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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大学网络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

  • 上传人(卖家):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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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大学 网络 建设 管理 规章制度 汇编 参考 范本
    资源描述:

    1、目 录农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2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实施细则6农业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规定 10农业大学校园网保密制度 12农业大学网络中心电子信箱服务条例 13农业大学校园网络病毒防治管理规定 14农业大学校园网络用户管理规定 15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网络管理办法 16农业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20农业大学校园网二级管理制度 21农业大学网络信息管理员基本职责 23涉及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报案制度 25农业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申请及管理办法 26 农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农业大学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用户网,是为我校

    2、教育、科研及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为加强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大学校园网区域内(包括拨号上网、局域网)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适应本办法。第三条 农业大学网络中心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保密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五条 校内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应用,应当遵守法律、

    3、行政法规、学校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面负责、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机房,要配备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计算机机房网络的安全管理。第七条 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中心可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结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第八条 农业大学校园网各级联网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2)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设备和运行环境安全,保

    4、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3)安全操作制度,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操作权限和安全操作规程;(4)安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九条 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第十条 国家事务、科学技术等领域以及重要部门的要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国际联网,如是通过校园网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接入校园网。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

    5、服务器、工作站。通过校园网进行国际联网的,严禁在网上从事未经允许的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国际联网,应按规定由网络中心向公安机关备案,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国际联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利用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际秘密和妨害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五条 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后,方可上传至学校或各单位的WWW服务上。第十六条 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

    6、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网络使用者也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账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第十八条 开有公共机房的院系,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院系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机房工作人员要记录上网者的身份和

    7、上下网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上网记录要保持一年。第十九条 校园网各联网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各单位需要开放各类服务器的(如WWW、FTP、Email和代理服务器),需经校领导批准。第二十条 经学校领导批准开放的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校园网络中心负责要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处的要求规定,不定期的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计算机日志。第二十一条 经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经公安机关许可。进行计算机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或防治技术培训,须经公安机关

    8、批准。第二十二条 严禁非法制作、出版、复制、传播和销售计算机有害数据以及含有计算机有害数据的媒体和资料。第二十三条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发生的案件,有关使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网络中心报告。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情况汇报公安部门。第三章 安全监督第二十四条 网络中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整改安全隐患;(2)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3)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4)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安全监督;(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五条 网络中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时,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情

    9、况和资料。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案件,除按规定查处外,网络中心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本办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接到信息网络中心要求改进安全状态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取、处理、传递信息造成国家秘密失泄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

    10、规定处理。第二十九条 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 对于违反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账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第三十二条 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职责的网络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失职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11、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 如有本条例没有涉及到的有关内容,或者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农业大学2005年4月 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正常运行与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规范校园网使用行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互联,校园网由主干网和各网络用户组成。第

    12、三条 使用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含单位和个人,下同)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条例以及CERNET和农业大学颁布的有关使用互联网的管理办法。校园网各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与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二章 网络运行管理第四条 校园网的线路及设备实行统一管理。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设备箱、机柜、网络插口等)及线路(包括光纤、双绞线、电源配电等)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网络中心管理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设置。放置在各楼宇的网络设备,由各楼宇所在单位负责安全保护。校园网每个网络接入端口只有通过授权后方可使用,不得更改或随意接入网络设备。第五条 对于与校园网连接的

    13、所有可管理网络交换设备,不论产权归谁所有,网络中心均拥有管理权限,该网络交换设备的管理须符合校园网管理的基本原则,以确保网络畅通。第六条 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均需向网络中心登记备案。以备安全及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第七条 教学单位、网络机房只能接入校园网,不得在校内进行网络经营服务。第八条 网络机房接入校园网必须办理开户手续,如实登记机房有关情况,包括机房具体位置、管理人员、计算机台数和MAC地址等,并报网络中心备案。第九条 所有公共机房不得配置代理服务器,一律通过真实固定IP地址接入校园网。IP地址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并和MAC地址捆绑使用。第十条 所有网络机房出校园网接入INTERNET须通过

    14、校园网服务器完成,相应费用依照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执行。第三章 接入和终止服务第十一条 网络中心为校园网用户提供接入服务,负责接入用户的开户、销户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农业大学教职工和在校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到网络中心填写农业大学校园网用户入网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后,并签订农业大学校园网入网协议书后,即可成为校园网用户。第十三条 用户如申请终止使用校园网,本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填写农业大学校园网用户终止使用登记表。在用户结清所有网络使用费后,24小时内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需重新使用时按新开户办理。第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学生离校时,必须到网络中心办

    15、理离校手续。对于校园网络用户,需结清所有网络服务费用,网络中心将对其责任范围内所使用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设备损坏的,必须照章赔偿,否则,网络中心将拒绝为其办理离校手续。第四章 用户自律与管理第十五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否则,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其网络使用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

