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215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民事诉讼法(CivilProcedureLaw)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564815
  • 上传时间:2022-09-18
  • 格式:PPT
  • 页数:215
  • 大小:631.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民事诉讼法(CivilProcedureLaw)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民事诉讼法 CivilProcedureLaw 课件
    资源描述:

    1、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Law)主讲人:主讲人:李邦军李邦军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一、基本教材一、基本教材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二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年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参考文献二、参考文献1.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学出版社2000年版。年版。2.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基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基本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本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年版

    2、。3.叶自强: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法律叶自强: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法律出版社出版社2001年版。年版。4.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社2000年版。年版。5.陈桂明: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陈桂明: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年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三、必读的法律、司法解释三、必读的法律、司法解释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1991年年4 4月月9 9日)日)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1992年年

    3、7 7月月1414日)日)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干规定(20012001年年1212月月2121日)日)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一章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Civil Action and Civil Procedure Law)人是社会的但具有冲突倾向的动物。人是社会的但具有冲突倾向的动物。(美)科林斯(美)科林斯 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顾培东顾培东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一节第

    4、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的概念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民事纠纷(civil dispute),是指平等,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容的社会纠纷。毛泽东:毛泽东:“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盾就没有世界。”二、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二、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一)自力救济:自决、和解(一)自力救济:自决、和解(二)社会救济:调解和仲裁(二)社会救济:调解和仲裁(三)公力救济:诉讼(三)公力救济:诉讼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民事诉讼的概念

    5、和特点三、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civil procedure),),是指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讼关系的总和。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民事诉讼的特点(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1.诉讼标的的特定性诉讼标的的特定性 民事诉讼标的只能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诉讼标的只能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争议,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发生争议,要求法院作

    6、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律关系。2.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性。起诉起诉反诉反诉 提出诉讼请求提出诉讼请求反驳诉讼请求反驳诉讼请求 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3.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解决纠纷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解决纠纷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四、民事诉讼的目的四、民事诉讼的目的(一)概念和意义(一)概念和意义 1.概念概念 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目的(purpose of civil procedure),),是

    7、立法者基于其客观需要是立法者基于其客观需要和对民事诉讼本质属性及规律的认识,和对民事诉讼本质属性及规律的认识,而预先设定的民事诉讼活动的理想目标。而预先设定的民事诉讼活动的理想目标。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2.研究民事诉讼目的的意义研究民事诉讼目的的意义(1)可以为民事诉讼法学其他基础理)可以为民事诉讼法学其他基础理论提供更高层次的理念,从而在对其他基论提供更高层次的理念,从而在对其他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在民事诉讼的出发点上础理论的研究中,在民事诉讼的出发点上获得共识,以推动其他基础理论向纵深发获得共识,以推动其他基础理论向纵深发展。展。(2)可以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可以为我

    8、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提供一个基本指导方向。提供一个基本指导方向。(3)可以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提供方)可以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向性的指导。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国外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二)国外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说1.私权保护说私权保护说2.维护私法秩序说维护私法秩序说3.纠纷解决说纠纷解决说4.程序保障说程序保障说5.权利保障说权利保障说6.多元说多元说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我国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三)我国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说1.多元说或多层次说多元说或多层次说2.纠纷解决说纠纷解决说3.程序保障说程序保

    9、障说4.利益保障说利益保障说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一、诉的概念、特征及界说一、诉的概念、特征及界说(一)概念(一)概念 诉(诉(Suit)是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是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特征(二)特征 1.诉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诉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种请求。2.诉是当事人用来保护自己民事权诉是当事人用来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益的一种救济手段。3.诉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提。诉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提。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

    10、法法学学院院(三)诉的界说(三)诉的界说 1、诉与诉讼、诉与诉讼 诉是指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诉是指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出的请求,诉讼则主要是指法院益而提出的请求,诉讼则主要是指法院和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而需要进行的一定和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而需要进行的一定活动或活动的过程,诉讼是在诉的请求活动或活动的过程,诉讼是在诉的请求提出之后才可能发生,诉是诉讼开始的提出之后才可能发生,诉是诉讼开始的前提和条件之一。前提和条件之一。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2、诉与起诉、诉与起诉 起诉是起诉人向法院要求对纠纷以起诉是起诉人向法院要求对纠纷以审判的方式予以解决的行为,主要是一审判的方式予以解

