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震应急预案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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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地震应急预案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1.4.2分级响应、统一领导1.4.3资源共享、协同行动2应急管理组织体系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2.1.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2.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2.2.2抗震救灾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2.2.3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3监测、预警与临震应急3.1地震监测3.2预警预防3.2.1年度地震危险性预测与防震工作部署3.2.2短临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3.3 临震应急4应急响应机制4.
2、1地震灾害事件等级划分4.2应急响应级别设定4.3地震应急分级负责5应急行动5.1先期应急响应5.2指挥、部署5.2.1较大以上地震灾害的指挥协调5.2.2一般地震灾害的指挥协调5.3应急响应主要措施5.3.1搜救人员5.3.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5.3.3安置受灾群众5.3.4抢修基础设施5.3.5加强灾区监测5.3.6防御次生灾害5.3.7维护社会治安5.3.8开展社会动员5.3.9发布信息5.3.10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5.4应急结束6其他地震事件处置6.1强有感地震应急6.2平息地震谣言6.3特殊时期戒备6.4应对毗邻震灾7恢复重建7.1恢复重建规划7.2恢复重建实施8应急保障措施8.
3、1应急队伍保障8.2应急物资保障8.3基础设施保障8.4紧急避难场所保障8.5应急指挥平台保障 8.6宣传、培训和演练8.7监督检查9附则9.1预案制定与解释9.2预案修订更新和管理9.3奖励与责任9.4预案实施时间1总 则1.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省防震减灾条例、省地震应急预案、市地震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和对我县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地
4、震灾害事件的处置。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抢救人的生命作为防震救灾第一位,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全力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和灾害救援准备工作。1.4.2分级响应、统一领导我县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县地震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各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做好应急抢险及救援工作。1.4.3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中,
5、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在处置地震灾害中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力军作用,要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2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我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医疗防疫等若干个工作组和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2.1.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
6、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 挥 长:县政府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科技局、县应急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粮食局、县文体广电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县消防大队、县信息办、县商务办、县供销联社、县人民银行、县人民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震区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7、。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2.1.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全县抗震救灾工作;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发展趋势;指挥协调对受灾人员的紧急救援;组织对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善后处理;指挥协调各种抢险抢修行动;组织受灾群众的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的供应;必要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征用物资、灾区进入紧急状态等紧急措施;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与宣传;执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2.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8、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应急办主任、县科技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通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根据灾情信息提出具体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2.2抗震救灾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抢险救援、医疗防疫、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应急保障、治安保卫、震情监测、灾害评估、宣传报道等9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县抗震
9、救灾指挥部指定专人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1)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人武部组成单位: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搜寻抢救压埋人员及伤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档案、文物;组织调运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梁和排除险情,预防和处置火灾、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等。(2)医疗防疫组牵头单位:县卫生局组成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主要职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卫生防疫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负责各种疫情的防范和控制工作,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开展心理援助行动;协调县外有关医疗机构接收危重伤员;负责指挥和协调县外医
10、疗救护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工作。(3)灾民安置组牵头单位:县民政局组成单位: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等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和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负责在校师生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做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做好过渡性安置点的选址工作。(4)物资供应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组成单位:县财政局、民政局、粮食局、物价局、质监局、商务办、供销联社等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外援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做好市场监管和物价稳定工作。(5)应急保障组牵头单位
11、:县交通运输局组成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水利局、电力局、国土资源局、电信局等主要职责:负责抢修维护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抢险救援队伍、伤员和救灾物资的需要;抢修通信设施设备,保障抢险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尽快恢复公众通信;负责做好重要建筑物、水库、电力、供排水、次生灾害源等生命线工程的隐患排查和加固维修。(6)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组成单位:县武警中队、文物旅游局、人民银行等主要职责:负责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文物景点、救灾物资、监狱等重要目标安全警卫工作。(7)监
12、测预警组牵头单位:县科技局组成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气象局等主要职责:负责地震监测,通报余震信息,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余震防范;负责开展地震烈度调查,协同省市地震部门完成地震烈度图和烈度评定报告;负责城镇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负责灾区气象监测,通报重大气象变化;对灾区空气、土壤以及饮用水水源水质等污染进行监测和防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通报地质灾害隐患发展趋势和处理险情;对可能发生的严重次生水患进行监测,通报水患发展趋势和处理险情。(8)灾情评估统计组牵头单位:县政府办组成单位:县民政局、科技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各保险公司等主要职责:负责
13、灾情信息的收集、报送与处理;协助地震灾害损失评估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对受灾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核实;及时将灾情信息、应急处置情况和存在问题等上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及通报各相关单位。(9)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组成单位:县文体广电局、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信息办等主要职责: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授权,按规定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舆情汇集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平息地震谣传,安定人心。2.2.3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应急处置需要,可派出一个或多个现场指挥部到灾情严重地区。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抗震救灾指挥
14、部指定专人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地震应急行动方案; (2)指挥协调地震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 (3)了解和掌握灾区现场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 (4)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审查工作;(5)指导善后处理等工作。3监测、预警与临震应急3.1地震监测县地震部门应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上报各类地震观测信息,配合省、市地震部门对我县未来震情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趋势意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3.2预警预防地震预报根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
15、点危险区划分”(地震中期预报)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震级作出预报。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发布;省内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地震短期预报期间如辖区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市政府及省市地震部门报告。3.2.1年度地震危险性预测与防震工作部署县科技局根据省、市地震局年度趋势会商综合结果及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结果,提出我县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县科技局的意见及时研究部
16、署防震工作。3.2.2短临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省政府发布短临预报意见后,进入临震应急期的各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各成员单位预案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防震准备。3.3临震应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发布临震预报后,县人民政府宣布立即进入临震应急期(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至20天),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进入预报区指导工作;(2)县地震部门密切监视震情,捕捉宏观异常,适时会商沟通,通报震情变化;(3)县交通运输、住建、国土资源、水利、电力、通信、公安等部门对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等采取紧急防护措施;(4)督促检查、落实
17、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设施的准备工作;(5)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避难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4应急响应机制4.1地震灾害事件等级划分根据地震灾害程度,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3%以上的地震灾害。当我县境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百人死亡,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我县境内发生6.5级以上、7.0级以下地
18、震,估计可能造成百人死亡,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我县境内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十人死亡,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人员受伤及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我县境内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人死亡,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4.2应急响应级别设定(1)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2)我县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响应级别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地震活动水平、地震灾害风险情况和地震应急
19、资源状况具体设定;(3)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者响应过度。4.3地震应急分级负责(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2)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3)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分级管理一览表地震灾害事件响应级别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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