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河长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街道河长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由用户(林田)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街道 制度 汇编 参考 范本
- 资源描述:
-
1、街道河长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街道河长制工作,切实履行好街道河长会议职责,根据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河长会议的组织工作。各社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河长会议制度。第三条 街道河长会议由各社区组成。会议由街道总河长或街道河长主持。街道总河长主持召开的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街道河长主持召开的会议,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成员单位成员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街道总河长或区河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街道河长会议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第四条 街道河长会议主要内容如下:(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我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
2、;总结上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二)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三)协调解决江河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四)统筹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五)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江河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六)部署开展综合考核工作;(七)需河长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街道河长会议遵循如下工作规则:(一)会议频次。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它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街道总河长、街道河长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
3、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调研、督导、考核等有关工作。(二)议题提出。由会议成员社区提出议题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或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根据街道总河长、街道河长批示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议题。(三)提议要求。提交街道河长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须在会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形成送审书面材料。遇有意见分歧的,由提议单位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要将有关意见和理由在送审材料中说明清楚。(四)议题确定。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将有关单位提出的议题按轻重缓急列出清单和审议时间计划,报请街道总河长或街道河长确定。(五)会议筹备。街道河长会议议题确定后,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通知议题单位按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和送审材料在会
4、上分发。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会议方案并按程序报请街道总河长或街道河长审定后,按经审定的方案筹备。第六条 会议基本议程如下:(一)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安排;(二)议题社区汇报。街道河长会议的议题,原则上由会议议题牵头社区主要负责人汇报;(三)会议审议。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四)会议记录。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五)会议决议。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议题作出决定;(六)会议纪要。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将会议审议决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第七条 经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街道总河长或街道河长综合讨论意见作出的会议决定,应以印发会议纪要形式最终形成会议决议。第八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街道
5、总河长或街道河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相关社区总河长、河长、负责承办,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并定期将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街道总河长或街道河长报告。第九条 本制度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2街道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江河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和协调联动,根据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规范街道本级河长制信息的采集、交换、通报、公开、共享工作。第三条 街道河长制信息的具体种类、详细内容、传输方式、存储格式等共
6、享具体事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另行规定。第四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街道河长制信息共享工作,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重大事项应提请街道河长会议研究决定。第二章 信息公开第五条 街道河长制信息应当在街道政务公开栏公开,并利用公共传播媒体和宣传广告、公示牌等方式发布。有关保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除外。第六条 河长制信息公开一般包括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江河基础属性信息及管理保护动态信息、河长制工作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第七条 河长名单、河长职责及时上网公开;河长制工作情况实施公开;江河管理保护情况适时更新,且应每月至少更新一次。第八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
7、室负责街道河长制工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第三章 信息通报第九条 信息通报以街道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简报、工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载体进行。第十条 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或敏感涉水事项信息,须经相关社区或街道河长会议成员社区负责人审核,并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定批准,在适当范围内以一定形式通报。第十一条 通报信息内容为社区和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一)对上级有关区域河长制工作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二)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三)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亮点;(四)对重点督办事项的整改要求、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五)工作推进中
8、存在的主要问题;(六)危害江河管理保护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七)考评结果、奖励与考核问责情况。第十二条 街道河长制信息原则上每个月通报1次,于每月10日前通报。重要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实时通报。第十三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承办街道河长制信息通报工作,并对通报内容审签。第四章 信息共享第十四条 街道河长制信息共享遵循“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统一标准,统筹建设”的原则。第十五条 信息共享内容主要包括江河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直接或间接影响上述内容的相关信息。第十六条 共享信息分为无条件
9、共享、有条件共享等两种类型。可提供给所有部门共享使用的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信息;可提供给相关部门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给所有部门共享使用的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因其履行职责需要均可使用共享信息。第十七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建立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江河管理保护共享信息数据交换与存取技术规则等工作,信息使用部门和社会公众按权限从共享平台获取并使用共享信息。第十八条 街道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维护纳入水利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现有系统的运行维护,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第十九条 无条件共享类信息资源由使用部门在共享平台上直接获取;有条件共享类信息资源由使
10、用部门通过共享平台向提供部门提出申请,提供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提请共享平台管理单位授权,使用部门按授权使用共享信息。对不予共享的,提供部门应说明理由。第二十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河长制信息共享要求提供应共享的河长制信息。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第二十一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对河长制信息共享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信息共享保障工作。第二十二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应逐步完善共享信息采集、传输、审核,发布工作机制。第二十三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并通报街道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社区信息公开、通报及共享情况。第二十四条 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河长制
11、办公室通知整改;被通报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确有困难的需给出书面情况说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一)未按规定要求向共享平台及时提供共享信息;(二)向共享平台提供的信息未及时更新或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规定要求;(三)未经共享信息提供单位同意,将共享信息用于履行本单位职责需要以外非公益性活动的;(四)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1街道河长制共享信息申请表附2:街道河长制信息发布(共享)审批表附1街道河长制共享信息申请表信