    11、决的行为,主要是一种程序上的意义。而诉作为一种请求,种程序上的意义。而诉作为一种请求,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而且还包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而且还包含有要求法院对实体权益予以保护的诉含有要求法院对实体权益予以保护的诉愿。起诉是诉的提出的一种外在的表现愿。起诉是诉的提出的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诉对起诉的具体内容有决定性的形式,诉对起诉的具体内容有决定性的意义。意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3、诉与诉讼请求、诉与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诉讼请求是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在实体上所要实现的利益要求;而出的在实体上所要实现的利益要求;而诉作为一种请求,既有要求保护实体

    12、权诉作为一种请求,既有要求保护实体权益之意,还有程序上要求保护的内容。益之意,还有程序上要求保护的内容。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诉讼请求的提出,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诉讼请求的提出,是通过诉来实现的。是通过诉来实现的。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诉的分类三、诉的分类(一)根据诉的内容或者目的,诉分为:(一)根据诉的内容或者目的,诉分为:1、确认之诉、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事法律关系的诉。根据其具体目的之不同,可分为:根据其具体目的之不同,可分为:积极

    13、积极(肯定肯定)的确认之诉(确认婚姻关的确认之诉(确认婚姻关系有效等)和消极系有效等)和消极(否定否定)的确认之诉(确认的确认之诉(确认合同无效等)合同无效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2、给付之诉、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义务的诉。(1)根据请求给付的时间之不同,)根据请求给付的时间之不同,可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可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2)根据请求给付的内容之不同,)根据请求给付的内容之不同,可分为: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的给付之可分为

    14、: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的给付之诉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3、变更之诉或形成之诉、变更之诉或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裁判以改变或者消灭自己与对方院作出裁判以改变或者消灭自己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根据诉的提起主体之不同,可分为:(二)根据诉的提起主体之不同,可分为:本诉、反诉及第三人参加之诉本诉、反诉及第三人参加之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诉的要素二、诉的要素(一)当事人(主观要素)(一)当事人(主观要素)有无当事人

    15、的客观存在,当事人是有无当事人的客观存在,当事人是否适格?否适格?(二)诉讼标的(客观要素)(二)诉讼标的(客观要素)主流观点:主流观点:诉讼标的,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标的,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并要求法院加以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并要求法院加以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三)事实理由(三)事实理由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三、诉的合并、变更或追加三、诉的合并、变更或追加 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互有关联的单一之诉合并以上彼此之间互有关联的单一之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并予以裁判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并予以裁判的制度。的制度。西西南

    16、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在案件审理过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用新的实体权利主张替代程中,当事人用新的实体权利主张替代原来的实体权利主张的一种诉讼行为。原来的实体权利主张的一种诉讼行为。追加诉讼请求,也称增加诉讼请求,追加诉讼请求,也称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原诉讼请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原诉讼请求不变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不变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求。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四、诉权四、诉权(一)关于诉权的学说(一)关于诉权的学说1.1.诉权私权说诉权私权说2.2.公法的诉权说公法的诉权说西西南南科科技

    17、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诉权的内涵(二)诉权的内涵 诉权是指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诉权是指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请求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地解决他们之间请求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地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1.1.诉权的主体是与民事纠纷有直接诉权的主体是与民事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2.诉权的行使以诉讼行为的实施为诉权的行使以诉讼行为的实施为外在载体。外在载体。3.3.诉权是对位于国家审判权的一种诉权是对位于国家审判权的一种权利。权利。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比较:比较:诉权与诉讼权利诉权与诉讼权利

    18、联系:联系:诉权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诉权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则是诉权在诉讼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则是诉权在诉讼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区别:区别:诉权不仅基于程序法的规定,诉权不仅基于程序法的规定,还基于实体法的规定,诉讼权利则只源还基于实体法的规定,诉讼权利则只源于程序法的规定;诉权只是当事人享有,于程序法的规定;诉权只是当事人享有,而诉讼权利不仅当事人享有,其他诉讼而诉讼权利不仅当事人享有,其他诉讼参与人也享有。参与人也享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三、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拉丁文格言:拉丁文格言:无人可禁止当事人做原告。无人可

    19、禁止当事人做原告。禁止法官超越当事人提出的诉愿作出禁止法官超越当事人提出的诉愿作出裁判。裁判。结论:结论:诉权优先于审判权诉权优先于审判权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 of Civil Action)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其他诉讼参与人之

    20、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特征:特征: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一)主体(一)主体 1.1.概念概念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

    21、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思考:思考: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之关系?之关系?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和协助勘验人员和协助执行人)执行人)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法院、检察院和法院、检察院和当事人(包括共当事人(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代表人、诉讼第三人)三人)民事诉讼法民事诉

