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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100个最具争议的涉税经典稽查案例深度解析1增值税退税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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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100 个最具 争议 经典 稽查 案例 深度 解析 增值税 退税 课件
    资源描述:

    1、100个最具争议的涉税经典稽查案例深度解析个最具争议的涉税经典稽查案例深度解析 2022-9-25增值税:o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营业税:o条例:第一条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平行)平行)销售货物销售货物 加工、修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修配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或者销售不动产产交通运输业、建

    2、筑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服务业劳务A B C D税税值值增增税税业业营营消费税: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征的一种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其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o第一类是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通过对这类消费品征税,可以体现寓禁于征的政策。o第二类是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化妆品、游艇、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和球

    3、具等。对这类消费品征税,可以调节高收入者的消费支出。o第三类是资源类消费品,如成品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对这类消费品征税,可以抑制消费,节约资源。o第四类是其他消费品,如对小汽车、摩托车等。这些消费品既属于高档消费品也属于资源消耗品。o第五类:下一步将对高档消费如高尔夫运动征税增值税的特点增值税的特点:o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o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又称链条税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又称链条税o3.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o4.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中国现行增值税的特点:

    4、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非全面型增值税非全面型增值税价外税价外税发票扣税法发票扣税法增值税类型:类型类型特点特点优点优点缺点缺点1.生产型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1、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2、由于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作“生产型增值税”保证财政收入不利于鼓励投资2.收入型收入型增值税增值税1.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10年折旧的固定资产,扣除120次完全避免重复征税给以票扣税造成困难3.消费型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1、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2、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

    5、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增值税。体现增值税优越性,便于操作 案例案例增值税税制增值税税制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及征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人o1、著名服装品牌公司的一般纳税人之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两元化管理模式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两元化管理模式但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中两类纳税人是按照销售收入界定的,不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只有很少一部分纳税人按照规范化的办法缴纳增值税,而众多的纳税人被排除在按规范化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范围之外,且要负担较高比例增值税。据统计,2006年,*省一般纳税人户数为6.2万户,仅占整个增值税纳税人73.7万户的8.41%;小规

    6、模纳税人户数为67.5万户,占整个增值税纳税人户数的91.59%。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增值税税负大大高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二元模式,下游小规模纳税人不要票,造成上游一般纳税人虚开。链条的断裂是虚开滋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儿童饮品公司的筹划门槛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细则: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

    7、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门槛认定的标准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100万,批发零售180万生产企业50万,批发零售80万认定的围城一般纳税人退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大不退税不需要发票需要专用发票增值小围城里面的想出来,外面的想进去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平衡点o利益测算:一般纳

    8、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利益测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划o两类纳税人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doco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货物采购价格比较.xls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筹划:o1、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是否适用个体工商户认定办法是否适用个体工商户 *服装公司的筹划o2 2、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o3 3、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取消o4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o5 5、一般纳税人认定中注意问题、一般纳税人认定中注意问题o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doc.d

    9、oco国税函(国税函(201020103535号号.doc.doc认定六大变化1、将免税销售额计入“年应税销售额”范围2、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方式发生变化改为“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 3、简化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申请资料及申请程序4、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注释:统一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取消了原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的规定5、缩小了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纳税人范围 注释:下列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6、实地查验办法尚未公布 600271航天信息o 总局于10

    10、年初发函要求各地方国税单位应尽快调查统计09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情况,于10 年6 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o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调查数据已统计完毕。09 年已达标但须在10 年上半年完成认定的户数可能在15 万-20 万户之间。考虑到10 年一般纳税人的自然增长,10 年新增一般纳税人户数可能在45-55 万户之间。较之09 年同比增幅25-53%之间。事实上10 年初的专用系统发货情况已初现快速增长势头,从有关渠道了解到,1-2 月增值税防伪专用系统采购量同比增长超过了100%。o我国现有1400多万增值税纳税人,只有120多万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稽查案例o2、某著名乳酸

    11、菌饮品公司的的增值税链条筹划与稽查之争 增值税避税谁过问?3、辅导期政策-税法是要这么读的:字斟句酌,还要读标点符号国税发明电200437号.doc国税发明电200462号.doc辅导期前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22号号成文日期:成文日期:2010-02-10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一)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一)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小

    12、型商贸批发企业;(二)(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其他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今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40号 第三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小型商贸批发o税法:字斟句酌,条分缕析。o还要懂标点符号o顿号,是或者,还是并且的意思?顿号,是或者,还

