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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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观设计 专利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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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2007年年10月月(一一)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侵权判断标准(二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三三)关联性外观设计的保护关联性外观设计的保护(四四)享受优先权的条件和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享受优先权的条件和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五五)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1.我国专利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专利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1)增加创造性或
2、类似要求的呼声日趋强烈增加创造性或类似要求的呼声日趋强烈 -不相同和不相近似授权条件中是否包含创造不相同和不相近似授权条件中是否包含创造性要求性要求 -应当引入反映外观设计创新内容的授权条件应当引入反映外观设计创新内容的授权条件 (2)对相同相近似判断标准的不同观点对相同相近似判断标准的不同观点 -产品的类别产品的类别 -综合判断与要部判断综合判断与要部判断 -判断主体判断主体 -设计空间对外观设计相近似性判断的影响设计空间对外观设计相近似性判断的影响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2.各国的外观设计授权条件与侵权判断
3、标准各国的外观设计授权条件与侵权判断标准 (1)Trips协议的规定协议的规定 (2)欧共体外观设计条例的规定欧共体外观设计条例的规定 (3)美国法典的有关规定美国法典的有关规定 (4)日本意匠法的有关规定日本意匠法的有关规定 (5)中国台湾地区新式样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台湾地区新式样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6)德国外观设计改革法的有关规定德国外观设计改革法的有关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2.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 (1)以鉴别功能为立足点所存在的问题以鉴别功能为立足点所存在的问题 -有可能使一些
4、对产品外观未作出任何创新的外观有可能使一些对产品外观未作出任何创新的外观设计取得专利保护设计取得专利保护 (链接链接1)-使一些判断结果不能自圆其说使一些判断结果不能自圆其说 (链接链接2)-有可能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权不能得到有力的保护有可能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权不能得到有力的保护(以绞肉机和玩具汽车两例作出说明)(以绞肉机和玩具汽车两例作出说明)-造成目前授权和侵权判断上的意见分歧造成目前授权和侵权判断上的意见分歧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2.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2)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立
5、足点应当放在对外观设计创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立足点应当放在对外观设计创新活动的保护上新活动的保护上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否授予专利权以及一件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否授予专利权以及一件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以该项外观设计是否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以该项外观设计是否包含有能引起一定消费群体注意和喜爱的设计创新内包含有能引起一定消费群体注意和喜爱的设计创新内容以及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中是否包含有该外观容以及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中是否包含有该外观设计专利所作出的能引起一定消费群体注意和喜爱的设计专利所作出的能引起一定消费群体注意和喜爱的设计创新内容作为判断原则。设计创新内容作为判断原则
6、。-外观设计所保护的应当是人类在知识领域中的创新活动,外观设计所保护的应当是人类在知识领域中的创新活动,不应当作为与商标、地理标识相类似的用于临别商品的保护手不应当作为与商标、地理标识相类似的用于临别商品的保护手段。段。-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文化精神生活需求的发展。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文化精神生活需求的发展。-符合我国专利立法宗旨和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符合我国专利立法宗旨和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前面前面(1)中所提到的四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中所提到的四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以及侵权判断标准(
7、续)2.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3)应当进行的调整应当进行的调整 ()确权判断时,可以作对比的在先设计不应仅局确权判断时,可以作对比的在先设计不应仅局限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同一小类产品的外观限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同一小类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应当明确所请求保护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应当明确所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部位;的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部位;()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中不仅应当与在先的设计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中不仅应当与在先的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而且应当具有独创性;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而且应当具有独创性;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