    22、讼法律关系主体律关系主体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2.2.范围范围(1)(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2)(2)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3)(3)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4)(4)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二、内容二、内容三、客体三、客体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当事人当事人其他其他诉讼参诉讼参与人与人人民检人民检察院察院法院法院案件事实和争案件事实和争议的民事实体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案件事实案件事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行为用法律的行为 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法律事实三、法律事实(一)诉讼事件(一)诉讼事

    23、件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移的一切客观情况。(二)诉讼行为(二)诉讼行为 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讼活动。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林某经别人介绍与李某结婚,当初,林某经别人介绍与李某结婚,当初,两人的关系还可以,后来经常因为家庭生两人的关系还可以,后来经常因为家庭生活琐事而发生纠纷,林某赌气回娘家不归。活琐事而发生纠纷,林某赌气回娘家不归。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经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经审理,

    24、认定二人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审理,认定二人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不和,并判决离婚。林某不服,提起感情不和,并判决离婚。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立案审查期间,林某因犯上诉。二审法院立案审查期间,林某因犯心脏病治疗无效死亡。心脏病治疗无效死亡。问:问: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一、概念和性质一、概念和性质(一)概念(一)概念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法院和其他诉是规定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的各种

    25、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二)性质性质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四、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四、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五节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第五节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一、民事诉讼法与宪法一、民事诉讼法与宪法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公正:公正:指社会主流对利益分配关系公指社会主流对利益分配关系公认合理的价值标准。认合理的价值标准。诉讼的公正包括诉讼诉讼的公正包括诉讼

    26、过程的公正和诉讼结果的公正。过程的公正和诉讼结果的公正。效益:效益:指纠纷当事人和国家在民事诉指纠纷当事人和国家在民事诉讼中,以比较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获讼中,以比较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获得较好的效果。得较好的效果。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知识扩展:实体与程序之关系知识扩展:实体与程序之关系 请看:请看:“分蛋糕的经典比喻分蛋糕的经典比喻”如果按照实体价值衡量的话,不同如果按照实体价值衡量的话,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下,应该给谁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下,应该给谁多一些

    27、,给谁少一些,这其中便有许多价多一些,给谁少一些,这其中便有许多价值的判断。比如在一个尊重老人的社会,值的判断。比如在一个尊重老人的社会,大家就可能会把蛋糕先切一大块给老人;大家就可能会把蛋糕先切一大块给老人;而如果是在美国那样一个儿童的天堂、青而如果是在美国那样一个儿童的天堂、青年人的战场、老年人的地狱的地方,恐怕年人的战场、老年人的地狱的地方,恐怕大块的蛋糕都给了小孩了,这就存在实体大块的蛋糕都给了小孩了,这就存在实体判断的差别。判断的差别。但是,程序是否脱离这种价值判断?但是,程序是否脱离这种价值判断?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程序不同,效果各异程序不同,效果各异 比方说,假定

    28、每个人想吃最大的蛋糕比方说,假定每个人想吃最大的蛋糕的话,那么就让切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的话,那么就让切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那么他就会尽可能把蛋糕分得越平均越好。那么他就会尽可能把蛋糕分得越平均越好。你可以发现不同的程序安排获得的效果会你可以发现不同的程序安排获得的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人们越来越强调程序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人们越来越强调程序有独立的价值。(参见罗尔斯正义论)有独立的价值。(参见罗尔斯正义论)结语:结语:实体与程序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四、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四、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五、民事

    29、诉讼法与人民调解法五、民事诉讼法与人民调解法 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本章特别提示本章特别提示 一、对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的认识一、对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的认识 1.1.和解的特点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就和解的特点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就争议进行协商,没有第三方的参加;诉讼争议进行协商,没有第三方的参加;诉讼外调解的特点在于虽然有第三方参加,但外调解的特点在于虽然有第三方参加,但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力;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力;2.2.仲裁的特点在于有独立性(排除与仲裁的特点在于有独立性(排除与诉讼一同适用),有相对规范的程序规则,诉讼一同适用),有相对规范的程序规则,结果有强制力,另外应注

    30、意的是仲裁并不结果有强制力,另外应注意的是仲裁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的解决;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的解决;3.3.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是国家介入民民事诉讼的主要特点是国家介入民事纠纷的解决和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事纠纷的解决和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性文件,如关于贯彻民事诉讼的规范性文件,如关于贯彻民事诉讼法的意见、有关民事诉讼问题的诉讼法的意见、有关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指示,等等,属于广义的民事诉批复、指示,等等,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法。而地方各级法院所作的有关讼法。而地方各级法院所作的有关

