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性骚扰举证责任研究精品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劳动法-性骚扰举证责任研究精品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法 性骚扰 举证责任 研究 精品 课件
- 资源描述:
-
1、12级非法学级非法学 吕宁斯吕宁斯Part 1 性骚扰问题的概况及其证明困境性骚扰问题的概况及其证明困境Part 2 职场性骚扰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职场性骚扰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性骚扰概性骚扰概念的法律念的法律属性属性 性骚扰的性骚扰的基本类型基本类型我国关于我国关于职场性骚职场性骚扰的立法扰的立法现状现状 我国职场我国职场性骚扰诉性骚扰诉讼中的证讼中的证明困境明困境 本文对性骚本文对性骚扰案件举证扰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制责任分配制度的构建度的构建职场性骚扰职场性骚扰诉讼中举证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域外责任的域外经验经验 我国职场性我国职场性骚扰案件举骚扰案件举证难的原因证难的原因性骚扰诉讼性骚扰诉讼能否适用
2、举能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证责任倒置 1.1 性骚扰概念的法律属性性骚扰概念的法律属性 性骚扰(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作为专门的法)作为专门的法律术语,最初出现于律术语,最初出现于20世纪世纪70年代的美国。对于年代的美国。对于性骚扰的法律概念,我国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大性骚扰的法律概念,我国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大部分学者(骆东平,部分学者(骆东平,2005;曹艳春,;曹艳春,2007)采用)采用美国凯瑟琳美国凯瑟琳麦金农教授的观点,认为性骚扰是麦金农教授的观点,认为性骚扰是“被迫和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是性别歧视被迫和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是性别歧视的一种,将给受害
3、者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的一种,将给受害者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1.1 性骚扰概念的法律属性性骚扰概念的法律属性性骚扰性骚扰 行为行为侵权侵权行为行为不受欢迎不受欢迎的行为的行为资源图示1.1 性骚扰概念的法律属性性骚扰概念的法律属性侵权侵权行为行为隐私权隐私权名誉权名誉权就业平等就业平等权和工作权和工作环境权环境权(张(张新宝)新宝)人格尊人格尊严严(张(张绍明)绍明)贞操权贞操权(王成)(王成)性自主性自主权权(杨立(杨立新)新)“不受欢迎不受欢迎”是性骚扰行为最是性骚扰行为最重要的判断标准。重要的判断标准。“不受欢迎不受欢迎”并不等同于并不等同于“非自愿非自愿”,因为某些性骚扰实施
4、者利用自己的权因为某些性骚扰实施者利用自己的权力、地位,对受害者进行威胁、引诱,力、地位,对受害者进行威胁、引诱,受害者可能会迫于压力屈从,行为上受害者可能会迫于压力屈从,行为上表现可以是表现可以是“自愿自愿”的,但在主观上的,但在主观上对该行为是不欢迎的、反感的、令受对该行为是不欢迎的、反感的、令受害人产生厌恶的。害人产生厌恶的。不不受受欢欢迎迎的的行行为为1.2 性骚扰的基本类型性骚扰的基本类型职场(工作场所)性骚扰职场(工作场所)性骚扰公共场所性骚扰(如:发生在公共汽车、娱公共场所性骚扰(如:发生在公共汽车、娱乐场所、商场、展览会等拥挤公共场所;也乐场所、商场、展览会等拥挤公共场所;也包
5、括利用电话、网络等公共媒介而进行的电包括利用电话、网络等公共媒介而进行的电话性骚扰、网上性骚扰。)话性骚扰、网上性骚扰。)敌意环境型敌意环境型性骚扰性骚扰交换型性骚扰交换型性骚扰性骚扰性骚扰交换型性骚扰(quid pro quo harassment):雇主、上司、管理人员(或其他有权者)利用手中的权力,以任用、升职、加薪等为交换条件以任用、升职、加薪等为交换条件,对他人要求性利益。1.2 性骚扰的基本类型性骚扰的基本类型敌意环境型性骚扰(hostile environment sexual harassment):发生在同事、一般雇员或没有管理权的人员之间,通过性方面的言语或行径给受害者造成
6、了敌意的、侮辱性的工作环境。(如:开下流的玩笑,不受欢迎的接触)权力权力交换交换地位地位对等对等2005年年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第40条: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第第58条: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资源
7、图示法法 律律1.3 我国关于职场性骚扰的立法现状我国关于职场性骚扰的立法现状行政法规行政法规2012年国务院颁布年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第第11条: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1.3 我国关于职场性骚扰的立法现状我国关于职场性骚扰的立法现状 2005年年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来,我国各省份陆续颁布了以来,我国各省份陆续颁布了妇女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2007年,广东省实施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办法