8、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2.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3)应当进行的调整(续)应当进行的调整(续)()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判断:在外观设计专利确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判断:在外观设计专利确权判断中,如果能吸引消费者注意的主要创作部位权判断中,如果能吸引消费者注意的主要创作部位与在先设计相比既不相同又不相近似,且对于普通与在先设计相比既不相同又不相近似,且对于普通设计人员来说就这些主要创作部位而言由现有技术设计人员来说就这些主要创作部位而言由现有技术中的外观设计得到本专利的外观设计体现有反映其中的外观设计得到本专利的外观设
9、计体现有反映其创新活动的内容,则该外观设计符合授权条件。创新活动的内容,则该外观设计符合授权条件。作此调整后,侵权判断原则相应地也变得十分作此调整后,侵权判断原则相应地也变得十分清楚了:只要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清楚了:只要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于前面第一点中认定的相同或相近类别、且被控侵于前面第一点中认定的相同或相近类别、且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中包含了该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中包含了该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内容,即包含有与该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创作部位相内容,即包含有与该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创作部位相同或相近似的设计,则可认定该被控侵权产品侵犯同或相近似的设计,则可认定
10、该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了该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2.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3)应当进行的调整(续)应当进行的调整(续)()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判断(续)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判断(续)-根据专利申请简要说明中的设计要点确定该外根据专利申请简要说明中的设计要点确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创作部位观设计专利的主要创作部位 -对该外观设计(重点针对其主要创作部位)是对该外观设计(重点针对其主要创作部位)是否与在先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进行对比分析否与在先设计不相同和不
11、相近似进行对比分析 -当主要创作部位这一部分的外观设计与在先设当主要创作部位这一部分的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时,进一步分析该外观设计是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时,进一步分析该外观设计是否根据在先设计就可以容易地创作出来否根据在先设计就可以容易地创作出来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以及侵权判断标准(续)2.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续)(3)应当进行的调整(续)应当进行的调整(续)()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判断(续)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判断(续)四种容易创作的情况及举例四种容易创作的情况及举例 -设计要点为整体外形时,
12、其为两个彼此独立的设计要点为整体外形时,其为两个彼此独立的具有在先设计的部件(或产品)的简单结合具有在先设计的部件(或产品)的简单结合 (链接链接3)(链接链接1)-设计要点为产品的一部分时,在另一类会被一设计要点为产品的一部分时,在另一类会被一般设计者参考的产品中公开了与这一部分相同的设计般设计者参考的产品中公开了与这一部分相同的设计 (链接链接4)-设计要点为产品的多个部分时,存在两个在先设计要点为产品的多个部分时,存在两个在先设计,其相结合就可以覆盖所有设计要点设计,其相结合就可以覆盖所有设计要点 (链接链接5)-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部位与一种公知的形状、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部位与一种公知的
13、形状、图案、色彩相近似图案、色彩相近似 (链接链接6)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4.对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对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1)对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修改建议)对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修改建议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前前在国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而且应当相对于上述在先外而且应当相对于上述在先外观设计具有独创性,即该产品所属工业领域的一般设观设计具有独创性,即该产品所属工业领
14、域的一般设计人员依据上述在先外观设计是不易创作的;计人员依据上述在先外观设计是不易创作的;并不得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或者或者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和独应当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创性,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新颖性,是指同申请日新颖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佾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佾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近似。独创性,是指产品所属工业领域的一般设计人员独创性,是指产品所属工
15、业领域的一般设计人员根据在先的外观设计仍然不易创作出。根据在先的外观设计仍然不易创作出。”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4.对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续)对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续)(2)对法第二十七条和细则第二十八条的修改建议)对法第二十七条和细则第二十八条的修改建议 法二十七条法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对外观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以及设计的简要说明,以及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和其所使用该外观设计
16、的产品和其所属类别。属类别。”细则二十八条细则二十八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应当在申请文件中在申请文件中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至少至少应当应当通过通过写明使用该外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来说明该产品外观设计的主来说明该产品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部位,必要时还应当写明该外观设计是否包含要创作部位,必要时还应当写明该外观设计是否包含色彩色彩、视图省略的情况以及有助于确定使用该外观设视图省略的情况以及有助于确定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类别的产品用途和性能