    31、“办办案规则案规则”之类的规定,则不属于民事诉之类的规定,则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讼法的范畴。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三、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三、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提请人民法院以审判的方式解决的议并提请人民法院以审判的方式解决的实体上的法律关系,它与诉讼标的物、实体上的法律关系,它与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是有区别的。诉讼请求是有区别的。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2000年年2月,湖北竹溪县汇湾中学月,湖北竹溪县汇湾中学18名名学生因家庭贫困,其家长不让孩子继续上学。学生因家庭贫困,其家长不让孩子继续上学。由于汇湾乡政府以往采用教育和行政强制手由于汇湾

    32、乡政府以往采用教育和行政强制手段都不好,汇湾乡政府就决定采用民事诉讼段都不好,汇湾乡政府就决定采用民事诉讼方式把这方式把这18名家长告上法庭。开庭的地点在名家长告上法庭。开庭的地点在汇湾中学。汇湾中学。16名学生的家长到庭。根据宪法、名学生的家长到庭。根据宪法、婚姻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法院进行了耐婚姻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法院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调解工作,原告和心的说服调解工作,原告和16名被告达成了名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对调解协议。法院对2名没有出席法庭的家长名没有出席法庭的家长作出缺席判决。事后,家长都主动履行了协作出缺席判决。事后,家长都主动履行了协议和执行了判决。同时,乡政府对议和执

    33、行了判决。同时,乡政府对18名学生名学生的学杂费予以减免。问:该案件是否适宜于的学杂费予以减免。问:该案件是否适宜于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为什么?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为什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二章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Procedure Law)本章提要本章提要 理解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指导作用,理解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指导作用,掌握各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学会运掌握各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学会运用各项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制度进行分用各项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制度进行分析。析。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

    34、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概念一、概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二、功能二、功能 1.1.立法准则的功能立法准则的功能 2.2.行为准则的功能行为准则的功能三、分类三、分类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一、含义与根据一、含义与根据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是指规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是指规范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范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享有

    35、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对等的诉讼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人民法院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平等义务,人民法院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和便利的行为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和便利的行为准则。准则。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民事诉讼法第8 8条条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的内容二、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分身份、诉(一)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分身份、诉讼中的地位、民事实体上有无过失,在讼中的地位、民事实体上有无过失,在诉讼地位上一律平等。诉讼地位上一律平等。(二)民事诉讼当事人各方享有同等(二)民事诉讼当事人各方享有同等的诉

    36、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三、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和保障讼权利提供便利和保障 (一)告知当事人他们所享有的诉讼(一)告知当事人他们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权利。(二)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二)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和机会。利条件和机会。(三)在诉讼中应当对各方当事人一(三)在诉讼中应当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视同仁,平等对待。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三节第三节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Equality Principl

    37、e and Reciprocity Principle)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四节第四节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含义与根据一、含义与根据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定程序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当事人依法定程序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行为准则。商,并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行为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条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二、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 (一)法院调解活动贯穿在

    38、民事诉讼(一)法院调解活动贯穿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整个过程中。(二)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二)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和合法的原则。(三)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三)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及时作出判决。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人民法院对法院调解原则贯彻的保障三、人民法院对法院调解原则贯彻的保障 (一)在是否进行调解的问题上,法(一)在是否进行调解的问题上,法院应当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院应当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二)要处理好调解与审判的关系。(二)要处理好调解与审判的关系。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五节第五节 辩论

    39、原则辩论原则一、含义与根据一、含义与根据 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规范在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规范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各实和争议的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的行为准则。驳和答辩的行为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条条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辩论原则的内容二、辩论原则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中的辩论,是在人民法院(一)民事诉讼中的辩论,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参加者是当事人双方及依法的主持下进行的,参加者是

    40、当事人双方及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二)辩论的内容,是案件事实及争议的(二)辩论的内容,是案件事实及争议的问题,包括案件实体性问题、程序性问题和证问题,包括案件实体性问题、程序性问题和证据问题。据问题。(三)辩论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三)辩论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式。(四)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四)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而不仅仅是限于开庭审理的辩论阶段。而不仅仅是限于开庭审理的辩论阶段。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人民法院对辩论原则贯彻的保障三、人民法院对辩论原则贯彻的保障 (一)人民法院应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一)

