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民法总论-精品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一编民法总论-精品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总论 精品 课件
- 资源描述:
-
1、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第一编第一编 民法总论民法总论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 民法基础民法基础课题组制作课题组制作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第第 一一 章章 民民 法法 概概 论论o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特征民法的概念和特征o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体系和渊源民法的体系和渊源o第三节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民法的性质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关系o第四节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3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特征民法的概念和特征o一一、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o民法有形式民法与实质民
2、法之分。民法有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之分。o 形式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形式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民法民法”、“民法典民法典”或或“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命名的法律,如命名的法律,如日本民日本民法法、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共和国民法通则。o 而实质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而实质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非法人团体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法人之间、非法人团体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实质民法是国家系和人身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和。实质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
3、律部门。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4o 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也可以没有形式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也可以没有形式民法,但是不能没有实质民法。英美法系国民法,但是不能没有实质民法。英美法系国家就没有形式民法,但是却有着丰富多彩的家就没有形式民法,但是却有着丰富多彩的实质民法,只不过其表现形式不是加以编篡实质民法,只不过其表现形式不是加以编篡的民法典,而是不以民法命名的单行法律、的民法典,而是不以民法命名的单行法律、判例、习惯和学说。判例、习惯和学说。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5民法与民法学民法与民法学o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
4、科学,是法学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法学中的一门分支学科。作为民法学研究对象的中的一门分支学科。作为民法学研究对象的民法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其研究范围既包民法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其研究范围既包括以括以“民法典民法典”或或“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等形式民法等形式民法表现出来的普通民法规范,也包括以其他法表现出来的普通民法规范,也包括以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形式表现出来的特别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形式表现出来的特别民法规范,以及以习惯、判例、学说等形式民法规范,以及以习惯、判例、学说等形式表现出来的补充性民法规范。表现出来的补充性民法规范。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6讨
5、论:讨论:o中国的民法典之路。中国的民法典之路。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7 二、民法的调整对像二、民法的调整对像o【法律规定】【法律规定】o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依此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依此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就是民法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就是民法的调整对象。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8民事关系,根据其是否具有经济内容,可
6、民事关系,根据其是否具有经济内容,可分为民事财产关系与民事人身关系。分为民事财产关系与民事人身关系。o(一)民事财产关系(一)民事财产关系o 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客体,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客体,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系。财产关系这一概念中所称的财产关系这一概念中所称的“财产财产”,是指对人,是指对人具有经济价值的事物。具有经济价值的事物。o财产关系具有以下特征:o(1)财产关系以财产为客体o(2)财产关系以经济利益为内容o(3)财产关系体现的经济利益可以与特定主体相分离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9 财产关系可首先分为静态财产关系与动财产关系可首先分为静态财
7、产关系与动态财产关系两类:态财产关系两类:o(1)静态财产关系)静态财产关系o 静态财产关系,又称财产支配关系,是财产在特定静态财产关系,又称财产支配关系,是财产在特定主体支配下形成的支配者与社会一般人之间的财产关主体支配下形成的支配者与社会一般人之间的财产关系静态财产关系发生于社会的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系静态财产关系发生于社会的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财产支配者直接享用财产的现实经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财产支配者直接享用财产的现实经济利益。静态财产关系,根据其客体的不同,还可以进济利益。静态财产关系,根据其客体的不同,还可以进一部分为物质财产占有关系与智慧财产专有关系。一部分为物质
