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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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1现状及风险分析11.2编制目的11.3编制依据11.4事件分级21.4.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21.4.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31.4.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31.4.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31.5适用范围41.6工作原则4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42.1应急组织机构52.1.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52.1.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2.1.3专家组52.1.4现场指挥部5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62.2.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62.2.2市环境应急办62.2.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62.2.4专家组92.2.5现场指挥部92.2.
2、6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牵头部门和职责103预防和预警113.1环境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度113.2危险源的预防123.2.1固定危险源的预防123.2.2移动危险源的预防123.2.3饮用水水源地的预防123.3调查与风险分析133.4预 警133.4.1预警分级与信息发布133.4.2预警措施133.4.3预警调整143.4.4预警解除144应急响应144.1应急响应分级144.1.1 I、II级应急响应144.1.2 III级应急响应154.1.3 级应急响应154.2信息报送与处理154.2.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时限154.2.2报告内容164.3应急响应行动174.3.1先期处置174.3.2
3、应急行动准备174.3.3现场控制与处置184.3.4监测194.3.5安全防护194.3.6监管和调控194.4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94.5环境风险特性识别和风险控制措施204.5.1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204.5.2毒气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214.5.3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224.5.4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244.6响应终止274.6.1应急终止的条件274.6.2应急终止的程序285后期处置285.1善后处置285.2评估总结286应急保障296.1经费保障296.2物资保障296.3技术保障296.4通信保障306.5队伍保障3
4、07监督管理307.1宣传、培训与演练307.2奖励和责任追究308附则318.1名词术语解释318.2预案管理与更新328.3预案解释328.4预案实施329附件32附件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33附件2:应急组织体系框架34附件3: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35附件4:环境应急处置组及外部相关应急成员单位36附件5: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名单37附件6: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38附件7: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38附件8: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内容40附件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41附件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45附件1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
5、预案备案46附件12:指挥部工作机构组成和职责表48附件13:市主要环境风险点及监测点位详情列表50附件14:万市主要环境风险点及监测点分布图55附件15:市主要环境敏感点点分布图563 / 67411 总则1.1现状及风险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具有暴发突然、起因复杂、次生衍生性突出、判断困难、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的特点,易产生连锁反应。随着本市城市功能的调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也呈现新的特点:一是市的环境容量有限,大气和水环境污染处于预防的最佳阶段,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以及城市噪声、辐射与放射性环境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市核技术利用将继续保持发展的势头,核技术利用单位、
6、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量及各种辐射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呈增长趋势,辐射安全面临新的挑战;三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多为中小型企业,相应设备陈旧、老化,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环境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差,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状态下很难有效控制污染扩散;四是随着市城市战略定位的改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废弃、遗弃的危险化学品及其生产装置,对环境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1.2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建设,控制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突发事件危机,结合我市实际,
7、特制定本预案。1.3编制依据依据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6)(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5)(10)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修订)(11)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
8、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修订)(13)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琼府办201614号)1.4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参照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级)四个等级。1.4.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
9、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1.4.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10、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1.4.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
11、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1.4.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
12、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1.6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科学处置、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实行分类管理
13、。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事发地政府和受事件影响的行政区域政府及时上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 (4)依靠科技,依托专家。鼓励开展环境应急科研工作,重视专家在环境应急工作中的建议,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市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2.1应急组织机构2.1.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
14、新闻办、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镇政府(农、林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2.1.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设立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兼
15、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2.1.3专家组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专家组成,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进行评估,为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撑。2.1.4现场指挥部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设立8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应急事故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专家组。(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增设。)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市环境应急
16、指挥部 (1)负责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指导;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协调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 (4)审议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事项; (5)向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2.2市环境应急办(1)贯彻落实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向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2)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及监测系统。对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进
17、行核查; (3)指导市内各部门及各镇政府(农、林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4)建立和管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5)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6)组织建立市环境应急机构,协调落实队伍、装备和经费; (7)做好与邻近市、县的应急沟通协调等工作;(8)完成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9)设置常务工作人员,负责污染源动态信息的管理,收集各职能部门报送的年度预防信息;将危险源单位的监管信息汇总形成年度动态监控信息。2.2.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应急办:设置常务工作人员,负责污染源动态信息的管理,收集各
18、职能部门报送的年度预防信息;将危险源单位的监管信息汇总形成年度动态监控信息。负责组织指挥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处置的技术支持;负责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的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包括应急监测所用标准样品、监测设备、监测药品等物资的准备;市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区域的短时附临近及中短期天气预报,及时提供气象监测信息。市武警中队:参加抢险救援,协助维护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秩序。市公安局:负责突发环
19、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社会维稳情况信息收集、研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协调公安消防部门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域,临时封锁道路,疏散群众,拟定道路绕行方案。市消防大队:负责对现场的火灾扑救,并参与危险化学品泄漏控制和可能导致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隐患处置。市新闻办: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督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过播放、刊登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宣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
20、爆竹、非煤矿山等三大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三大行业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三大行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参与安全生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全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立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及保持畅通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收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临时避难所建设,指导质量安全监督。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参与指导突
21、发环境事件中产生的废物运输、处置工作等。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负责监督检查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以及伤残、中毒的医学诊断,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工作。市教育局: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市水务局:参与涉及水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质、水量、流速同步监测等水资源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制定
22、饮用水紧急供水方案并协调实施,组织在相关河道、水库等临时修建应急处置构筑物。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制定海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质、潮汐、洋流等海洋信息;组织协调相关海洋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威胁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情况;组织在相关海域等临时修建应急处置构筑物。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核定突发环境事件中耕地土壤、农作物和畜禽养殖的受污染、受损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农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林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威胁的林业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情况;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
23、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及周边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市民政局: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资,负责受害人员的救济工作。市供电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电力保障的有关协调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应急物资的质量监督和检验等工作。市司法局:负责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人员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法律咨询、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运行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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