    16、至追究法律责任。个人用户由本人承担责任,单位用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各网络用户严禁自行接线上网,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第十七条 各网络用户严禁自行接入交换设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接入交换机或HUB者,须经网络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接入。第十八条 校园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教职员工应强化保护意识,严禁损坏校园网设备及设施。第十九条 用户不得盗用他人账号或未经允许而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未经学校网络管理部门授权,任何单位和用户不得提供网络接入和互联网服务(包括BBS、WWW、MAIL、FTP等)。第五章 网站维护与信息发布管理第二十条 学校门户网站由网络中心负责设计、开

    17、发、维护。校属各单位的网站由各单位设计、开发、维护。第二十一条 校属各单位需在网络中心申请信息发布账户,方能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公共信息,用户提供的信息由党政办负责审核。个人主页的发布由网络中心负责审核。第二十二条 网络中心为校属各单位及个人有偿提供存储空间和域名。第二十三条 校属各单位所建网站必需使用网络中心指定的域名、统一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农业大学网络信息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网络中心负责网络资源的统一管理,并对网络管理员和网络用户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校属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单

    18、位网络管理员须接受网络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本部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第二十五条 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校园网的用户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监督检查,须接受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第七章 收费管理第二十六条 根据CERNET网络费用分担原则,校园网费用实行分担制。第二十七条 使用校园网的各用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第二十八条 校园网的各项收费标准由网络中心拟定,经学校举行听证审批后实施。第二十九条 校园网收费项目包括:账号开户费、账号基本通信费、信息流量费和端口迁移费等。第三十条 校园网的有关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和支付,在计财处开设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经学校批准

    19、,其他单位及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收取各种费用。第三十一条 欠费用户应及时到指定地点交费,无特殊原因逾期不交者,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校园网并依据有关办法进行处理。第八章 处罚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校园网、根据有关法规条例给予销户或处罚,情节严重的,提交学校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细则,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及民事责任。校园网用户若在校园网络服务系统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校园网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校园网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中如有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第

    20、九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农业大学网络中心负责解释。农业大学2005年4月 农业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农业大学校园网系统的安全, 促进校园网络的应用和发展,确保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为校园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校园网用户,包括校内单位用户、教职工个人用户、学生个人用户和公共网络机房等。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第三条 网络中心代表学校负责监督所有用户的网络行为,保留用户网络行为的原始信息,并负责备份。

    21、第四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邪教组织信息,不得煽动国家分裂、民族分裂。第五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未经他人允许进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进行非法访问及违法犯罪活动。第六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和淫秽色情等不健康信息。第七条 校属各单位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第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性程序。校园网用户要经常性的进行病毒检测工作,并安装防病毒软件,发现

    22、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无法清除的,要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同时,要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待处理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利用校内计算机发送垃圾邮件,对计算机发生的异常流量要及时向网络中心汇报。第十条 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非经其本人申请,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更改。第十一条 用户负责保管好网络中心分配的各种账号和口令,用户不得转借、转让上网账号、密码等信息。如用户发现遗失应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网络中心在12小时内做出相应处理。第十二条 严禁冒用网络中心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和账号上网。不

    23、得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第十三条 严禁未经网络中心批准私自连接集线器、交换机及双头网络线等网络设备。严禁未经网络中心批准,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学校、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破坏校园网络系统。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在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时,必须事前向网络中心申报,不得危害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第三章 网络案件的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 网络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络系统有害信息的监控、清理工作,并做好日志,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第十六条 校园网内任何用户在发现有系统入侵或网络有害信息时(包括个人微机和学校其它任何机器),有义务及时报告网络中心,网络中心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日志,同时

    24、保存好入侵数据和网络有害信息,以备清查原因,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相关数据。第十七条 所有校园网备案用户和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有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第四章 违约责任第十八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用户,停止其使用网络,并提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第十九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学校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用户,按其实际造成经济损失的5倍以上进行赔偿,停止其使用网络,并提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第二十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国家造成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提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农业大学网络中心负责解释。农

    25、业大学2005年4月 农业大学校园网保密制度(试行)为规范网络用户的网络信息传递及发布行为,加强保密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 校园网服务器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因此各单位对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严格把关,遵从谁上网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制。连入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审批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二、 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涉密单位的计算机联网须经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入校园网。要落实涉密计算机与校网实

    26、行物理隔离的规定,校园网络中心将配合学校保密办对涉密项目所在场地的联网情况作全面核查。三、 学校责成各入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四、 网络用户必须对自己的Internet网络账号和密码保密,不得泄露和故意暴露给他人。五、 网络中心设备由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对外租用或借用。六、 校网络中心要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监督和排除不安全的隐患,努力阻止各类不良信息进入校园网,维护正常的网络运行秩序,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使校园网在学校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农业大学2005年4月 农业

