厂事故 某水泥厂忽视劳动安全卫生,舍不得花钱安装必要的防尘设备,使生产区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又因厂方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属于不合格产品,所以严重危害了劳动者的健康,导致5年内有56名员工先后患上了尘肺病,其中有18 人死亡。劳动安全卫生监

    23、察机构根据群众举报,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该厂进行了经济处罚,并提请当地县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产整顿。水泥厂在这种情况下才投资安装了除尘设备。结果用于受害员工的医疗费、丧葬费和赔偿费及劳动部门的罚款之和是安装除尘设备所需费用的近6倍。 案例二:女工待遇 某加工厂明文规定,女员工产假为45天,产假休息期间每月只发给80元的基本生活费;超过45天后如果不上班,每天扣10元。女员工张某生育时是难产,且又生了双胞胎,故身体恢复较慢,她休息了50天后才去上班,厂方从其工资中扣除了70元。这位女工不服,便向当地劳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厂方执行女员工特殊保护规定,让其享受法定的产假,补发其产假

    24、期间的基本工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受理此案后,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某加工厂限期修改“厂规”; 二、补发女员工张某生育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并对其在法定产假期内厂方未让休息而让其上班的实际天数,按劳动法第44条第3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三、张某未休完的产假,继续让她休完。 案例三:员工产假 某有色金属冶炼厂员工王某一胎生下两个婴儿。产假休完后,被厂方安排到产前工作过的炼铅车间上班。王某同其他人一样每天三班倒,即经常上夜班,有时还被厂方延长工作时间。她多次要求厂方安排其到劳动强度比较轻、不上夜班的工作岗位,但遭拒绝。5个月之后,王某的两个婴儿同时患病被送进医院治疗,经医生确

    25、诊为王某的乳汁中含有铅等有毒物质使婴儿吸食后中毒,虽经医院治疗,但仍留下了一定的后遗症。同时,经检查,王某的身体健康也受到较大程度的损害。当地劳动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色金属冶炼厂一名员工的举报及时派人到该厂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1)有色金属冶炼厂在两天之内调换王某的工作岗位,保证其不再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及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2)厂方给王某及其婴儿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3)工厂应尽快建立女员工哺乳室,妥善解决王某在哺乳、照顾婴儿等方面的困难;(4)工厂在一周之内采取措施,使炼铅车间的铅烟、铅尘等有害物质浓度降低

    26、到国家卫生标准之内。同时,还对该厂进行了一定的经济处罚。 案例四:UNIPART的保健计划 最近,英国UNIPART公司花了100万英镑为其员工实施了预防保健计划,并开放了一个有价值50万英镑设施的运动中心,其中包括壁球场、有氧健身房和保健医疗中心。此处设施名为Lean Machine,可与最好的私人健身俱乐部相媲美。 UniPart改革职业保健常规的方式被视为一种抵御压力,争取竞争优势的手段。该公司总裁指出,越来越快的变化意味着员工要面临日益增加的压力,这种情况可能导致灾害性后果。在Lean Machine健康中心,员工可以通过强健体魄来应对压力,还能针对因压力产生的问题进行治疗,并学会利用

    27、锻炼和治疗方法避免问题,缓解压力。 案例五:新颖的职业安全计划 各种新颖的工业保健计划(如新设立的“裸露沾染程度的评估与控制”计划)使大西洋富田公司在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方面占有优势,这项计划用严格的方法确定每个工作现场所有化学和物理的影响因素,估计员工身体暴露在这种环境中的程度,进而采取适当的控制方法。计划的范围超出了档案的记录和各种管制报告规定的要求。 大西洋富田公司所属的石油公司有4个炼油厂。在这些工厂里,公司把闪火的等级作为一个主要的安全问题的做法就可以充分说明企业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十分关心。石油公司在详细了解了这种危险之后,制定了一项耗资巨大的制作防护服计划,为炼油人员提供了可以防火的诺

