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讲义(WORD1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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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 基础 工作 讲义 WOR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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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基础工作讲义主要内容:1、 会计工作交接2、 会计人员培训3、 会计电算化规范4、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附则 一、 会计工作交接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单位领导人应当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注:1、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公司财务部上报书面说明(说明原因、预计办理时间)。2、 系统管理员发生变更也应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会计事项。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办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
2、: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账目的,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填写账簿启用表的有关移交项目,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注: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可不在帐面余额处盖章,但必须在帐薄启封页处盖章(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除外)。(二)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所使用的会计软件、用户名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光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名称
3、及数量等内容。注: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把远光防伪卡(含备用卡)一并移交。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 注:我公司财务主管交接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本单位领导负责。交接记录在公司财务部存档和本单位各存档一份。各基层单位财务人员交接由本单位财务主管和本单位领导负责。交接记录在本单位存档。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
4、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其中有价证券的数量(如张数)也应与有关账簿记录相符。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并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五)移交人员经管的印章、票据、空白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
5、状态下进行交接。第三十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第三十一条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注:公司交接有正式的格式,各单位在进行岗位交接时,应按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附件可根据情况自行填制。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注:财务主管和财务部人员交接在公司财务部存档,其他人员交接书在本单位存
6、档。第三十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注: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办理移交后,接替人员不得再使用原移交人的名称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处理经济业务。第三十三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材料,并承担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任。第三十
7、四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清算单位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上级主管单位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注:我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在结束、变更时,财务主管除按要求收帐外,还应负责当年决算报表工作。第三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二、 会计人员培训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大力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立一支精通财会业务、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素质高、作风正的会计人员队伍。单位领导人应当对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鼓励。第
8、三十七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注:内部培训2007年财务培训工作的重点应该是会计基础工作和新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第三十八条 会计部门应建立业务学习制度,日常业务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第三十九条 会计部门应当制定本单位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抓好岗位培训和基本功训练。各单位应为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创造条件,有计划地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第四十条 鼓励会计人员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在职业余学习。对已经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但尚未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所在单位要创造条件,提供学习教育的方便,使其争取尽快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注:公司财
9、务部组织学习的条件有限,自学是很重要的。 第四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抓好专题培训,在金融、法律、价格、证券、成本、财务分析等方面培养出一批政治觉悟高、知识层次高、业务能力强的复合型会计人才。注:(仅供参考)一、 财务制度1、 企业会计制度2、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3、 企业会计准则4、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二、 内部标准1、 财务收支管理标准2、 银行帐户管理标准3、 成本管理标准4、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5、 财务主管委派制管理标准三、 财务核算要求1、 2005年度财务决算要求2、 关于核算的一些要求3、 电话费报销标准4、 个调税核算要求5、 国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四、 财务文件、报告1、 财务检
10、查报告2、 成本检查报告3、 审计检查报告五、 财务科职能1、 部门职能2、 财务主管3、 出纳六、 财务处理流程1、 报销业务2、 借款业务3、 材料业务三、企业信息化下的会计基础工作第一节 企业信息化下的会计基础工作基本原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加强企业信息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把企业信息化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第一百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企业信息化知识培训,普及企业信息化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努力培养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
11、掌握企业信息化系统分析和系统设计工作。第一百二十七条 企业信息化工作应当讲求效益原则,处理好及时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第一百二十八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在硬、软件选择、建立企业信息化内部管理制度方面,积极提出建议,不断完善提高企业信息化工作水平。注:目前,我公司的会计电算化管理体系已经逐步建立起来,但仅限于一般的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固定资产,还有很多功能有待于开发,应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单位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如在会计核算系统中使用辅助帐户、清理帐户和自动转帐业务的结转、在报表管理系统中自设内部管理用报表。第一百二十九条 各单位要研究并逐步开展其它管
12、理工作的企业信息化或与其它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逐步建立以企业信息化为核心的单位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企业信息化在单位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注:4.7.2 财务部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主要任务:a) 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规章及专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b) 会计核算软件及硬件的领用、升级、维护等工作;c) 组织和管理会计电算化的培训工作;d) 总结、交流、推广会计电算化经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4.7.3 各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主要任务:a) 各单位财务主管为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b) 各单位负责保证该单位会计核算软件、硬件的正常使用、开发及
13、安全工作;c) 各单位对会计核算系统的电子数据、书面资料负责使用、保管;d) 各单位有责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向所属二级项目部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第二节 配备电子计算机和会计软件第一百三十条 电子计算机和会计软件是实现企业信息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单位应当投入必要的财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本单位企业信息化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及有关配套设备和系统软件。硬、软件的配备,必须满足企业信息化正常运行的需要和联网的要求。第一百三十一条 由于财务会计部门处理的数据量大,数据结构复杂、处理方法要求严格和安全性要求高,各单位用于企业信息化工作的电子计算机设备,应由财务部门管理,硬件设备比较多的单位,财务会计
14、部门可单独设立计算机室。第一百三十二条 配备会计软件是企业信息化的基础工作。各单位配备的会计软件应当符合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并满足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目前,为了便于管理和分析,省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直属单位、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按省公司要求配备指定的会计软件第一百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加强财务分析和预测,提高企业信息化的应用水平。第三节 替代手工记账第一百三十四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第一百三十五条 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配备了适用的会计软件和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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