8、第第29条:条:“禁止违反妇女意志以带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禁止违反妇女意志以带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片、图像、电子信息等任何形式故意对其实施性骚扰。语言、文字、图片、图像、电子信息等任何形式故意对其实施性骚扰。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建立适当的环境、制定必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建立适当的环境、制定必要的调查投诉制度等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要的调查投诉制度等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有权向有关单位投诉。受到性骚扰的妇女有权向有关单位投诉。”2007年,四川省年,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
9、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 第第23条:条:“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用人单位和雇主应当采取措施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用人单位和雇主应当采取措施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1.4 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中的证明困境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中的证明困境 时间案由案由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全国首例性骚扰案件2001年西安国有企业女职工 V.上司侵犯名誉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没有出示足够证据,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北京首例性骚扰案件2003年北京某公司员工雷某 V.上司焦某侵犯
10、名誉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全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2003年武汉女教师何某 V.该校校长侵犯人格尊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胜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2000元2002年贵阳贵阳供电局女职工王某 V.该局局长侵犯名誉权精神损失费1万元,工资损失、医疗费2.9万元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4 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中的证明困境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中的证明困境 首例同性间性骚扰案2004年成都25岁喻某(男)V.66岁黄某(男)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公开道歉胜诉,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第一案2006年重庆女教师
11、文静 V.该校校长侵犯人格尊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原告请求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雇主责任第一案2009年广州萝岗区陆路 V.日籍主管横山宏明及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案侵犯名誉权、人格尊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40万元胜诉,被告横山宏明向陆路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1.4 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中的证明困境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中的证明困境 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我国职场性骚扰诉讼存在以下的特点存在以下的特点1、绝大多数的职场性骚、绝大多数的职场性骚扰案件属于交换型性骚扰扰案件属于交换型性骚扰2、以侵犯名誉权、以侵犯名誉权/人格人格尊严为案由起诉尊严为案由起诉3、大部分诉
12、讼是个人诉、大部分诉讼是个人诉个人,没有涉及雇主责任个人,没有涉及雇主责任4、原告败诉的原因、原告败诉的原因是证据是证据 2002年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责任的定义举证责任的定义 构成性骚扰侵权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人实施了不受对方欢迎的与性有关的实际行为;第二,受害人的性权利受到侵害,造成精神利益和其他方面的损害;第三,行为人实施的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与该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四,实施行为的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过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