    27、大学网络中心电子信箱服务条例(试行)1农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自己的电子邮件系统通过校园网及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为学校内部用户提供发送、接收电子邮件服务以及一些其它有关的电子邮件使用功能,这些服务和功能目前是免费的,以后是否收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2中心为用户提供(教师)和(学生)为后缀的学校电子邮件信箱。3学校教职工注册的电子邮件账号在该教职工调离学校后终止服务,学生注册的电子邮件账号在该学生毕业后终止服务。 4中心不承诺为用户提供永久的使用权。如果用户违背中心电子邮件服务条款的规定和精神,则中心有权随时中断对用户的全部电子邮件服务。5中心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

    28、户的邮件内容,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2)在紧急情况下威胁到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 (3)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6用户一旦开户成功就享有学校内部电子邮件服务,同时拥有一个农业大学电子邮件账号(与开户账号同名)和密码。用户对自己的账号、密码和安全将负全部责任。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账户中的所有内容及进行的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该用户账号或其它系统安全漏洞情况,立即通告网络中心。用户的密码只有用户掌握。网络中心在应用户要求并且确认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对用户密码进行更改。7用

    29、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1)从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向境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2)使用学校电子邮件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得利用学校电子邮件进行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其它用户正常使用的行为。 (4)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8本条例解释权归网络中心。农业大学校园网络病毒防治管理规定(试行)1、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2、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3、网络服务器的病毒防治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各部门的工作站病毒的防治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管

    30、理员可以进行指导和协助。4、各部门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5、校园网内所有服务器、办公及家属联网单机,都必须安装网络中心指定防病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及时更新、升级病毒库,绝对不能随意关闭实时防毒功能。如发现联网单机,未安装指定防病毒软件、未按要求及时更新病毒库、随意关闭防病毒实时防护功能者,网络中心有权对其进行IP封号处理。农业大学2005年4月 农业大学校园网络用户管理规定(试行)农业大学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研究计算机网(Cernet)的用户网,亦是教育科研网的结点单位之一。校园网建设的目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

    31、园内计算机信息资源共享,并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连接,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我校的教育和科研部门。农业大学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农业大学校园网管理办法(试行),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制定的其他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二、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三、网络上的信息和资源属于其所有者,其他用户只有取得所有者的允许

    32、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网络上的软件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四、网络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的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五、网络用户严禁自行接线上网,严禁自行接入交换设备,不得进行任何损毁网络设备的行为,损坏网络设备加倍赔偿。(附人为损坏网络设备赔偿价目表)六、农业大学校园网的用户有义务向各级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七、对于违反校园网管理规定的用户,将对其进行警告并有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必要时将诉诸法律。八、本办法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农业大学网络中心2005年4月农业大学学生

    33、公寓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尽快建成具有先进水平的知识传播、信息管理与信息服务的学生公寓网络系统,规范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所属的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网络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试行)、农业大学学生手册和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2条 学生公寓网络的所有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须遵守本办法。第3条 学生公寓网络是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的部分局域网,是农业大学

    34、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基础设施之一。第4条 农业大学针对校园计算机网络及其用户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本网及本网的用户。第二章 管理第5条学生公寓网络由农业大学网络中心和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行控制;管理和接入控制。第6条公寓网络的规划、建设、维修、维护与运行控制由中心负责。楼内所有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统一由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 第7条学生公寓网络分楼进行管理,每栋学生公寓楼设立一个网络管理员,由

    35、楼宇住宿的学生组成,在中心领导下具体负责该片区楼宇有关公寓网络管理、维护和咨询等各项事宜。第8条学生网络管理员由该片区楼宇的在住学生中具有相应技术水准及工作能力和相应时间与精力的贫困学生担任;由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负责选拔推荐,中心考核聘任并在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备案。第9条学生网络管理员本人希望辞职的,应向中心提出申请。 学生网络管理员在提出辞职后应认真办理工作移交,待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离任。第10条公寓网络所在各楼的设备间的安全和供电,由中心正式委托公寓管理单位保障,学生网络管理员对此应予配合。第11条未经中心批准,学生不得在寝室之间和寝室内私拉网线及其附属设施,已安装的必须拆除;不得私设

    36、未经许可的任何网络应用服务器(包括游戏、FTP、WWW、Email等)第12条公寓网络管理实行实名制,一人一账号,用户负责本人账号、口令管理,并承担本人账号产生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不得转让他人或偷盗他人账户;学生毕业前到中心注销账号,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第三章 接入第13条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变化。第14条当用户因同一房间内的入网需求大于室内的现有接入能力而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不得私自改变网络连接状态,在主干线路上增加网络设备。其所采用的扩充方案与设备,由中心审批备案。第15条任何人在将其本人使用的计算机接入公寓网络之前,必须

