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范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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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规范 森林 草原 灭火 应急 预案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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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规范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试行)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有效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做到科学应对、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四)工作原则1.一个领导原则。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统筹制定本方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
2、辖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2.多方联动原则。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第一时间要按照本预案确定任务各负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3.以人为本原则。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要把保护好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做好重点林草区、重点设施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4.专辅结合原则。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坚持以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应急排)为主,以群众义务扑火队、林业企业扑救人员等为辅,积极协
3、同配合,开展扑救任务。5.火灾等级。按照2007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将火灾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一般火灾四个等级。具体火灾等级划分标准见附则。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职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伍松同志担任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呷绒翁丁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沐年若同志任第一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罗晓强、县政府副县长乔林、县人武部部长王瑞华、县政府党组成员何树清同志任专职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根若、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兴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县林业和草原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县
4、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并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经信局、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气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国网供电分公司、林业局、
5、雷波林业局、凉北林业局、川林五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抄送重要信息;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联系省、州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和乡镇临时森林防灭火办公室,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中的宣传发动、信息报送、处置等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委办、县政府办:落实执行县指挥部的有关要求;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批准和有关工作程序,向州委、州政府进行信息报送和火情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指挥部转达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领导通过办公室系统下达的指示和要求;承担指挥
6、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人大办、县政协办:负责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导、调研、形成决议,提供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委宣传部: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宣传报道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制度落实和开展工作情况,对在防火工作中落实不力、渎职失职的单位、个人及时问责、追责;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法院、县检察院: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制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治火;督察森林火灾案件的执法情况;积极参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
7、;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人武部:协调驻县部队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做好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排)建设;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做好扑救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相关准备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对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监督和管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发改经信局:负责规划制定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财政局: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资金预算、拨付、监督管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县公安局:维护森林草原火灾现场秩序,指导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偷窃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破坏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负责受火灾影响群众的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负责在森林草原突发火灾时,调集扑火装备、生活物资等;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烈士评定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作,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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