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部分内容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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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 防治 部分内容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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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共和国传染病中华防治法人民共和国传染病中华防治法(医疗机构部分内容)(医疗机构部分内容)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活动中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第二条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群众。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乙类和
2、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人感染艾滋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性肝禽流感、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
3、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疟疾、。(26种)种)丙类传染病是指:丙类传染病是指:甲型甲型H1N1流感、流感、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2种)种)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
4、疽中的肺炭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疽,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5、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任何任何单位单位和和个人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机构报告。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隐瞒瞒、谎报、谎报、缓报缓报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6、国家建立传染病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
7、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准确。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
8、其他必要的预防措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施消毒和无
9、害化处置。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并予以公告: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
10、的公共饮用水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当即时作出决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
11、者全部为疫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布跨省、自治区、直辖 市 的 疫 区。辖 市 的 疫 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检疫。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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