17、。计的产品类别的产品用途和性能。简要说明不得使用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商业性宣传用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4.对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续)对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续)(3)对审查指南的修改建议)对审查指南的修改建议 -对第一部分第三章第对第一部分第三章第2.2.2节的类别以及第四部分节的类别以及第四部分第五章第第五章第7.1节涉及同一种类产品的内容进行修改节涉及同一种类产品的内容进行修改(明确可以写明多个类别,还可以通过简要说明写(明确可以写明多个类别,还可以通过简要说明写明该产品的用途和功能)明该产品的用途和功能)-
18、对第一部分第三章第对第一部分第三章第2.3节有关简要说明的内容作节有关简要说明的内容作出修改(写明应当借助设计要点说明该产品外观设出修改(写明应当借助设计要点说明该产品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部位,必要时写明该产品的用途和功计的主要创作部位,必要时写明该产品的用途和功能)能)-对第四部分第五章第对第四部分第五章第5节至第节至第7节的节的“判断原则判断原则”、“判断方式判断方式”和和“判断基准判断基准”作出修改(针对简要作出修改(针对简要说明中写明的主要创作部位进行相同和相近似判断)说明中写明的主要创作部位进行相同和相近似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专
19、利法送审稿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专利法送审稿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由他人在申请日也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以前向国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并且对于所属领域的设计人员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并且对于所属领域的设计人员而言,与现有设计相比而言,与现有设计相比或者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或者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相比有明显区别。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
20、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以前在国内外在国内外通过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公开使用或者其他方式通过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公开使用或者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和判断标准(续)专利法送审稿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专利法送审稿中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明等申请文件。等申请文件。专利法送审稿中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21、的规定专利法送审稿中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1.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的两个热点问题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的两个热点问题 (1)关于外观设计的美感要求关于外观设计的美感要求 -主张淡化对美感的要求主张淡化对美感的要求 -应当包含有对美感的要求应当包含有对美感的要求 (2)将保护对象扩展到部分外观设计的呼声日益强烈将保护对象扩展到部分外观设计的呼声
22、日益强烈 -主张扩展的呼声不仅来自专利代理机构,也来主张扩展的呼声不仅来自专利代理机构,也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从事专利工作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从事专利工作的人员的人员 -未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响应及可能不同未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响应及可能不同意的两点理由和两种担心意的两点理由和两种担心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续)(续)2.主要国家在两个热点问题上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主要国家在两个热点问题上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1)对外观设计富有美感的要求对外观设计富有美感的要求 -明确写明对美感的要求,如日本明确写明对美感的要求,如日本 -从各个角度提
23、到外观设计的装饰作用,美国最从各个角度提到外观设计的装饰作用,美国最明确,英国、澳大利亚、瑞典、西班牙、印度、欧明确,英国、澳大利亚、瑞典、西班牙、印度、欧共体、甚至德国均提到这方面的作用共体、甚至德国均提到这方面的作用 (2)关于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关于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 -法律中明确写明可保护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法律中明确写明可保护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如日本、欧共体、德国,如日本、欧共体、德国,-法律虽未明确可保护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但法律虽未明确可保护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但也未排除给予保护,实践中允许保护,如美国也未排除给予保护,实践中允许保护,如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外观设计专利的保
24、护客体(续)(续)3.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对此问题的分析意见(1)关于外观设计的)关于外观设计的“富有美感富有美感”要求和要求和“装饰性装饰性”要求要求 -取消或淡化对外观设计的美感要求不能表明其所取消或淡化对外观设计的美感要求不能表明其所要求保护的是一种附载于工业产品上的、能引起消费要求保护的是一种附载于工业产品上的、能引起消费者视沉感受的外观设计者视沉感受的外观设计 -采用采用“装饰性装饰性”要求要比要求要比“富有美感富有美感”要求好要求好(2)关于是否将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拓宽到部分外观设)关于是否将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拓宽到部分外观设计计 -不同意的两个理由不同意的两个理由(与混淆理论的整体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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