13、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谁主张,谁举证”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举证一方所承担的败诉风险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12345性骚扰行为的隐蔽性性骚扰行为的隐蔽性性骚扰行为的突发性性骚扰行为的突发性损害后果的不可量化性损害后果的不可量化性 基于权力的不平等性基于权力的不平等性 传统的证明方式传统的证明方式 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一、性骚扰行为的隐蔽性一、性骚扰行为的隐蔽性 性骚扰一般发生在比较封闭的场所,特别是在交换型性骚性骚扰一般发生在比较封闭的场所,特别是在交换型性骚扰中,被告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使受害人处于其控制的领域扰中
14、,被告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使受害人处于其控制的领域(如:被告办公室内),通常只有原被告在场,行为的全过程(如:被告办公室内),通常只有原被告在场,行为的全过程被目击的可能性极小,封闭性场所外的证人大多只能听到现场被目击的可能性极小,封闭性场所外的证人大多只能听到现场的某些声响、对话或呼叫。同时,性骚扰行为又只是与性有关的某些声响、对话或呼叫。同时,性骚扰行为又只是与性有关的语言和不伤及身体的动作,如拥抱、抚摸等方式不易形成证的语言和不伤及身体的动作,如拥抱、抚摸等方式不易形成证明材料。明材料。二、性骚扰行为的突发性二、性骚扰行为的突发性 性骚扰具有突发性,往往是在受害人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发性骚扰
15、具有突发性,往往是在受害人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发生,且行为持续时间短暂,因此,受害人很难运用录音、录像生,且行为持续时间短暂,因此,受害人很难运用录音、录像等手段对证据进行收集和保存。等手段对证据进行收集和保存。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三、损害后果的不可量化性三、损害后果的不可量化性 绝大多数的性骚扰行为并未直接伤害受害人的身体,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一般绝大多数的性骚扰行为并未直接伤害受害人的身体,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一般表现为身体上的不适,如头痛、失眠等生理病状,而性骚扰行为最大的危害是表现为身体上的不适,如头痛、失眠等生理病状,而性骚扰行为最大的危害是造成受害人精神和心
16、理上的伤害,这些伤害后果都是难以证明的。造成受害人精神和心理上的伤害,这些伤害后果都是难以证明的。四、基于权力的不平等性四、基于权力的不平等性 在交换型性骚扰案件中,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地位不平等,迫于加害人的在交换型性骚扰案件中,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地位不平等,迫于加害人的权力,受害人往往担心收集证据揭露加害人,会被打击报复、被解雇,再加上权力,受害人往往担心收集证据揭露加害人,会被打击报复、被解雇,再加上与骚扰者权力资源的不对等与骚扰者权力资源的不对等,难以采用有效的手段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另外,难以采用有效的手段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另外,工作场所发生的性骚扰的证人一般是受害者的同事,同样由于
17、与被告之间存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性骚扰的证人一般是受害者的同事,同样由于与被告之间存在地位的不平等关系,证人也会由于担心被报复而不敢或不愿出庭作证。地位的不平等关系,证人也会由于担心被报复而不敢或不愿出庭作证。五、传统的证明方式五、传统的证明方式 法院在审理性骚扰案件中,采用法院在审理性骚扰案件中,采用“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以及重物证轻人证,重直接证据轻间接证据等传统证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以及重物证轻人证,重直接证据轻间接证据等传统证明方法,使得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人承担了所有的败诉风险,使得取证难方法,使得本身就处于弱势
18、地位的受害人承担了所有的败诉风险,使得取证难和举证难成为了性骚扰案件最难解决的问题。和举证难成为了性骚扰案件最难解决的问题。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案例引入:台湾与我国大陆关于性骚扰案件的认定案例引入:台湾与我国大陆关于性骚扰案件的认定台湾首例性骚扰案件重庆巴南区性骚扰案件我国首例胜诉案武汉女教师案我国首例性骚扰案件(西安童女士案件)书证1台北市政府就业歧视委员会的调查报调查报告及评议决定告及评议决定,以及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向教委的投诉及反映问题的材料材料被告的保证书保证书主管这家国有企业的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出示的关于童女士要求调离办公室的材料材料2日记日记,原