    28、麦克斯连衣裤式工作服。在费城炼油厂,这种工作服曾使4名工人免受重伤。不过,即使在诺麦克斯这种防护材料出现以前,公司所属石油公司的安全记录也已经在全国名列前茅了。这一记录的产生是由于推行范围广泛的安全计划、安全钻井、安全会议、各种鼓励以及全体管理者都参与安全工作等各种措施的最后结果。 案例六:施乐健康方案 目前施乐公司在全美各地的办事处都拥有健康中心。公司这一方案旨在帮助员工避免冠心病和其他退化性失调。为每个人精心设计的健康方案帮助人们感觉和看上去都更加健康。作为一种附加福利,它也增强了员工的自我意识。 施乐的一位健康方案主管人员说:“我们很关注越来越高的医疗和保险金费用,但除此之外,我们有义务

    29、把我们的员工当做人来对待。” 一项具体的施乐健康方案强调四个方面:(1)心血管健康;(2)柔韧性;(3)通过生物反馈法放松;(4)体重情况。心血管训练方案中的主要工具是机动踏车。此外,还采用了自行车测力计及生物反馈训练。生物反馈法(我们在前面讲过),它是一种通过使用生物工具使某个人控制自己的生理状态(如脉搏、皮肤温度、血压、肌肉紧张程度和脑电波)的过程。在练习中,放在特定部位肌肉上的电极可以表明肌肉的紧张水平。通过聆听一种音调,个人就能实际测量并且放松某处紧张的肌肉。 柔韧性(某个关节或各关节的活动范围)可通过静电方法达到。静电拉伸使肌肉和相连组织达最大长度,从而帮助它们放松。关节柔韧性有助于

    30、防止衰老中常见的疼痛。 通过生物反馈法放松也是这种健康方案的一个重要方面。已经证明,适当的练习比吃安定片更有放松效果。 施乐的举重调节方案可以用来增加主要肌肉群和关节的力量。中年员工应尽量避免重量级举重,代之以轻量级举重并反复练习。 案例七:英国岗位健康与安全法 在英国,根据英国岗位健康与安全法(1974),雇主有责任(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确保为其员工及其他有关人员(如承包商)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这里的其他人员指有可能对岗位活动产生影响的人。这意味着雇主有义务做到: (1)提供安全的设备并确保它的使用符合正确操作步骤; (2)确保员工不从事危险活动; (3)检查确认所有的岗位操作步骤是

    31、安全的; (4)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包括适当的采光、供热及通讯条件)。 员工工作时,应遵守雇主提出的与健康、安全有关的合理指令。因此,如果有指令要戴安全目镜,或在操作某种设备时要用防护装置,员工就应按要求去做。 为了贯彻欧盟有关健康与安全的法令,有关机构制定了岗位健康、安全法规管理办法(1992年)。雇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1)对公害、危险及其监控进行评估; (2)制定并监控各项预防性措施; (3)确保员工得到完善的信息; (4)提供必要的培训。 还有相关法令涉及到限制搬运的手工操作、计算机(显示器)的使用、提供个人保护设施。健康、安全人员的关心和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的配合,能为那些因环

    32、境急剧变化而承受巨大工作压力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劝导和其他服务。这类服务能使员工更好地面对岗位的需要,可以有效地缓解缺勤和员工周转。 过去,经理们多将注意力放在工作岗位的健康、安全问题上,在出现问题后才加以处理。现在,有不少雇主决定在保健方面采取更积极的态度。他们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健身或体检计划,目的是改变员工工作时间内外的生活方式(见案例1)。 在岗位健康和安全领域制定有完善的法规法令,意在引起各界注意,保护人们免受岗位灾害的伤害。然而,意外事件仍时有发生,起因常常是人的失误。针对这种情况,岗位中人机系统中,人的因素十分重要。英国政府1992年“国家的健康”白皮书中,意外事件和精神健康被提到了

    33、相当醒目的位置。格林顿和麦肯纳一直努力在人力资源管理框架中加入应用心理学内容,从而在安全与风险管理中加入人的因素。 改变对待报酬和福利的宗旨: 1970年,专家们曾对未来的员工报酬和福利状况做出预言。他们预料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会壮大起来;中等收入者会大大增加;65岁以上的人口总数会接近2300万,事实的确如此。他们还预料,高达4%的异常通货膨胀率会有所下降;男女劳动力的比例会保持相当的稳定;平均工作日会缩短到每周35小时或更小一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些经济的和人口的发展趋势目前仍在继续,将对更长的时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且他们直接影响着那些决定未来员工报酬和福利计划的种种因素: 一、1

