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外贸实务操作新编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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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一章 国际贸易概述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一、国际贸易定义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和出口贸易(Export Trade)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二、国际贸易的分类 (一)按从事贸易的角度不同分类:1.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一些岛国如英国、日本等也常用“海外贸易”(Oversea Trade)这一
2、概念。包括货物与服务的对外贸易称其为广义对外贸易,不包括服务在内则称其为狭义对外贸易。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二、国际贸易的分类 (一)按从事贸易的角度不同分类:2.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贸易是指国家之间商品和劳务(Goods and Services)的交换活动,是世界各国之间国际分工的表现形式,它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联系。国际贸易是从国际(世界)范围内来看这种商品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由各国的对外贸易构成的,它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二、国际贸易的分类 (二)按商品形态不同分类:1.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实物商品的
3、进出口称为“有形贸易”,或称“有形商品贸易”(Tangible Goods Trade)或简称货物贸易(Goods Trade)。2.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无形贸易,指一切不具备物质自然属性的商品或称无形商品的国际交换活动,包括运输、保险、金融、旅游、技术转让等劳务的提供与接受以及其他非实物形态的进口。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 (三)按贸易形式不同分类 1.一般贸易(General trade)一般贸易是指国境内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货物的交易形式,但投资设备、捐赠等除外。2.加工贸易(Processing Trade)加工贸易是指国内企业从境外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
4、、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或半成品复出口的交易形式。该项业务主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贸易方式。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 (四)按商品流向不同分类:1.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是指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从国外输入的商品,未在本国消费,又未经本国加工而再次输出国外,称为复出口或再输出(Re-Export Trade)。2.进口贸易(Import Trade)进口贸易又称输入贸易是指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输往国外的商品未经消费和加工又输入本国,称为复进口或再输入(Re-Import Trade)。3.过境贸易(Tra
5、nsit Trade)过境贸易又称通过贸易,某种商品从甲国经乙国输往丙国销售,该商品的输入和输出对乙国而言即为过境贸易。这种贸易对乙国来说,既不是进口,也不是出口,仅仅是商品过境而已。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 (五)按贸易有无第三国参加 1.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是指货物生产国将货物直接出口到消费国,消费国直接进口生产国的货物时两国之间发生的贸易,即由进出口两国直接完成的贸易。2.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生产国不直接向消费国出口,商品消费国也不直接从生产国进口,而经由第三国商人来完成贸易,这种形式的国际贸易称为间接贸易。3.转口贸易(Entrepot Tra
6、de)商品生产国和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对第三国而言就是转口贸易。第二节 我国申请进出口自营权流程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程序 根据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商务部制订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登记办法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到商务部或其委托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未按照登记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新的登记办法不再区分外贸公司和生产企业。根据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机关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
7、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第二节 我国申请进出口自营权流程 (一)备案登记对象 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新备案登记):依法新成立或已成立的内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应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加上进出口内容(已成立的应进行经营范围变更):“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然后按登记办法进行备案登记。依法成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时已具有自产、自用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权,无须再备案。第二节 我国申请进出口自营权流程 (二)备案登记的程序及所
8、需材料 (1)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2)填写“登记表”。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在背面签字、盖公章。为避免差错,“登记表”必须正反面打印。(3)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书面材料。经备案登记机关审核后,予以登记备案,并颁发“登记表”。(4)提交备案登记的材料清单(一式二份):第二节 我国申请进出口自营权流程二、对外贸易经营者海
9、关注册登记程序 海关注册登记是指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为进行对外贸易 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事宜。海关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实行备案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营业务集中点办理企业的报关业务。第二节 我国申请进出口自营权流程三、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程序 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工作的自理报检单位在首次报检时须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号,方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报检手续。(一)实行备案登记对象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各类企业(含三资企业);(2)进口货
