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CivilProcedureLaw)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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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 CivilProcedureLaw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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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Law)主讲人:主讲人:李邦军李邦军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一、基本教材一、基本教材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二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年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参考文献二、参考文献1.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学出版社2000年版。年版。2.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基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基本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本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年版
2、。3.叶自强: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法律叶自强: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法律出版社出版社2001年版。年版。4.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社2000年版。年版。5.陈桂明: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陈桂明: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年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三、必读的法律、司法解释三、必读的法律、司法解释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1991年年4 4月月9 9日)日)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1992年年
3、7 7月月1414日)日)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干规定(20012001年年1212月月2121日)日)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一章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Civil Action and Civil Procedure Law)人是社会的但具有冲突倾向的动物。人是社会的但具有冲突倾向的动物。(美)科林斯(美)科林斯 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顾培东顾培东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一节第
4、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的概念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民事纠纷(civil dispute),是指平等,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容的社会纠纷。毛泽东:毛泽东:“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盾就没有世界。”二、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二、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一)自力救济:自决、和解(一)自力救济:自决、和解(二)社会救济:调解和仲裁(二)社会救济:调解和仲裁(三)公力救济:诉讼(三)公力救济:诉讼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民事诉讼的概念
5、和特点三、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civil procedure),),是指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讼关系的总和。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民事诉讼的特点(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1.诉讼标的的特定性诉讼标的的特定性 民事诉讼标的只能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诉讼标的只能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争议,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发生争议,要求法院作
6、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律关系。2.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性。起诉起诉反诉反诉 提出诉讼请求提出诉讼请求反驳诉讼请求反驳诉讼请求 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3.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解决纠纷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解决纠纷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四、民事诉讼的目的四、民事诉讼的目的(一)概念和意义(一)概念和意义 1.概念概念 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目的(purpose of civil procedure),),是
7、立法者基于其客观需要是立法者基于其客观需要和对民事诉讼本质属性及规律的认识,和对民事诉讼本质属性及规律的认识,而预先设定的民事诉讼活动的理想目标。而预先设定的民事诉讼活动的理想目标。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2.研究民事诉讼目的的意义研究民事诉讼目的的意义(1)可以为民事诉讼法学其他基础理)可以为民事诉讼法学其他基础理论提供更高层次的理念,从而在对其他基论提供更高层次的理念,从而在对其他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在民事诉讼的出发点上础理论的研究中,在民事诉讼的出发点上获得共识,以推动其他基础理论向纵深发获得共识,以推动其他基础理论向纵深发展。展。(2)可以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可以为我
8、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提供一个基本指导方向。提供一个基本指导方向。(3)可以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提供方)可以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向性的指导。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国外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二)国外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说1.私权保护说私权保护说2.维护私法秩序说维护私法秩序说3.纠纷解决说纠纷解决说4.程序保障说程序保障说5.权利保障说权利保障说6.多元说多元说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我国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三)我国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说1.多元说或多层次说多元说或多层次说2.纠纷解决说纠纷解决说3.程序保障说程序保
9、障说4.利益保障说利益保障说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一、诉的概念、特征及界说一、诉的概念、特征及界说(一)概念(一)概念 诉(诉(Suit)是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是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特征(二)特征 1.诉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诉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种请求。2.诉是当事人用来保护自己民事权诉是当事人用来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益的一种救济手段。3.诉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提。诉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提。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
10、法法学学院院(三)诉的界说(三)诉的界说 1、诉与诉讼、诉与诉讼 诉是指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诉是指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出的请求,诉讼则主要是指法院益而提出的请求,诉讼则主要是指法院和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而需要进行的一定和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而需要进行的一定活动或活动的过程,诉讼是在诉的请求活动或活动的过程,诉讼是在诉的请求提出之后才可能发生,诉是诉讼开始的提出之后才可能发生,诉是诉讼开始的前提和条件之一。前提和条件之一。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2、诉与起诉、诉与起诉 起诉是起诉人向法院要求对纠纷以起诉是起诉人向法院要求对纠纷以审判的方式予以解决的行为,主要是一审判的方式予以解
11、决的行为,主要是一种程序上的意义。而诉作为一种请求,种程序上的意义。而诉作为一种请求,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而且还包不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要求,而且还包含有要求法院对实体权益予以保护的诉含有要求法院对实体权益予以保护的诉愿。起诉是诉的提出的一种外在的表现愿。起诉是诉的提出的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诉对起诉的具体内容有决定性的形式,诉对起诉的具体内容有决定性的意义。意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3、诉与诉讼请求、诉与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诉讼请求是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在实体上所要实现的利益要求;而出的在实体上所要实现的利益要求;而诉作为一种请求,既有要求保护实体
