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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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公元1921年 公元1949 年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27年至 1930年中国共产党创建了多个农村根据地。1931年以江西瑞金为中心的中央革命根据地面积达5万多平方公里,人口250万,县城21座。同年11月7日在瑞金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1936年后为团结抗日,实行国共两党合作,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中心,各根据地政权转变为抗日民主政权。至1945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分布全国19个省的一部或大部,下辖行政公署22个,专员公署90个,县政府635个,人口9550万,军队91万,民兵220万。1946年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发动内战。1949年
2、4月21日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中华民国政府被推翻。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京。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与陕甘宁边区宪法原 则的主要内容n根据地时期婚姻、继承立法的主要内容特点意义n根据地时期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意义n“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n根据地时期司法机构的发展变化与诉讼、调解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特点意义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一、宪法性文件和政权组织 (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初创和奠基 阶段1927-1937)宪法大纲的制定经过:毛泽东的倡议 准备委员会草拟宪法 1934年1月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 (江西瑞金召
3、开)通过 1934年1月第二次代表大会作某些修改遵循党中央提出的“制宪七大原则”,规定苏维埃政权的性质、政治制度、公民权力义务、外交政策等内容,共17条。主要内容:2、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1)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2)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3)规定了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力和义务。4)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3、宪法大纲的意义:1)它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民主专政的伟大纲领。2)它同资产阶级的约法以及旧中国反动政府制定的宪法有本质的区别。3)它肯定了革命胜利成果,提出了斗争的方向。尽
4、管受到“左”的影响,仍是划时代的宪法性文件。4)它的颁行调动了苏区人民的积极性,为以后制定民主宪法提供了宝贵经验。(二)苏区的政权组织 中央政权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依1934年2月17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规定 1)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 2)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的最高政权机关 3)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执委会闭会期的最高政权机关 (其权力 P.400)4)人民委员会(下设十个人民委员部等)5)最高法院 6)审计委员会 2、地方政权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省县区政权的组织机构:省县区苏维埃代表大会 省县区执行委员会 省县区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1)执行中央政
5、权机关的一切法律、命令、决议与指示,执行各该上级机关的命令、决议与指示。(2)决定并执行本区域内关于各种苏维埃建设工作的计划。(3)解决一切地方性质的问题。(4)统一本区域内各级苏维埃机关的行政工作。地方政权的职权:基层政权的工作制度和群众性组织:(1)经常代表会议制度(2)代表与居民固定联系制度和代表主任制度(3)组织群众性专门委员会二、土地法规的制定 土地法规的三个发展阶段:1、初期(1927-1931)“八七”会议 立法主要有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闽西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2、中期(1931-1934)以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为代表。3、后期(1934-1937)以共和国土
6、地政策新的改变为代表。为实行抗日民族统一,发布关于改变对富农的策略及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主要 规定了没收土地财产对象和范围,土地财产分产分配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土地所有权等方面的内容。其意义在于调动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探索土地革命路线积累了经验。三、刑事法规的制定:(一)立法概况与立法原则 各地苏维埃政府颁行了惩治反革命条例、政治犯自首条例等。分清首要和附和,区别对待;对自首、自新者实行减免刑罚;罪行法定主义与类推原则相结合;废止肉刑,实行革命的人道 主义;实行按阶级万分及功绩定罪量刑。确立了反革命罪犯立法主要原则:(二)犯罪种类主要有两种:1、反革命罪看看
7、确立的两个构成要件是什么?危害的客体须是苏维埃政府及革命利益;犯罪主要目的须是意图或保持地主资产阶级反动统治。2、一般刑事犯罪如浪费罪(三)刑罚制度:1)死刑 2)监禁 3)拘役及强迫劳动 4)褫夺公权 5)没收财产 6)驱逐出境 7)罚金四、劳动立法与婚姻法规的制定(一)劳动立法概况:制定一些关于劳动问题的决议和法令、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1931年10月分布重修的第二个劳动法调整农村劳动、规定工人的各种权力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的制定:1930/3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婚姻法1931/7鄂豫皖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婚姻问题决议案1931/12共和国婚姻条例1934/4中华苏维埃共和
8、国婚姻法(二)婚姻法规的制定 1)基本原则男女婚姻自由,严禁强迫、包办、买卖婚姻,废除童养媳和强迫守寡;实行一夫一妻并严禁蓄婢纳妾。2)结婚与离婚 3)离婚后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 4)保护军婚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婚姻法的意义:砸碎了几千年束缚妇女的枷锁,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下得到解放,实现男女婚姻自由,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是中国家庭婚姻史上的重大变革。五、新型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一)司法体制实行“政审合一”体制各级司法机构受同级政府领导实行“审检合一”,检察机关附设于审判机关内。审判权和司法行政权在中央采用分立制,在地方则采用“合一制”。依上述原则,设立的司法机关有:1、中央设临时最高法庭
9、 2、检察机关附设于同级司法机关内(二)审判原则1、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审判权。其他机关无司法权。2、废止肉型,重视证据,依靠群众审判反革命分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三)实行四级二审终审制 1、实行四级二审终审制 2、审判公开 3、人民陪审 4、巡回审判 5、死刑复核 6、合议制度和辩护制度 1932年8月颁布劳动感化院暂行章程新民主主义狱政制度的雏形(四)劳动感化院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以1937/8/27公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为准绳,建立起切合国情的抗日民主法制。(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发展完善阶段1937-1945)一、宪法性文件和政权组织(一)施政纲领的制定:在1938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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