12、息使用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共享信息需求内容及用途 (盖章) 年 月 日信息提供部门经办人联系电话信息提供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共享平台管理单位授权 (盖章) 年 月 日附2街道河长制信息发布(共享)审批表信息题目信息来源提交日期年 月 日发布类别数据 公告 通知 新闻 其它表现形式文字 报表 图片 视频 链接经办人年 月 日提供者年 月 日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领导意见 年 月 日附件3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河长制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完
13、整。实行分级负责、逐级报送。信息的报送、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河长制信息的报送和监督管理。第四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区本级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督促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开展信息报送工作。社区及以下河长制信息报送分级负责、逐级上报。特别重要的河长制信息,经总河长同意,可越级上报。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建设和维护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系统。第五条 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和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向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报送本辖区和本系统有关信息。各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报送责任人和联络员。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和
14、联络员是相应成员单位信息报送责任人和联络员。第二章 报送内容第六条 河长制信息分为日常信息、年度信息、专题信息和专业信息。日常信息包括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和任务安排,开展河长制有关工作情况及落实街道总河长、街道河长交办事项情况的信息;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亮点;反映河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江河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信息等。年度信息是落实本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和目标相关工作的信息和下年度河长制工作安排的信息。专题信息是关于跨流域、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协调情况、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突发水污
15、染问题和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有必要以专题信息形式上报的信息。专业信息是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用于江河管理保护工作的江河自然属性信息、水量与水质监测动态信息等。第七条 河长会议成员单位重点报送部门负责的主要任务进展情况、总河长和河长交办工作落实情况、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以及要求共享的专业监测动态信息等。按规定报送日常信息、年度信息、专题信息和专业信息。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重点报送本行政区内河长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辖区河长工作开展情况、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总河长和河长交办工作落实情况、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河长制热点舆情、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问
16、题等。按规定报送日常信息、年度信息和专题信息。第三章 报送方式及程序第八条 报送方式可以采用公文报送、电话报送、微短信报送和网络报送等多种方式。重要信息应采取公文报送方式,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遇紧急情况,可先采取电话、微短信和网络等便捷方式报送后再行公文报送。第九条 信息报送实行专人负责、领导审核、逐级上报的工作程序。特别重要的信息,应报请总河长、河长审定,未经总河长审定或授权审定同意不得越级上报。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汇总、选取、审核、编辑信息后,向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报送;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汇总、选取、审核、编辑信息后,按照有关规定呈报街道河长及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抄送
17、有关单位。需要在网络上公开或共享的专业信息,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十条 日常信息原则上每月报送一次。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每月3日前完成向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信息报送工作。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有信息报送要求的,相关单位和部门须按规定报送。年度信息每年报送一次。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每年1月3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信息。专题信息报送按街道河长制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执行。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责任人负责报送信息的审核和信息重要性的确认与处置,对特别重要信息提出呈报意见。全部信息报送单要作为原始凭证存档备查。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明确信息报送责
18、任人和联络员(信息员),组织开展信息报送工作。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是对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因组织不力、把关不严造成迟报、瞒报、误报、虚报、漏报,造成不利影响或导致工作被动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权力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社区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级的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4街道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强化责任与措施落实,根据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对街道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督察与指导,特制定本制度
19、。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河长对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下级河长的工作督察;适用于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对社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适用于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对下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对口联系社区的督察。各社区应参照制定相应的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第三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督察工作。第四条 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第五条 督察组织形式按督察主体和督察对象不同分为河长督察、河长制办公室督察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三类。(一)河长督察。由街道河长对下级河长履职情况和街道有关责任部门进行督察。具体督察工作由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二)河长制办公室督察。由街
20、道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各社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三)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察。由街道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包括根据职责分工对下级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督察,以及对对口联系社区督导检查。第六条 2017年12月前重点督察全面建立河长制进展情况。(一)工作方案到位。社区工作方案在明确时间内由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正式印发;工作方案应内容全面,明确河长制实施范围、河长组织体系、江河管理保护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实化河长制主要任务,每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有明确目标要求。(二)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总河长及分级分段
21、河长全部设立,各级河长责任明确;河长公示牌设立规范,在江河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标明河长姓名、职务、职责、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社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正式设立,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工作运行正常;各部门职责明确,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具体职能。(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工作制度全部建立,出台中央及水利部明确要求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等六项制度,因地制宜探索出台河长巡查、工作督办、联席会议、部门联合执法、重大问题报告、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河长名单公
22、告、保洁管护等制度;河长制有关江河管理保护日常维护、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落实人员、设备、经费、保障政策等。(四)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严格落实工作督查制度,定期逐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考核问责,出台考核办法,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整改落实,对各级督察、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严格社会监督,建立江河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