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第4章-保险的基本原则-(2)-PPT精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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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保险合同基本原则的基本规定及其各项原则的具体运用。重点:重点:各原则的主要规定。难点:难点:各原则的具体应用。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4.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4.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4.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的要件 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4.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的意义 规定保险保障的
2、最高限度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使保险区别于赌博4.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 对保险利益时效的要求不同 确定保险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 4.1 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各种权利。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使用权财产承运权、保管权财产抵押权、留置权4.1 保险利益原则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各种利害关系。人身关系亲属关系 雇佣关系债权债务关系4.1 保险利益原则当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时,保险利益的确定具体要依据本国的法律。英美法系的国家基本上采取“利益主义原则”,而大陆法系的国家大多采取“
3、同意主义原则”。4.1 保险利益原则我国保险立法和实务基本上是实行“利益主义和同意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见我国保险法第53条的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4.1 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且要求保险利益在保险有效期内始终存在,特别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强调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生效后,就
4、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问题,法律允许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发生变化,合同的效力仍然保持。4.1 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保险利益价值的确定是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的价值。人身保险由于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法估价的,因而其保险利益也无法以货币计量。所以,人身保险金额的确定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要与支付保险费的能力。案例有一外地游客到武汉旅游,为使国家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在游览完黄鹤楼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该客户找到某财产保险公司,表明自己愿意交付保险费为黄鹤楼办理保险。保险公司能否为该客户承保?案例 光华建筑有限
5、责任公司将自己的一批电器转让给光明五金公司,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是光明五金公司的唯一股东。而后,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永安保险公司为该批电器投保。再后,发生保险事故,全部电器被毁。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永安保险公司索赔。案例 永安保险公司的律师认为: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对这批电器没有保险利益。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是光明五金公司的债权人,但是,在没有抵押或者留置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拒绝赔偿。4.2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4.2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
6、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活动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要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为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这主要源于海上保险。4.2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4.2 最大诚信原则告知告知义务包括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和投保人的告知义务。4.2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告知的内容包括:保险条款和保险单的具体内容、保险费率及其他条件等。4.2 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告知的立法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无限告知。二是询问回答告知。
7、我国属于后者,见保险法第17条。4.2 最大诚信原则告知不仅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而且要求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标的的危险情况发生变化,也应及时告知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索赔时,应如实申报保险标的受损情况,提供各项有关损失的真实资料和证明。4.2 最大诚信原则保证保险人在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之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的承诺或确认。4.2 最大诚信原则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与承诺保证。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可分为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4.2 最大诚信原则保证与告知的区别告
8、知强调的是诚实,对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如实申报;而保证则强调守信,恪守诺言,言行一致,承诺的事项与事实一致。所以,保证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比告知更为严格。4.2 最大诚信原则弃权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条款而产生的解约权或抗辩权,保险人一旦弃权,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权利。4.2 最大诚信原则禁止反言保险人明知有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因素或者事实存在,却以其言辞或行为误导不知情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无瑕疵,则保险人不得再以该因素或者事实的存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提出抗辩。4.2 最大诚信原则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形主要有:疏
9、忽、误告、隐瞒和欺诈。各国法律原则上都规定,只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4.2 最大诚信原则我国保险法与此相关的规定包括:关于解除保险合同的规定:第17条第2款、第28条第1款;关于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规定:第17条第3款、第28条第3款、第37条第2款;关于退还保险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的规定:第17条第4款、第54条。4.2 最大诚信原则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由于保险约定保证的事项均为重要事项,是订立保险合同的条件和基础,因而各国立法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遵守保证事项的要求极为严格,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否有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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