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概述(PPT-54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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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基本 劳动 权利 义务 概述 PPT 54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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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1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3.2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3-2知识点知识点u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宪法的规定、劳动法的规定宪法的规定、劳动法的规定u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基本劳动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u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资格、单位行政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资格、单位行政u案例分析
2、案例分析*3-33.1 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一、宪法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确定一、宪法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确定了基本准则了基本准则 宪法第宪法第6条条(按劳分配按劳分配)、42条条(劳动权劳动权)、43条条(休息休息权权)、44条条(退休生活保障权退休生活保障权)、45条条(获得物质帮助获得物质帮助权权)、48条条(男女同工同酬权男女同工同酬权)、53条条(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劳动纪律)对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基本的劳动权利与义务作出了对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基本的劳动权利与义务作出了规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
3、和国宪法*3-4二二 、劳动法劳动法在总则中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在总则中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 权利与义务是宪法有关规范的具体体现权利与义务是宪法有关规范的具体体现 劳动法劳动法总则第总则第3条和第条和第4条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条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分别作出了规定。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分别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doc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劳动法劳动法必须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条款,具体确必须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条款,具体确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使宪法得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
4、与义务,才能使宪法得到贯彻实施。到贯彻实施。*3-5三、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的权利与义务是我国确三、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的权利与义务是我国确定劳动标准的指导原则定劳动标准的指导原则在在劳动法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中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务有重要的意义:(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确定当事(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确定当事人的行为准则人的行为准则(二)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和谐(二)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标准的劳动关系的标准(三)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劳动(三)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
5、务是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3-6劳动者的概念和分类劳动者的概念和分类劳动者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劳动者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但并不一定已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但并不一定已参与劳动关系)的公民,狭义仅指职工。参与劳动关系)的公民,狭义仅指职工。职工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职工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已依法参与劳动关系(但并不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已依法参与劳动关系(但并不一定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民,即一般法律意义上一定为劳动法
6、律关系)的公民,即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职工;狭义仅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的职工;狭义仅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已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民,即劳动力、并且已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民,即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法意义上的职工。3.2 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与义务*3-7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可定义为:由用人单位所录用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可定义为:由用人单位所录用(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除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以外,我国的广义劳动者还包除劳动法意义上的职
7、工以外,我国的广义劳动者还包括非劳动法意义职工(国家公务员等),城镇失业括非劳动法意义职工(国家公务员等),城镇失业人员和待分配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和退休人人员和待分配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和退休人员等。他们尽管不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但其某些员等。他们尽管不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但其某些权利和义务仍由劳动法所规定,可以依法参与劳动权利和义务仍由劳动法所规定,可以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3-8职工的分类:职工的分类:1.职员和工人。这是以职工的劳动类型为标准进行的职员和工人。这是以职工的劳动类型为标准进行的分类。职员,我国通常称为干部,一般指在用人单分类。职员,我国通常称为干部,一
8、般指在用人单位中担任管理或技术业务工作的劳动者,也称脑力位中担任管理或技术业务工作的劳动者,也称脑力劳动者;工人,一般指在用人单位中从事体力劳动劳动者;工人,一般指在用人单位中从事体力劳动和执行性劳动的劳动者。和执行性劳动的劳动者。2.全民所有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其他所有制职全民所有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其他所有制职工。工。*3-93.正式工和临时工。这是以职工的用工形式为标准进行正式工和临时工。这是以职工的用工形式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正式工是安排在常设性岗位上劳动、使用期的分类。正式工是安排在常设性岗位上劳动、使用期限在限在1年以上的职工。它由固定工和合同制工之分,前年以上的职工。它由固
