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05国际投资法第五节资本输入国外资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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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外国投资法概述(一)发达国家的立法:以美、加、日为例n特点:n总体以开放为主n国民待遇n80年代以来进一步开放、放宽、减限例:n1990中国航空进出口公司收购美国一飞机零件厂被否决。n中海油收购尤尼科专题:http:/ 审批制:n80年代前,多有业绩要求;90年代后的趋势是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许多国家都以开放为一般原则,仅对特定领域的项目有审批要求。n审批机构:由各国外资法规定。我国为商务部及其授权的地方部门。准入的地域限制、行业限制 投资范围限制:国际公认的国民待遇的合理例外。中国:自1983年出台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指导目录、暂行规定等对此作出规定,现行的投资范围规定在国务院颁布
2、的指导外资投资方向规定2002和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日前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自年月日起施行。投资比例限制n 上下限规定。n 不同行业,不同比例:限制投资行业外资比例低;鼓励投资行业外资比例高。n 当地化:投资时协议在一定期限和条件下,逐步将外资股售给东道国,以使成为本国股占大比例的企业。*技术和管理是核心,股权不能完全代表控制力。经营管理权n例:越南、波兰、中国:要求外商生产经营报计划,以符合国家发展计划要求,对管理层重要职务限由本国国民担任,雇用职工也加以限制。现取消了相关规定。n公司是合同的结合。对经营管理权作出限制,违背了合同自治的基本理念,且强硬地
3、破坏了管理权与出资比例的正常关系,在实际中并不能切实保证本国对外资企业的有效控制,却挫伤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只有反效果。对投资期限的限制:我国规定依行业不同,并可延长。对企业行为的监管:作价、外销产品报价、企业盈亏报告、纳税金额核定、汇兑出入计算等易于弄虚作假的环节多有较为严厉的监管体制。有些国家还专门针对这样的行为制定罚则。(2)保护和优惠 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与超国民待遇 资本和利润的汇出保障 慎重征收和国有化 财税优惠:关税和国内税;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 妥善解决涉外投资争端(程序法问题)重要法律问题:国际投资待遇 最惠国待遇u基于条约,一般互惠u多边化效应 国
4、民待遇 国际最低标准待遇一、现代国际投资待遇的特点 1.70年代的限制和“亚洲经验”2.80-90年代后双边、多边投资协议的“待遇”特点:开放 表现(1)双边条约 A外资准入规定应依东道国法律 B规定依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中较高者 C资本汇入汇出自由度等利好措施。(2)多边条约 由强调东道国的管辖权和审查权,变为强调鼓励外资。多规定国民待遇 自由汇兑*涉及投资待遇的主要国际协议 建立欧共体的罗马条约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投资与跨国企业宣言(1976年通过,2000年6月第三次修订)简称“经合投资宣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世界银行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引 能源宪章条约 TRIMs协议(WTO之与贸易
5、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多边投资协议(未谈成)二、国际投资中的国民待遇 1.取得依据:东道国国内法、国际条约。根据国际习惯法,各国无义务给外国投 资者以国民待遇,外国投资者只有通过东道国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才能得到该待遇。2.衡量标准:u一是看是否给国民任何优惠和优先权;u二是看法律和司法的透明度是否高-隐性的限制和歧视可能受到挑战。案例:P&T v Canada 3.国际公认的例外:公共秩序和国家基本安全。案例:澳大利亚大堡礁案大堡礁澳大利亚终止了与两美国公司签订的开采大堡礁附近的沙矿的协议。一项环境调查表明,该沙矿的开采势必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据此澳大利亚拒绝对这种矿沙的出口签发许
6、可证,从而在事实上终止了开采合同。然而,两个美国公司已为此投入大量的资金。外交解决未果,澳大利声称不惜将此案提交国际法院。最后,由澳大利亚最高审判机关裁决,政府胜诉。因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法原则,国际社会已认可主权国家基于环保原因撤销外商投资的做法。三、主权原则与国民待遇1.外资准入限制作为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主权权力自然延伸。u外国人应受国际法规定的待遇u国际公法公认:主权国家有权准予或不准予外国人进入其领土。u很多国家的判例承认:主权国家有权准入和驱逐外国人。u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规定:主权国家有权批准或拒绝,也有权限制跨国公司进入本国或某些行业。2.多边双边条约中主权国家
7、的承诺对主权原则构成限制,而问题是:3.4.主权国家的单边承诺和保证对其是否有拘束力?案例:埃及金字塔娱乐城案 某外商与埃及政府所辖的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埃及金字塔旁建一旅游商城。此合同为萨达特总统领导的政府颁布了吸引外资的法律并积极鼓励外资进入的情况下签订的。由于临近历史文物,很快成为一个政治问题。萨达特总统不幸遇害后,新政府班子取消了原合同,从而引起争议。u焦点焦点1:埃及外资法规定:埃及外资法规定:“外商投资项目不得外商投资项目不得被国有化或没收。非经司法程序,与外商投资项目被国有化或没收。非经司法程序,与外商投资项目相关的财产不得被扣押、冻结、没收或转移。相关的财产不得被扣押、冻结、没收
8、或转移。”埃埃及政府应否赔偿?国家政府严守其承诺应为国及政府应否赔偿?国家政府严守其承诺应为国际社会的基本要求。际社会的基本要求。某外商与埃及政府所辖的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埃及金字塔旁建一旅游商城。此合同为萨达特总统领导的政府颁布了吸引外资的法律并积极鼓励外资进入的情况下签订的。由于临近历史文物,很快成为一个政治问题。萨达特总统不幸遇害后,新政府班子取消了原合同,从而引起争议。u焦点焦点2:埃及外资法规定征收应经司法程埃及外资法规定征收应经司法程序,而并无承诺将此类争端提交国际仲裁的规序,而并无承诺将此类争端提交国际仲裁的规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是否有管辖权?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是否有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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