12、权诉作为一种请求,既有要求保护实体权益之意,还有程序上要求保护的内容。益之意,还有程序上要求保护的内容。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诉讼请求的提出,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诉讼请求的提出,是通过诉来实现的。是通过诉来实现的。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诉的分类三、诉的分类(一)根据诉的内容或者目的,诉分为:(一)根据诉的内容或者目的,诉分为:1、确认之诉、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事法律关系的诉。根据其具体目的之不同,可分为:根据其具体目的之不同,可分为:积极
13、积极(肯定肯定)的确认之诉(确认婚姻关的确认之诉(确认婚姻关系有效等)和消极系有效等)和消极(否定否定)的确认之诉(确认的确认之诉(确认合同无效等)合同无效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2、给付之诉、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义务的诉。(1)根据请求给付的时间之不同,)根据请求给付的时间之不同,可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可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2)根据请求给付的内容之不同,)根据请求给付的内容之不同,可分为: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的给付之可分为
14、: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的给付之诉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3、变更之诉或形成之诉、变更之诉或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裁判以改变或者消灭自己与对方院作出裁判以改变或者消灭自己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根据诉的提起主体之不同,可分为:(二)根据诉的提起主体之不同,可分为:本诉、反诉及第三人参加之诉本诉、反诉及第三人参加之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诉的要素二、诉的要素(一)当事人(主观要素)(一)当事人(主观要素)有无当事人
15、的客观存在,当事人是有无当事人的客观存在,当事人是否适格?否适格?(二)诉讼标的(客观要素)(二)诉讼标的(客观要素)主流观点:主流观点:诉讼标的,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标的,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并要求法院加以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并要求法院加以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三)事实理由(三)事实理由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三、诉的合并、变更或追加三、诉的合并、变更或追加 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互有关联的单一之诉合并以上彼此之间互有关联的单一之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并予以裁判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并予以裁判的制度。的制度。西西南
16、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在案件审理过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用新的实体权利主张替代程中,当事人用新的实体权利主张替代原来的实体权利主张的一种诉讼行为。原来的实体权利主张的一种诉讼行为。追加诉讼请求,也称增加诉讼请求,追加诉讼请求,也称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原诉讼请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原诉讼请求不变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不变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求。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四、诉权四、诉权(一)关于诉权的学说(一)关于诉权的学说1.1.诉权私权说诉权私权说2.2.公法的诉权说公法的诉权说西西南南科科技
17、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诉权的内涵(二)诉权的内涵 诉权是指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诉权是指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请求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地解决他们之间请求国家司法机关公正地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1.1.诉权的主体是与民事纠纷有直接诉权的主体是与民事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2.诉权的行使以诉讼行为的实施为诉权的行使以诉讼行为的实施为外在载体。外在载体。3.3.诉权是对位于国家审判权的一种诉权是对位于国家审判权的一种权利。权利。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比较:比较:诉权与诉讼权利诉权与诉讼权利
18、联系:联系:诉权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诉权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则是诉权在诉讼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则是诉权在诉讼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区别:区别:诉权不仅基于程序法的规定,诉权不仅基于程序法的规定,还基于实体法的规定,诉讼权利则只源还基于实体法的规定,诉讼权利则只源于程序法的规定;诉权只是当事人享有,于程序法的规定;诉权只是当事人享有,而诉讼权利不仅当事人享有,其他诉讼而诉讼权利不仅当事人享有,其他诉讼参与人也享有。参与人也享有。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三、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拉丁文格言:拉丁文格言:无人可禁止当事人做原告。无人可
19、禁止当事人做原告。禁止法官超越当事人提出的诉愿作出禁止法官超越当事人提出的诉愿作出裁判。裁判。结论:结论:诉权优先于审判权诉权优先于审判权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 of Civil Action)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其他诉讼参与人之
20、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 特征:特征: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一)主体(一)主体 1.1.概念概念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
21、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思考:思考: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之关系?之关系?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和协助勘验人员和协助执行人)执行人)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法院、检察院和法院、检察院和当事人(包括共当事人(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代表人、诉讼第三人)三人)民事诉讼法民事诉
22、讼法律关系主体律关系主体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2.2.范围范围(1)(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2)(2)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3)(3)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4)(4)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二、内容二、内容三、客体三、客体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当事人当事人其他其他诉讼参诉讼参与人与人人民检人民检察院察院法院法院案件事实和争案件事实和争议的民事实体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案件事实案件事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行为用法律的行为 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三、法律事实三、法律事实(一)诉讼事件(一)诉讼事
23、件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移的一切客观情况。(二)诉讼行为(二)诉讼行为 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讼活动。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林某经别人介绍与李某结婚,当初,林某经别人介绍与李某结婚,当初,两人的关系还可以,后来经常因为家庭生两人的关系还可以,后来经常因为家庭生活琐事而发生纠纷,林某赌气回娘家不归。活琐事而发生纠纷,林某赌气回娘家不归。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经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经审理,
24、认定二人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审理,认定二人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不和,并判决离婚。林某不服,提起感情不和,并判决离婚。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立案审查期间,林某因犯上诉。二审法院立案审查期间,林某因犯心脏病治疗无效死亡。心脏病治疗无效死亡。问:问: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一、概念和性质一、概念和性质(一)概念(一)概念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法院和其他诉是规定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的各种
25、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二)性质性质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四、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四、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西西南南科科技技大大学学法法学学院院第五节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第五节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一、民事诉讼法与宪法一、民事诉讼法与宪法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二、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公正:公正:指社会主流对利益分配关系公指社会主流对利益分配关系公认合理的价值标准。认合理的价值标准。诉讼的公正包括诉讼诉讼的公正包括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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