9、定工和合同制工之分,前者以行政方式确立劳动关系,并且无限期使用的职工;者以行政方式确立劳动关系,并且无限期使用的职工;后者是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使用期限后者是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使用期限1年以上的年以上的职工。职工。合同制工中,有农民合同制工,简称农民工(由国有合同制工中,有农民合同制工,简称农民工(由国有企业从农民中招用但仍保留农业户籍);城镇合同制企业从农民中招用但仍保留农业户籍);城镇合同制工(非农业户籍)。工(非农业户籍)。临时工,是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安排在临时性临时工,是以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安排在临时性或季节性岗位上劳动、使用期限不超过或季节性岗位上劳动、使用期限不
10、超过1年的职工。年的职工。*3-10一、劳动者的资格一、劳动者的资格公民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前提条件,这在法学公民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前提条件,这在法学上统称为劳动者资格(或称主体资格)。它所包括上统称为劳动者资格(或称主体资格)。它所包括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共同决定着公民参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共同决定着公民参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和享有并行使劳动权利、承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和享有并行使劳动权利、承担并履行劳动义务的范围。担并履行劳动义务的范围。(一)劳动权利能力(一)劳动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
11、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它表明公民依法可以成为哪些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它表明公民依法可以成为哪些劳动权利的享有者和哪些劳动义务的承担者。劳动权利的享有者和哪些劳动义务的承担者。*3-111.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权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有酬职业劳动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有酬职业劳动的基本权利。它与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与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在于:(1)根据不同。劳动权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劳动权)根据不同。劳动权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劳动权利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利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2)内容不同。劳动权
12、即劳动机会保障权,其内容)内容不同。劳动权即劳动机会保障权,其内容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则与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则与公民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公民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义务相一致。*3-12(3)意义不同。劳动权只是意味着公民有以劳动谋)意义不同。劳动权只是意味着公民有以劳动谋生、并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劳动机会的权利;生、并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劳动机会的权利;劳动权利能力则是公民具体实现劳动权的必备法律劳动权利能力则是公民具体实现劳动权的必备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资格的一个方面。*3-132.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权利
13、也有区别: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权利也有区别:(1)根据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根据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劳动权利的直接根据除了有关劳动法规外,为根据;劳动权利的直接根据除了有关劳动法规外,还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还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2)属性不同。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属性不同。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劳动权利则是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一部分。个方面;劳动权利则是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一部分。(3)意义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是界定公民能够参与)意义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是界定公民能够参与哪些劳
14、动法律关系和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哪些劳动法律关系和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的范围;劳动权利则主要是公民参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劳动权利则主要是公民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实际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之后实际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3-14公民的劳动权利应当具有平等性。这既是现代市场经公民的劳动权利应当具有平等性。这既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济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在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在总体上具有平等性。在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在总体上具有平等性。表现在,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其劳动权利能力就表现在,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其劳动权利能力就不因种族
15、、民族、信仰、性别、财产状况等因素的不因种族、民族、信仰、性别、财产状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受限制或剥夺。不同而受限制或剥夺。但现阶段,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公民的劳动权但现阶段,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处于相对平等阶段,即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利能力处于相对平等阶段,即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由于某些因素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由于某些因素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3-15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公民的劳动权利能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要受一定因素的制约。其中主要有:力要受一定因素的制约。其中主要有:(1)户籍。它对劳动权利能力的制约表现在两个方)户籍。它对劳动权利
16、能力的制约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户籍性质的限制。按户籍性质不同,一般面:一是户籍性质的限制。按户籍性质不同,一般分为农业户籍(又称农村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又分为农业户籍(又称农村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又称城镇户籍)。二是户籍区域的限制。称城镇户籍)。二是户籍区域的限制。*3-16(2)职数。即允许各个公民同时从事职业的数目。)职数。即允许各个公民同时从事职业的数目。我国以往一直实行我国以往一直实行“一人一职一人一职”原则,即一个公原则,即一个公民在同一期间只能成为一个用人单位的职工,亦民在同一期间只能成为一个用人单位的职工,亦即只允许参与一个劳动关系。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即只允许参与一个劳动关系。经