19、告在过去数年均有作日记的习惯,当日曾在笔记本上写有“被告姓名、KTV、金上皇、吃胸”等语 开庭期间,原告丈夫已向法院提出与她离婚的起诉材料起诉材料学校对于被告的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假条,原告身体不大好,为此多次受气昏倒,被迫请假几个月台湾与我国大陆地区受害人(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资料台湾与我国大陆地区受害人(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资料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台湾首例性骚扰案件重庆巴南区性骚扰案件我国首例胜诉案我国首例性骚扰案件书证3KTV 分店消费明细存根联存根联一张及该影片影碟封底,证实原告曾与被告在KTV消费原告文某因被告胡某性骚扰造成的神经衰弱,在医院看病的病历和发
20、票病历和发票被告以各种理由克扣原告的福利和奖金的证明材料4由华信商业银行出具复函复函一份,证明当天确在金太皇餐厅用餐一事,在消费存根上亦有被告的签名5在该案发前,其业绩不断上升,而案发后,业绩开始逐渐不佳的业绩表业绩表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台湾首例性骚扰案件重庆巴南区性骚扰案件我国首例胜诉案件武汉女教师案我国首例性骚扰案西安童女士案证人证言1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证明原告曾在案发后向女性同事两人及其他友人提及曾在事件当日被被告上下其手及抚摸胸部的事实证人张国玉、文胜雄当庭陈述曾经听原告说自己受到被告的性骚扰,很反感被告的行为,而精神因此受到伤害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证
21、人证言证人证言,证人陈述曾经听原告说自己曾经受到被告的性骚扰原告同事在被告办公室门外,听到原告在里面说“你不要这样!”之类的拒绝语言,并证明原告向他们讲述被告对其实施骚扰的情况2教委调查报告中,有一位女教师作证,证明被告胡某对其进行性骚扰原告家人证言证言,原告在家里曾多次向家人诉说工作十分不顺,在单位里很苦恼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台湾首例性骚扰案件重庆巴南区性骚扰案件我国首例胜诉案武汉女教师案我国首例性骚扰案西安童女士案物证1文某的手机手机一部电子数据/视听资料1文某手机中保存的被告发送的短信短信19 条条,其中包括“不能使你动情,是俺一辈子的悲哀”、“好想好
22、想把你视作红颜知己你却总是拒之门外”等短信内容原告母亲秘密制作的一份录音材录音材料料,该材料记录了学校领导就该案对被告进行处分的事情、所进行的调查以及作出解释专家意见书1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召集的专家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性骚扰的专专家意见书家意见书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台湾首例性骚扰案件重庆巴南区性骚扰案件(女教师文静案)我国首例性骚扰胜诉案件(武汉女教师案)我国首例性骚扰案件(西安童女士案件)直接证据2231间接证据5618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对比,在证据种类方面,性骚扰案件中,受害人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对比,在证据种类方面,性骚扰案件中,受害人一般收
23、集到的证据是书证和证人证言,书证主要包括受害人向单位的投一般收集到的证据是书证和证人证言,书证主要包括受害人向单位的投诉材料、单位对加害人的调查处分报告、对精神损害进行治疗的病历等诉材料、单位对加害人的调查处分报告、对精神损害进行治疗的病历等等;而证人证言则主要是同事和家人证言。等;而证人证言则主要是同事和家人证言。而在直接和间接证据方面,性骚扰案件是以间接证据为主,依靠大而在直接和间接证据方面,性骚扰案件是以间接证据为主,依靠大量的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以认定案件事实。量的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以认定案件事实。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台湾首例性骚扰案件台湾首例性骚扰案
24、件 VS 我国大陆重庆文静案我国大陆重庆文静案 台北地方法院对台湾首例性骚扰案件中的证据认定:原告所提出的消费明细表及影盘的封底介绍等均被法院认为是确曾前往该处消费的证据。至于被告是否确有在包厢内以手触摸原告肩部、胸部及大腿的情况,法院认为除原告所撰写的日记日记可供佐证外,她对同事她对同事及其他友人有关此事件的相关及其他友人有关此事件的相关陈述陈述也足以让法官采信确有此事发生。重庆巴南区法院对于双方提供的短信内容的真实性均作出了肯定的认定,但在结果上却认为原告主张的性骚扰行为不成立。法院对于证据的认定主要为:首先,法庭认为,证人张国玉、文胜雄虽当庭陈述曾经听原告说自己受到被告的性骚扰,但该二名
25、证人的证言证人的证言与原告的信息所表达的意思并不一致。其次,法院认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对原告进行了短信性骚扰,并导致原告患神经衰弱及夫妻感情受影响的事实。最后,原告提出被告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借工作之名对其进行性骚扰,但未就该事实向法院提供直接证直接证据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2.1 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性骚扰受害人举证难的原因两起胜诉案件两起胜诉案件 而在两例的胜诉案件中,武汉女教师案之所以能胜诉,是因为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秘密制作的录音材料,该材料证明了学校对被告的处分是基于其在与个别教师交往中言谈举止过于随便,由玩笑发展到性骚扰由玩笑发展到性骚扰,有损教师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