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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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安全事故 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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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科学、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1.4 预案体系市生产安
2、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如下:(1)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性应急预案本预案是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预案,是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性预案。(2)市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某一种或多种类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产生生产安全事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3)市政府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编制相应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4)镇(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根
3、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本预案与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上级应急预案相衔接。当与上级应急预案相互抵触或不一致时,应服从上级预案。同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相互联动、资源共享,镇(街道)应急预案与市级预案相互衔接,保持一致,相互抵触或不一致时,应服从上级预案。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安
4、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3)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强化不同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管理,实行按事故级别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厘清事故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应急救援职责。(4)快速反应,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准确、客观公开事故信息,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事故处置进展及相关工作情况。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2.1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下同),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5、下同)的;(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2.2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造成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3)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市政府认定作为较大事故处置的;(4)台州市政府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3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3)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台州市政府认定作为重大事故处
6、置的;(4)省政府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4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3)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的;(4)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5)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3 应急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是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转为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其工作职责为: 决定启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大事项
7、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台州市政府,请求启动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原则上由市安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由市安委会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负责人,具体可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处理组、信息上报组、舆论应对(新闻报道)组等专业处置小组。各专业处置机构的组成及
8、职责: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镇(街道)的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现场协调和人员调动;(2)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3)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秩序维护组:组长由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治安大队领导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安部门相关警种和当地派出所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设置警戒区域并进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2)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围观群众的有序疏散;(3)负责保护抢险救援人员
9、的人身安全;(4)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镇(街道)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技术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抢险相关事宜;(2)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和清理、洗消,如营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等;(3)实施工程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防止二次灾害发生;(4)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急救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5)帮助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市卫生健
10、康局相关领导及市级人民医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级人民医院领导、专业医护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医疗队、防疫队进入事故现场,开设现场临时救护所,对伤亡人员实施转移、救治和处置;(2)及时提供救治所需的药品和救护器械;(3)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和控制灾害扩散蔓延;(4)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5)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5.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派员组成。主要职责:(1)落实运输保障和救灾物资保障;(2)保证现场与外界的通信
11、联系;(3)保证电力输送和抢修;(4)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5)解决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问题。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事故调查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纪委监委、检察、总工会等部门领导组成,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现场勘察、取证、保护和图纸测绘等事故调查工作;(2)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4)做好事故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工作;(5)完成市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事故调查组交办的其他任务。7.技术专家组:组长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12、,副组长由市应急、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业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或对已形成的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2)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及时研究、解决抢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为市应急指挥部抢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4)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8.善后处理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2)协调落实遇
13、难者家属怃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3)做好财产、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4)做好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善后事宜。9.信息上报组:组长由市委办、市府办负责信息的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办、市府办信息科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信息报送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的有关材料及信息,制作信息,制作的信息经总指挥审核同意后及时上报;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上报事项。10.舆论应对(新闻报道)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办、市府办相关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报道组及各新闻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1)代表市应急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新
14、闻,负责审核相关新闻稿件;(2)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3)做好上级新闻单位人员的接待工作;(4)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2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在事故发生地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等各项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相关专业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业领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命。3.3 有关成员单位(1)市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指导新闻媒体客观、真实报道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发事件,加强安全生产舆情引导和监测处置,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15、及社会稳定。(2)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有关工作;参与指导通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落实应急工业品货源。(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配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现场保护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涉嫌犯罪人员的控制与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方案,组织事故影响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和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加强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内河水上的治安管理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船只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
16、救援通道的畅通;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5)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机构、养老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村级老年公寓、婚姻、殡葬管理机构、殡仪馆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根据救援需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开展事故的社会救助工作。(6)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监管企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故责任追究。(7)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协同制定抢险方案和处理措施;负责及时提供事故发生地的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负责林业
17、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休闲观光林业等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9)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引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处置工作。(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地下管线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城镇燃气事故抢险、建筑工程抢险专业保障工作
18、;根据救援需要,负责协调调派挖掘机、吊车、铲车等工程设备、设施以及建筑材料等物资,参加事故抢险救援。(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12)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13)市商务局:负责上级调拨救灾物资、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粮油的应急供应工作。(1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参与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处置、救护以及防疫处理;指导医疗卫生机
19、构做好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15)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依法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负责事故伤亡人数的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并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16)市气象局:负责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组织重大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负责事故救援的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服务支持。(17)市供电局:负责组织电力线网及设施的抢修、恢复和供应;根据需要采取切断电源、架设临时供电线
20、路、提供应急电源等措施,为救援工作提供电力保障。(18)市总工会:负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参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19)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灭和抢险救灾工作,会同行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应急抢险工作。本预案中未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的其他成员单位,在应急状态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协调指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能。3.4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
21、伍、武警、民兵应急队伍、村居志愿消防队伍、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民间救援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等,在市安委会(市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3.5 应急救援专家组根据事故类别和部门应急救援职责,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分析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为事故救援提供方案和决策咨询等。3.6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落实预防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符合专业特点的各类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4 预防与预警4.1 预防机制(1)本市城乡规划和发展建设应充分
22、考虑土地、人口、资源、环境等因素,科学回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统筹安排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的基础设施、物资设备和人力资源,实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同步实施,努力提高城市安全水平。(2)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针对存在风险和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全面组织开展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实施风险隐患分类和分级管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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