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01绪论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工程合同管理01绪论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合同 管理 01 绪论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1章 绪 论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 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本章内容本章内容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教学提示:合同是规范和调整平等主体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工具,也教学提示:合同是规范和调整平等主体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工具,也是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合同关系一般由主体、内容和客体是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合同关系一般由主体、内容和客体这这3个要素组成。个要素组成。教学要求:本章让学生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掌握合同关教学要求:本章让学生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掌握合同关系的系的3个构
2、成要素及其合同的分类,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合同个构成要素及其合同的分类,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也常常称为契约,新中国建立以前,著述中都使用合同也常常称为契约,新中国建立以前,著述中都使用“契约契约”而不使用而不使用“合同合同”一词。一词。自自20世纪世纪50年代初期至今,除台湾地区之外,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年代初期至今,除台
3、湾地区之外,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了合同而不是契约的概念。主要采用了合同而不是契约的概念。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是债的一种形式。所谓债是指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合同是债的一种形式
4、。所谓债是指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的财产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负有为满足债权人的请债务人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负有为满足债权人的请示而为特定行为的义务。由于合同反映的只是正常
5、的、典型的商品交换关示而为特定行为的义务。由于合同反映的只是正常的、典型的商品交换关系,而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非正常的、特殊的交换关系,如不当得利和侵系,而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非正常的、特殊的交换关系,如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所产生之债等,都不能为合同之债所概括。因此,合同不能概括债权行为所产生之债等,都不能为合同之债所概括。因此,合同不能概括债的全部内容。债的关系较之于合同的关系而言更为抽象,它包括合同关系的全部内容。债的关系较之于合同的关系而言更为抽象,它包括合同关系在内。在内。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
6、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这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这3个要素组成。个要素组成。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如甲和乙签订某项合同,甲和乙都是特定的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如甲和乙签订某项合同,甲和乙都是特定的主体。但是,合同关系的主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主体。但是,合同关系的主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例如,甲开发某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例
7、如,甲开发某高层商住楼,后因开发商甲的资金筹措出现困难,经与丙开发商协商,转高层商住楼,后因开发商甲的资金筹措出现困难,经与丙开发商协商,转让该项目的开发权,此时,丙又成为该高层商住楼施工合同新的主体。让该项目的开发权,此时,丙又成为该高层商住楼施工合同新的主体。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债权和债务的统一体。权和合同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债权和债务的统一体。合同关系的客体在我国民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合同关系客合同关系的客体在我国民法学界
8、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合同关系客体的内涵是物,也有学者认为合同关系客体的内涵主要不是物,而是行为。体的内涵是物,也有学者认为合同关系客体的内涵主要不是物,而是行为。一般来说,物权的客体是物,而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因为债权一般来说,物权的客体是物,而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因为债权人在债务人尚未交付标的物之前,无法实际占有和支配该标的物,只能请人在债务人尚未交付标的物之前,无法实际占有和支配该标的物,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因此,合同债权指向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的行为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因此,合同债权指向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的行为而非物。而非物。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合同关系具有相
9、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或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10、。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合同按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不同的分类:合同按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不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7)本约本约(本合同本合同)与预约与预约(预备合同预备合同)。(8)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
11、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务合同。1.双务合同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具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和要求他方履行义务的权双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具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和要求他方履行义务的权利,双方的关系具有相互依赖性。利,双方的关系具有相互依赖性。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典型的双务合同有买卖、租赁、借款、运输、财产保险、合伙等。典型的双务合同有买卖、租赁、借款、运输、财产保险、合伙等。建
12、设工程的各类合同均为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甲方享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均为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甲方享有获得合格的建筑产品的权利和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义务,乙方则享有有获得合格的建筑产品的权利和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义务,乙方则享有获得工程进度款的权利和按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合格建筑产品的获得工程进度款的权利和按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合格建筑产品的义务。义务。2.单务合同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负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负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合同。只负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合同。典型的单
13、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区分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意义,主要在于确定两种合同的不同效力。即:区分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意义,主要在于确定两种合同的不同效力。即: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等法律问题,单务合同中,不存在此一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等法律问题,单务合同中,不存在此一法律问题,因为履行抗辩是以双方均负有义务为前提的。法律问题,因为履行抗辩是以双方均负有义务为前提的。2)在风险负担上不同在风险负担上不同 单务合同中不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单务合
14、同中不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3)因一方的过错可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因一方的过错可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果非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则对于其已经履行的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果非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则对于其已经履行的部分有权要求未履行给付义务的一方返还其已取得的财产。但在单务合同部分有权要求未履行给付义务的一方返还其已取得的财产。但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上述情况。中,不存在上述情况。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5、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
16、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任何报酬的合同。无偿合同并不是反映交易关系的典型形式,它是等价有偿原则在实践无偿合同并不是反映交易关系的典型形式,它是等价有偿原则在实践中的例外现象,一般很少采用。中的例外现象,一般很少采用。各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均属有偿合同,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则属各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均属有偿合同,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则属无偿合同。无偿合同。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三、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无名合同。有名合
17、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无名合同产生以后,经过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无名合同产生以后,经过一定的发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