    13、是并且的意思?法条理解:80万以下 或者(并且)10人以下o第四条 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一般纳税人o第五条 o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o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准备资料:o1、法人身份证明o2、2名财务身份证,会计证o3、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o4、租赁合同o4、房屋产权证明审核事项:1、车间实地审核2、账簿健全(代

    14、理记账需要代理协议)3、保险柜与设备发票(后补)准备资料:征税对象-销项o3、视同销售:流转税与所得税角度o4、买一送一,半买半送o5、价外费用:电力并网发电补贴的价外流转税之争o6、诺基亚偷税举报案:串货罚款涉税问题。o7、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平销返利与进场费,佣金的定义与争议 o增值税实施细则: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8条o(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o(二)销售代销货物;o(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o(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

    15、应税项目;o(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o(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o(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o(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3、视同销售3、视同销售:o所得税:视同销售o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o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

    16、知.doco作废政策:作废政策:o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o财税199679号o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对比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对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捐赠、偿债赞助、集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广告、样品职工福利职工福利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增值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管理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管理 部门、非生产机构等)部门、非生产机构等)捐赠捐赠投资投资

    17、分配分配集体福利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个人消费机构间移送机构间移送3、视同销售:三个问题:1)分公司:机构间移送本条第(三)项所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的其它机构发生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者收取货款的行为。2)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动产在建工程3)如何视同销售:公允价值 外购的资产视同销售的公允价值问题3、视同销售:增值税实施细则: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o(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o(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o(三

    18、)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o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o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o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财税(2008)170号o六、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3、视同销售总结:o流转税:1)进项的去处,对抵扣的补偿 2)属地管理,例外汇总纳税o所得税:1)所有权的转移,资产隐含增值的实现 2)所得税是法人纳税4、买一送一:o卖

    19、什么?(自产产品)(外购的产品)(自己的资产)(自己卖什么?(自产产品)(外购的产品)(自己的资产)(自己的劳务)的劳务)o1、自产货物o2、外购货物o3、使用资产o4、餐饮行业招待自己的客户o送什么?(送自己的,送外购相关的,送返劵,送积分)送什么?(送自己的,送外购相关的,送返劵,送积分)o买100辆车送一辆o买车送油o买300送100消费卷o银行卡:双倍积分,积分可以换实物o卖(增值税,营业税)送(增值税,营业税)卖(增值税,营业税)送(增值税,营业税)o1、卖增值税 送增值税:卖车送油o2、卖增值税 送营业税:卖车洗车卡o3、卖营业税 送增值税:充话费送花生油o4、卖营业税 送营业税:

    20、充话费送话费买一赠一:流转税存在争议o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知冀国税函冀国税函2009247号号 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对于企业采取进店有礼等活动无偿赠送的礼品,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

    21、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买一赠一:流转税存在争议o“买一赠一买一赠一”是目前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其行为性质是目前商业零售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其行为性质属于降价销售,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降价销售,应按照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o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国税局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川国税函(2008)155号):商业企业的商业企业的“购物返券购物返券”行为不是无偿赠送,不能视同销售计行为不是无偿赠送,不能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算增值税;购物返券与商业折扣的销售方式相似,因此购物返券应该比

    22、照商业折扣,按实际取得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入计算增值税。商场从顾客手中收回的购物券,其收入已在购物返券时体现,不应征收增值税。o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商业企业在顾客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给予顾客一定数额的代金券,允许顾客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商品范围内,使用代金券购买商品的行为,不属于无偿赠送商品的行为,不应按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不属于无偿赠送商品的行为,不应按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买一赠一:流转税存在争议o国税函国税函2006200612781278号:号: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开展的以业

    23、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包括赠送用户SIM卡、手机或有价物品手机或有价物品等实物等实物),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买一赠一:o所得税政策明确:所得税政策明确:o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8875号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现对确认

    24、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二、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企便函200933号o流转税:(二)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的业务,属于金融保险企业提供金融保险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金融保险企业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o所得税:(十三)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

    25、。o 个人所得税:(七)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个人实物的,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没有明细赠送记录,无法按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合理比例统一扣缴个人所得税。5、价外费用:o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o(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

    26、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o(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案例5:某电力公司收到财政的电力并网发电补贴o1、增值税是不是价外费用,补贴收入o2、所得税是不是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规定:向其他