8、财产占有关系与智慧财产专有关系。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0o(2)动态财产关系)动态财产关系o 动态财产关系,又称财产流转关系,是财产由一主动态财产关系,又称财产流转关系,是财产由一主体向另一主体移转时,在财产转让者与受让者之间形成体向另一主体移转时,在财产转让者与受让者之间形成的财产关系。的财产关系。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1(二)民事人身关系(二)民事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又称人身非财产关系,是指人身关系,又称人身非财产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身份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身份而形成的,不以主体的经济利益为内容,而以主体的
9、人不以主体的经济利益为内容,而以主体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身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2与财产关系比较,人身关系具有以下特征:与财产关系比较,人身关系具有以下特征:o (l)人身关系以主体的人身为其发生和存在的基础。)人身关系以主体的人身为其发生和存在的基础。o (2)人身关系不体现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体现主体的)人身关系不体现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体现主体的人身利益。人身利益。o (3)人身关系体现的人身利益具有专属性。人身关系体现的人身利益具有专属性。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3人身关系中的人身关系中的“人身人身”是主体的是主体
10、的“人格人格”和和“身份身份”的总的总称,因此人身关系可以分为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两种关系。称,因此人身关系可以分为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两种关系。o (1)人格关系)人格关系o 人格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基于彼此的人格而形成的以人格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基于彼此的人格而形成的以主体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主体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o (2)身份关系)身份关系o 身份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基于彼此的社会身份而形身份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基于彼此的社会身份而形成的以主体的身份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成的以主体的身份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4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体系和渊
11、源民法的体系和渊源o一、民法的体系一、民法的体系o (一)民法体系概述(一)民法体系概述o 民法的体系是指民法内部的组织结构。民法体系问民法的体系是指民法内部的组织结构。民法体系问题所要研究的,是人们如何将民法的基本元素题所要研究的,是人们如何将民法的基本元素规则、规则、原则和概念编织、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的。原则和概念编织、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的。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5民法体系化的意义民法体系化的意义o1、立法方面。o2、司法方面。o3、法律研习方面。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6(二)我国民法的体系(二)我国民法的体系o第一编第一编 总则。总则。
12、o第二编第二编 人法。人法。o第三编第三编 财产法。财产法。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7二、民法的渊源二、民法的渊源o(一)民法渊源概述(一)民法渊源概述 o 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表现形式。在民法渊源问题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表现形式。在民法渊源问题上,从近代到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呈现出由一元体制走上,从近代到现代,大陆法系国家呈现出由一元体制走向二元体制的发展趋势。所谓一元体制,是指只承认制向二元体制的发展趋势。所谓一元体制,是指只承认制定法为民法渊源,不承认习惯和法理为民法渊源的体制。定法为民法渊源,不承认习惯和法理为民法渊源的体制。所谓二元体制,是指除承认制定法为民法的
13、渊源外,还所谓二元体制,是指除承认制定法为民法的渊源外,还承认习惯和法理为民法渊源的体制。承认习惯和法理为民法渊源的体制。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8(二)民法的直接源源:制定法(二)民法的直接源源:制定法o制定法是指经具有立法权或准立法权的国家制定法是指经具有立法权或准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以条款形式加以编纂,制定成文件的机关,以条款形式加以编纂,制定成文件的法律或准法律。法律或准法律。o1法律法律o(l)宪法)宪法o(2)民事基本法)民事基本法o(4)综合性单行法)综合性单行法o(3)单行民事法律)单行民事法律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19 2准法律准
14、法律o准法律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国家地方机关准法律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国家地方机关制定的,以条例、规程、办法、细则等名目出现的具有制定的,以条例、规程、办法、细则等名目出现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准法律是法律的具体化和补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准法律是法律的具体化和补充,在效力上低于法律,其规范的精神不能与法律相抵充,在效力上低于法律,其规范的精神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触。o(l)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制定的法规)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制定的法规o(2)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o(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0(
15、三)民法的间接渊源:习惯与法理(三)民法的间接渊源:习惯与法理o 1习惯习惯o 习惯是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行为规范。习惯既为民法的补充渊源,其适用需要把握好以下条件:o (1)须查明确有该习惯之存在。此为援用习惯判案的客观条件。如案件当事人之一主张援用习惯法,主张者须对该习惯之存在负举证责任。o (2)该习惯须得到社会一般人之确信和遵守。此为援用习惯法判案的主观条件。o (3)该习惯须不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o (4)制定法对该习惯须无明文规定。2022-7-1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基础重点课程21 2法理法理o 法理,如就其实质探究,是一个相当抽法理,如就其实质探究,是一个相当抽象的法命题。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