    34、974年通过的改革退休金的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已经并将继续对退休计划产生重要影响; 二、税收政策已经并将继续对员工福利计划产生重要影响; 三、社会保险法已经并将继续对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产生影响; 四、国民健康政策导致了成本的保密化,并促使人们把重点转向成本抑制。由此产生的经济压力还会继续加强; 五、反歧视的国家政策,尤其是反雇用年龄歧视法和同工同酬法的第七款,引起了人们对人事、报酬、福利等政策的重新评价; 六、人口统计数字的变化包括女性劳动力大大增加,单一家长的家庭越来越多,双员工家庭大量出现(目前已占家庭总数的66%)。这些变化刺激着对报酬和福利计划的改革。 上述这些趋势,促使管理者们不得不

    35、重新考察公司的报偿体系。现行报酬越来越背离“应得工资”政策,这种背离的主要促动因素是通货膨胀而不是工作绩效的改善。在这种情况下,以工作绩效来决定报酬的政策受到冲击。由于通货膨胀的压力造成工资预算总额大大增加,因此,工作绩效显著的人们所增加的酬劳仅仅略微高于取得平均工作绩效的人。这种现状产生的后果完全可以预料,那就是削弱努力工作的动力。但是,在目前这种强调成本控制的形势下,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对待报酬和福利的宗旨发生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变化: 一、愿意以减少劳动力的数量并严格限定报酬的办法来控制工资和福利成本的倾向有所增强; 二、较少地关心本公司在工资竞争中的相对地位,而更多地考虑本公司的实际支付能力;

    36、 三、贯彻鼓励好好干、奖励好好干的方针。 经典制度 员工抚恤制度 一、员工因公死亡,应由人事单位填写“抚恤申请单”公文,呈总经理核准,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抚恤金。 二、死亡员工家属由人事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具“申请抚恤金保证书” 后,领取抚恤金,人事单位参照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三、符合福利金申请条件的员工,到人事单位填写“福利金申请单”公文,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副本抄发会计单位发给福利金。 四、福利金申请应另参照“福利办法”规定办理。 员工抚恤细则 一、本公司凡不能参加劳动保险或人寿保险的员工,遇有伤病亡事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 二、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

    37、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 三、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24个月为限。 四、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服务未满1年者,给予1万元。 2.服务1年以上未满2年者,给予2万元。 3.服务2年以上未满3年者,给予3万元。 4.服务3年以上未满4年者,给予4万元。 5.服务4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5万元。 6.服务10年以上者,给予6万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4条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酌情给予特别抚恤金,但以5个月薪津为限。 1.明知危险而奋勇抢救员工或公物者。

    38、2.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在危险地点或危险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6个月内为限。 七、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一份继承人以分配顺序表及同意书等随同申请表送交人事单位。 八、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核准后发给。 九、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顺序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统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孙。 十、死亡者如无遗属或遗属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埋葬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为埋葬,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

    39、。 十一、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3个月之内,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十二、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抚恤办法 一、本公司正式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其抚恤依本办法执行。 二、前条所称因公死亡,指下列情形之一: 1.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 2.因出差遇险或疾病,以致死亡。 前项所称执行职务的认定,依劳工保险“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 三、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的规定办理外,并按其年资与现支基本薪资数分别核定发给一次抚恤金,其支给标准如下: 1.因公死亡者依国家劳动法规定办理。 2.基本薪资数(基数)每满一年加

    40、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30个基数为限。 3.以上年资以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以中断计算。 四、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得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定,酌情发给310个月以内基本薪资的特别恤金。 1.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员工或公物者。 2.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尽忠职守者。 五、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2个月基本薪资数的丧葬费。 六、员工于特准病假期间内死亡时,依因公或在职死亡的规定请恤。 七、自杀或其他败德行为致死者,概不发给恤葬费。 八、遗属在领取抚恤金及丧葬费时,应核检员工死亡的证明文件及除户籍誊本,填具申请