    27、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6:诺基亚偷税举报案:串货罚款涉税问题。o2009年8月,诺基亚的一些经销商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举报信,集体举报诺基亚涉嫌偷税漏税和垄断经营,请求有关部门对诺基亚立案查处。经销商在举报信中称,诺基亚向经销商收取的因异地销售货物的“罚款”,只有罚款通知书而没有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除举报外,这些经销商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o 在诺基亚的渠道规范中,严格控制跨区域、跨渠道销售手机,一经发现,将课以重罚。o面对危机,诺基亚相关负责人公开回应

    28、说:如果经销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销售任务,诺基亚则会在其返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而这部分违约金是直接从合同中扣除的,不以现金方式支付,所以根本不存在不开具发票的问题。诺基亚的涉税处理是遵守中国的相关税收法规的。7、销售退回或折让o细则:细则: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29、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7、销售退回或折让o1、销售退回:流转税,所得税与会计差异o2、销售折让o3、销售折扣o4、现金折扣o5、平销返利国税函(2010)56号.doc国税函20061279号.doc国税函(2008)875号.doc国税发(2006)156号.doc国税发(2007)18号.doc国税发(2004)136号.doc实物折扣:买10赠1以买10赠1为例:热水器一台100,买10台增1台o1、如果开在同一张发票上,11台,金额1000o2、如果没有开在同一张发票上,10台1000,后送一台。不开票(都帐外处理)o3

    30、、如果没有开在同一张发票上,10台1000,后送一台。开发票,不收钱(销售费用)不付钱?o4、10台1000,后送一台。开红字折让单,处理成11台1000(手续烦琐)o5、10台1000,后送一台。在以后的销售中把数量加上去处理。(最方便)7、销售退回或折让o营业税细则:o第十四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o8、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31、关于处理部分纳税人逾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问题的函货便函2009204号,你可能被关照吗?-抵扣时限o9、中央空调,电梯等不可分割的资产是否可以抵扣?石油企业管道,燃气公司的管网是否可以抵扣?转型中固定资产抵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之争-抵扣限制o10、农产品商贩收购的制度缺失与应因之道-制度突破 征税对象-进项8、认证、抵扣时限o国税函(2009)617号.doco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o二、实

    32、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o一、两项不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两项不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o1)房屋建筑物:因为上一环节缴纳营业税,无税可抵。o2)房屋建筑物自建房的材料以及改建或修理支出的建材,水泥,石子沙子是否

    33、可以抵扣?o细则: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9、抵扣限制o1)购买的货物最后作为了房产不可分割的部分电梯,中央空调,楼宇设备,房屋的强弱电变压设备?o2)购买的时候是货物,但是最后形成的设备因为特殊性不能移动-煤气公司的管网,中石油的输送管道,储油设备,大型设备不能移动塔基等等?o3)装修照明灯具,地毯,通讯等设施

    34、装置 财税(2009)113号.doc问题:o2)汽车、摩托车、游艇等消费品。(防止个人费用公司化问题)o细则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o-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具体消费品的界定不能扩大化o-汽车又如何定义,运输卡车?装卸车?叉车?具体分类需要明细o-购买通勤车是否可以抵扣?o-汽车修理费是否可以抵?o-汽车用油是否可以抵?o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o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o适用税率分别为:1.乘用车。即座位数不超过9座、用于载人及随身的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1)气缸容量在1.0升

    35、以下(含1.0升)的 1(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10、四小票-三小票?1、海关代征 -17%国税函

    36、(2009)83号.doc(2009年比对抵扣为哪般)2、农产品收购 -13%财税200881号.doc(农产品收购制度障碍,大案要案频发)3、废旧物资 -10%?财税(2008)157号.doc4、运费 -7%国税发(2007)101号.doc(制度缺陷下的运费发票顽疾)10、农产品商贩收购的制度突破o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o 财税200881号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

    37、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o11、进项转出与视同销售?o12、兼营免税(来料,深加工)企业的最大风险和涉税利益?既用于又用于的进项转出如何?-转出人性化条款o13、期刊报废的财损与进项转出之争:非正常损失3条变1条的政策变化与把握尺度征税对象-进项转出11、进项转出条例: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38、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细则:细则: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o*以上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 11、进项转出:o1、非增值税应税项目o2、免征增值税项目o财税(2008)104号.doco3、个人消费个人消费o细则:细则: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中的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交际应酬消费。o4、集体福利o食堂,澡堂,班车油耗?11、进项转出:o细则:细则: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9、,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o案例:软件企业、化肥企业进项转出。11、进项转出:o1:制衣厂购月饼发员工咋处理?o2:月饼厂发月饼给员工咋处理?o3:狗粮厂的狗吃了狗粮,咋处理?o4:加油站的送货车,用了自已站的油,咋处理?11、进项转出:o进项转出OR视同销售?1、购买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用于无偿赠送?2、购买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外购对内链条结束:进项转出 自产的需要视同销售)结论:

    40、购买对内进项转出,对外视同销售 自产对内对外都要视同销售兼营在转型中的利益变化o细则:细则:第二十六条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兼营在转型中的利益变化o1、坚持了分的清的分分清,分不清的比例分摊o2、收入法太过单一,只要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成本法?数量法?是否能够可选择?o3、来料如何分摊?(按照工缴费还是总货值?)o4、购进抵扣法不均衡,年度清算思考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

    41、目同时也用于应税项目,能否抵扣,如何抵扣?1)购买设备用于来料加工间接出口也用于一般贸易?2)购买食堂用微波炉,蒸馒头机维修费是否可以抵扣?购买取暖锅炉设备是否可以抵扣?12、既用于。又用于。既用于。也用于。o细则: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

    42、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既用于。也用于。1、固定资产的用途具有多样性,只要不是专门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的固定资产就可以在税前抵扣。2、低值易耗需要分摊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进项转出,固定资产只要不是专用就可以抵扣不用分摊这个差异,会让企业更愿意归类为固定资产。-账务实际操作:如何分的清,对于企业账务要求复杂化 进项分为3类:1)免税、非应税用货物、劳务、固定资产-转出 2)共用水、电、物料、低值易耗品-分摊 3)应税,和共用的货物劳务固定资产-抵扣 13、非正常损失:(3条变1条)o细则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

    43、、丢失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o原增值税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13、非正常损失:1、什么是正常损失,什么是非正常损失?2、什么是管理不善损失,什么是管理善的损失?案例1:NIKE销毁库存的正常与非正常之辩?案例2:存货盘亏是否属于管理不善的盘亏,什么比例是正常损失 什么比例是非正常损失要转出?串户如何处理?盘盈与盘亏是否可以差额转出?(家乐福稽查处理意见:家乐福认定,损失中生鲜认定90%是正常损 失,其他70%为正常损失)案例

    44、3:食品药品过期是否转出?13、非正常损失:案例4:造成的降价?甚至一万降价到一元?从原则来理解:物损和价损(价损可以例外了)案例5:火灾损失是否要转?雷击毁损?案例6: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按照什么转?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如何申报?全部转出,还是按照折旧计入的剩余年度相应转出?财税(2008)170号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加速折旧,缩短年限?增值税的净值概念采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45、o增值税对固定资产净值的定义出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第五、六条原文。“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六、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o财务会计制度一般规定:“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就是资产的帐面余额减去其减值损失后的金额.一般用

    46、净额表示。比如.某一固定资产其帐面余额为2000万元,已经提取的折旧是1500万元,同时其提取的减值准备为200万元,那么其帐面价值或净值是:2000-1500-200=300万元 企业所得税净值概念采用计税基础计算而企业所得税净值概念采用计税基础计算而来来o所得税方面提到净值概念的有三处,分别是o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o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二款,o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所称资产的净值和第十九条所称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o例

    47、如:某固定资产100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20万元,假设累计折旧为10万(与税法折旧相符)。现在以120万元转让,税法应确认的收入是120-(100-10)=30万元。因为已经作为纳税调整的减值准备金,属于没有“按照规定扣除”,所以计算该固定资产净值时不能减除。13、非正常损失:焦点争议:焦点争议:o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 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

    48、,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o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o14、大家猜猜看:鸟巢的城建商:北京城建集团的鸟巢建设应该交什么税?税负如何能到最低,最大的涉税风险在哪里?o15、兼营业务的你愿意交什么税?o16、

    49、借壳上市的企业全部产权转让的增值税争议征税对象-混合销售兼营重组14、混合销售在转型中的利益变化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

    50、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三种形态:(排除建安企业自产产品的混合销售)1、销售货物附带运输-煤炭运交行业 2、销售货物附带安装-电梯钢结构公司 3、销售软件附带维护-软件公司解析:解析:1、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 2、混合销售是征收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其基本原则是“主业为主”,即:主业缴纳增值税,则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反之则缴纳营业税。3、主业的划分以上一年度以上一年度应征增值税收入同应征营业税收入的比例来确定。混合销售在转型中的利益变化地产公司的发票:接受发票合规性认定(真票,真人,真税,对票)别墅楼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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