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税收与税法概述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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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税 法法 学学 主主 编编 徐孟洲徐孟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页,共52页。第一章 税收与税法o税收是税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决定税法性质和内容的主要因素。税收产生以来的历史表明,有税收必有税法,它们是一对孪生兄弟。税收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内容与法律形式内在结合的关系。税收作为社会经济关系,是税法的实质内容,税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o本章主要介绍税收的概念、根据、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功能、作用以及税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等内容。它们是学习后续内容的基本理论知识。第2页,共52页。重点问题o税收的
2、概念、特征和分类o税收产生和发展的根据o税法的概念和特征o税法的地位o税法的功能与作用第3页,共52页。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和根据o一、税收的概念o(一)税收的形式特征 o认识税收的概念,最直接或较为容易把握的是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的外部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我国多数学者通常将其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即所谓“税收三性”。第4页,共52页。o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约束的特性。o英国学者巴斯泰布尔认为,所谓赋税的强制性,指的是法律规定了缴纳的税额、方式、时间以及课税主体,而没有接受纳税人意见的余地 o税收强制性集中表现为
3、征税主体必须依法行使税权,纳税主体在法定义务范围内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当税收征管机关合法行使权力受到干扰或纳税人无法定事由拒不履行纳税义务时,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5页,共52页。o税收无偿性,是指国家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代价 o税收的这种无偿性特征是对具体纳税人来说的。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明显区别于国有经济收入、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等其他财政收入范畴。第6页,共52页。o税收固定性,是指国家税收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其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多次适用的特征。需说明的是,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于某一
4、时期而言的,并非永远固定不变。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通过合法程序适当调整课税对象或税率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o税收的形式特征只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体现。深刻认识税收的概念,应进一步分析和考察税收更深层次的本质特征 第7页,共52页。(二)税收的本质特征 o税收的根本性质,即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一方主体的依法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o这种分配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其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财产所有权,也不是劳动者劳动力的所有权,而是国家的公共权力,并且表现出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从而使税收的分配关系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 第8页,共52页。(三)税收的社会属性 o从税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它经
5、历了奴隶社会税收、封建社会税收、资本主义税收和社会主义税收等各种不同的形态。o一方面,税收在不同社会形态下具有其共性;另一方面,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国家中的税收又分别具有其个性,即税收所处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社会属性 第9页,共52页。(四)税收的概念 o通过对税收的形式特征、本质特征和社会属性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对税收的概念作如下界定: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 第10页,共52页。o第一,指明了税收的目的。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财政职能 o第二
6、,指明了税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o第三,指明了税收主体。税收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o第四,指出了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形式上的“三属性”。o第五,使用“非罚”一词揭示了税收的非罚性,从而将罚款、罚金以及其他一切罚没行为排除在税收行为之外。o第六,揭示了税收的社会属性 第11页,共52页。延展阅读o税收不同于收费。收费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某种特定服务或者某种特许权利所收取的手续费或报酬。税收是无偿的,而费用的收取是有偿的。o税收也不同于摊派。摊派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依据,凭借隶属关系和垄断地位以及其他关系向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的行为。摊派既不合理又不合法,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7、,单位或个人有权予以抵制第12页,共52页。二、税收的分类 o1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五大类。o流转税是指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o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o财产税是指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o行为税是指以某种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资源税是指以占用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第13页,共52页。o2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n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
8、负的税种。n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税负转移给他人,自己不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o3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这种分类方式是由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决定的。n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n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n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支配的税种。第14页,共52页。o4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n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征收的税种。n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特定的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征收的税种。n我国现行的各种流转税大都属于从价税,但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汽油、柴
9、油属于从量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屠宰税属于从量税。第15页,共52页。o5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n普通税是指用于国家财政经常开支的税收。n目的税是指专款专用的税收,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社会保障税等。我国现行税制中只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耕地占用税是目的税。o6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可以将从价计征的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我国的关税和增值税,其计税价格中不包含税款在内,属于价外税。其他从价税均属于价内税。第16页,共52页。o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税收划分方法,如累进税和累退税;比例税和定额税;货币税和实物税等。但从税收理论以及世
10、界各国税收实践来看,以征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对税收进行分类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分类方式,也是各国税收分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我国也主要是采用此种分类方法。第17页,共52页。三、税收的根据 o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的根据。o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根本原因,国家职能和社会需要的发展是税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居民独立财产的出现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内因,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外因。只有当引起税收的内因和外因同时起作用时,才能产生和存在税收现象。第18页,共52页。法条链接o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o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第19页,共52页。o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对此恩格斯亦有论述,他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精辟地指出了税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和正当理由o可见,税是纳税人享用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对价,而不是单纯的一种为国家作出的牺牲。对任何纳税人而言,依法纳税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一种获取利益的非完全对价第20页,共52页。学术前沿o日本税法学者金子宏先生认为,关于税的根据,大致有两种思想观点。o第
12、一种观点为利益说或对价说。这种观点是把税视为是市民对从国家那里所得到的利益的对价的观点o第二种观点可称为义务说或牺牲说。这种观点认为国家为完成其任务,当然握有课税权,而国民当然负有纳税的义务。第21页,共52页。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o一、税法的概念o税法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或规范总称),它是国家政治权力参与税收分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确认与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为基本任务的法律形式。o简而言之,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第22页,共52页。税务博览o税法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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