    41、书由总经理核发。 九、领取抚恤金及丧葬费的遗属,以本公司登记为据或经确实证明者证明为限,除遗嘱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如下: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孙。 5.同父母的兄弟姊妹。 前项各顺序内的遗属,以未出继者为限。顺序在后的遗属领取时,应提出顺序在前者失权或死亡证明,同一顺序有数人时,应共同承领,平均领受抚恤金,如有愿放弃者,须具有声明书。 十、遗属或指定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丧失其抚恤金领受权。 1.剥夺公权终生者。 2.犯有罪行经判决确定者。 十一、请恤及请领抚恤金权利的时效,自请恤或请领事由发生的次日起经过5年不行使而消减。但因不可抗据的事由,导致不能行使,而其时

    42、效中断者,自中断的事由终止时,重新算起。 十二、领受抚恤金的权利及未经其遗属领取前的抚恤金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 十三、抚恤年资的计算,依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所订的服务年资计算。 十四、临时或试用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者,除丧葬费2个月工资仍照发给外,还一次发给相当于同级正式员工15个月的工资数的抚恤金。 从业人员抚恤办法 一、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编制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抚恤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三、公伤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部

    43、的工资,但以24个月为限,逾期者要停薪留职12个月或令其退休。 四、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包括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其服务年限及最后月份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 1.服务未满5年者一次发给40个月本薪的恤金。 2.服务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本薪的恤金,但最高以发给28 个月为限。 五、特别恤金。从业人员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致伤或死亡,除照第三、四条规定办理外,应由主管叙明事实,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另行议定,依据最后月的本薪,酌情给予44个月以内的特别恤金。 1.明知危险奋勇救助员工或保护公物者。 2.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

    44、抗强暴者。 3.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尽忠职守者。 六、在职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在职死亡(非因执行职务)者,按照其最后月的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条款的规定,但最高以4万元为限: 1.服务未满一年者,发给5个月的恤金。 2.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年数,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恤金,但最高以发给10个月恤金为限。 七、停薪留职期间死亡的抚恤。从业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死亡时,因超越公伤假而停薪留职者,按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请恤;因超越特别病假而停薪留职者,可按第六条规定请恤。 八、丧葬费。从业人员死亡除按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抚恤外,并加给丧葬费1万元,因公致亡者给5个月工资。 九、领受顺序。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

    45、遗属,须备有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另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依政府有关法令的规定如下: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孙。 5.同胞兄弟姊妹。 十、共同承领。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属,同一顺位内有数人时,应共同签名平均承领,如有愿意放弃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十一、申请手续。申请抚恤金应于死亡一年内由遗属填写抚恤金申请表、申请抚恤金保证书死亡证明书、户籍誊本及保证书向本公司请恤,但遇有不可抗力事故时,其期限准予延长。 请恤时应由人事、会计部门审核各项凭证后呈总经理核发,但配有眷属宿舍者,应遗属办理退舍手续后,始予核付。 十二、受领抚恤金的权利。受领抚恤金的权利,不得押扣、让与或供担

    46、保。 十三、代殓的处理。死亡者如无遗属时,得由其服务部门把丧葬费给予指定人员代为殓葬。 死亡者的遗属居住远方或来不及亲临殓葬时,可比照前项规定代为殓葬,但其应领抚恤金各费应待其合法领受遗属到达时,按照规定手续领给,并扣除代为殓葬所需的用费。 十四、编制外人员的公伤抚恤。聘约、定期契约人员及临时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薪金,但以聘约期内或二年为限;其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一次核给以最后月的本薪40个月来计算作付死亡补偿及5个月丧葬费,但最低不得少于万元,最高不得超过万元。 十五、遗属迁宿处理。从业人员死亡其有配租宿舍者,准其遗属继续居住半年,其遗属未住满半年迁出者,按未住月数比照其死亡时的房租标准给予房屋津贴,在未迁离宿舍前须将其遗属抚恤金的一半代为存入银行,如住满半年仍未迁出时,每超过一个月须向遗属或就专户存储的抚恤金项下扣缴双倍房租。 十六、公伤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或死亡的认定均以劳保“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为依据。 十七、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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