10、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3)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4)出口货物运输包装生产企业等。第二节 我国申请进出口自营权流程四、对外贸易经营者(机构)的人员配备 一般来讲,自行从事外贸业务的机构至少需要配备4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分别是业务员、单证员、会计和出纳。首先由于财务制度的规定,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允许由一人包办;其次业务员的重心是寻找客户、开拓业务,而单证员的工作主要是为业务员提供后勤支持,甚至一些小型外贸公司的业务处理上采用一人负责到底的管理制度,即业务员兼单证员。中小型外贸机构一般都将与业务有关的报关、报检工作则委托给专业机构(如货代、报关行等)代办,不再配备专职人员。第二节 我国
11、申请进出口自营权流程五、对外贸易经营者(机构)的类别选择 (一)出口经营者类别选择 在国内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某些已经从事出口业务多年的生产型企业(以下称工厂),从未直接出口给国外客户,而都是经过贸易型企业(以下称公司)代理出口的。他们之间的合作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外客户是工厂自己寻得的,则公司只赚取代理费;一类是国外客户是公司寻得的,则公司要赚取差价。(二)进口经营者类别选择 在我国的进口业务中,进口产品分为自用和转售两种。比如上海宝钢集团下属的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特大型进口企业,主要从事铁矿石等钢铁原材料的进口,主要来自世界主要的铁矿石出口国巴西和澳大利亚等国。第三节 本课程
12、学习方法一、学习目标 本课程让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第三节 本课程学习方法二、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将“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概论”等课程中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对涉及的内容,可有针对性地带领学生回顾一下,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节 本课程
13、学习方法三、实践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该门课程的内容、特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教学计划。通过听、看、做使一些看起来繁杂的专业知识很快被学生理解和掌握。在教学过程中,只有将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与实际相结合,才是培养新型外贸专业人员的一种有效形式。第三节 本课程学习方法四、注意业务同法律的联系 国际贸易法律课的内容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关系密切,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步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履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处理履约当中的争议实际上是解决法律纠纷问题。而且,不同法系的国家,具体裁决的结果还不一样。这就要求从实
14、践和法律两个侧面来研究本课程的内容。第三节 本课程学习方法五、加强英语的学习 对于外贸专业人员而言,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会用英语与外商交流、谈判及写传真、书信。如果专业英语知识掌握不好,就很难胜任工作,甚至会影响业务的顺利进行。第三节 本课程学习方法六、注意本课程同其他相关课程的联系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与其他课程内容紧密相连。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应该将各门知识综合运用。比如讲到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内容时就应去了解商品学科的知识;讲到商品的价格时,就应去了解价格学、国际金融及货币银行学的内容;讲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时,就应去了解运输学、保险学科的内容;讲到争议、
15、违约、索赔、不可抗力等内容时,就应去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等等。第三节 本课程学习方法七、贯彻“洋为中用”的原则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相继制定了有关国际贸易方面的各种规则,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些规则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般国际贸易惯例,被人们普遍接受和经常使用,并成为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在学习本课程时,必须根据“洋为中用”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来研究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并学会灵活运用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方式和习惯做法,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第三节 本课程学习方
16、法八、坚持学以致用原则 该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在学习过程中,要重视案例、实例分析和平时的操作练习,并组织学生结合到校外参观、实习,以增加感性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在培养规模上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注意灵活性。感谢收看 请多指点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类课程规划教材国际经济与贸易类课程规划教材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 组编组编 主编主编 尹世荣尹世荣 周小娟周小娟 李道顺李道顺主审主审 戴海珊戴海珊26 第二章 国际贸易操作流程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一、交易前准备(Preparati
17、on)包括申请许可证;行情调查;目标市场选择;制定进出口商品经营方案。1.出口商 通过市场调查、网上发布供货消息、参加展览会和交易会、机构/客户推荐等方法,寻找国外买家求购信息,并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往来关系。2.进口商 通过市场调查、浏览网上供货信息、参加展览会和交易会、机构/客户推荐等方法,寻找国外卖家销售信息,并主动与其建立业务往来关系。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二、交易磋商(Negotiation)磋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品质、数量、规格、价格、包装、运输、保险、商检、索赔和仲裁等。磋商的构成:(1)询盘(inquiry),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2)发盘(of