17、济体制改革以后,业余兼职已为有关法规和政策所允许。但对第二业余兼职已为有关法规和政策所允许。但对第二职业应予以适当限制。职业应予以适当限制。(3)制裁。因违法或违纪而受到的制裁中,有的含)制裁。因违法或违纪而受到的制裁中,有的含有限制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或后果。如严重违反有限制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或后果。如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被撤职后不得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被撤职后不得再担任会计工作。再担任会计工作。*3-17(二)劳动行为能力(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它表
18、明公民依法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它表明公民依法可以成为哪些劳动权利的行使者和哪些劳动义务的可以成为哪些劳动权利的行使者和哪些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履行者。*3-18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不是同一个概念。主要区别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不是同一个概念。主要区别在于在于:(1)根据不同。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根据不同。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直接以人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为根据;劳动行为能力直接以人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为根据;劳动行为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2)属性不同。劳)属性不同。劳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部分,只具有自然属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部分,只具
19、有自然属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具有法律属性。(则具有法律属性。(3)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明公民身体中所存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明公民身体中所存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状态;劳状态;劳动行为能力则是国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动行为能力则是国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可,它表明法律对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可,它表明法律对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然状态。然状态。*3-19公民只有在劳动能力达到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公民只有在劳动能力达到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要求的水平,并且能由自己自由支配
20、的条件下,要求的水平,并且能由自己自由支配的条件下,才会被劳动法确认为有劳动行为能力。因此,劳才会被劳动法确认为有劳动行为能力。因此,劳动行为能力主要取决或受制于下列因素:动行为能力主要取决或受制于下列因素:1.年龄。在世界各国,都把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年龄。在世界各国,都把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能力有无和大小的一种法定依据。能力有无和大小的一种法定依据。按年龄对劳动行为能力的法律意义不同,可分为三按年龄对劳动行为能力的法律意义不同,可分为三种:种:(1)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即最低就业)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即最低就业年龄,未满此年龄的公民,被视为无劳动能力人。年龄,未满此年龄的公民,被视为无
21、劳动能力人。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1973年通过的年通过的138号公约号公约准予就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业最低年龄公约规定,规定,*3-20应逐步把准许就业的最低年龄提高到与幼年人体力智应逐步把准许就业的最低年龄提高到与幼年人体力智力充分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不应低于完成国家义务力充分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不应低于完成国家义务教育的年龄,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低于教育的年龄,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低于15周岁,发周岁,发展中国家可初步定为展中国家可初步定为14周岁;同时,准许特定的例周岁;同时,准许特定的例外情况不受此限。有的国家规定为外情况不受此限。有的国家规定为14周岁,有的国周岁,有的国家则规定为家则规
22、定为15周岁或周岁或16周岁。周岁。在我国,最低就业年龄规定为在我国,最低就业年龄规定为16周岁,除文艺、体育周岁,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用未满16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以外,任何单位都不得与未满以外,任何单位都不得与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发生劳周岁的公民发生劳动关系。动关系。*3-21(2)完全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即成年人起始年)完全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即成年人起始年龄,已满此年龄的公民即成年人才可成为龄,已满此年龄的公民即成年人才可成为完全劳动完全劳动行为能
23、力人行为能力人,未满此年龄而已满最低就业年龄的公,未满此年龄而已满最低就业年龄的公民即未成年人则只能成为民即未成年人则只能成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规定,对有可能危害未规定,对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的职业或工作,最低就业成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的职业或工作,最低就业年龄不应低于年龄不应低于18周岁。这实际上是把周岁。这实际上是把18周岁确定为周岁确定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现代大多数国家完全劳动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现代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规定都与此一致。(包括我国)的规定都与此一致。*3-22(3)退休年龄。在各国劳动
24、法中,对劳动行为能力)退休年龄。在各国劳动法中,对劳动行为能力的终止年龄一般未作明确规定,而只是规定退休年的终止年龄一般未作明确规定,而只是规定退休年龄。但退休年龄不能认为是推定劳动行为能力完全龄。但退休年龄不能认为是推定劳动行为能力完全丧失的年龄。按我国现行劳动法规的规定,达到退丧失的年龄。按我国现行劳动法规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只应推定休年龄的公民,只应推定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人,仍允许其从事不妨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劳动。仍允许其从事不妨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劳动。*3-232.健康。在劳动法中,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自己所从健康。在劳动法中,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自己所从事的
25、职业所必须的健康条件。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事的职业所必须的健康条件。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限制的限制:(1)疾病的限制。()疾病的限制。(2)残疾的限制。)残疾的限制。(3)妇女生理条件的限制。国家禁止招用女职工从)妇女生理条件的限制。国家禁止招用女职工从事危害妇女生理健康的某些特定职业;女职工在孕事危害妇女生理健康的某些特定职业;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等期限内,不得安排其从事某些特定的期、哺乳期等期限内,不得安排其从事某些特定的作业。作业。法律上把健康规定为劳动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性因素,法律上把健康规定为劳动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性因素,主要是基于对劳动行为能力被限制者的保护;并且,主要是基于对劳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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