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之总则-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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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案解法劳动合同法之总则主讲人:段建锋讲解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基本理念 二、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 三、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二)事实劳动关系(三)双重劳动关系(四)劳动关系的建立一、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念 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赴三峡库区万州走访三峡移民。在与云阳县人和镇龙泉村10组的移民们亲切交谈时,温总理关心地问村民们:“大家还有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农村妇女熊德明因为其爱人李建明在修建新县城中心广场阶梯的工程打工,被包工头拖欠工资两千多元钱已经一年,影响孩子们交学费而向总理诉说,总理心情相当沉重。回到县城,总理即因为熊德明一家欠薪之
2、事询问了县里负责人,并要求处理,当天夜里11时多,熊德明和丈夫拿到了拖欠的2240元务工工资。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案例:武汉某音乐学院于2019年辞退已为其工作18年的临时工操某,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问题:操某能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法条连接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3、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哪些主体适用劳动合同法?1、以下哪些人员为劳动者的适格主体?股东、董事长、公司高管、工会主席家庭保姆、自由职业者、保险推销员、非法用工的员工、在校大学生2、以下哪些主体为用人单位的的适格主体?分公司、合伙制的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税务师事务所、基金会(法条链接)、筹备中的公司实施条例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
4、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案例:筹备中的公司是用人单位吗?2019年7月,某大型公司决定在成都设立子公司。设立子公司前期,公司派一位副总前往成都并拨给其一定的筹备经费。该副总到成都后,因为人手严重不足,在成都招聘了李某和另外一人负责子公司筹备工作。10月,子公司正式成立营业。子公司成立后,又招聘了不少工作人员,并一一签订劳动合同。但在与最初从事公司筹备工作的李某两人签订合同时,对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
5、双方发生了争议。公司认为应从子公司成立之日算起,李某两人则认为应从7月开始计算。于是,李某两人就此事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反映。讨论案例:在校大学生可以成为劳动者吗?江苏省首例确认在校大学生劳动关系案 2019年2月,陈某持学校出具的“2019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4月份陈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发生争议。观点一: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为关于惯切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观点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
6、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三、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案例1:某企业甲委托乙将库存货物分批次将一批货物由天津市运送至塘沽市。案例2:某甲为了方便家庭的日常生活,聘请家政公司的乙作为家里的保姆,同时每月发给乙2000元作为报酬。案例3:某在校大学生甲利用业余时间为某企业乙提供稳定的工作服务并接受固定报酬,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三、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案例4:某包工头甲为了完成其承包工程,在大街上找到乙,与乙签订了为其1年的合同,约定甲每月给乙2000元作为报酬。案例5:退休工人某甲在家无
7、聊,某公司乙招工,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合同,由甲为公司看大门,乙每月给付工资1000元。问题:以上案例中双方形成的分别是何种法律关系?1、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概念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所谓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2)主体地位不同(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
8、同(5)国家干预程度不同(6)适用法律不同(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3、实践中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呢?第一、个人用工劳务关系 第二、某些单位将其内部某个环节的业务或整体承包给个人,而后承包人以个人名义与提供劳动的人员签订所谓的雇佣合同,如果该单位具有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则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应当认为劳动者与该发包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种现象在施工单位中较为突出),而目前,许多时候是当雇佣关系认定的。3、实践中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呢?第三、如果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内容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内容仅是用人单位的偶然临时性工作,则双方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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