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学习提纲教学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学习提纲教学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 国家秘密 实施 条例 学习 提纲 教学 课件
- 资源描述:
-
1、2022-9-181新保密法实施条例学习提纲公司保密办第1页,共14页。新保密法实施条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于2014年1月17日,由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46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依据2010年新修订保密法,实施条例共章45条。第2页,共14页。总则123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4监督管理法律责任5新保密法实施条列第3页,共14页。总则总则总则说明说明第4条 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增强机关、单位的保密责任意识,加大保密工作投入第5条 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
2、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明确了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第6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明确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负责;规定了工作人员对本岗位保密工作负责规定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人员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和考核,提高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第7条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
3、传教育。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强化宣传教育,学习保密技能、提高保密素质,加强保密能力建设第4页,共14页。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说明说明第8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保密事项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建议第9条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4、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职责和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定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专人负责,定密工作人员掌握定密的程序和方法第10条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二)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指出定密责任人的具体职责第5页,共14页。国家秘密的
5、范围和密级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说明说明第11条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可以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或者有关机关、单位的申请,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内作出定密授权。定密授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授权机关应当对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定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作出的授权,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作出的授权,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定密授权主体、方式、权限、形式和监督等作出规定第12至15条 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
6、围,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规定了一般的定密程序、定密“三要素”(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标注、定密不当纠正程序第16至17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认为符合保密法有关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规定的,应当及时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对符合保密法应当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情形作出细化规定第6页,共14页。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说明说明第19条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10日内报有关部门确定。拟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拟定
7、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其他机关、单位拟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将所作决定及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明确了不明确事项和有争议事项确定办法第20条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提出异议,由原定密机关、单位作出决定。机关、单位对原定密机关、单位未予处理或者对作出的决定仍有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确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