    37、按照规定填写入农业大学校园网个人用户责任书,到中心开户交纳相关费用后方能接入公寓网络,成为合法用户。 第16条用户可向中心申请变更网络接入地址,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将最终变更情况通知用户。第17条学生公寓网络采用动态IP地址分配,接入校园网的用户禁止提供一切形式的DHCP服务和代理服务。第18条学生公寓的接入服务时间规定:星期一星期四 17:0022:30星期五17:0024:00星期六7:0024:00星期日7:0022:30第四章 信息第19条通过公寓网络获取信息时严禁查阅、复制或发布、传播有害社会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对违规传播有害信息的按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取消“争先创

    38、优”评选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依法处理。第20条公寓网络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和中国教育科研网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遵守网络礼仪和网络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公寓网络或通过使用公寓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 第21条积极防范和查杀计算机病毒,不恶意扫描网络端口或发送邮件炸弹;不盗用他人系统账号,非法进入任何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第22条公寓网络用户在按规定连网后,有权了解公寓网络使用性能、用户端的配置参数与方法、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有权就其在公寓网络的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所在楼

    39、的学生网络管理员或中心咨询。第23条服务提供人应该保证通过其服务所提供的公开信息符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符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24条公寓网络的学生网络管理员和用户在网络的使用中,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或向中心反映、举报。应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第25条公寓网络的所有用户和学生网络管理员在所有与公寓网络相关的活动中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农业大学等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第26条

    40、用户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行使学生网络管理员的职权;有权对公寓网络及其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对公寓网络的现状或学生网络管理员的工作不满时,有权向中心投诉。第27条公寓网络的所有用户应该及时释放其所获取的各项共享资源,如遇网络故障或异常请与网络中心联系解决。第28条中心无须征得用户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但如果上述工作影响到用户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网络管理中心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和学生网络管理员。第六章 相关责任第29条用户必须按农业大学校园网资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第30条公寓网络各管理机构和学生网络管理员对

    41、系统运行过程中一切非人为过错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第31条用户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第32条由服务提供人自主发布的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服务提供人承担。服务提供人接受他人委托,发布委托人提供的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和服务提供人共同承担。信息服务使用单位或个人应用信息服务所提供的功能自行发布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第33条对于损坏网络设施的,包括光纤、机柜、交换机、线缆、终端盒、线槽及其他附属设施,应按设备价值的2-3倍进行经济赔偿。第34条中心会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公寓网络用户可直接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 警告;2. 勒令改正;3. 取消

    42、连网资格60至180天;4. 暂停用户进入有关网络系统的相应权限;5. 由中心交由学生管理部门按照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各院、系有关部门在接到中心依本条提出的处分建议后,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以予采纳。6.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35条学生网络管理员工作不尽职的,由中心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由中心给予撤职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36条对于主动向学生网络管理员或中心举报破坏网络设施,非法使用账号或网络资源者,将给予适当奖励。第37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学习的所有成教脱产本科学生、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及外国留学生。 农业大学2005年4

    43、月 农业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农业大学校园网的领导部门是农业大学网络信息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现代教培育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农业大学校园网的建设、管理,包括子网的规划与建设,子网的验收与接入,IP地址的分配与回收,网络运行、维护、扩展,校园网与地区网络中心的联系与协调,以及校园网维持正常运行的收费管理工作。责任义务: 1、 入网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2、入网单位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3、入网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干扰正常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

    44、)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4、入网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5、入网单位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制定的规章制度。6、未经网络中心许可,入网单位不得擅自对校园网网络设备和布线线路进行改动。所有网络设备和布线线路的增减和改动方案须经网络中心认可并负责组织实施。 7、入网单位应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权限、用户账号和E-mail信箱,只限于本单位使用,若转让他人使用出现问题,入网单位必须负全部责任。8、入网单位用户须由学院院长(处长)负责,由本单位

    45、网络管理员对网络进行管理,采取分层负责的运行机制,处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并纳入年度的综合治理考核。网络管理员应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设备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组织、信息管理、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的工作。 单 位: 主管领导签名: 责任人签字:年月日 网络中心注: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由有关单位和网络中心分别备案。农业大学校园网二级管理制度(试行)校园网现有多个核心节点和众多的分支节点,管理和维护工作量巨大。为了更好的提高网络管理效率,及时发现校园网络故障并排除,保证校园网稳定安全、快速运营,必须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本管理办法旨在规定各级网络管理员的分工与职责。1、校园网的管理实施二级管理制度网络中心负责学校主干网络(包括核心节点和到各建筑的线路及底层节点)的管理;各接入单位负责各分支节点以及单位子网(包括校园网接入点和建筑物内部的线路)的管理。2、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核心节点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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