    41、人民法院应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供机会和条件。供机会和条件。(二)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好辩论,引导当(二)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好辩论,引导当事人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辩论权。事人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辩论权。(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重视辩论的作用,(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重视辩论的作用,未在法庭上辩论和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法未在法庭上辩论和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法院裁判的根据。院裁判的根据。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六节第六节 处分原则处分原则一、处分原则的含义与根据一、处分原则的含义与根据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规范的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规范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对自己的实体当事人在诉讼

    42、过程中有权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依法予以支配,决定是权利和诉讼权利依法予以支配,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准则。讼权利的行为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条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处分原则的内容二、处分原则的内容 (一)(一)处分权为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处分权为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可依法行使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可依法行使处分权。处分权。(二)当事人处分的内容,是自己(二)当事人处分的内容,是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三)当事人

    43、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三)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危害国家、集体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人民法院对处分原则的保障三、人民法院对处分原则的保障 人民法院对处分原则的贯彻应当提人民法院对处分原则的贯彻应当提供保障,这种保障要求人民法院:供保障,这种保障要求人民法院:(一)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一)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二)保障当事人处分权的实现。(二)保障当事人处分权的实现。(三)依法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进行(三)依法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进行监督。监督。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44、原告高甲与被告高乙系兄妹关系,原告高甲与被告高乙系兄妹关系,2003年为遗产问题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年为遗产问题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原、被告各继承四间房屋,被告高判决原、被告各继承四间房屋,被告高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审判人员发现原、被告之父还有审判人员发现原、被告之父还有5万元存万元存折为被告高乙独吞,拟改判一审判决。折为被告高乙独吞,拟改判一审判决。高乙得知后,以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高乙得知后,以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为由,要求撤回上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为由,要求撤回上诉。诉。二审法院能否同意被告撤诉?理由二审法院能否同意被告

    45、撤诉?理由是什么?是什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七节第七节 检察监督原则检察监督原则(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Principle)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本章特别提示本章特别提示 一、认为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双方一、认为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双方当事人就有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是错误的。当事人就有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是错误的。二、同等原则体现的是国家之间相互二、同等原则体现的是国家之间相互提供诉讼上的方便,表现在通常情况下外提供诉讼上的方便,表现在通常情况下外国当事人与内国当事人在诉讼上的平等性;国当事人与内国当事人在诉讼上的平等性;对等原则则

    46、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国家之间对等原则则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国家之间对外国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上的相互限制,对外国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上的相互限制,但这种限制是有针对性的。但这种限制是有针对性的。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三、法院调解作为一项原则,着重三、法院调解作为一项原则,着重强调的是自愿和合法。强调的是自愿和合法。四、辩论的形式包括口头和书面,四、辩论的形式包括口头和书面,辩论的内容包括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辩论的内容包括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辩论集中体现在开庭审理阶段,但在开辩论集中体现在开庭审理阶段,但在开庭审理之前当事人之间通过书面的形式庭审理之前当事人之间通过书面的形式各自阐述自己的观

    47、点或反驳对方的观点,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或反驳对方的观点,也属于辩论的范畴。也属于辩论的范畴。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思考题思考题1.试述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试述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试述辩论原则。试述辩论原则。3.试述处分原则。试述处分原则。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三章第三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Fundamental Systems of Civil Justice)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二节第二节 合议制度合议制度(Collegiate System)合议制度是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合议制度是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民事、经

    48、济纠纷案件的制度。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1.第一审合议庭第一审合议庭 2.第二审合议庭第二审合议庭 3.再审合议庭再审合议庭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合议庭合议庭第一审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第二审第二审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案件案件再审案件再审案件审判员审判员+陪审员陪审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按一审程序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另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原来是一审原来是一审按一审程序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另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原来是二审原来是二审或上级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审提审按二审程序按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另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三节第三节 陪审制度陪审制

    49、度(Assessor System)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思考:思考:人大代表可否担任陪审员?人大代表可否担任陪审员?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刑事案刑事案件件9 9 名黑人、名黑人、2 2 名白人名白人和和1 1名西班名西班牙裔组成牙裔组成的陪审团的陪审团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民事案民事案件件陪审团中陪审团中有有9 9名白人,名白人,没有一名没有一名黑人黑人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友戈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

    50、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 850 万美元。万美元。5 5天以后,同一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森支付陪审团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克林顿总统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克林顿总统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这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家都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家都应遵守之,保持冷静。他在两天以后也警告说,辛应遵守之,保持冷静。他在两天以后也警告说,辛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民事诉讼法(CivilProcedureLaw)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3564815.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