18、fer),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3)还盘(counter-offer),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交易条件的修改或变更。(4)接受(acceptance),交易的一方同意另一方提出交易条件。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三、订立合同(Signing the Contract)(1)出口商寄送销售合同给进口商会签。(2)进口商寄送采购合同给出口商会签。四、合同履行(Implementation of Contract)(1)出口商:交付货物并收取货款。(2)进口商:支付货款并收取货物。第二节 出口合同的基本流程第三节 进口贸易的基本流程感谢收看
19、请多指点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类课程规划教材国际经济与贸易类课程规划教材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新世纪应用型高等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 组编组编 主编主编 尹世荣尹世荣 周小娟周小娟 李道顺李道顺主审主审 戴海珊戴海珊34 第三章 国际贸易的标的物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条款一、命名商品的方法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2.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3.以其主要成分命名4.以其外观造型命名5.以其褒义词命名6.以人物名字命名7.以制作工艺命名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条款二、品名条款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并无统一的格式,通常在“商品名称”或“商品品名”(name o
20、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品名条款的规定,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通常只要列明商品的通用名称即可。但有的商品,具有不同的品种、等级和型号,为了明确起见,要对具体品种、等级和型号进行概括性的描述,有的甚至把商品的品质规格也包括进去,实际上把品名条款与品质条款合并在一起使用了。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条款三、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的事项1.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2.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名称3.恰当选择商品的不同名称4.切实反映商品实际情况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条款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
21、各种特性。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生物特征及化学成分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观、色泽、款式、味觉和嗅觉等外在因素。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买卖双方还要考虑商品的实际使用效能,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性指导、零部件的供应、售后服务等。可见对商品品质的要求是综合性的,既要求商品品质的一般质量特征,也要求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一般来说,品质是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条款一、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1.实物样品表示法(1)看货买卖。看货买卖是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进行买卖。通常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商品所在地验看货物,达成交易后,卖方按验看过的商品交付。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商品,买方就
22、不得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适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2)凭样品买卖。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凭对等样品买卖。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条款2.文字说明表示法在国际贸易中,除部分商品的品质不易用文字说明加以描述而采用凭实物样品买卖外,大部分采用的是凭文字说明来表示买卖商品的品质,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s)。(2)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4)凭牌号(sale by brand)
23、或商标(sale by trade mark)买卖。(5)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 by name of origin)。(6)凭说明书买卖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条款三、订立商品品质条款应注意事项 1.根据商品的特性,正确使用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2.要从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3.科学性和灵活性兼顾 4.定明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的区间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一、度量衡制度 目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公制(The Metric System)、美制(The U.S.System)、英制(The Briti
24、sh System)、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目前,国际单位制(英语简称为SI)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1)重量单位(weight)公吨(metric ton,M/T)、长吨(long ton,L/T)短吨(short ton,S/T)、千克(kilogram,kg)、磅(pound,lb)、盎司(ounce,oz)等。适用于农副产品、矿产品、部分工业制成品、贵重商品等。(2)数量单位(number)件或只(piece,pc)、双(pair,pr)、台或套(set)、箱(bag)、打(dozen,doz)、件(package)
25、、令(ream)等。适用工业制成品、土特产品等。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2.计算方法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很多商品采用按重量计量。计算重量的方法有:(1)按毛重计算 毛重(gross weight)指商品本身重量加上包装的重量。有些商品单位价值较低(如谷物等)或以净重计量有困难,用“以毛作净”(俗称“连皮滚”)的方法计算重量,作为计价和交易的依据。比如某谷物每麻袋毛重50kg,净重约49.8kg,交易1000袋时,直接以50,000kg计算总价。(2)按净重计算 净重(net weight)是商品本身的重量并不含包装物的重量。按国际惯例,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毛重还是净重计价的,应以净重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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